户籍民警心得体会 篇1
公安部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中,明确把做群众工作作为警务室民警的首要职责提了出来。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决定,深入实施“两大警务战略”,警务室建起来了,民警下沉到位了,如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是基层警务室民警都在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民警和带兵人,笔者的心得体会是,要想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注意“三个三”。
一、必须克服“三种观念”
一是必须克服以管理者自居,视群众为单纯的管理对象的错误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一些民警始终不能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总是认为,自己是代表政府管理人民的,群众就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对象,所以,总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对群众颐指气使,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用来摆架子、施威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无形当中把自己摆到了群众的对立面,人为地拉远了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影响了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声誉,使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受到了冲击和动摇。
二是必须克服与己无关,视群众的求助为份外负担的错误观念。在农村,应当充分肯定的是,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一遇到为难招窄的事情,求助于法律、求助于公安机关的行为明显增加。对于属于我们职权范围内的事,应该尽力办、尽快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这是对的、毫无疑问的.;对于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必须热情向群众解释清楚,帮助群众联系或者明确告诉去哪个部门办理,群众明白道理后,既可以在事情的办理中少走弯路,也会对我们民警心存感激。
三是必须克服小事一桩,对群众请求我们办理的事情不屑一顾的错误观念。侦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治安案件,无疑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职责,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告诫应当似警钟时刻回响在我们的耳畔。农村警务室民警要积极参与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力量协助党委、政府或村干部把“小事”协调好、解决好,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必须创新“三种工作方式方法”
适应新的工作形势和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是基层警务室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创造出新的局面的必要途径。做好群众工作,必须在下列三个方面不断创新方式方法:
一是要创新入户核查的方式方法。入户核查,是基层民警掌握辖区居民情况、有效加强人口管理和户籍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警务室民警了解群众家庭生产、生活等情况,了解群众疾苦,改善警民关系,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必要途径。以往工作中,警务室民警大多是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定时到群众家中进行核查,缺乏自主性,有时也往往因为群众家中无人无法进行。新的形势下,入户核查必须根据农村的特殊情况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地进行,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春节期间,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劳动力返回了家乡,家人团聚,这是我们入户核查、接触群众的最好机会;春种、秋收季节,大多男青、壮年劳动力也返回农村,这就需要我们走进田间地头,抓紧进行走访调查。
二是要创新办理相关证件手续的方式方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人财物大流动的趋势必然要波及到农村。每年春季,针对农民外出打工相对集中的实际,有的派出所还采取了将辖区各村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开的做法,由所长带领户籍内勤和警务室民警集中深入到各村主动为群众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等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外出打工的农民。随着科技强警步伐的不断加快,微机也将进入农村警务室,从现在开始,就必须做好警务室民警微机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训练,待公安五级网开通后,及时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
三是要创新社会治安防范的方式方法。组织、宣传、发动群众切实提高自防自治能力和水平,搞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是警务室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当前尤其是要选择那些农村金融营业网点、加油站、灌气站等重点要害部位和繁华的农贸集市适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派出所联网,以节省警务成本,提高防范效能,使农民在有效的治安防范中得到切实的保护,看到公安机关的服务诚意。
三、必须追求“三种良好效果”。
做好群众工作,是我们基层警务室民警的工作职责,也是巩固公安工作的基础,提高公安工作水平的有效手段。因此,在做群众工作中,必须努力追求“三个良好效果”:
一是要追求警民关系和谐融洽的良好效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关键最核心的是要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而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和谐相处,既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应该追求的目标,也应是我们警务室民警必须努力的方向。只要我们真心实意地置身于群众之中,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帮他们之所需,真正做他们的知心人、好朋友,群众才会真心的理解我们、关心我们、支持我们,否则,你做得再好,老百姓也不买你的帐。
二是要追求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效果。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力军,我们做群众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密切警民关系,巩固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进而做好公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警务室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必须把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作为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和化解消极对立的不和谐因素,及时发现治安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三是要追求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警务室民警做群众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在于赢得群众满意。群众满意是检验一切公安工作的最好标准。“千好万好不如群众说好,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告诉我们做群众工作必须把群众满意作为唯一的尺度,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把维护好人民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解决好治安问题的基础上,真心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就能让群众满意,就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户籍民警心得体会 篇2
XX年12月9日傍晚,在穿过xx派出所门道,抬眼看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八个铜字的那一刻,我成为了一名实习民警。过往的二十多年,我的生活和民警鲜有交集,民警对我来说是一个全然陌生的岗位,一切都需从零开始。一个多月过去了,比之刚踏入派出所大门的那一刻,我经历了很多,受益更多,却清醒的明白自己依旧是一名“新警”,在成为一名优秀民警的万里长征路上,刚跨出第一步而已。
作为一名新警,我很幸运,为警之初,便能加入了xx派出所这个优秀的团体,也因此,对派出所生活有了更为深刻的体会。作为一名从新闻专业毕业的大学生,我之前对警察的所有认识几乎都来自于媒体,然而真正加入警察队伍,尤其是成为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后,我才醒悟“远水无波”的道理,顿觉媒体中的警察失其厚重,是片面、肤浅、毫无质感的。也因此,这份感悟对我个人来说愈发弥足珍贵。
常言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事实,又何来感悟,因此,在谈及个人感悟之前,我想用20个字简单概括一下我这一个多月来的民警生活:“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干的比牛累,活出真价值。”
“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人民警察“人民卫士”的特殊使命,注定了这是一个无法彻底贯彻劳动法八小时工作制的职业。警情面前,什么双休日,上下班都是浮云。在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时,在群众利益遭受侵害需要你时,第一时间出现在群众需要你的地方,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责无旁贷。在此之前,密集巡逻,定时走访,安全布控,随机排查,总之,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时刻准备着,这才是人民卫士真正的上班时间表。
“干的比牛累”:经历了三十多年的高速发展后,中国社会进入了转型期,各种矛盾都凸显了出来,基层执法民警的工作量也随之暴涨。加之近年来,我国法制逐步健全,执法愈发规范化、程序化、文明化、人性化,这些可喜的进步,客观上加剧了民警的工作量。一起赌博案件的案件卷宗厚过一本书,两个民警一天时间才能办完。文明问讯,有制度正好显出高手,讲法律才能得到公正。然而,越来越多的“零口供”办案,意味着打击处理一个违法犯罪分子,派出所要付出十倍的工作,百倍的努力。更有前辈笑称:公安部有的职能派出所都有,当然,这只是一句笑谈。现实中,受编制的限制,在基层派出所普遍警力不足的现状下,派出所承担了户籍管理、警情处置、打击与防范、治安管理、服务群众等诸多职能,具体工作多到让我这个新警一提及民警的工作量,落笔如骏马在御,不能自止。简单就派出所核心业务接处警举个例子:淮南市某派出所一年时间100页纸的报警本就用了84本,其背后是日均两到三位数的接处警,海量的笔录文书制作,民警游走于辖区、医院、拘留所、看守所的生存现状。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在派出所却有另一种说法,那就是“案情大于天,百姓的需要大于天”,于是乎,每当民警饭点遭遇了案件、群众报警等警务,便自觉的退避三舍,中餐变晚餐,晚餐变宵夜甚至早餐。简言之,民警甘为百姓牛,却比牛累。
“活出真价值”:派出所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每天零距离接触辖区百姓,直面生活百态,感触万家冷暖。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奉献出的是汗水,收获的却是人生的真正价值。每当成功调处群众纠纷、追回群众损失财产、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后,“辛苦了,民警同志”,“太感谢你们了”,这些朴实的话语,仿佛夹着糖藏着蜜,让民警直甜到心里,工作的忙、累、苦都无所循迹。我们这一代人,生长在改革春风里,恰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良好时机,却又是价值迷茫的一代。派出所的生活,让我读懂了肯尼迪的话:不要问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而要问你能为这个国家做什么。在民警这个岗位上,每天服务群众,让辖区百姓因为我的努力、付出活的更好更幸福。这种生活再忙再累,都是值得的。一个多月的民警生活,让我找寻到了人生是真正价值。
以上只是我这一个多月的体验,管中窥豹,或只见一斑。笔耕至此,耳畔又响起报到时夏良峰所长的话:“派出所的工作是平凡的、琐碎的'、繁冗的、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你也许做不到群众期望你做到的一切,但一定要做到你能够做到的一切”。那时,我望着所长消瘦的身型,对他的话不以为意。而今,一个多月过去了,在蔡家岗派出所这个大家庭的集体熏陶下,我相信了、明白了、懂得了,也开始践行了这些话。这世间没有平凡的工作,只有平凡的工作态度。基层是锻炼人的地方,在派出所这段日子,我深刻的感受到这一点,每天都能从前辈们的嘱咐、劝导、甚至批评声中,听到自己的成长:春笋破壳的声音。更多的时候,身教甚于言教,当民警深夜将醉汉送回家;当民警自掏腰包为丢失钱包外乡人买回家的车票;当民警在寒风中蹲守一夜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时,心非木石岂无感。潜移默化间,一种和缓的凝聚力,吸引着我,在派出所民警的岗位上,践行肩负一方安泰的庄重使命。
托尔斯泰说:“人活在世上,必须对某些永恒的东西有一种不变的信心。”盘点过去,蔡家岗派出所的点点滴滴,早已在我心中汇聚成涓滴溪流,滋润着我心灵深处忠诚,智勇,清正,为民的信仰,成为我在民警岗位上全心奉献,勇担责任,不负使命,敢于牺牲的不竭动力。
户籍民警心得体会 篇3
飒飒的寒风吹落枝头最后一片枯叶,蓦然回首,春去秋来,花落花开,两年的时光在弹指一挥间,悄无声息的流逝。满目的熟悉,无数逝去的风景,一一划过脑海,两年前的那个秋天,我满腔热血、壮志豪情的穿上规整的警服,光荣的成为一名人民警察,拉开了我警察生涯的帷幕。
警察,是群众最为熟悉的身影;警察,是百姓最为信任的公仆。警察是一种使命,更是一种责任;警察是一个平凡而崇高的职业,警察也是我向往并将为之奋斗终生的理想。从警两年来,我在警队的大熔炉里锻造自己,力争早日锤炼为一名优秀人民警察,践行我的坚定的从警誓言。两年的基层派出所工作,让我对于警察这份职业工作有了一定的感悟,如今我就来写写我的警察工作心得:
1、为警察理想坚定信念
国家安危,系一半,公安队伍肩挑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任。信仰指引坚定不移的跟着党走,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作为一名警察,注定要舍弃很多,要甘于清贫,耐得住寂寞,要有舍小家为大家的情怀,要有吃苦耐劳,迎难而上的精神。白天,我们穿梭在城市大街小巷、乡村山岭田野;黑夜,我们出没于公路沿线,巡逻堵卡。警察总是默默付出,为了工作,忽略了家人,淡化了亲情。警察总是无私的奉献,任劳任怨,无怨无悔,不求回报。信仰与理念是支撑警察践行公安工作的重要力量。
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要有大局意识,树立团队协作理念。公安队伍是一支战斗部队,每次处警、每次执行任务都是一场硬战,需要每一位战友紧密配合,并肩作战。团队精神,众志成城,是发挥公安队伍战斗力及凝聚力的利器。公安工作,大到处突抓捕,小到处警办案,都需要密切的配合及协作。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配合默契,形成合力,合法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才能做到失误减少,风险降低,整体优势得到发挥,单位工作才能有所建树,才能赢得集体荣誉。
2、与时俱进,勤学好问
新时代的公安工作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也需要不断改进工作思路与方法。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一个永恒不变的主题。从步入警队那一天起,我就以一种积极的心态来迎接挑战,以谦虚的态度多向别人学习,快速补充各种知识和技能。对于新民警而言,老前辈身上那种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是我们必须学会的;老前辈的各种工作经验,是我们要认真学习的。时代在进步,面对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也需要我们不断更新各种知识,学会使用各类工作业务系统,适应新的工作模式;还需要学会运用各种技侦手段,打击各类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学习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勤学好问的人,才不会落伍,才能出色完成任务。
3、求真务实,精通业务
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每一件工作都必须是实实在在的,容不得半点虚假和马虎。追求真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开、公正的处理问题,将每一件事都落到实处,才能让人信服,才能避免处于被动处境。业务工作是每一位民警都必须掌握的技能,它包括执法办案、服务人民。法制社会,执法办案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民警要熟悉执法办案的程序流程,熟练掌握法律的应用。侦查破案、打击违法犯罪是公安工作的重要内容,寻找破案线索,收集证据,抓捕嫌疑人,审讯嫌疑人,制作法律文书,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扎实的功力,是不容许出现半点失误的,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总结,提升自身执法办案素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必须践行的宗旨,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学会做群众工作,采用恰当的语气与群众交流,采取合理的'方式为群众解决问题,才能与群众打成一片,才能更好的促进工作,和谐警民关系。
4、注重细节,谨慎行事
细节决定成败,细节上的疏忽有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公安工作要依法依规的开展,不能凭自己的主观情绪去工作,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公安工作是依托法律进行的,一张法律文书若是填写错误,将会影响整件案子的办理。一件细小的物品可能是案件侦破的突破口,也可能是定罪量刑的重要证据。一句无心的话语,可能引发矛盾的转移升级,甚至引发冲突。一种真诚的行为,或许可以感化他人,获得理解。面对各类问题,应该沉着冷静,学会察言观色,慎言慎行。
5、勤于思考,善于总结
古人云“学而不思则罔,死而不学则殆”。公安工作既是一项体力活,又是一项脑力活,不仅要有健壮的身体,还要懂得思考与谋划。现代社会各种新生事物层出不穷,违法犯罪形势也日趋复杂。思想的高度决定现实的高度,如果不能勤于思考,见事早,反应快,就会被违法犯罪分子玩弄于股掌之上。孔子说:“吾日三省吾身”,我觉得我们时刻都要对自己工作上的得失进行检讨反省,对我们周围事物发生的原因、事物本身所隐含的内在规律进行探究,使之成为一个习惯。只有不断的总结教训,吸取经验,探索思路,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更好的做好公安工作。
这两年的基础警察工作,不仅磨练了我的意志,还扩展了我的思维,让我完成了从一个警校大学生向人民警察的蜕变,我感谢这段经历,它让我学会成长,我感悟这段经历,它为我的理想指明了航向。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将带着这些粗浅的从警感悟坚定不移的走好每一步从警路,争取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
户籍民警心得体会 篇4
公安部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中,明确把做群众工作作为警务室民警的首要职责提了出来。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决定,深入实施“两大警务战略”,警务室建起来了,民警下沉到位了,如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是基层警务室民警都在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民警和带兵人,笔者的心得体会是,要想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注意“三个三”。
一、必须克服“三种观念”
一是必须克服以管理者自居,视群众为单纯的管理对象的错误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一些民警始终不能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总是认为,自己是代表政府管理人民的,群众就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对象,所以,总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对群众颐指气使,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用来摆架子、施威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无形当中把自己摆到了群众的对立面,人为地拉远了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影响了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声誉,使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受到了冲击和动摇。这样的民警恰恰忘记了自己来自于群众,赖以群众的养育而生存,靠群众的支持而工作,把管理和服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只注重管理,向群众施加压力,而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抛在了脑后。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就必须首先摆正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真正放下高高在上的臭架子,彻底摒弃单纯的管理观念,把服务摆到与管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
二是必须克服与己无关,视群众的求助为份外负担的错误观念
在农村,应当充分肯定的是,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一遇到为难招窄的事情,求助于法律、求助于公安机关的行为明显增加。但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群众不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归哪个部门管,有事总愿意找派出所、找民警予以帮助,这从另一个角度讲,也体现了群众对公安民警的充分信任。而实际工作中,我们有的基层民警却不能正确对待这种事情,群众的求助,属于我们管辖范围内的事情尚能够及时接待、受理和办理,而对不属于公安管辖的事情,冷冷地一句:“这事儿不归我们管”,便将群众拒之门外,不做耐心细致地解释,不告诉应该到哪个部门去办理。长此以往,群众对这样的民警也只好敬而远之、疏而远之,公安机关的信誉度无形中打了折扣。其实,老实、淳朴、憨厚的'农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你只要和颜悦色地把道理给讲明白,谁也不会故意为难人的。对于属于我们职权范围内的事,应该尽力办、尽快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这是对的、毫无疑问的;对于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必须热情向群众解释清楚,帮助群众联系或者明确告诉去哪个部门办理,群众明白道理后,既可以在事情的办理中少走弯路,也会对我们民警心存感激。
三是必须克服小事一桩
对群众请求我们办理的事情不屑一顾的错误观念。侦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治安案件,无疑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职责,但就广大的农村来说,群众求助于我们的往往多是一些丢了一只鸡、少了一只狗、毁了一垄苗、断了一棵树的小事,这些事有的根本就不够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治安处罚也于法无据,有的也不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但恰恰在我们民警看来是“小事”的事,在群众看来却是事关其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恰恰是由于这些“小事”拖起来得不到解决,使邻里之间、干群之间的矛盾日积月累,摩擦导致纠纷,纠纷演化成械斗,直至酿成治安或刑事案件,影响了农村的和谐,影响了农村的治安稳定。所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告诫应当似警钟时刻回响在我们的耳畔。农村警务室民警要积极参与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力量协助党委、政府或村干部把这些“小事”协调好、解决好,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户籍民警心得体会 篇5
公安部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中,明确把做群众工作作为警务室民警的首要职责提了出来。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决定,深入实施“两大警务战略”,警务室建起来了,民警下沉到位了,如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是基层警务室民警都在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民警和带兵人,笔者的心得体会是,要想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注意“三个三”。
一、必须克服“三种观念”
一是必须克服以管理者自居,视群众为单纯的管理对象的错误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一些民警始终不能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总是认为,自己是代表政府管理人民的,群众就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对象,所以,总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对群众颐指气使,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用来摆架子、施威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无形当中把自己摆到了群众的对立面,人为地拉远了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影响了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声誉,使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受到了冲击和动摇。这样的民警恰恰忘记了自己来自于群众,赖以群众的养育而生存,靠群众的支持而工作,把管理和服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只注重管理,向群众施加压力,而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抛在了脑后。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就必须首先摆正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真正放下高高在上的臭架子,彻底摒弃单纯的管理观念,把服务摆到与管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
二是必须克服与己无关,视群众的求助为份外负担的错误观念。在农村,应当充分肯定的是,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一遇到为难招窄的事情,求助于法律、求助于公安机关的行为明显增加。但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群众不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归哪个部门管,有事总愿意找派出所、找民警予以帮助,这从另一个角度讲,也体现了群众对公安民警的充分信任。而实际工作中,我们有的基层民警却不能正确对待这种事情,群众的求助,属于我们管辖范围内的事情尚能够及时接待、受理和办理,而对不属于公安管辖的事情,冷冷地一句:“这事儿不归我们管”,便将群众拒之门外,不做耐心细致地解释,不告诉应该到哪个部门去办理。长此以往,群众对这样的民警也只好敬而远之、疏而远之,公安机关的信誉度无形中打了折扣。其实,老实、淳朴、憨厚的农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你只要和颜悦色地把道理给讲明白,谁也不会故意为难人的。对于属于我们职权范围内的事,应该尽力办、尽快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这是对的、毫无疑问的;对于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必须热情向群众解释清楚,帮助群众联系或者明确告诉去哪个部门办理,群众明白道理后,既可以在事情的办理中少走弯路,也会对我们民警心存感激。
三是必须克服小事一桩,对群众请求我们办理的事情不屑一顾的错误观念。侦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治安案件,无疑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职责,但就广大的农村来说,群众求助于我们的往往多是一些丢了一只鸡、少了一只狗、毁了一垄苗、断了一棵树的小事,这些事有的根本就不够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治安处罚也于法无据,有的也不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但恰恰在我们民警看来是“小事”的事,在群众看来却是事关其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恰恰是由于这些“小事”拖起来得不到解决,使邻里之间、干群之间的矛盾日积月累,摩擦导致纠纷,纠纷演化成械斗,直至酿成治安或刑事案件,影响了农村的和谐,影响了农村的治安稳定。所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告诫应当似警钟时刻回响在我们的耳畔。农村警务室民警要积极参与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力量协助党委、政府或村干部把这些“小事”协调好、解决好,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户籍民警心得体会 篇6
从警几年来,由当初的不适应过度到现在的基本适应了,渐渐的我已喜欢上这个职业。我所工作的单位地处该市最繁华的地段。因此每天值班的民警都要处理少则20个,多则40-50个的警。我们值班至少一星期一次,但多数时候都是2次。处理警情,是每一个民警的最基础的基本功。经过这近三年来基层工作,我不断的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在处理众多警情的经历,使我感到作为一个执法者在用语上要“规范”的重要性。另外在处理任何警情时一定要公正、耐心、细心。基层工作虽然很辛苦,但看到每个警处理完后群众都满意而归时,即使辛苦点,累点又算得了什么呢。
有为而争位,在工作中深深的体会到当警察要当人民的警察,一切为民。为群众办事,为群众破案,为群众有所作为,警察才能争得在人民群众心中那一份地位,受人尊敬与爱戴。头顶国徽,身着制服,能成为一名人民警察是许多好男儿的梦想。人民警察在百姓的.心中是敢于与邪恶作斗争,毫无畏惧冲峰在危险前沿的英雄、正义的化身。
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对公安民警权力的根本要求。在执法工作中要不断的强化宗旨意识,立足本职做好工作,更好的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