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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狼烟读后感(汇编十一篇)

发布时间:2025-01-20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这时就有必须要写11篇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大漠谣》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漠狼烟读后感 篇1

读完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中的“道士塔”,有如一支从一千年前射过来的利箭,射中了自己的心,感觉好痛好痛。

莫高窟是以佛教文化为主,却让一个不懂佛教的、无知的王圆箓来当家?他就象一个老农看护自己的院落一样,到是“勤快”。自己扎一把草刷蘸上石灰把精美的古代壁画刷去,大片精妙绝伦的壁画瞬间灰飞烟灭。再抡起铁锤把塑像打毁,把一个个洞窟打开。这样在他晃动着的铁锤下,藏经洞里封存着华夏儿女几千年的灿烂文化和艺术辉煌没有了。

当时在无能的晚清政府下,藏经洞打开的消息很快传到了英,法,德,俄等列强国家。他们的所谓考古探险人员纷至踏来。其中有一个叫斯坦因的英国籍的匈牙利人带着一个叫蒋孝琬的翻译以考古学家的.身份“取”走了敦煌藏经洞的大批经卷和绘画,打包了整整七天时间,最后打成了29个木箱,在一个黄昏下午,大车,马车的拉走了,而王圆箓站在凄艳的晚霞中,数着那历历可数的一点点钱!

如今在游人如潮的道士塔前,人们看着王圆箓这个小人物,不免要发出长长的叹息,心中有的只是绵绵的恨!

大漠狼烟读后感 篇2

步入石窟,作别蔚蓝的天穹,光线骤然暗淡,一室寂静,佛像庄严壁画精妙,一笔一线间勾描出一个栩栩如生的世界。飞天神女周身祥云彩绘,眉眼柔和,青丝飘散,背后莲花初放,美不胜收;门神金刚手执金斧,黑脸圆眼,须发张扬,不怒自威叫人不禁感叹前人造诣至深,令人震撼。

敦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可能来自余秋雨笔下的《莫高窟》,家国之殇、文脉之痛,让人谈起敦煌不免心生喟叹。但在樊锦诗先生那里又是另一种滋味,她以自述的方式揭开敦煌的神秘面纱,去向世人诉说一个生命与千年敦煌的相濡以沫。

舍半生给茫茫大漠,从未名湖到莫高窟,守住前辈的火,开辟明天的路,半个世纪的风沙不是谁都经得起吹打。一腔爱,一洞画,一场文化苦旅,从青春到白发。

半世纪前,就站在与我同一片土地上,她带领团队亲自进入每一个石窟勘探绘图,她带着一副眼镜,借着洞口微弱的光线,在沾染着灰尘的白纸上描线,站在洞顶之下,一笔一划的描摹着顶部的.壁画,仰着头,不觉已经脖颈酸痛,她却仿若无事,眼神中闪烁着坚定而炙热的光,写着画着,不知疲倦。风沙吹进洞窟,纸上铅笔芯与沙砾摩擦,发出嘶哑的“刺啦”声,为了工作方便而剪成的短发上全是沙,显得凌乱而蓬松好似鸡窝,同事们曾以此说笑,背地里却心中一疼。精美繁复的壁画复刻几手难如登天,她毫无怨言的干,从白天到黑夜,从盛夏到严冬,无论多大风沙从来压不垮这个江南女子的背脊,在她丈夫的回忆里,她只流过两次眼泪,一次便是为了敦煌。初到敦煌,满目苍凉,寸草不生,经常洞窟刚被清理完,经过一夜风沙便又恢复成原来的样子,一天的努力全部付水东流,她眉头紧锁,凝神细思,眼中是重重的、解不开的忧虑,虽然大漠呼啸的风已经使她的脸不再细腻,但是那一颗赤诚而细腻的心却从未被消磨,数字化的壁画浴无数敦煌人心火重生,敦煌石窟之绝美,美的不仅仅是画是像,美的更是无私奉献着自我的敦煌守护者。

我想“一生择一事,一事终一生”便是对樊锦诗先生最好的写照。从青丝到白发,樊锦诗先生用一生的光阴诠释了她那一代人所肩负的使命。有人问她是否后悔自已曾经的选择,她说:“不后悔,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是会选择敦煌。”对于樊锦诗先生来说,敦煌早已是她的根,她用一生光阴守护着莫高窟的精美恢宏,择一事,终一生,不问西东。

老一代知识分子身上的质朴和对学问的全神贯注,可见一斑。樊先生在书中并未过多抱怨那场文化浩劫,她的父亲含冤跳楼,她的人生被锁定在敦煌,她经历夫妻长期分居,但这部分的内容被用克制的笔调带过,甚至她还会感恩在那样颠倒黑白的岁月中在敦煌的知识分子们依然没有为了运动而伤及敦煌,这是老一辈知识分子的胸襟: 一人要着眼于有价值的事情,不能受困于挫折,不能成为情绪的奴隶。樊先生在书中说“简单相信,傻傻坚持”,她并未选择敦煌,而是敦煌选择了她。同王家卫《一代宗师》里的台词所说的一样:“有一口气,点一盏灯。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从民国大师到敦煌研究所每代人,他们是弘扬中华文化的一代宗师,用自己的生命点亮传承之灯。正如樊锦诗感悟莫高窟第158窟所得出的“涅”的境界---一种岁月流逝下的恬然,历经苦难却依旧超然的自由。

如果说世界上有永恒,那就是一种精神。这么多人来到敦煌,守护莫高窟,每天都要和佛经、佛像照面,他们的精神来自对敦煌石窟“艺术的热爱和对这份事业的执着追求。

在敦煌研究院的一面墙上,写着这样一句话:“历史是脆弱的,因为她被写在了纸上,画在了墙上;历史又是坚强的,因为总有一批人愿意守护历史的真实,希望她永不磨灭。”愿你我坚守初心,守护历史,薪火相传,乘风破浪,御风而行!

大漠狼烟读后感 篇3

这本小说以汉武帝刘彻的时代作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金玉的精彩一生。在此期间,霍去病、卫青、卫子夫等等历史名人悉数登场,给人以真实的感受,说起来跌宕起伏,非常精彩。

小说的主人公金玉原本被狼群所养,从小与狼生活在一起,后来救了一个汉人,由此这名汉人带着金玉去了匈奴,并成了她的养父。养父教她如何做人,而非狼,教她权谋之术,并与匈奴单于的儿子们一起长大、玩耍,但是,汉朝与匈奴不可调和的矛盾终于打破了这种平静,养父带着她回去汉朝,却被匈奴追杀,养父死后,金玉穿行于大漠之间,重新与狼生活在一起,过了三四年这样的生活后,她偶然遇见了霍去病,并由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的传奇故事。金玉之后来到长安,在历经一番波折后在长安站稳了脚跟,她开了一家歌舞坊,背后又有神秘的九爷与霍去病支持,因此生意开得很红火,但是,她与皇宫中的人和事产生了纠葛,无法脱身,这就是后一阶段展现她智勇双全的本领,凭借这点,她尽力周旋在后宫卫子夫与李妍之间,同时也有霍去病和九爷的情感纠葛,这为故事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小说的高潮便是权力斗争的明朗化,随着事态的明朗,金玉在历经生死的考验中,生下了霍去病的儿子,就这是最为圆满的结局。

金玉这个人物角色有勇有谋,初到长安时所展现出的精明、干练,和对时局的把握让人叹为观止,她从小与狼群生活在一起,由此而生出的勇气与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人敬佩,在后期与李妍的`较量中也展现了她智慧的闪光点,与霍去病和九爷之间的情感纠葛让人看到了她感性的一面,让人觉得这个角色非常真实,很感人,毫无疑问,这个角色塑造得非常成功。

另一位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是霍去病,这位战功卓著的将军纵横穿插于匈奴腹地,如入无人之境,他所率领的军队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在他的指挥下,一帮忠于他的将领竭力杀敌,使得匈奴再无威胁汉朝的能力,这是他名留青史的重要原因。他的用人手段非常高明,不仅任用政治关系敏感的李敢,而且匈奴降将也是给予了充分的信任与权力,在他的带领下,汉朝的军事实力逐步提升,终于称雄于匈奴,再无边患。此外,霍去病在对待金玉的事情上显露出他男人感性的一面,让人觉得非常亲切,不至于那么高高在上,令人触摸不到,这个角色有血有肉,让读者易于接近,我感觉写得相当好。

本书通过对金玉、霍去病、李妍等人物的描述,为我们展现了大汉时期宫廷权力斗争的险恶,也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展现汉朝强大的国力,从各个方面来说,这本书都是非常棒的,值得一读。

大漠狼烟读后感 篇4

如果说《云中歌》是“一个人的地老天荒”的悲凉,《步步惊心》是“最好不相见,便可不相恋”的痴缠遗憾,那《大漠谣》就是“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大漠风华。

——题记

苍凉大漠,阵阵狼烟,在滚滚黄沙之中走来的是她——来自狼族的少女金玉。

她是一个孤儿,被阿爹从狼群中捡起。阿爹是匈奴头领帐下的一名汉人。在一开始,阿爹为她取名为玉瑾,她跟随阿爹读书学武,从一开始不习惯“人”的生活而仍旧像一匹狼一样奔跑猎食到遵从阿爹的教训读书学艺,阿爹在她的心中成了不可分割的亲人。然而,在几年后匈奴发生内乱,阿爹惨遭杀害。怀着对长安的向往,玉瑾改名为金玉前往长安。在路途中,她又与狼群朝夕相伴,还遇到了送给她楼兰服饰的孟九——孟西漠,和载她一程的少年——霍去病。

故事正是从这里开始。

作者桐华是一个笔墨细腻的'人,她笔下的孟西漠虽然双腿残疾却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他温润如玉、内敛沉默,一袭白衣在瑟瑟竹林中静坐,连皓月清风也生生的成了陪衬。也许这便是金玉对他如此着迷的一个原因。孟九是一个淡淡出现却深入人心的角色。正如他所说的“一个人这一辈子可以走多远,不是由他的腿决定,而是由他的心决定的。”也正是为了他所谓的“证明自己”而没看清金玉之于自己的重要性而选择了拒绝这样一段感情。一个转身便是千山万水。

“一时的错过,就是一生的错过,人生有很多事情都没有回头的机会。”这是阿爹送给金玉的话。用在这里,恰适。

关于金玉和孟九的纠葛正是《大漠谣》中悲伤氛围的主线。这样一个雅致的男子,这样一段还没开始却急急收尾的还算不上爱情的故事,让人不得不跟着心痛、怀念。

在金玉黯然失落想回到打磨的时候霍去病追上了她。如果说孟九是带着雨后潮湿沉闷的氛围出场,那霍去病的出场一定是带着阳光普照的背景。因为他是那样一个阳光、朝气的少年。他有勇有谋、才智惊人,他不畏敌军、沥血杀敌,他封狼居胥、战敌沙场。这样一个少年英雄同样可以为了金玉用握刀结茧的双手在后院种下了金银花。如此这般的少年让人怎能不为之倾心、终许一生。

在这样两个如此优秀的男人之中,金玉——从西域而来的狼女,只一个敢爱敢恨、桀骜不驯的奇女子。她在明了自己对孟九的爱慕后,不似小女儿家的害羞、遮掩,而是勇敢的说出了口,情愿以最卑微的姿态等待他的回答。“纵是情深,奈何缘浅,但,不悔相思。”正如孟九所说,金玉亦是如此,爱了一场,纵然无果也无怨无悔。这样的放下,让她在回首之间看见了那个一直在背后默默等待、守候的男人。这样的两个人在历经生死与磨难后终究是“白首不相离”了。

最后的最后,“余愿已尽,君愿亦了。白云悠悠,物过人老。黄沙漠漠,各寻逍遥。今日一别,相见无期。”孟九离开,霍去病与金玉也回到了大漠。

悠悠笛声挟着黄沙与园区的脚印,奏出了一曲大漠风华。

大漠狼烟读后感 篇5

沈从文是本世纪最为优秀的文学家之一,也是著名的物质文化史专家。

对于许多人来说他还是个谜:学历高小,行伍出身,有着传奇般的人生经历。时间证明,他许多作品今天依然显出极强的生命力。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展示给读者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边城》发表于1934年,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青山,绿水,河边的老艄公,16岁的'翠翠,江流木排上的天保,龙舟中生龙活虎的傩送。

《边城》中的一切都是那样纯净自然,展现出一个诗意的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然而最终美好的一切只能存留在记忆里:天保与傩送一个身亡,一个出走,祖父也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死去,一个顺乎自然的爱情故事以悲剧告终。《边城》是一个关于湘西苗族的“民族寓言”的经典文本。

大漠狼烟读后感 篇6

先生在序中写道:“每到一个地方,总有一种沉重的历史气压照着我全身,使我无端地感动,无端地谓叹。常常像傻瓜一样木然伫立着,一会儿满脑章句,一会儿满脑空白。”

阅读先生的文章,好似跟随他再作一次苦旅。我发现,更多的文章带给我的不是那么激烈的愤慨,而是深深的叹息。

那风煞一代的阳关雪,至今尚有几人真心寻求?

天柱山寂寞时,有多少文化与其一同寂寞?既然是一同寂寞,那这种寂寞又怎能称之为寂寞呢?

被人忽视的洞庭一角,默默地拥有着不为人知的.博大,可又有几人能看到这种博大?胸襟小了,视野还能大么?

再说那延续千年的西湖梦,如今更有谁还有这份闲情逸志来圆呢?

三峡胜景的淹没,无法被载入此书中,但如今品味《三峡》之余,有多少文人墨客或是平凡看客位如此自然与文化交融之美永没水底而痛心疾首?

《白发苏州》中,先生对西施的悲剧给予了深刻的同情,或许是同乡的缘故,或许是出于男子怜香惜玉的本能。同为女性,我用心灵最柔软的部分去感受西施,感受她如水的柔情。为何要如此柔弱的肩膀去承担一个国家的兴衰?没有男子的明争暗斗,何来西施的红颜祸水?西施何辜?“西施若解倾吴国,越国亡来又是谁?”

……

大漠狼烟读后感 篇7

读完《边城》,我被那些质朴却不乏俗世人性的人们所震撼,美丽的风景,水上的生活,不是一个小村该有的,在这之中,掺了许多社会的影子,并不重要。

我生活的地方与这相似,却又有些许不同。文中翠翠的爷爷七十岁的时候发现他孙女长大了,我的这个村不知是否有孙女或孙子陪在爷爷身边。这个小小的'村庄,老人多过年轻人,孩子也在城里上学,每当早晨的阳光射进低矮的老房,老人们就走出来,颤巍巍地在我面前离去。王维的“大漠孤烟直”固然凄凉,但每当村庄的炊烟袅袅升起时却胜过大漠之景的悲哀,因为在这里,只有无声的日子,没有激情,没有未来,老人们一见面就互相算着日子,没了老伴的还开玩笑,几日几日后就会去陪他,迟暮的景色也被染上黄昏。老人们的烟斗与炊烟一同升起。某天,老人生病住院了,孩子们纷纷从城里回来,原本有说不尽的话的老人那时却也只能叹息,说多又有什么用呢?不要成为孩子们的累赘。

这个小村有时纵有谈笑声,却也只似幽谷里寂静的一滴泉水落下罢了,我如同喝了一碗浊而烈的酒卡住喉咙,说不出话来的同时,触及到了生生不息却轮回无情的生命。

大漠狼烟读后感 篇8

读了《文化苦旅》这本书,我感受最深,就是:“文人的魅力,竟能把硕大一个世界的光明找不到的角落,变成人人心中的故乡。”我想,每一个中国人都会有这种感觉,自己特别想去的地方,总是古代文人和文化留下较深脚印的所在。作者余秋雨先生认为:“这是中国历史文化的悠久魅力和它对我的长期熏染造成的,要摆脱也摆脱不了。”想,这个原因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同样适合。

大概,每一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都需要一些历史事件才能得以丰富,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古迹,陈年的石头和木块也才能深深的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炎黄子孙。而文人的作用,也就是把古迹封存久远的文化内涵与人类精神感悟出来。因此,文人也是丰富历史古迹的内涵的要素。没有了历史事件与人物,人们对于无论有着任何意义的景观都只会有:“自然的力量多大啊!”或者“古人的'智慧与技术多高啊!”之类单纯的赞叹,而永远也不会有更层次的感慨。旅游的更高层次,就是要领悟我们祖先的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传统精神。

大漠狼烟读后感 篇9

《文化苦旅》是著名学者余秋雨的代表作,用足迹来丈量中华文化,用心灵去顿悟生活的哲理。书中余秋雨扮演了一个杰出的“导游家”,它吸引了每个年龄阶段的诸多目光,进入了一个深邃,冷峻的文化空间,那里衔接着历史,连带着现代,希翼着未来,将一双双天真而好奇的眼睛,涂抹了层深幽的色彩,要他们闪烁的是一丝有所期盼的亮色,也将一张张经霜而冷峻了的脸,深刻上责任,沉重中获释,焦躁中轻松,为文化、艺术的继承与创新指向历史后的未来。这是余秋雨先生这部作品给我的最大的.感觉。

这段苦旅有点长,也很累,共包含了37篇游记似的散文,写的几乎都是南方及西北山水名胜,古代文人或名人居住过、流连过的地方,还包括了这些地方的风土人情,例《莫高窟》、《都江堰》、《白发苏州》、《寂寞的天柱山》、《上海人》、《酒公墓》、《老屋窗口》等。从中国诸多旅游名胜,到荒芜一片的阳关,从大漠到水乡,从西北到江南,从古迹到文人,无一处不是中华大地上历史的闪光点。

大漠狼烟读后感 篇10

“没有荒凉的沙漠,只有荒凉的人生”。有幸目睹过茫茫戈壁的我,在读到这句话时,眼前便浮现出了大西北的壮阔与苍茫,莫高窟前有一名女子日夜守望。她,被称为“敦煌的女儿”,守护敦煌50余载,她就是樊锦诗。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樊锦诗的前半生无疑是完美的。她有着令人羡慕的家庭背景,值得钦佩的求学生涯,以及感人肺腑的感情经历。樊锦诗出生于江南的书香门第,父亲是毕业于清华大学的工程师,她本人则是北京大学的高材生。而她与她的丈夫彭金章更是有一段“相识于未名湖,相爱于珞珈山,相守于莫高窟”的佳话。

但是,当大学毕业时她的人生面临着极大的转变。最初分配到敦煌时,按照樊锦诗的话来说,说:“我当时并不想去敦煌”。甚至到后来的不惑之年,她其实一直都想过要离开。因为大漠的荒芜,使她无法再肩负生命中的其他角色。她无法在父母跟前尽孝,因教育资源过于匮乏,两个孩子自小便没在她身边,与丈夫更是异地数年。每当可以离开的机会摆在眼前,樊锦诗都会不舍和挣扎,但是每次,她又会选择留下,而这一留,就是一生。

《我心归处是敦煌》是樊锦诗的自述,440页的篇幅,她自传的内容不过二分之一,剩下的二分之一,便是与她一生密不可分的敦煌。通过这本书,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个天之骄女是如何与敦煌结缘,又是如何在一次又一次的'挣扎中,最终选择扎根这片荒漠。整本书处处都透露着樊锦诗对于敦煌的那份难舍之情,对于她来说,敦煌已经不仅仅是地图上的一个地理位置,考古也不仅仅是一份工作。保护和研究敦煌文化,已经是她可以为之奉献一生的崇高事业。而支持着樊锦诗跨过一次又一次的考验,经受住一场又一场的诱惑的正是她那近乎于执念的坚持。正是由于她的坚持,她才能在那片荒芜的大漠一待就是大半辈子,才能日复一日的忍受着寂寥与孤独,才能把常人所不看好的考古工作做到极致。

在我们身边,甚至就在我所在的红角洲水厂里,与樊锦诗一样的人也有很多,或许他们从事的工作没有守护敦煌那样伟大,做出的成绩也没法让国家授予勋章,但是他们和樊锦诗一样都有着一颗奉献小我的“工匠之心”,例如勇于担当,哪里有隐患哪里就有他们身影的维修股的班员们;全年无休,与家人们聚少离多的司泵员们;潜心把关,常年与检测仪器为伴为优质供保驾护航的化验股的化验员们。也正是因为在我们身边有着这么多的“樊锦诗”们,我们这样的普通人们才能安享每一天。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会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遭遇各种各样的困难,但大多数人都不缺改变自己的决心,唯独缺的是一以贯之的恒心。“精感石没羽,岂云惮险艰”。倘若我们能像樊锦诗和那些默默奋斗在平凡岗位上并为之奉献一生的人们一样“从一而终”,一点点艰难险阻又能算的了什么?

正如书中所述,莫高窟是一种考验,只有那些最终经受住考验的人才能修得正果。每个人的一生都要面对一个“莫高窟”,里面既有着诱人堕落的魔鬼,也有着阻人前进的崎岖,更有着实现自我的“敦煌”,只有抵住诱惑,越过艰险,不断坚守,才能最终找到属于自己的成就。

大漠狼烟读后感 篇11

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写得十分精彩,他从文人的角度带我们走遍了中国的大江南北,融贯古今,写遍了中国的各色景色。

不得不承认,余秋雨果真是文学大家。他写的文字,有时婉约秀丽,有时却又雄浑壮阔,我最爱的是他在《青云谱随想>中的一段“他的'天地全都沉沦,只能在纸幅上拼接一些枯枝、残叶、怪石来张罗出一个个地老天荒般的残山剩水,让一些孤独的鸟、怪异的鱼暂时躲避。”写的无比凄婉悲凉。

很久都没有被文字感染的心酸酸的了,《这里真安静》里有几句‘’也许是不敢,也许是不愿,她们狠狠心拧过头去,朝着另一方向躺下了,不再牵肠挂肚,不再幽恨绵绵,连眼角也不扫一扫那之前天天思念的地方。“

'‘这些战俘白天在英军的监视下做苦工,到了夜晚空下来,就聚集在宿舍里密谋。他们决定,寺内寿一的墓碑必须采用柔佛(今属马来西亚)南部的一座石山上的石料,因为这座石山上曾发生过日军和英澳联军的激战,好多石块就浸染了日本军人的鲜血。他们要悄悄派出几个目睹当年激战的人去,确定当年日军流血最多的地方,再从那里开采巨石,躲过人们耳目,拼死长途运来。''yJS21.cOm

这是一个怎样的民族啊!太可怕,太让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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