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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4-08-25 承诺读后感

承诺读后感合集15篇。

毫无疑问,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优秀教师,我们更应该注意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而教育笔记有助于提高老师的教学能力和个人成长。你是不是不太清楚教育笔记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承诺读后感合集15篇,带给大家。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承诺读后感(篇1)

近日,根据*纪委通知要求,我认真观看了第二届“玉龙杯”优秀廉政视频系列短片,其中《生命的承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片主要介绍了孟令春同志的先进事迹,做为一名有着29年党龄的共产党员,他用自己的闪光行为,实践着党的宗旨,保持着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履行着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职责,阐述着共产党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深刻内涵!他是一个忠诚奉献的人民公仆,一个正直不屈的人民警察,一个清正廉洁的共产党员,一个勇敢解决人民后顾之忧的忠诚卫士!

做为一名基层干部,感到深受教育,我有如下体会:

一是要防微杜渐。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是经过党的多年培养和教育,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的领导干部。但是,也有一些领导干部走上了腐败的道路,却没有上下糖衣炮弹。我们要向孟令春同志学习,他把原则放在原则和亲情的前面,把对亲人和家庭的爱深深地埋在心底;把大爱献给他视为父母的人民,献给他视为生命的公安事业。

只有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时刻关注群众困难,真诚地追求群众利益,才能永远保持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相结合,在张口的时候要想一想该不该吃,在迈腿的时候要想一想该不该去,在伸手的时候要想一想该不该拿。千万不要以为吃一点、玩一下、拿一些没关系。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事物发展总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以,要放眼远看,算好政治账,不要辜负党的培养。

二是要牢记宗旨。树立无私奉献、尽心竭力为大家办实事的公仆精神。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时刻牢记一名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每一天看似平常的实际工作中,认真地去对待看似平常的每一件事,生活和工作不能“混”。

要敢抓敢管,切切实实为群众解决困难。组织上培养一个干部很不容易,理应为人民群众服务。那些违反法律和纪律的人在法庭上说对不起。他们平时放松学习,放松世界观改造,忘记自己是领导干部。他们在学习廉政建设时,承诺说假话,搞形式,辨别是非的能力越来越差。

结果自己把自己打倒了,怎么对得起党、国家和人民?特别是,我很抱歉组织了多年的教育培训,群众的信任和家庭成员的关心。”他不仅辜负了组织上多年的教育培养,而且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也失去了自己的人品,同时抛弃了党性、良心、家庭和事业,成为千古罪人。

承诺读后感(篇2)

翻开这本书就像翻开中华民族的历史。她的童年是一个寒冷的冬天。

在茹毛饮血的荒蛮年代,笼罩大地的永远是未知的黑暗和寒冷。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人类逐渐睁开浑浊的眼睛。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

推移,近代史一个个发黄韵片段,又让日趋强壮的炎黄子孙蒙羞受辱,一页页耻辱的记忆让华夏人瑟瑟发抖。

当然,随着一页纸的轻快移动,我觉得冬天来了,春天也不远了。

在某个幸运的时刻,人类发现了火。耀眼的火光照亮了广阔的土地,穿过漆黑的夜晚。某位伟人出现了,振臂一呼,又将民族的希望点燃,星星之火,可以

燎原,来自沈的黑暗和寒冷被光明和温暖驱散

过去的旱己浓缩为淡淡的疏影,在中华儿女智慧的灵光间穿梭,为华夏

凡女的大智大勇所折服。万里长城的雄伟;黄河长江韵壮美,一个民族的坚

韧与伟大篆刻于蜿蜒曲折的春水奔流中,春水向前一泻万里,夹岸芳草萋萋,

繁华满枝。和谐繁荣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屹立在世界的东方,建国60年来,改革开放

对外开放,一国两制,神七飞天,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孙中山,毛泽东,邓

小平,一个个响亮的名子,一段段可歌可泣的辛功伟绩,被历史的挫刀在岁月的石上镶刻,一座座丰碑将永远伫立在一代又一代人的心上。

随着我对这部书的探入品读,眼前的越发的光鲜亮丽,中国己经走向强

大,历代画师赞美祖国,是用颤动的笔触来描绘大好山河的突兀;古今文人称颂祖国,是用世界的声音勾勒出千里烟波。鲁迅曾说过:“寄意寒星荃

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爱国是什么?爱国是曹植的“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

归” ;爱国是陆游的“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爱国是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田祸福避趋之” ;爱国暴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

叙母心照汗青。” 而我——一个平凡的学子,更怀有一棵简单而炽热的心。驻足

听到盘古皇帝之上大帝母亲的心跳,我感到光荣和自豪。它给了我们

炎黄子孙的灵魂和躯体!奉默一疆腔爱国的热清,岂不是青年的本分所在?

我坚信我是爱国的,我身边有很多外国人。邰丽华,她在汗与泪的洗

在仪式上,我们用双臂勾勒出人性的纯洁;丛飞,用自己的爱去实现别人的梦想;谢坤

山用嘴巴衔着画笔在人生的海洋中奋力扬帆,甚至到我们的每一位老师都在用他们的膏春为国家谱写下一代的辉煌篇章……他们或许年龄不同,身份不同。但正

因为他们的存在,这个浮华的世界将在春天绽放,阳光将是明亮的。我从这个小窗口看

着祖国的秀丽山河,心中不由多了一份充实与感动,内心中更多的是不惜用绵薄

为园家芬做出贡献的决心和行动。

祖国在我心中。您在繁忙的街道上行走时是否注意到透明性

的募捐箱,并想到献出一份微薄的力量呢?脚边出现一团废纸时,你会想到弯一

弯腰吗?在国旗冉冉升起时,你会热血沸腾并脱帽行队礼吗?我想裁会做的,这

每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举动,都来自我心中的祖国。我有一颗爱国的心。

因为祖国在我们心中,我们将使我们的生活如酒般醇厚,如歌般激情,如画般如画

明丽,如诗般厚重。因为心中有祖国,我要把自己的成长和祖国的命运联系起来

行动承诺那份最真擎的爱。《祖国在我心中》这不是一本书,更不是几句话,而是一一种为量,一分动力。让我们凝聚一切爱心,为祖国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承诺读后感(篇3)

绿,总能让人联想到大自然,想到一望无际的森林,让人觉得清新悠然、舒心健康。回想在我们的生活中,吃的、穿的、用的,越是纯天然的,越受到大家的青睐。人们渴望绿色,愿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人们享受绿色,感恩于她为人类带来的勃勃生机。然而,在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一些人对于这份大自然的恩赐无动于衷,甚至野蛮践踏。暑假伊始,老师将一本《绿色承诺》发到了我手中。这本书分为8大板块,从多方面向读者展现了地球这颗独一无二的星球人类居住的美好家园,分别是大气层人类的保护层、水生命之源、土壤、森林、野生动物、城市生态等等。

谈及人类与大自然之间密切的关系以及它所遭受的重创,我的眼前又浮现出那一幕幕:路边浓绿的行道树,在无数车辆经过后,蒙上了厚厚的灰尘;门前翠绿的田野,在建筑队来过后,矗立作文起一幢幢钢筋混凝土建筑;高高的烟囱,悄无声息地排出滚滚浓烟,为城市蒙上了一层薄纱人们在追求快捷、高档的生活背后又不得已戴上了口罩,用上了空气净化器、净水器假日里,远离城市的喧嚣,躲进山里洗涤尘肺已是奢侈。近一点,那就躲在城市公园的一隅,贪婪地呼吸一下方寸间的新鲜空气。人们忽然惊愕:绿色,已是多么珍稀!于是人们开始改变,寸土寸金的城市中,绿色有规划的点缀、蔓延,直至与乡村接壤,又似河流最终注入山林。

也许,大人们可以做城市规划,改变一座城市的命运;小孩们可以做绿色天使,改变一个家庭的环保意识。绿色出行、垃圾分类、节能节源,都是保护环境、健康生活的新主张,这才是真正的绿色意识。

蓝天白云,清风明月繁星;青山绿水,白草红叶黄花。我愿与大自然拉勾,上吊,一万年,不许变!

承诺读后感(篇4)

信守承诺,负起人生的责任

老子言“人无信不立”,也就是告我们作为一个人,必须要讲诚信,讲诚信其实就是要承担各种责任,小至对家庭、亲戚、朋友,大到对公司、对社会,这些是我们作为一个社会中的人多半是应该承担的。此外,还有一项根本的责任,便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上只有短短的几十年,来时呱呱坠地,走时无声无息。有人说生命是结果,但我认为生命是过程,因为生命的结果会面临死亡,而过程可以是多姿多彩的。作为一个社会中的人,你离不开周围的环境。如果你想与周围环境紧密结合,往往离不开“责任”二字。当你想让别人对你负责时,你也要对别人负责。

对别人负责任,首先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任。意识到这一点,我们怎能对自己的生活没有强烈的责任感呢?在某种意义上,人世间各种其它的责任都是可以分担或转让的,惟有对自己的人生的责任,每个人都只能完全由自己来承担,丝毫依靠不了别人。

不止于此,我还要说,对自己人生的责任心是其余一切责任心的根源。只有对自己的人生负责,确立自己的人生目标和信念,才能自觉地选择和承担起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正如歌德所说:

“责任就是对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种爱。”因为这种爱,所以负责本身就成了生命意义的一种实现,就能从中获得心灵的满足。相反,一个不爱人生的人怎么会爱他人和事业?

一个在生活中随波逐流的人怎么能在生活中坚定地承担责任?这样的人

人们常常把责任看作是强加给他的一种负担,看作是一个纯粹的个人来支付和要求回报。

一个不知道自己对自己的生活负有什么责任的人,甚至都搞不清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责任是什么。一位年轻女士问托尔斯泰,为了履行她对人类的责任,她应该做些什么。托尔斯泰非常反感。因此想到:

人们为之受苦的巨大灾难就在于没有自己的信念,却偏要做出按照某种信念生活的样子。当然,这样的信念只能是空洞的。更常见的是,很多人对责任的理解完全是被动的。他们之所以把一些做法视为自己的责任,不是因为有意识的选择,而是因为习惯、时尚、舆论等原因。

譬如说,有的人把偶然却又长期从事的某一职业当作了自己的责任,从不尝试去拥有真正适合自己本性的事业。有些人看到别人发财挥霍,觉得自己也要负责赚钱和花钱。有的人十分看重别人尤其上司对自己的评价,谨小慎微地为这种评价而活着。

由于他们不曾认真地想过自己的人生究竟是什么,在责任问题上也就是盲目的了。

所以,人活在世上,必须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一个人认清了他在这世界上要做的事情,并且在认真地做着这些事情,他就会获得一种内在的平静和充实。他知道自己的责任,所以各种关于责任的错误想法都动摇不了他。

我也相信,如果一个人能对自己的生活负责,他会对自己在包括婚姻家庭在内的所有社会关系中的行为有一个负责任的态度。如果一个社会是由对自己生活负责的成员组成的,那么它必须是一个高质量和高效率的社会。

承诺读后感(篇5)

《承诺》观后感

《承诺》是一部让人深思的影片,它通过讲述一个家庭的故事,展示了亲情、爱情和人性的复杂。这部作品所表达的主题和情感深深地触动了我,让我对生活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影片的主题主要聚焦在家庭和爱的力量上。故事中的主人公,为了实现对自己家人的承诺,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甚至在最艰难的时刻也始终坚持着。这种对家庭的责任感和爱,让观众深刻地感受到了家的温暖和力量。

除了对家庭的描绘,影片还深入地探讨了人性的复杂性。主人公和其他角色都有自己的故事和背景,他们的行为和选择都受到了自身经历的影响。影片通过这些角色的塑造,展现了人性的善恶、选择和决策的重要性。

看完这部影片,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它所要传达的信息和情感体验。它告诉我们,家庭是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支撑,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家人永远是最坚实的后盾。同时,影片也提醒我们,要珍惜眼前人,珍惜我们的家人和爱人,因为人生短暂,有些事情一旦错过就再也回不去了。

《承诺》还教会我们要勇敢面对困境,不放弃希望。在生活的道路上,我们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和困难,但只要我们坚持信念,努力前行,就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实现自己的梦想。

《承诺》是一部充满情感和力量的影片。它不仅让我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和人性的复杂,更让我对生活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我相信这部作品会给每一个观众带来深刻的思考和感悟。

承诺读后感(篇6)

承诺过的爱——读《一诺千金》有感

娘,娘,娘。

随着声声真情的呼唤,电影接近了尾声。

我的脸上留下了两道已干的泪痕,但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渐渐地,记忆又一次清晰地出现在眼前:随着小儿子李宝阳的死去,他的母亲疯了,父亲整天是愁眉不展,一个完完整整的家就这样被摧残的四分五裂,正在此时,一群可爱的学生们,担起了养育老人的责任,仅仅是为了一个承诺,一句诺言,他们就不离不弃,养育了这两位老人十五年之久,这让我深深的震撼了,是什么让这群孩子一直养育着这对老人?是什么让他们生活在喧闹的城市里,仍然关心住在山里的老人?

渐渐地,我明白了承诺的爱是血外之爱。

虽然这是一个承诺,他身价不菲,但他还是不能像个孩子一样藏起那颗金色的心。**是不变的。也许正是这颗善良真诚的心,让他们一直为承诺而奋斗,养育着没有血缘关系的父母。

还记得那一幕吗?8月15日,儿子从繁忙的日程中抽身回国,为母亲庆祝生日。就在儿子和母亲拥抱的那一刻,我哭了,眼泪从脸颊上落下。

我为母子间的深情而落泪,更为守着诺言的人而落泪。

。他为着那个诺言不懈的奋斗着,为着那份承诺过的爱而履行着。

因为,在那颗善良的心下,已经住了一对夫妻,那就是宝阳的父母。

都说世上爱太小,利益中间才谈爱。

而我却不以为然,正如这个真实的故事,他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

这种**般的行为早已深入人心,代代相传,直到永远我相信,爱的时间不是15年,而是一辈子。

兑现诺言那日不是终点,而是起点。

因为,在那声音娘,我听到了孩子们超越他们的承诺和一切的声音。也许保护老人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那是说过的诺言,要一诺千金;那是承诺过的爱,要不离不弃。

因为那是我所承诺过的诺言。

小三:孙世玉点评:这篇博文的阅读感受是一篇思想完整的罕见文章,能充分反映作者阅读后的感受。

并不雷同于现在常见的内容概要+人物性格分析式的流俗之作。

随着声声真情的呼唤,电影接近了尾声。

我的脸上留下了两道已干的泪痕,但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从这里不难看出作者已经真正享受到读书的乐趣。

我相信爱的时间不是15年,而是一辈子。

兑现诺言那日不是终点,而是起点。

因为,在那声音娘,我听到了孩子们超越他们的承诺和一切的声音。也许保护老人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这才是真正的读后感,而不仅仅是文章的内容分析。

点评老师:沈霁月

承诺读后感(篇7)

学校:东山县实验小学

题目:再苦也要笑一笑

——读《时光里的承诺》有感

班级:原六年(2)班

作者:李钰琦

指导教师:黄惠玲

再苦也要笑一笑

——读《时光里的承诺》有感

活着就是富有,就是希望,就是梦想。只要你微笑着面对每一天,相信自己,生活就不会抛弃别人。这是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感觉。它教会了我坚强和负责任。

故事发生在一个宁静的夜晚,主人公候普,一个被父亲称作“儿子”的女孩,被一向不喜欢她的奶奶打了一巴掌,不巧让在外务工七年刚回来的候普父亲看到。于是父女俩踏上了共同生活的道路。

虽然日子很艰难,但父亲从不气馁,面对一切总是面带微笑,从不放弃对生活的希望。可是好景不长,因为长期劳累,父亲被查出肝癌晚期,虽然饱受病痛折磨,但他仍然笑着面对,直到临终前那一刻。

合上书,我眼角已挂着泪珠,故事中的一幕幕还在我脑中浮现,让我不禁感叹道:这个故事太震撼人心了,这样的精神怎能不让人感动?在这本书里,我最欣赏那个父亲,他的坚强和乐观深深打动了我。

在外乡打拼的日子很难熬,不公平的待遇,人们的冷嘲热讽,常常让候普暗自落泪,但父亲总是不气馁,他尽力把自己悟到的生活经验都告诉候普,教育候普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要对生活失去希望,要做一个坚强的人。

是啊,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每个人的人生都有他自己需要承受的东西,挪不走,也逃不掉,那就得靠我们努力去面对,去克服,才能成就一番大事业。

在我的脑海里,一直挥之不去的是一个雅安**女孩的微笑。那一片片的废墟。一具具冰凉的尸体,一声声响彻云霄的哭号声,至今都还时常在我脑海中浮现。

然而,在如此糟糕的情况下,只有七,八岁的小女孩没有向命运之神哭泣或低头。面对苦难,她选择了灿烂的笑容,继续与苦难抗争。“我没事,我不哭,我很坚强的。

”看到她脸上的微笑和听到那坚定的话语,我觉得自己又一次被震撼了。**带给她的悲伤没有将她打倒在地,而是化悲痛为力量,选择了坚强,在困难面前抬起了头,擦干了泪水,继续坚强的活着。小女孩的笑也让我明白了:

今后,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不能哭。我们应该想小女孩一样微笑,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像这本书中的父亲一样坚强。困难其实并不可怕。你害怕的是在困难面前退缩哭泣。即使前方困难重重,生活艰难,也不要失去希望,抛弃自己。

要把困难当做磨炼自己的利刃,学会苦中作乐。告诉自己:每一天都是美好的,要学会坚强,不要因为一点点挫折而哭泣,要微笑着面对每一天。

候普的父亲虽然离开了她,但她却永远活在了候普的心中,他的爱都化作一声声教诲,化作一声声承诺,穿越时空,谱写出震撼人心的父爱。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坚强是把握人生方向的舵手,只有具备乐观坚强的品质,才能更好地把握自己的命运。再苦也要笑一笑。

承诺读后感(篇8)

这本书从策略的角度讨论了个体的行为和国家的政策,涉及的应用领域包括个体自我管理,社会生活,社会政策,军控,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协调等。最吸引你人的是从承诺出发,去秒速一种策略,与别的谈论相关的资料相比。

承诺可以说是一个比较自我的概念,在现代社会,在面对许多问题的时候并不会是人们首先想到的一种解决方式,本书通过从承诺出发,视角新颖。 在文章的开篇就对承诺一次进行了定义,承诺是指“有决心、有责任、有义务去从事某项活动或不从事某项活动,或对未来行动进行约束。承诺意味着要放弃一些选择和放弃对自己未来行为的一些控制。而且这样做是有目的性的。目的就在于影响别人的选择。通过影响别人对已作出承诺一方行为的预期,承诺也就影响了别人的选择”。就我理解,承诺是承诺人本身对他人他事的一种选择,并不具有一般意义上的绝对意义,所以这就需要作出承诺的人能够具备一些特质。陈和永恒诺最终并不一定会实现。 “存在着危险。如果你知道人们可以作出明显自愿的可执行的承诺,你就可以设想出许多自我约束或自我强制的措施,这些措施可以用作招聘、竞选公务员、借款,或取得假释或刑缓的条件。测谎仪则是一个例子,绝育则是另一个例子”,书中决出了这样的一个例子,就个人而言,我认为在于说明一个承诺的绝对意义到底有多大,诚然,承诺可以作为一种手段为我们所用,用于对他人、对他事的选择,进而帮助人们解决一些事情。

但是他对人而言并没有强制性质,所以对于承诺应该清醒的'意识。 书中哈有许多对于承诺的策略这一主题的多方面描述,举出的例子也很具体和详实。看完整本书,我认为承诺或许是可以做诶一种策略为我们所用去对待人类社会中的一些问题,但是应该认识到的是它的独特性和局限性,所以不能够将它作为唯一的手段,只是说能够作为一种附加的方式为我们所用。

承诺读后感(篇9)

这个寒假,我读了《值得坚守一生的承诺》这本书,这本书通过讲叙41个“诚信”人格的成长故事,向我们道出了人格养成的小秘诀,也揭示了承诺的力量,诚实的美丽,守信的智慧,信任的荣誉,真诚的幸福。

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诚信的含义:“言”和“成”组成了“诚”,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承诺的事情就得完成,这是一种做人的基本。“人”和“言”组成了“信”,遵守诺言,不虚伪欺诈,也是对自己,对世界的一种心灵信赖。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诚信,诚信就在我们身边。记得我刚一年级的时候,妈妈带我坐公交车去书店,上车前妈妈给我两枚硬币,让我记得自己投币。当我上车时,我发现我上车的两个大孩子没有投入硬币,所以我问妈妈为什么?

妈妈告诉我:“你的身高既然已经达到投币的标准了,就应该自觉投币,不管别人怎么做,我们都要做一个诚信于自己的人。”我想如果人人都能做到诚信,我们的生活会多么完美啊!

可就是有那么一些人,为了赚钱而不讲诚信:今年春节期间三亚发生的“天价海鲜”事件,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严重损害了三亚国际旅游岛的形象。如果这种不诚实的行为继续发生,即使三亚的天空蔚蓝,大海美丽,也没有人愿意去那里旅游。

到那时这些旅馆有生意吗?作为一个商人,只有以真诚和信任取胜,我们才能生存和繁荣。

身为一名小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应该从小呼唤诚信,寻找诚信,携手在身边共同种植和培育起诚信的森林,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承诺读后感(篇10)

承诺源于自律,在心态上表现为诚信,在行为上表现为聚焦。

承诺包括承和诺两个部分,先诺后承,先答应,然后再用行动来承担,只有诺,而没有承,不是承诺,二者缺一不可,只有两者互相结合,才能称之为承诺。

只诺不承,只是做了一次口头宣言,宣言和承诺是两个概念,宣言重言,承诺重承。

承诺源于自律。承诺源于自律,不是为了讨别人喜欢,也不是为了物质上的追求,我们承诺是因为我们自律,我们是一个自律的人,自律于自己承诺的内容,诸葛亮一生自律,忠于承诺。受刘备托孤重托,承诺完成刘备的大业,自从受命以来,夙夜忧虑,唯恐托效不付。南方平定之后,又主动申请北定中原,其自律之心可见一斑。后来有再次宣言: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说到做到,有他的一生来完成承诺,知道饮恨五丈原。

承诺在心态上表现为诚信。诚信是做人的基石。当我们做了一次口头宣言之后,于是就在我们和别人的心中形成了心理合同,别人就会期待我们把心理合同完成。如果我们没有将口头宣言变成承诺,那就相当于我们单方面撕毁了这个契约,别人可能会失望,从而降低对我们的诚信的评价。你以往的行为常常被别人作为期望的基础,人们据此来判断是否相信你的宣言。以往的行为构成了你的诚信。诚信是成功的根基,所以我们一定要做一个诚信的人。

承诺在行为上表现为聚焦。我们在做了一次宣言之后,总会有各种干扰因素妨碍我们完成承诺。这里有一个著名的公式:P=p-i。这里的P是performance,指外在表现和成绩;p是potential,表示潜能;i是interference,代表干扰。一个人的外在表现和干扰,是他的潜能减去干扰,干扰越大,成绩就越小。人的潜能是很大的,干扰阻碍了潜能的发挥,降低了人们的表现,使人们达不到目标。在实行企业并购的时候,真正优秀的企业家,是能够力排来自各方的干扰,意志坚定的实施自己的决策的,最终用事实证明决策的正确性。干扰有外在的和内在的,要想排除内在的的干扰,需要我们有强大的意志和信念,将我们内心那些动摇我们意志的想法都压制下去,最终实现承诺。如果不想做一个没有信用的人,那就聚焦于你的你的目标,漂亮的完成你的心理合同吧。

承诺读后感(篇11)

认真阅读了啜大鹏老师发表的《不忘初心,兑现承诺的依托》一文,深受感动。大鹏老师以自己十几年的亲身经历,为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十多年来,她以超强的毅力和决心,为《啜氏家谱》的编写完成做出了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兑现了自己多年的心愿。她以朴实生动的语言,讲述了《啜氏家谱》编写的曲折过程,让我们读了以后,从心里感到非常生动,无比亲切,使我们对啜氏家族的历史和现状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文章至始至终都充分体现了老师的情感和信念,同时也更加深刻地弘扬了我们啜氏家族的家风和文化,使我们对老师编写《家谱》的目的和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凝心聚力,搞好家风建设,提高族人素质是我们啜家人追求的目标。衷心感谢作者、主编的辛勤劳动,为我们献上这么好的美文。我们愿与大家一道,为我们啜家兴旺共同努力 !

承诺读后感(篇12)

消逝了的美好 ——读《绿色承诺》有感

46亿年前,一颗蓝色的星星诞生在茫茫宇宙中。她真漂亮。她是我们的母亲,地球。而如今,那些美丽逐渐消逝,翻开《绿色承诺》这本书,不禁让我对“地球”这个属于全世界的代名词而陷入深思……

《绿色承诺》这本书是一本主打地球生物对地球所起巨大重要的书籍,它向我们一一详细介绍了大气层、土壤、森林等对地球的作用,从而呼吁人们保护地球,维护这个绿色的生态环境。

这本书描述了地球的许多美丽,但回到现实,那些美丽还存在吗?

***主席曾说过:“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可在现实的社会下,这些话不禁显得有些“荒谬”了。现实生活中,地球那美丽的长发——流水,已被人们排放的废物涂得污秽不堪,而人们却迟迟不肯醒悟,沉浸在破坏环境而换取暴利的喜悦中;地球那美丽的长衫——森林,已被人们砍得所剩无几,而人们还是享受着暂时的利益,却不知地球妈妈已经蒙羞;地球那美丽的**——土地,已被人们的“白色”物品和各种药水弄得皮开肉绽,而人们依旧只顾自己的利益,不知那无边的沙漠即将淹没自己……回首一点一滴,地球的美丽也在一点一滴地消逝。

现实固然是可怕的,美丽固然是消逝的,可是拿起《绿色承诺》这本书,我不由地为地球感到庆幸,因为这本书让我感到挽救我们的地球,挽救人们还是有希望的。深入这本书。我知道了,可怕的人类该醒悟了,不要再执迷不悟,不要再让地球妈妈哭泣,因为她是我们最亲的亲人;我懂得了,可怕的人类该醒悟了,不要再残害我们情同手足的地球兄弟,因为我们仅有这个唯一的兄弟。

这本书写下了许多保护自然,保护地球的方法:植树造林,不乱砍滥发,不使用“白色”垃圾,尽量使用节水设备……我想,人们如果按照这样做,从小事做起,保护环境,地球上那消逝的美丽一定会再回来的。让我们一起携手保护地球,再迎那美丽。

承诺读后感(篇13)

他,不是玫瑰,只是一株平凡的小花,但他仍然用自已的芳香薰染别人;他也不是大树,只是一棵普通的小草,可是他仍然用自已的绿装来点缀大地;他更不是天使,只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但他却像天使一样爱着自已的妈妈。这个男孩就是刘霆,今年19岁。6年前,他妈妈患上了尿毒症,为治病用尽了家里所有的积蓄。

父亲不忍心离家出走,刘霆就用瘦弱的肩膀支撑母亲一天。2005年夏天,刘霆在极其艰苦的环境里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浙江林业学院,可是他不放心母亲,对母亲郑重的说了一个承诺:“妈妈,我会带着你上完大学!

”他不但说到了,而且还用自已的心去实践了这一个承诺!想想我自已,我真是惭愧得无地自容。从小我的家人就灌输给我这样一个观念:

只要把书读好就行了,其它事情就不用我插手。于是,从小到大,大人们的事情我从来不闻不问。每天放学回家以后,到厨房里喝几口水,到书房看看书,吃几包饼干,然后才不紧不慢地拿出书本和作业本,慢吞吞地做起作业来,中途如果少了东西,只要一叫,这样东西一定以最快的速度出现在我的眼前,做好作业,走出被我弄得很凌乱的书房,剩下的是帮我收拾东西的外公。

看着刘霆的故事,我突然发现他身上有一种我没有的金光闪闪的东西。这是怎么一回事?是坚持,是毅力,是一份深沉地爱!在某个地区有一个大学生。他一感冒,妈妈和奶奶甚至一路飞来送药,给他洗衣服。那是一种爱。

可是这是一份溺爱,一份害子之爱,你越是溺爱他,就伤害他越深。他们都是大学生。刘霆多强壮啊!“妈妈我会带你上完大学!

”一个平凡的刘霆用他的坚持,用他的毅力,用他的那份深沉的爱实践着这个不平凡的承诺!这份爱的承诺震撼着每一个人的心灵!

承诺读后感(篇14)

《爸爸的承诺》是一本非常感人的小说,讲述了一个父亲为了救治自己的孩子,不惜一切代价去寻找药物的故事。这本小说让我感受到了家庭、亲情和责任的重要性,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李大力的父亲。他的儿子李小力患有一个罕见的疾病,需要一种昂贵的药物来治疗。然而,这种药物市场上十分稀缺,价格也十分昂贵。于是,李大力放弃了自己的工作,一心一意地寻找这种药物的来源。

在李大力的坚持下,他和一个老伴一起去了拉萨,寻找传说中可供药物源头的仙女湖,谁知道却一无所得。他们走遍了全国各地,甚至到了国外,寻找所有可能的线索。他们经历了饥饿、疲劳和各种困难,但是这些都没有打垮他们的信念,也没有让他们放弃治疗他的儿子的愿望。

在长达十二年的时间里,这个坚强的父亲不断地努力着,寻找着可以治疗儿子的药物,一直没有放弃。他坚信着一句话:只要有一线的希望,他便会继续坚持下去,不放弃。

在李大力的坚持和努力下,终于有一个好心人捐赠了这种药物,他的儿子得以治愈。但是,这一场漫长的寻找过程也让李大力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财富——亲情和责任。无论是在外面奔波的时候,还是在面对家庭难题时,他总是能够坚定的承担起责任。

这个故事让我深深地思考了为人父母的责任和对家庭的重要性。有了父母才有家庭,父母之间的互相扶持是家庭运转的根本。父母对孩子应该负起更多的责任,因为他们是孩子的一切,孩子也是家庭的未来。

任何父母都只愿意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快乐生活。从这个故事中也可以看出父母对孩子的爱,李大力为了自己的儿子寻找这种药物,只想让他的儿子能够康复,可见之间的深情厚爱。

总之,《爸爸的承诺》这本书让我们明白了人与人之间的感动。

故事中的主人公李大力是一个值得我们学习的人,他的执着精神和责任感值得我们深思。当我们有困难和烦恼时,我们也应该像李大力一样,挺身而出,承担起责任,并不断地努力着,最终实现自己的梦想。

在我的心中,这个故事就像一束暖阳,温暖着这个大千世界。因为这个故事,让我也有了继续前进的勇气和信心,珍惜家庭和亲情,追求自己的梦想。

承诺读后感(篇15)

诚信,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品质,《值得坚守一生的承诺》这本书讲述了诚信的重要性,我最欣赏书中一篇名为《面试》的*。

《面试》中讲到,一名尚未涉世的大学生——夏,到心仪的公司面试,复试时,一个人让她为公司买一台验钞机,并给了她两千元。当夏某购买验钞机并开发票时,老板问夏某赚了多少钱。夏某很惊讶,让老板按实价开发票。结果,公司接受了这个大学生,因为她诚实守信。

在老百姓眼里,开一点假发票就能获得一点利润并不奇怪。但在夏的眼里,这似乎有点不可思议,这让她感到震惊。她秉持着她人生的格言——诚信,她不愿沦陷在失言的领域里,但却让我们看到了她高尚的人格。我们是否应该像夏一样,用真诚征服世界,安抚我们的良知。

一次考试,我得了满分,这是一个令人惊讶的消息,所以我很高兴。当我看着自己满分的卷子时,忽然发现一处错题,然而老师并没有发现,在这道题旁边的,是一个红色的、好看的勾勾,我顿时感到无比惊奇,为什么老师没有发现呢,让我欢喜完又悲伤呢?“100”在卷子上那么显眼,怎么会是假的?

我不想告诉老师,只要老师和学生不注意,就一点点改变,没问题。于是我举起颤抖的右手,把卷塞进抽屉里。然而,就在笔尖碰到纸的那一刻,我突然收回了手。毕竟,这样做是错误的。于是,在良心的谴责下,我终于鼓起勇气,战战兢兢地站起来,走向将台:

“老师,这题我做错了,可您没发现,我不是真的得了一百分。”没想到,老师竟和蔼的望着我,对我说:“这样做是对的,虽然你没得成绩上的满分,可是你有人格中的‘满分’!

”我开心的笑了,若刚才笔尖落在卷子上,那我不但得不到老师的表扬,还会遭到良心的谴责。

我们是否也应该向夏学习,拥有“诚信”的财宝,成为“品格”的天下中“富有”的人,得到别人的无比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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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睡魔咒读后感(合集15篇)


毫无疑问,作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教学方式进行交流与讨论,而教育笔记可以帮助老师完善教育方法和措施。平常你收集了优秀的教育笔记吗?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沉睡魔咒读后感(合集1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沉睡魔咒读后感(篇1)

在一个好演员成名的过程中,他必须制作各种各样的戏剧来证明他的演技。如果你能在timberton的监督下在舞台幻想风格的电影中证明自己,那是ellefining的又一个进步。

本身就是一个讲给小孩子听的童话,偏偏要拍给大人看,然后这部作品就诞生了。僵化的叙事模式,只会让独生子女感受到黑暗的故事,昏昏欲睡的特效,肤浅的情感表达,唯一的卖点可能也是朱莉。如果你碰巧不是女王的智囊,你可能会体验4d版的《沉睡的魅力》,一直睡到电影的结尾。

百合无限好,渣男毁一生。从此以后圣母大魔女梅丽菲森和坑爹小公主奥萝拉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直到永远(都这样了还把连睡美人都亲不醒的酱油王子喊来做啥啦?全片最萌竟然是乌鸦君???

童话改编的新高度,朱莉转型的里程碑!多年后,定会被奉为朱莉的代表作,maleficent,只有朱莉能完美演绎,很多女演员可以把此角色表现得富有层次,却没有任何一位能比朱莉更具有贴切的美感和气质。画面华丽,3d场景贯穿整部影片,焦点不仅在视觉盛宴上,更在恶人的自我**!

友精彩短评:

《窃听3》的故事是不足以支撑电影深奥的主题,刚好相反,这个所谓的黑童话故事简单得不值得拍成一部电影,它甚至连起承转合都没有,顶多就是讲给小孩听的床前故事,也许连小孩都会觉得太言之无物。从《冰雪奇缘》到这部真人童话电影,迪士尼在“拉拉片”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恐怕会走火入魔。

我说过真爱之吻不是王子的~!安吉丽娜真漂亮,我的缪斯女神!

关于睡美人的“黑”童话,可还是恶人终有恶报,happyending了。就整体而言给四星,第五颗完全是给朱莉。

这比我近年来看过的任何童话改编都要好。魔女骑马的那段简直帅爆!

所以你看,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永远不是真爱,而是自由。魔女追寻的,从来也不是复仇,而是自己失去的自由。

彻底颠覆迪斯尼的睡美人。下咒的坏女巫倒成了fairy-god-mother。受《frozen》之影响真爱之吻再也不是王子与公主之间。

王子要么是草根贫民要么是一无是处。摇篮里的bb真心可爱。森林里求抱抱那个娃居然是jolie亲生的果真有母爱。

唯一看点就是jolie的惊艳造型。

故事很低龄就是你想的那样有些改变。但款式很暗。如果丑陋的形状不对,孩子们会喜欢吗?睡美人只睡了大约五分钟,然后王子就不是亲吻公主的人了!

那么异性恋还活着吗?宣传世界上没有真爱真的好吗?

简介太官方还世界和平,明明是“睡美人”的黑真相…茱莉果然不负众望,女王气场满格全程!!太霸气,为神一般的高颧骨跪倒,下诅咒前的一笑真是绝了!!相较女王范宁实在不够美…男演员完全就是打酱油乌鸦男都完爆怂国王和呆王子。出处

沉睡魔咒读后感(篇2)

在大家的眼中,黑暗的背后一定都是黑暗。而这一部电影,却改变了我对童话的认识,颠倒了童话的正常秩序。

——题记

我和妈妈走进电影院,脚步轻盈。坐在位置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终于开始了,原来睡美人爱洛的教母,竟然不是那三位仙子,而是那个带着翅膀,有两个牛角一样的黑巫师。这完全颠倒了我们对以前《沉睡魔咒》的认识。

这里面让我最深有感触的是,在故事的最后,这位教母化身成了一只黑凤凰,尾巴很大,翅膀也很大,全身黑溜溜的。而那个狠毒的王后将爱洛推了下去。那个教母见状,赶紧冲下去,马上爱洛就要摔落到地面了,这那只黑凤凰教母用翅膀保护爱洛,划出了好远,这个时候我都在想,我母爱真伟大呀!这完全是出于本能呀!

但是我又开始想了一个关于科学的问题,划出去这么远,那酵母是不是都该命丧这儿了呢?答案却不是。教母虽然划出来这么多,但是,过了一会儿,她又展着翅膀站了起来。我天呐!这也有点儿不太科学吧?好吧,童话是科学解释不了的,哈哈哈…….

爱洛的教母虽然看起来很吓人,但是她把爱洛抚养长大,其实是一个非常暖心温馨的故事。

故事的结尾是圆满的,爱洛终于认清了王后的真面目,和心爱的王子、爱她的教母成了一家人。

沉睡魔咒读后感(篇3)

格林童话中《睡美人》的故事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一名邪恶的巫师对美丽优雅的爱洛公主下了诅咒,在16岁生日时她会被纺车针刺破手指,堕入沉睡,百年后才能苏醒。而本电影即是围绕这一故事情节展开,但在叙述方面与以往比较大有不同,若你观看终了,想必你一定会有“意料以外,情理当中”的感受。

影片中以施咒者的角度见证睡美人故事的诞生。影片的主人公玛琳菲森是生活在魔尔森林的仙子,小时候与因偷窃而被捉住的人类斯特凡结识,天真烂缦的她对人类十分好奇,进一步结识后一步一步堕入所谓“爱情”当中,但沉溺于爱情的她仿佛忘记了人类的贪婪与愿望的可怕。随着时间的偷偷溜走,儿时的玛琳菲森与斯特凡逐步长大,玛琳菲森成长为魔尔森林强大美丽的守护者,斯特凡回到了人类世界开始了自己的生活。但好景不长,随着魔尔森林的突起,与其邻近的人类国度发动了大范围战争,在战争中国王身负重伤,撤退后宣布谁能杀死妖精玛琳菲森就可以继承他的王位。这份人与“妖精”的爱情对斯特凡来讲仿佛不及对权利的向往与野心,再一次考虑后,他决然回到魔尔森林,甜言蜜语让玛琳菲森喝下了,并趁机夺取了她耐以生存的翅膀回到了人类世界。因而,斯特凡顺理成章的成为新一任国王,失去翅膀的玛琳菲森内心被冤仇与黑暗遮蔽,成了黑巫师,召唤出荆棘森林阻绝了所以通往森林内部的道路。

人类国度与魔尔森林的关系势如水火。在这危在旦夕之际,斯特凡女儿接受洗礼的时辰到来,她出现了,并立下了诅咒,爱咯公主会在16岁生辰是被纺车刺破手指,堕入无穷的沉睡当中,除非“真爱之吻”不得破除诅咒。这是对斯特凡甜言蜜语的“真爱之吻”的讽刺。在这过后国王立刻下达烧毁全国所以纺车,并拜托三位小精灵在公主安然度过16岁生往后送她回来,并又一次发动对魔尔森林的进攻。接受拜托的三位小精灵去到了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但惋惜她们都没有照顾孩子的经验,以致于常常手忙脚乱,一旁身为看客的玛琳菲森准备见证爱咯公主的死亡并在一旁一直默默关注着她,但三位精灵的笨手笨脚,无奈的她肩负起照顾她的任务。随着时间一每天过去,爱咯公主果然如之前的祝愿一般,美丽优雅,而玛琳菲森的心逐步被感化,以致于她尝试所有去消除这个诅咒,但最后却无功于返,内心深深惭愧的她对待爱咯越发的友善,带她去魔尔森林参观并许诺她可以居住在此。

仿佛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在爱咯公主16岁生辰那天,诅咒灵验了,公主堕入沉睡,得到消息的玛琳菲森不顾千辛万苦带着菲力王子去消除诅咒,但最后发现那其实不是所谓“真爱之吻”,以致于诅咒没法消除,后悔,自责,惭愧充斥着她的内心,她说:“我发誓,只要我还活着一天,就不会让你受伤害,从今以后的每天,都会想念你的微笑”

这仿佛也让我们见证了一份不一样的故事,本为最伟大的父亲却成了残酷,薄情的意味,而立下诅咒的巫师却成为唤醒睡美人的“王子”,让我们不能不反思人类本身,但影片最想向大众宣扬的不是如此,而是人类与自然关系不论多么卑劣,多么势如水火,最后都能由于爱而实现统一,影片最后爱咯公主成为人类国度与魔尔森林的女皇,感人肺腑!

沉睡魔咒读后感(篇4)

《沉睡魔咒》刚上映之时没赶得上去看,于是在前两天补习了一下这部好评如潮的电影。

这部迪士尼出的故事新编一般的电影十分对我的胃口。它旧话新说的正是我们小时候所熟知的故事《睡美人》。虽然说其中讲述的人物还是那么几个:黑魔女、公主奥罗拉、王子、国王,但是电影却带你了解到了《睡美人》背后的故事,人们所不了解的真相。

小时候玛琳菲特遇到了史蒂芬,两人感情日益加深,相互爱慕。但是史蒂芬为了自己的利益,欺骗了玛琳菲特打算将她杀害,因为下不去手只得割下翅膀回国,并因此成为国王。失去了翅膀的玛琳菲特在史蒂芬女儿出生之日到场对奥罗拉下了众所周知的诅咒,然而随着奥罗拉的成长,玛琳菲森才逐渐意识到——这位小公主不仅能给两个世界带来和平,也许还能给自己带来真正的快乐。然而自己的诅咒无法解除,与奥罗拉有一面之缘的菲利普王子并无法吻醒她,玛丽菲特悔恨自己的仇恨,用饱含着自己对奥罗拉近似于母爱的“真爱之吻”吻醒了公主,之后翅膀回归,已经毫无人性的国王也因为仇恨最终摔死在城墙下,结局圆满。

其中黑魔女玛琳菲特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不同于动画中的黑暗可憎,电影中的她比起龙套的花瓶王子,丧失人性的可憎国王,更加让人喜爱。高高突起的颧骨,形状怪异的犄角,一身黑色的披风惊艳而又高贵。时不时透露出的善良与温暖也让人感受不到身为反派的讨厌,不管是小时候一边说着滚开一边抱起奥罗拉的满脸厌恶,还是长大后被奥罗拉欢喜的认出后立即让其沉睡送回小屋并盖上被子的细腻,无一不戳到观众们的萌点。玛琳菲特的形象同时也离不开安吉丽娜的精湛演技,她表情的拿捏和角色性格的掌握让人不得不拍手叫绝。不管是失落还是高兴,甚至痛苦或是癫狂的样子都被演的活灵活现,让人真切的感受到她的各种情感,令人们和玛琳菲特的情绪一起上下起伏。

《沉睡魔咒》教会了我们要懂得原谅,懂得释怀,不然一生过的会十分劳累。“冤冤相报何时了?”让我们像玛琳菲特一般放弃复仇,最终过上愉悦的生活吧!

沉睡魔咒读后感(篇5)

昨晚看了《沉睡魔咒》心理电影,剧中故事以森林两个领地说起!一个领地居住着有魔力的精灵女玛琳菲森,一个领地居住着残暴的人类!残暴的君王想要统领整个领域,于是发起了战争!大战中君王受重伤,生命垂垂可危,被男子史蒂芬找到机会,因为国王留下一句话:谁有能力杀了魔女玛琳菲森,谁就可以继承王位,娶她的女儿做王妃。

于是男子斯戴芬起了贪念,忘记了曾经和自己一起共度美好时光的玛琳菲森,他们两个相识在森林边界,那时候的男子还是小男孩,偷东西不小心误入精灵女乐园里面,女孩善良,让男孩交出东西,可让他安全离开,于是两人慢慢一起游玩,走到一起,产生情愫。

但是男子毕竟人类,他还是要回到人类生活。

到后面男子成人,为了王位起了歹心,他把精灵女约出来,一起相伴,谁知他让精灵女喝下一杯昏迷的药水,之后醒来,所有事情都变了样,精灵女失去了一对大翅膀,不能再空中风翔,就如失去生命一般痛苦难忍。

随后男子离开,进谏国王,说自己杀了魔女,接着也顺利成章继承王位,娶了前任国王女儿。

就这时,本心善良纯真的精灵女变成人人惧怕的魔女;

她开始用魔法设立屏障,防止外界人类再次伤害无辜的精灵,但她丢掉翅膀的痛苦难忍,为了发泄心中仇恨!

她报复国王,在国王的女儿诞生那一刻,庆祝期间,她施展魔法咒诅女孩16岁遇到尖刺,将永远沉睡不起,必须用真爱之吻才能唤起。

就因为这个诅咒,她心情复杂,国王开始各种防范,把女儿送出去抚养。

一直在女孩的成长过程中,魔女玛琳菲森渐渐喜欢上了公主,因为公主善良可爱,爱护每一个有生命的精灵。

如天使般存在,她突然发现自己为什么变得这么邪恶,就因为自己失去了一个不值得爱的男人吗?

最后她清醒,想要为女孩解除魔咒,可是好像真爱之吻是假的。

女孩没有真爱,才16岁,最后她伤心的懊悔自己的所作所为,最后亲吻女孩悔过,女孩感受到了她真诚的气息,最后醒了过来。

也许这就是真爱之吻吧!

真爱的力量,不仅限于男女,可以存在于各类情感之中,只要有爱、有善良、有真诚,一定可以换来和平的力量。

最后魔女把统一人类与精灵的使命,给了公主,从此天空也变得明朗,花儿变得灿烂,微笑也多了起来。

这就是和平的力量,它可以征服一切。

这个故事,我的感悟是:再大的仇恨都能用爱化解,我们没有必要带着仇恨,带着悲伤痛苦一辈子,因为痛苦只会浪费自己的时间,要想开心度日,必须敞开心扉,接纳万物的存在,只有这样你才会获得万物的拥护。

沉睡魔咒读后感(篇6)

迪士尼和以其为首的好莱坞,并不愿意停下压榨自己曾经创造的文化遗产的脚步,这也是其资本主义属性使然。尽管将艺术创作商品化的愿景并非总是令人失望,因为肯尼斯·布拉纳的《灰姑娘》就很好地捕捉到了迪士尼精神的魅力所在,即旨在吸引新一代观众的同时,反映时下美国社会意识形态的内容,又总是会让没有国界和赏味期限的艺术本身,变得有国界和赏味期限起来。

就《沉睡魔咒》而言,一大成功之处就在于前后两位导演——罗伯特·斯托姆伯格和乔阿吉姆·罗恩尼,都对于打造视觉华丽的,洛可可风格的魔幻世界有着非常的专注和成就。后者更在《沉睡魔咒2》中成功拓宽了这一原创世界的边界,无论是远景还是运动镜头,都有着很强的视觉吸引力。

而前作突破性的反英雄设定,也让迪士尼产生了一种错觉,似乎只要是乘上政确的顺风车,就能够以“反映真实”的方法来“深化主题”。国家分裂和种族对立的题材,在魔法和魔法生物横行的世界中并非不可实现,甚至还非常合适(如《巫师3》)。但剧本似乎并不愿意在“摩擦—升级—爆发”上多费工夫,将引发冲突的责任完全推到了个人的头上——一个典型的反派,仿佛只要解决了她,整个社会中,参与暴行的每个个体从来都不存在,而她的家人也都当她从来不存在一样。

这种伪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混搭,暴露出的实际是日趋左倾的好莱坞,只是在利用正确和政确的问题来打击敌人,而缺乏真正处理这些问题的能力。讽刺的是,这种真正的逃避现实,反而是好莱坞最擅长的事情。

这样一来,《沉睡魔咒2》在创作上的压力也就完全交给了演员。可靠的表演,搭配上难以言喻的尴尬情节,自作聪明的宫廷阴谋,或漫威或《权游》式的最终大战,似乎就足够让观众入场了。但能够吸引让观众入场的电影,并不代表这不是好电影。

充满诱惑的画面,貌似有深度的社会隐喻,都无法掩盖《沉睡魔咒2》变身《奇情后妈传》的功利和空虚的本质。仅仅凭借主演们的表演,是难以和前作一样,真正引起观众的共情的。虽然迪士尼已经逐渐淡出了弱化女性的做法,但又染上了一个更俗套的,对CG大战的过度痴迷。

和大多数主要出于商业原因而存在的续集一样,甚至同一周末就有阔别10年的《僵尸之地2》,《沉睡魔咒2》的确拓宽了故事宇宙,但仅限于实际的物理空间,而没有纵深和成长。这样一部无需过度投入的魔幻电影,在后《指环王》时代俨然成为了主流,并不是一件好事情。

沉睡魔咒读后感(篇7)

我刚刚独自一人在影院看完《沉睡魔咒》,走出影院时总是有种情绪围绕着我,是什么呢?我也很含糊,但总是恶毒的。整部影片中男人只有3类:

像斯蒂芬一样贪婪堕落的国王;像迪亚瓦一样的仆人;像菲利普亲王一样的花瓶。而女人也只有3种:玛琳菲森一样充满怨恨的复仇女王;爱洛一样不经世事的萝莉公主;红叶仙子、蓝蝶仙子、绿蕨仙子一样的善良但粗俗的家庭主妇。

如果说所有的角色累加的世界就是我们一直不愿诉说的现实世界、是孩子长大后所认知的区别于以往被告知的童话世界的现实,那也未尝不可,至少还算是生动形象,但是也太过于残酷了,就像影片中都犯了愚蠢至极的错误的史提芬和玛琳菲森直到最后都没达成和解一样,这其实是一个悲剧。而且最后生活不应该是躲避在童话的森林世界深处独处,而这恰恰也是影片所要打破的幻想,因此本片充其量不过是在过往的、被打碎的童话世界的废墟上重建了我们这个时代的童话世界,且根基更不稳固和没有说服力。

如果说到现实,我相信我们大多数人都经历了玛琳菲森儿时的天真愉悦、成年时的伤楚、成熟后的原谅,我想这才是最真实的生活,而且是所有从童话世界走出来的年轻人需要了解且颇怀敬意的接受的生活。而恰恰是史蒂芬的执迷不悟、画地为牢把生活带到了真正的深渊,生活中我们要豁达的原谅别人对自己曾经的伤害,也同样需要原谅曾经我们自己无知的错误,给自己赦免。生活可能真的就是接受和原谅他人的伤害与承担和悔过自己的过错,不管这种信念是来自以往童话里的爱情还是如今黑暗童话里的亲情,这是每个从爱洛般处处受护的童话世界里走出的孩子需要学会的。

生活并不美好,但我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无可厚非,这也是童话的意义所在。如果我们一脸鄙夷的用我们**残酷的社会经历去打碎它,而且你也乐意看到曾经欺骗了自己的童话世界碎的一地,毫无疑问你是有资格的,我深深的理解你被割掉翅膀的痛楚与仇恨,但是我们要让它笼罩我们一生吗?我们要让它变成我们生活的全部吗?

沉睡魔咒读后感(篇8)

俗话有言:人生本过客,何必千千结。世人总被各种各样的情感所困住,从而惶惶不可终日。可那样终究不值得。因为它们,无论是感情还是心系之人,终究只是过客,也只能是过客。

电影《沉睡魔咒》中所谓人人口诛笔伐的邪恶女巫梅菲瑟也曾是个不谙世事的荒野仙子,被心爱之人史蒂芬因欲望背叛并设计割去她的双翼后便就在心里种下了复仇的心魔。而史蒂芬也在成为国王后郁郁寡欢,担心梅菲瑟的复仇而每日对那个扶他上位的翅膀自言自语,甚至日益暴躁。想来,他们都是被那世间千千结给困住了,沉溺在了仇恨与欲望之中。

总的来看,世间烦恼的事情也无外乎这两种,甚至可以归为同一类:执念。每个人间惆怅客想必皆是有愿不能遂而苦恼吧,可又只能为那执念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想方设法去缓解,可大多数一回想起来还是刺生生地疼和迷茫无助。

但像传统的影片一样,这种一如既往的互相伤害是不能长久的,总会出现一些转折,而影片中的小奥罗拉,也就是被梅菲瑟盛怒之下诅咒的那个孩子给人类与荒野带来了一线生机。她的前十六年正如预言中一样生活在良善与美丽之中,梅菲瑟也在本是监视奥罗拉和照顾她的过程中渐渐真心喜爱上这个孩子,可又对当时的诅咒无能为力。渐渐的,梅菲瑟的仇恨其实已经在慢慢的瓦解了,她只想去保护奥罗拉免受伤害。

可见,当一个人有了希望,也就是另一个可获得的执念的时候,前一个就会逐渐瓦解。人类都是情感动物,所谓执念,绕不过去的坎都只是在伤害自己罢了。典型的后果就是仇视梅菲瑟的国王陛下,用对梅菲瑟力量的恐惧囚禁了自己整整十六年,最终含恨而终。

其实,仔细一想,他们其实都是彼此的过客啊,理论上说,时间泯灭不了仇恨。但你恨的实在来说,又不是那个人,那人充其量也只是你仇恨的一个载体。与其去恨一个具象的,随时间会不定向改变的东西,不如就先放下刀戈,不要去做施暴者,无论是什么,不然你与伤害你的人有何分辨?毕竟无视是最好的折磨,作恶的人终会尝到自己种下的苦果。

如现实中一样,无论是梅菲瑟还是奥罗拉,他们虽然都在同一个故事里,但都是独立的角色,有喜亦有悲,有所爱也有所恶。我们何尝不能像他们一样,为所爱披荆斩棘,对所恶最终视之为过客毫不在意,最终成为更好的自己?

世间遗憾事皆逃不过一个“已过”,既然如此,为何不将已过之事沉淀心底来激励自己,进而去寻梅菲瑟那双被囚禁住的双翼,重新飞向蓝天呢?

最后,请诸位牢记:若要爱,请深爱。若至此步,无忧亦无怖。

沉睡魔咒读后感(篇9)

是谁发明了黑暗童话?

格林童话据说其实通篇都是18岁以下不宜。后来是被格林兄弟两人不知怎么想到这般修改,才有机会面世,并几经易手,今天的孩子们才有机会看到。

睡美人不知是格林童话还是安徒生童话了,毕竟两种童话初衷其实都不是给孩子看的。安徒生就曾经严肃的表示过,他的童话是写给成年人看的,小孩看不懂。

看完电影后,我微微一笑。还是有一个光明的结局的嘛。正好符合人类的梦想。

因为到电影院时间晚了一点点,前面没看着,就只看到少女版的精灵女和小平民初次接触。那翅膀,真的很有质感。偷宝石的平民此时还没有足够的本事,眉宇间也只是农家少年为生计发愁的担忧。但话语却满是少年人的自负。这就好像一些刚从山区里出来的农家孩子,因为穷怕了,小时候又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对金钱、权力的极度渴望,欲望在比对中膨胀。就好像这些年被拿下的刘铁军之流。那些被带走的高官们在家里一搜查,到处是现金,美金,黄金,也花不出,但就是要每天看着数着搂着,心里的窟窿希望得到填补。

拥有强大神力的精灵女当然不能理解穷人家孩子的这种心理,对于她来说,一切都是天生就拥有了。她就是白富美,而且还是拥有至高权力和财富的未来女王。当然,她的责任也很重大,神力赋予的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啊。

在握手的同时,天真的精灵女一不小心说出了精灵的弱点,钢铁会伤害精灵。而小平民则一时激动下把他手上的戒指扔了,只为了和她能握手。她被感动了。大概每个女孩都会为那个男孩的某些行为感动,认为他是真的爱她才有这样举动。可是,天真的女孩们,你们又是否能确定这是他一时头脑发热,还是他品行纯良一贯行为?况且,一枚小小的铁戒指对于他来说,成本并不很大。

他们相爱了。真是跨越阶级的爱啊。但他很快为了他的野心抱负离开了女孩,他看不到她给他的帮助,也看不到和她在一起的好。他更沉湎于人类的认可,那是实实在在摸得着的啊。而精灵女也似乎没有为他有什么伤心可言,她长大了,责任也越发重大起来。她还有很多事要做呢。因为价值观不同的两个年轻人,也许会因为某些机缘在一段时间,但一定不会长久走下。这个警示说的好。

一个固执的老国王,为了确定他的权威居然挑战黑森林,老男人就是昏了头,为了心中膨胀的自我,为了在凡俗得到众人的认可。总之,他出动了所有军队。结局也可想而知,重伤溃逃。这段打斗还是很精彩,戴上3D眼镜看的目不暇接。

其实前面有一长段精灵女成长的镜头特别精彩,我几乎都能感觉到精灵女的俯冲,翅膀的扇动,而精灵最后升到天空,那仰望天空的线条和神情,在阳光的照耀下,就好像天使在人间,让我莫名的感动。这一刻,你会相信有神的存在,因为,太美了。

被打败的老国王气急败坏,出了个悬赏。做了国王贴身侍卫的小平民终于迎来他改变命运的机会。他利用精灵女对他的信任,把她的翅膀割下来,换来了他飞黄腾达的前程。一个从没有受过皇家贵族教育训练的穷孩子,权力的到手并不一定会给这个国家带来幸福。因为他所做一切只是为了满足他自己,全然不懂怜悯与慈悲。总之他想尽一切办法,软硬兼施,估计还走了公主的感情线,才有机会成为了王位继承人。

西方不是可以招女婿上门吗,其实不一定要是国王啊,女王坐镇天下也不错啊。不过那是一个暴力的世界,女王通常意味着善良,而善良在暴力的世界里也等于向其他国家宣告,来侵略我吧。所以公主只能做王后。男人来当家做主。王后生下一个女婴,故事正式进入我们熟悉的环节了。

在盛大的庆典上,两个曾经相爱的人剑拔弩张,成了对立面。面对薄幸郎,被痛苦与复仇吞噬的精灵女已堕落成暗黑女巫,她冷静的一笑,有对自己天真的嘲弄,对爱情逝不追忆,对被背叛被欺骗的愤怒,对那个瑟瑟发抖猥琐的男人,在这一笑里极尽轻蔑。烈焰红唇轻轻吐出那个着名的诅咒。然后,在女王强大的气场中,众人不敢有所举动,任由她仰天大笑出门。

之后就是大家都熟悉故事了,男人命令把全国的纺车都烧了,把公主交代给三个不靠谱的精灵照顾。他接下来就是做准备,准备和女巫决一死战。因为他突然意识到那天在庆典上,他的生命其实脆弱如一根草,只要她轻轻一挥手,他就身首异处了。她还没动手,是因为她还想折磨他,折磨他一辈子,让他活在对死亡的恐惧中。他不能坐以待毙。

女巫和小公主相处的很愉快,因为小公主太有爱了,她的萌她的天真渐渐融化了女巫坚硬的心。女巫想撤回诅咒,可是任何力量都无法抵消。公主也在16岁最后一天知道了真相,她悲痛欲绝冲进皇宫,找到她的父王,那个当初的穷孩子如今的国王,可惜没有正确价值观的男人一向都没有什么真爱,他对公主也很不耐烦。他xx年来心心念念的就是和女巫作战。

预言实现了。公主昏睡了过。女巫把半路上遇到的邻国王子提溜了过,希望他能解除公主的咒语。一吻下来,男人的作用没有起作用,于是他被扔了出。女巫看着躺在床上的公主,突然意识到她对公主的爱,那既是母亲对孩子的母爱,也是黑暗徘徊的心对渴望光明的向往,是对善良的坚持,她多希望这孩子能醒过来啊。世界,永远都是属于孩子的,因为他们年轻,他们相信美好,他们的心还没有被现实打磨坚硬冰冷,他们能改变世界。

她低头吻了公主额头。公主醒了,原来真爱之吻是不掺杂任何欲望的,是发自内心的,那可不是简单的男人女人因为外表的吸引而产生的吻。

这个电影告诉我们,真爱不是男女之欲,因为外貌金钱权力产生的感情都会被时间洗刷,真爱存在内心,你的父母对你默默的不善言表的感情。当你结婚了有了一个新的家庭,可别忘了,真爱永远都在背后默默支持着你。

沉睡魔咒读后感(篇10)

睡美人的童话故事相信大家都是耳熟能详。特别是王子那纯净一吻,多少人为之倾倒!从而更是恨透了那个下了魔咒的巫婆!事世就是如此:没有丑陋就发现不了美丽;没有邪恶更衬托不出善良正义;没有深沉的黑暗,又哪里来的对光明的热切渴望!

好莱坞拍摄的这部《沉睡的魔咒》是老妈带我去万达看的,这该是一版另类的睡美人故事吧,内容感觉完全颠覆了传统。在一个美得像仙境的魔尔庄园中,住着很多的精灵和各种小动物,大家和平相处,每一天都过着快乐开心的日子。他们的首领是个甜美的精灵仙子,身后一双硕大的翅膀。可是有一天,一个男孩子闯入了魔尔庄园,大家都抱着敌对仇视的态度,只有精灵仙子用微笑和纯净的心灵感染大家接受了他的到来。两个孩子从此形影不离,日日成长。友情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加深,在精灵仙子十六岁生日的那天,终于收获了男孩子一个真挚纯净的吻。然而,随着时间流逝,人性中固有的自私贪婪慢慢膨胀,这个男孩子为了得到王位的继承权,对精灵仙子起了觊觎之心。在一个漆黑的夜晚,趁她熟睡,割下并带走了她一对翅膀,并以此邀功成了国王。醒来后的仙子,发现变故痛不欲生!可即使遭受了如此沉重的背叛与打击,仍然没忘记自己要守护魔尔庄园的责任。愤怒的力量无比强大,精灵仙子用魔法将庄园用重重荆棘护卫起来,用黑暗将庄园覆盖,从此,人类再也随便不能出入,进攻。

用卑鄙手段继承了王位的国王生了一个漂亮的小公主,精灵仙子翩然而至,强烈的仇恨之心让她对小公主许下了沉重的魔咒:公主十六岁生那天,会被纺锤刺破手指,陷入沉睡,只有最纯净和最无私,最深爱的吻才能唤醒,并且这个魔咒永不打破,如果没有这个吻,公主将永远长睡不醒。

虽然精灵仙子带走了小公主放在自己身边抚养,可国王还是下令砸碎了国家内所有的纺锤。随着时间的流逝,小公主长大了,她的纯洁善良,温柔孝顺彻底融化了仙子冰冷仇恨的心灵,可惜,即便耗上自己所有的力量也消除不了原有的魔咒,事情还是朝着预定的轨迹发展。小公主思念自己的亲人,在十六岁生日当天偷偷返回了王宫,可惜被一架地下室里的纺锤刺破伸手指,陷入了沉睡!邻国一位王子看着睡着的公主心生爱慕,可他的一个吻并没能让小公主清醒。床边的精灵仙子痛不欲生,忍不住在公主的额头深深一吻,奇迹却在此时发生了,公主居然睁开了眼睛醒了过来,仙子欣喜若狂,止不住泪流满面,仿佛所有的怨恨与敌对随着公主的清醒都烟消云散了。

小公主随着仙子去了魔尔庄园生活,大家一直过着辛福快乐的日子,这就是影片的结尾了。虽然情节和童话故事有所出入,但其中宣扬的真诚,无私,善良,挚爱与和平却是亘古不变的话题!值得一看啊!

沉睡魔咒读后感(篇11)

电影改编自1959年迪士尼老牌动画《睡美人》,这个曾经在无数孩子的童年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故事以纯美的公主收获王子的吻而醒来作为结局,而施加沉睡魔咒的玛琳菲森这一大反派一直以负面形象出现。这次导演引领我们一起领略了《睡美人》经典反派不为人知的往事。玛琳菲森曾是一个美丽纯洁拥有翅膀能够飞翔的年轻仙子,生活在宁静祥和的森林王国。然而大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王国突遭人类军队侵袭,玛琳菲森在战斗中逐渐成长为这片森林的守护者,可是她遭受到了爱情的背叛,从此她的心灵开始变得冷酷,脑海只剩复仇的念头。

为了报复,她给人类国王的女儿爱洛公主施下恶咒;然而随着爱洛的成长,玛琳菲森才逐渐意识到自己不仅对这位小公主产生了类似于母女的感情,而且也意识到小公主能给两个世界带来和平。

电影以玛琳菲森的视角重新诠释这部纯洁的童话故事,艾丽.范宁在片中饰演小公主爱洛。片中朱莉饰演的女魔头成为第一女主角,其魅惑的绿眼、火红的嘴唇、高耸的颧骨及头上的两只角的独特造型美艳而又令人不寒而栗。影片为了更好地塑造玛琳菲森的个性,刻意将她的颧骨比此前动画版本又提高了。影片各场景之间、角色之间的反差和人性善恶的强烈冲突无不展现得淋漓尽致,让人直呼过瘾,心情也百转千回。突出的3D效果让电影中许多场景仿佛近在咫尺,年轻时的玛琳菲森挥舞着翅膀仿佛要穿透银幕扑目而来,生机勃勃跃然而出。而当她遭遇背叛后在树林中遇见天真活泼的爱洛公主,爱洛公主的天真和淳朴与玛琳菲森愤怒且黑暗的性格在3D效果的烘托下形成鲜明对比。剧情和视效完美结合,真实地展现了玛琳菲森的内心转变。

《沉睡魔咒》为我们精心营造了一个童话般的世界,玛琳菲森的心理变化的轨迹很好地为中国儒家“人之初,性本善”作了注解。人心都有向善的一面,影片中真爱之吻可以唤醒沉睡者的台词,让许多观影的热恋男女hold不住,当影片结束观众纷纷起身离席之际,书生注意到后排还有两对青年男女你侬我侬,沉浸在爱的甜蜜中不能自拔呢。

熊孩子看电影,别的没学到,却学到了把真爱之吻献给自己爱的人,要是他们的真爱之吻换来的是对方的真爱,那也算没白看一场电影吧。

沉睡魔咒读后感(篇12)

今天是星期天,妈妈带我看盼望已久的电影——《沉睡魔咒》。我的心里乐开了花,因为它是来自迪斯尼的童话电影。

买好电影伴侣——爆米花,可乐。我和妈妈快步走进电影院。电影一开始我就被那唯美的画面给吸引了,小女主人翁是拥有一对像雄鹰一样大翅膀并住在美丽而善良的魔法森林里魔法仙子。这是一片不让人类进入的森林。可偏偏就有一位人类的小孩误闯进入了,善良的小女主救下了小男孩,并与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可随着时间的变化,小男孩长大,不仅为了当国王出卖了小女主人翁 ,攻打魔法森林,而且将女主那一对漂亮的大翅膀用铁给烙下。于是女主人翁发现自己没了翅膀,她愤怒了,她不仅将森林用高大的荆棘墙围住 ,更让自己的心灵不让任何人靠近。当男孩变成国王后生下一位公主时,女主就开始了她的复仇,她诅咒公主16岁时被纺纱机上的针戳到,没有“真爱”不能醒来。因为女主人已经不在相信爱情了。国王将公主送到遥远的国度,下令毁掉了全国的纺纱机。可在以后的日子里,女主人翁和公主朝夕相处中,公主用自己的善良和对人乐观的态度一点一点感化了女主人,慢慢将上一带的仇恨化解了,可这时女主人想将自己许下的咒语收回时可怎么也收不回了,最后女主用自己的“真爱解除了自己的魔咒。她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看玩电影使我感慨万分,我明白了“真爱”也许是大人们口中说的爱情,但“真爱”一定是超出爱情的亲情。人与人之间不要被仇恨蒙蔽了双眼,这样只会带来无尽的伤痛,要宽容,要大度,这样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和谐美丽。

沉睡魔咒读后感(篇13)

虽然我看过许多精彩的3D电影,但能像这个暑假看的《沉睡魔咒》这样能让我久久回味的3D电影却不多。

《沉睡魔咒》这部电影是根据童话故事《睡美人》改编的,并增加了许多精彩的情节。它以独特的视角向我们重新演译了《睡美人》这个纯洁的童话故事,既使人陶醉其中,又暗暗佩服导演的构思和想象力。

《沉睡魔咒》的主人公玛琳菲森,她是一个生活在森林中的美丽善良的仙子,拥有一对漂亮的翅膀,能自由自在地飞翔。可人类的军队总是想方设法入侵那宁静祥和的森林王国,玛琳菲森在一次次的战斗成为了森林的守护者。她与人类男孩史蒂芬相爱,可野心勃勃的男孩为了继承王位,背叛了她,割取了她的翅膀。从此,玛琳菲森变得冷酷,满怀仇恨,为了报复史蒂芬,便给他的女儿施了魔咒,但她在“陪伴”爱洛成长的的过程中,她的心被天真无邪的爱洛所温暖,在魔咒生效后,玛琳菲森用“真爱之吻”将爱洛唤醒,最后,爱洛也成为了森林守护者。

观完全片,我不禁被这部电影深深震撼了,精彩起伏的情节无不让人动容,人性的善和恶随着情节的发展也被展现得淋漓尽致。绝美的3D技术,让影片中的场景和人物仿佛近在咫尺,感觉自己就是这魔幻世界中的一员,在另一角度目睹整个故事的发展。

但是,我在赞叹《沉睡魔咒》这部电影精彩的同时,也在为我们的国产电影感到一丝遗憾。为什么我们的电影作不出这么唯美的画面?为什么我们的电影没有这么精美绝伦的3D技术?希望我们中国能努力提高电影制作技术,也像《沉睡魔咒》那样带给我们引人入胜的情节和视觉盛宴。

沉睡魔咒读后感(篇14)

百忙之后终于有了空闲,于是晚饭过后约了好友阿媚一起去看电影。

来到影院正好赶上了《沉睡魔咒》的播映时间,自然就不必迟疑了。

玛琳菲森曾经是一个美丽纯洁的小仙女。她在和平的森林王国长大。她有一对充满力量的翅膀,可以在天空中自由飞翔。当她遇到作为人类的斯蒂芬,并与他相处的那一段时光大概是她最>幸福最难忘的了吧,可是幸福时光总是那么短暂,随着各自的成长,他们终究要分道扬镳。斯蒂芬去人类世界寻求自己的利益,这是玛琳·菲森无法理解的。

后来,森林王国遭到了人类军队的进攻,玛琳菲森在战斗中逐渐成长为森林的守护者,这让人类国王非常头疼。为了满足自己的抱负和欲望,童年的玛琳·菲森情人斯蒂芬回到森林王国,邀请玛琳·菲森再次讲述,并设法剪掉了翅膀。立下功劳的斯蒂芬得以继承人类王位。

遭受背叛和重创的玛琳·菲森从此变得心寒,心中只剩下复仇的念头。所以为了报复,她给儿时恋人,也就是当今人类国王斯蒂芬的出生女儿爱洛公主施下恶咒:在她十六岁那年生日,她将被纺车的钉子戳破手指从此沉睡,永不再醒来。

在国王斯蒂芬下跪求她饶恕之后,她在笑靥中说道:“可以有一个办法让她醒过来,那就是真爱之吻。”

随着时间的渐逝,爱洛公主出落的亭亭玉立了。在她的成长过程中,玛琳·菲森忍不住默默守护着自己的身边,这堪称爱洛公主母爱的保护。十六年的默默守护,渐渐融化了玛琳菲森冰冷的心,爱洛公主对她的仰慕及对森林王国的喜爱>温暖了她整个身心。

因此,她后悔自己所作的一切,甚至冒着风险来到人类王国去营救阿洛公主。最后,在阿洛公主的帮助下,玛琳·菲森找到了翅膀,成功逃离了斯蒂芬国王的钢铁关口,回到了五彩缤纷的森林王国。

在整一个>故事中,玛琳菲森在灵仙与魔仙之间的转换皆出于爱和恨。因爱而生恨,也因爱而慈悲。阿媚说:

“人比魔仙更残忍,更冷酷。”是啊,斯蒂芬因一己之私,利用儿时的恋情,利用恋人的爱意夺走玛琳菲森引以为傲的翅膀,深深地伤害了她。而后因为“沉睡魔咒”而对玛琳菲森痛下杀手,每一次战斗都想置玛琳菲森于死地,在他的身上,我看不到仁爱,也看不到关怀。

试问一个连自己的妻子在临终时的遗愿都置若罔闻的人,又何谈感情?人,有太多的污点,人性,在仇恨面前显得那么卑微,那么渺小!但阿洛公主的善良、亲和力和温柔并没有被父亲传承下来,因为她从小就被带到偏僻的树林里生活,所以她的美丽是自然的产物,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见证。

我想,人大概也只有在大自然中才能找到自己的本真吧,自然真是有着异常神奇的力量,清醒人的头脑,净化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所以,多和自然亲近亲近吧,那样我们才会在喧嚣的生活中保留住内心里的那一份最初的纯真!

沉睡魔咒读后感(篇15)

电影沉睡魔咒观后感——真爱真爱是什么?是男女之间的爱?是亲人之间的爱?是朋友之间的爱?在以前,我常常会认为这些就是真爱,但自从看了《沉睡魔咒》后,我真正的理解了真爱。《沉睡魔咒》是一部关于爱的魔幻片,所讲诉的森林与城堡之间的战争,虽是战争,但其中却包含着爱与背叛,玛琳菲森与史蒂芬曾经有过一段美好的恋情,但美好不是永远的,史蒂芬为了当上国王,开始了背叛之路,他将自己所爱之人的翅膀在睡觉时取掉,还试图杀害玛琳菲森,当玛琳菲森醒来后,陷入悲痛之中,随后玛琳菲森开始开始复仇,她给人类国王的女儿奥萝拉公主施下恶咒,但随着奥萝拉公主的长大,玛琳菲森渐渐意识到,奥萝拉公主能为自己带来快乐,为两国带来和平,她开始解除魔咒,但魔咒最后却解除不了,玛琳菲森由开始对爱洛的仇恨转变成了爱,在玛琳菲森沉睡之后,菲利普王子的吻并没有将奥萝拉唤醒,而玛琳菲森的.吻却将她唤醒。从这部电影中,我理解了真爱的含义,真爱并不是爱情之吻,而是玛琳菲森对奥罗拉公主的爱,王子的“真爱之吻”在影片中已经唤不醒沉睡的公主,能唤醒的反而是玛琳菲森的深情一吻。

读了红楼梦的读后感合集(15篇)


书籍是人类不断进步的指南。当读完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后,我便有了许多新的想法,读后感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写红楼梦读后感时有什么具体的模板吗?为此,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特意呈上“读了红楼梦的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读了红楼梦的读后感 篇1

或许,人生是如诗一般的美好;或许,人生是跌宕起伏一般的有悲有喜;或许,人生如戏剧一般精彩;如曹雪芹笔下《红楼梦》一般,演绎着人生的起起落落,悲欢离合,让人荡气回肠。

对于人生的理解,《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借贾府往事一一列举在读者眼前。曹雪芹,名霑,字梦阮,号雪芹,一生历尽沧桑,就因如此,才写出了传唱千古,震慑人心的《红楼梦》。以《红楼梦》把中国古典小说推上了顶峰,给我们讲述了贾府从繁荣昌盛到抄家破亡的故事,从而又写出贾宝玉与林黛玉的凄婉爱恋,把人生旅途中酸甜苦辣,变幻万千都跃然纸上。

正是因为《红楼梦》这般精彩,所以让我们对人生有更多了体会,对中国古典文学有更深的了解。

我们的人生,正是如诗如歌般的岁月,有过开心的笑容,有过伤心地泪水,有过真心的悔责。谁都有过失败,曹雪芹笔下的宁国公也如同所说。我们的人生何尝不是一部多姿多彩的小说,有各种各样的故事情节,只不过作者是我们自己罢了。人生如戏,没有人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怎样。人生像一场旅途,正如我国伟大的思想家鲁迅说过:"上人生的旅途吧,前途很远,也很暗。然而不要怕,不怕的人前面才有路。"对啊,虽然有难关,但不怕的人才能挺过去。《红楼梦》中,钟鸣鼎食的宁荣府,最终也一蹶不振。人生几何,何必留恋人世繁华,不如努力拼一生,潇洒走一回。以免来去匆匆,白白流逝人生时光!想必这正是《红楼梦》想告诉我们的道理。

读完《红楼梦》这部历史名著,我对人生的感悟有了更多,正因为有了这些让人震撼内心的经典名著,才会让这华彩美文滋养着我们的生命。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想必经典诵读已成为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咱们国家这些古典文学,也让人为之赞叹,耳熟能样的四大名著,四书五经。都在人生长河里,如宝石般栩栩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远行在如戏般的道路上。

人生如戏。曾几何时,那些古时的文学大师们,把满腔热血,把人生感触以各种形式呈现在我们跟前,名著让人慢慢感悟,经典让人回望过。就让我们在如戏般的人生中,尽情感受中国古典文学的熏陶!

读了红楼梦的读后感 篇2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好处。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感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忙,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这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红楼梦里的感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感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感情故事诞生了。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但是生不逢时的感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

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着着自我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

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但是那里没有她能够依靠的亲人,没有她能够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杯具的起因,还不如把职责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感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能够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应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感情杯具了。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我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留意,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我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我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我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

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我的心,自我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

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我,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我?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我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读了红楼梦的读后感 篇3

一百个人读红楼梦,就会有一百种理解,这句话真的不错!从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感受!轻轻合上书的最后一页,心里酸酸的,它向恋人一样牢牢地抓住了我的心。感动、欣喜、愤怒、心疼、惋惜??我似乎被它死死地抓住,难以脱身。这就是宝黛之间刻骨铭心的爱情!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雪芹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个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偏偏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归到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

一个是绝色佳人,一个是翩翩少年;一个聪明绝顶,一个博学多才;一个无意于功名利禄,一个从不说“仕途经济”的混帐话;她整天为他哭泣叹息,他整天为她牵肠挂肚;她心里只有他,他心里只有她——这不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吗?然而在荣国府那样的牢笼里,他们的爱情始终被压抑着。张生还可跳过粉墙去同莺莺幽会,杜丽娘还可在梦里同柳梦梅结成夫妻,宝玉和黛玉最终连这点幸运也没有。封建道德观念在贵族之家就是天条,窒息了人的一切天性。“父母之命,媒的之言”,以及贾家的败落最终隔断了他们的缘分。黛玉这个多情善感的女孩子,像一支柔嫩的小草在“风刀霜剑”凌逼之下枯槁了。她和宝玉的恋爱过程,始终伴随着痛苦和烦冤,最终还是一场虚幻,“命运”把他们大大地捉弄了一场。这出和着血泪的恋爱悲剧,不仅使作者为之“泪尽”,几百年后的今天,仍是人们谈论不尽的话题,感受不完其中的酸甜苦辣!“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我们一边感慨着宝黛之间爱情的忠贞不渝;一边痛恨封建社会腐朽败坏,愤愤不平这宝黛爱情的真正凶手;一边惋惜这纯洁高贵、美丽坚贞但却是残缺遗憾的爱情!

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雪芹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但我们也不要忘了汲取其中留给我们的教训!社会方面我们暂且抛开不谈。在人与人之间相处的过程中,无论是恋人、朋友又或者是陌生人,我们都应该以诚相待,相互信任!其实宝黛爱情悲惨结局背后的责任,又怎么能少得了“缺少信任”这一爱情生存的重要准则呢!

读了红楼梦的读后感 篇4

一袭道袍,飘飘曳曳,宛如天外之人,高洁而不沾染一死凡尘,她就像那年盛开在她庵外的红梅,美丽而孤傲,妙玉的美丽是上天造就的,但她的孤傲却是命运使然的,自幼多病的她在父母双亡之后孤身一人流落至此,本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怎落得如斯之地步!她就像那一枚明珠却被误投于深海之中,贾府的放荡风气与藏圬纳垢,让她不得不因为保护自己而对别人冷目三分,甚而让别人觉得她“可厌”!无非就是因为她的无权无势与身份低微。

也许如果没有让她遇到玉贾宝,也许她没有爱上他,甚而为他走火入魔,也许她便会拥有一个完整的一生,即使一辈子面对清灯古佛,独自老去,她也不会觉得有一丝一毫的空虚,但她见到了他,这个第一个待她平等之人,第一个值得她为之倾心之人,第一个知她甚深之人,在妙玉心中,他是特别之人。

从受到宝玉称赞时的故作正经到一时真情流露时的面红耳赤,她难道真的是一个心如死灰的道姑吗?不,她也是一个普通的十八岁的少女,仅仅是被封建礼教荼毒了思想,她有勇气爱上世俗所不容之人,却没有勇气去冲破那层束缚,她清楚的知道,一但自己不循规蹈矩地做尼姑,她便会与宝玉见面机会也没有,凭借了贾府的势力,岂能容忍此等伤风败俗的事情出现!她只能小心地收拾起所有的心绪,戴上副不可侵犯的圣洁面具。但她真的能如此度过余生?

虽然红楼梦中有暗示,妙玉会这里获得幸福,但我觉得高鄂的续书不无道理,在续书中,妙玉被强盗掠走,生死不知,乍看,很悲惨,但我觉得,让她在贾府中受心痛煎熬一辈子是更残忍之事,也许此后的她有了一些转机也未可知。

正如妙玉在给宝玉的帖子中写到:“槛外人妙玉遥祝芳辰”,槛外人”三个字大有深意,妙玉无疑是聪慧的,她用三个字向宝玉表明心迹,体现她不愿让自己涉足于这纷扰的尘世间,保护自己也保护自己所爱之人,人人都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是千古悲歌,从来没有人注意到妙玉对贾宝玉苦苦思恋,黛玉无疑是幸福的,她毕竟还有一段美好的憧憬与爱情,但妙玉的爱情从一开始就注定不会有结局。

读了红楼梦的读后感 篇5

无论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候门公子,拥有着不可一世的荣华富贵和锦绣前程,但会以寂寞告终。

他就如雪花一样,人们还未曾来得及观赏它的美,就这样转瞬即逝了。留给了我们泪珠般的回忆和拉长的叹息。

上天给了贾宝玉一个美若天仙的表妹林黛玉。我说——林黛玉来人间是为了还债,用一生的眼泪还了前世的债,把所有的感情都交托了贾宝玉,在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归去。

可能因为他们的感情本身就带着一种凄美,花落冰韵,诉尽无数的冷音。多么淡薄的缘分,就像一段还未来得及旁白的故事,在心中留下了刻苦的记忆。

正因为爱的太深,所以才会以悲凉散场。贾宝玉归依佛门,其实早已注定。从此,贾宝玉红尘不染,把痛苦放在心底。

读了红楼梦的读后感 篇6

读《红楼》,读到最后满心情节都退潮而去,只剩下干枯的残念,只觉人情淡漠不可自胜。

看一脉而承的人勾心斗角,画眉描眼,不由便仿佛已是七旬老妪,炎凉世态打在略有钝重的心上,也只剩下迟钝的痛觉——原来多少嬉笑驽骂,多少月明风清,多少依顺体己,通通都是戏台上虚晃的一枪,犹剩看客叹息不觉反倒显得矫情了。

看那王夫人提携探春,待庶出的她那般好,也不过是愿在周姨娘面前再赢一句:儿子比不了儿子,女儿攀不上女儿,饶剩一个探春也是“亲外”,这样的胜负快感不知给了她几多满足。更何况滩春的能力对她一直都“有用”:管理家政有用,针锋对决有用,嫁个外番王爷更有用。过程和结果,细节与概况一样折腾人,谁也无心照看一个“别人”。存于世上,人或多或少都在偏袒自己,现世的我们并没有比多少万年茹毛饮血的先人更善良与更文明。

还有那厉害了一辈子依旧两手空空的琏嫂子,持家几年,连猫狗都厌弃,丈夫不爱婆婆不疼,哈着脸欺下媚上掉价儿带伤的还不是自己。一个女人的心并不大,谁放着软香温玉不要去做劳什子铁血娘子,谁有犯得上撒泼放野做戏给别人看。亏空、尤二姐、抄家、丈夫远谪,几场情景剧闹下来,多厉害的角儿也只是在病榻上捧个药罐子,身边的丑角倒是脱了面具上演大反转。——谁尚且不会自甘变作冰,又岂得是谁做的女子呢?

浮生真的那么丑陋而可鄙么?看着金钏儿投井,我们自我安慰如今还得一夫一妻制;贾珍和尤氏貌合神离亦可辩驳爱情的坟墓并不多。当下时,对于此种残忍,我们斤毫年个默认了。寻求解释和出路,创造反驳以求开脱,从来都只发生在我们“设该命题成立”之际。

或者真如史铁生所言,人不仅是被抛到这个世界上来的,而且是被分开来一个一个抛的;或者只是生物学上定义的人类之间天然的竞争关系;或者我们内心从未辍耕预设的自留地;或者曹公已经明示生死悲凉。

读《红楼》,读得指尖眼梢都是心伤。在那样的明朗之后突觉整个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绝望。所谓困兽,所谓虚妄,所谓清空,统统都不是词,它们已经越过我们自身,抵达不能言说的真相。

而我们依然在别人的故事和自己的悲怆之中,兀自掉下泪来。

读了红楼梦的读后感 篇7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这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红学一直以来被众多学者学习和研究。整本书叙事视角的独特,具有灵性的顽石,对整本书的艺术结构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读懂了这块石头,你就读懂了曹雪芹。

这块顽石是女娲补天石时,剩下的一块未用的石头,是仙界的弃石,跟我们有很大的联系。数字一直以来属于都是神秘文化的一种象征,它也是神秘文化的基础,作者对于女娲无稽崖练成的石头的描写中的数字也非常有深意,原文对女娲炼出的那块石头的描写中数字非常有趣,“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这是数字象征着时间和人生。“十二”可以象征为一天有是十二个时辰,十二生肖,一年有十二个月;“二十四”可以象征为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二十四节气;“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可以象征为我们的寿命,人的一生。至于多余的那个一,他可以象征我们每一个人,许多经典名著都有很强的代入感,《庄子逍遥游》、《西游记》、《老人与海》等都会让我们联想到自己的人生路途,好像是我们自己的人生体验。文学即人学,所有文学创作都是作者的人生经历和精神路途的自述。伟大的作品,无一例外都是他们个人的遭际而形成的灵感。所以读《红楼梦》让我们更加了解曹雪芹。

读了红楼梦的读后感 篇8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好处。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感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忙,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这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杯具,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杯具。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杯具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个性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之后平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礼貌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此刻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必须”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

有时刻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中国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贴合上方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杯具,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但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述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样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构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

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好处,而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好处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透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联正处在微妙的阶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比较。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己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证明人。

最后,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以前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述,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因此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联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述。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杯具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述,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杯具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譬如今年《读者》第七期的丫鬟问题,还值得再好好深挖,但碍于自己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学姐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吴达自当感激不尽。

读了红楼梦的读后感 篇9

女人之间的斗争相比男人来的更加隐秘而恶毒。大观园内除了贾王薛史四大家族及其连连关系的皇亲国戚,其余的都来自底层,是下等人出生,可是下人之间也分高低贵贱。为了争宠博得主子的信任或者给自己谋个好前程,彼此之间明争暗斗往往表现的更血腥。

以贤惠识大体出名的花袭人在排除异己为自己打算方面毫不含糊,而且做得不露声色,是个不折不扣的心机女,先不说她拐弯抹角试探自己在宝玉心中的地位,言辞恳切的想要通过王夫人分离宝黛钗三人,单说晴雯、四儿、芳官被王夫人一杆子打到,撵出大观园的事情。此事明里好像是王保善家的戳弄是非导致成的,但实际上王保善家的也只是助推了一把,真正的罪魁祸首是告密者花袭人。从四儿和贾宝玉私下说的混话,都能被王夫人悉数知晓可以推断。晴雯无故被撵宝玉悲伤万分,也十分不明白----自己和丫鬟平日里的私房话怎么都会被王夫人知道的一清二楚,他问袭人:“咱们私自顽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外人走风的,这可奇怪。”对宝玉的质疑,袭人总有理由解释圆满,可是宝玉是何等聪慧之人,他的疑问并不会因袭人的哄骗消解,他接着问:“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挑不出你和麝月秋纹来?”袭人一时答不上来,沉默半天继续辩解,宝玉继续追问,说花袭人是出了名的一等至善至贤人,麝月秋纹又都是她调教出来的,自是找不出不毛病。

这一段对话看似含蓄,曹雪芹没有直接点名晴雯带病被撵出去致死就是袭人从中作梗,但是透过宝玉步步追问,袭人的罔顾左右,我们能够看明白。还可以从王夫人的话中再次证明袭人的告密行为,王夫人在责骂四儿时说:“这也是个不怕臊的,他背地里说的,同日生日就是夫妻。这可是你说的?打量我隔得远,都不知道呢。可知道我身子虽不大来,我的心耳神意都在这里......”她的心耳神意就是袭人,怡红院风吹草动袭人都会纤毫不留的告知王夫人。怡红院六个丫鬟,袭人和晴雯身份相当都是一等丫鬟,曾经都是贾母身边靠得住的丫鬟,贾母送了宝玉。她们负责监管安排宝玉房内一应事务,麝月、秋纹、小红、四儿都是干活的。因王熙凤看上小红能干事就要了去。剩下三个干活的,麝月和秋纹又属袭人调教。这一次,王夫人就直接把和袭人平等的晴雯,不是袭人调教的四儿撵走了,宝玉的身边完全就成了袭人的天下。

袭人很了解晴雯的性格,那是个爆炭,心性极高得理不让人,带病卧床四五天清水不搭牙,站都站不稳,被王夫人派人夹着胳膊拖出去,连病带气必死无疑。可是袭人安慰宝玉却说:晴雯出去才好,可以静心养病。以后请求贾母再要回来。读后感连宝玉都知道,晴雯被撵“回家”(好赌好淫的表哥嫂家一贫如洗。)就像才抽出箭来的兰花送到了猪窝里,一定活不成。什么都明白的袭人却那样说,简直是睁眼说瞎话。当宝玉认为海棠花无故死了半边是晴雯要死的凶兆,袭人立刻就露出了真面目:“那晴雯是个什么东西,就费这样心思,比出这些正经人来!还有一说,他纵好,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去。便是这海棠,也该先来比我,也还轮不到他。想是我要死了。”袭人的这一番话实在值得推敲,她看似在劝解宝玉,实则是和一个被她挤兑出去已经毫无威胁的人争风吃醋,她还在摆自己的地位次序,她的次序无非就是王夫人定下的大姨娘身份,在她心里,晴雯不是东西,比不过她。这几句话一句比一句凶,直接暴露出袭人的凶相。

袭人借助宝玉挨打事件获取了王夫人的信任,为自己挣得了准姨娘的身份,又借助贾府内部的抄检排除了姨娘身份的竞争对手晴雯。在贾府意为宝玉定亲的当儿,又在谋划怎样和正房和睦相处。曹雪芹明写她稳重实诚,平和善贤,却又在字里行间时时显露她的心机。一明一暗相辅相成塑造出一个活脱脱的家奴形象,袭人在贾府的“晋级”之路,正是一个下层人在夹缝中安身立命的成长史。

读了红楼梦的读后感 篇10

我国古典文学喜欢用“闭月羞花”、“倾城倾国”这样的词语描述,使人感觉到美丽绝伦,十全十美。而在《红楼梦》中,大文豪曹雪芹笔下的:丫鬟鸳鸯漂亮聪明,不仅博得贾母欢心,而且被老色鬼贾赦看中,要娶她为妾。然而,她蔑视权贵,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对这样一个值得赞美的人物,书中这样描写:“……只见她穿着半新的藕荷色绫袄,鸳鸯的脸面多么楚楚动人,而那脸面,却倒有几点雀斑,”看来这样描写,似乎有损于人物形象的完美。

然而,有着较高美学修养的脂砚斋评点说:可笑近之野史中,满纸“羞花闭月”,“莺啼燕语”,殊不知真正美女方有陋处。任何事,任何人都不可能完美无瑕。显然,把美女的陋处或斑点描绘出来,人物形象更加真实可信,点出鸳鸯脸上的雀斑,不仅没削弱她的美,反而令人更感真实了。相反,那种“美则无处不美,恶则无处不恶”的绝对化的创作方法是不真实的。

这使我联想到现实。同样,在人际交往的诸多准则中,莫过于一个“诚”字,唯有“诚”才不避“陋处”,惟不避“陋处”才能显出真实,让人不感觉到“骗人”,进而增强信任感。

因此,大家在这里交心的同时,心里都要有一个“诚”字。

读了红楼梦的读后感 篇11

今年暑假,我终于有时间完整的读完了一本《红楼梦》。心里却难过到了极点,黛玉的那句“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也一直在我耳边回荡。红楼女儿悲惨的下场,令我感叹到叹息不已,而宁荣二府从“金满箱,银满箱”到“陋室空堂”的惊天之变更让我沉思许久!

想当初,宁荣二府繁华至极,不说别的,单是那一座大观园,就极尽奢华,正如刘姥姥说的“比画里画的还美”,可最后呢?大观园变成了衰草枯场,而曾经居住这里面那些美好的人物,也是死的死,走的走,一片凄凉。

他们之所以导致这样的结果,是因为无止境的贪婪和欲望;是因为过度追求金钱与权势;是因为妄想不劳而获;是因为那吃人的封建礼制。若不是这些,大观园还是一座繁花似锦的世外桃源!

想一想那些可爱的女孩: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沉稳乖巧的薛宝钗、精明能干的王熙凤、温柔善良的迎春、志气清高的探春、孤僻冷傲的惜春、宽宏豁达的湘云……

每一个都那么的冰雪聪明,例如:“天上掉下来个林妹妹”,每当看到关于黛玉的情景,我总会情不自禁地落泪。这个“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女孩,令我产生了无限的怜爱。无论是离愁别恨,还是草木枯荣,都会让她默然泪下。这个敏感细腻的女孩,或许她真是那株美丽的绛珠仙草,来到世间只为“还泪”吧。

就像宝玉说的“这些女儿都是谁做的”,可到头来,黛玉泪尽而亡,宝钗独守空房,迎春受虐致死,探春远嫁他乡,惜春遁入空门,湘云不知所归……这其中的辛酸和悲哀,有谁能懂得,有谁能理解?

而书中的另一个主人公贾宝玉,同样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是通灵宝玉的化身,清灵、纯洁,他不喜欢读书,因为他不想考取功名,不想混迹于污浊的官场;他口无遮拦,因为他不愿意为封建礼数所束缚。宝玉于大观园中众姐妹的关系都很好,因为他懂得这些女孩的内心,能看到她们水一样清澈的心灵,但到后来,她们一个个离他而去……

我已经不再把《红楼梦》看成是一部普通的小说了,它更像是一部厚重的历史,写满了人间悲欢离合、社会百态。都说《红楼梦》所展现的是将美好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的悲剧,但无论如何,这曲红楼悲歌,仍旧让我感叹,让我不忍,让我深思!

这本书是原著的精编版,章回经典,脉络清晰,是亲少年读者领略《红楼梦》艺术魅力的最佳版本。值得一提的是还在书中增加了名师导读,名师解析,好词好句,写作借鉴延伸,以供读者回味和借鉴,深刻领悟作品内涵,书中感人的情节,生动的人物配以精彩的场景美绘图。三春尽去,牡丹免不了凋零的命运,但其绝世芳华却成了永不抹去的经典,值得我们品味与回味!

读了红楼梦的读后感 篇12

一杯白茶、一把椅子、一本书,或是世界名著、或是杂志漫谈,都能让我消磨掉一天的时光。

斜倚在沙发上,手捧《红楼》,眼里、心里缠绕的都是那集诗意、聪慧、真情于一身的女子——林黛玉。

“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尽现了黛玉如花般美丽温柔、如柳般柔弱多情的绝世容颜和超凡气质。林黛玉的才情在大观园中堪称群芳之冠。她,诗思敏捷,咏白海棠时“一挥而就”。她面对贾宝玉的过目成诵,却能一目十行。怜花葬花泣残红、文思敏捷咏秋菊。她的艺术魅力让人心醉神往。

黛玉是聪慧的,她初到贾府,“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要多说一句话,不可多行一步路,恐被人耻笑了去。”把一切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寄人篱下的她深知世故却不弄世故,她爱憎分明,她可以给赵姨娘含笑让座,却不会屈意迎奉他人。当宝玉把皇帝赏赐的一串念珠献给林黛玉时,这也只不过是一个臭男人拿过的东西,对之嗤之以鼻。

我喜欢林黛玉的性格,有叛逆、有孤僻、有对世俗的不屑。大观园里没有她的亲人、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不是这样,她就不必为玉钗受宝玉奚落而喜形于色,为两方旧帕题诗而洒泪。真情女子,为爱黛玉奉献的不仅是眼泪,更是她才华横溢的生命。

“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林黛玉的悲剧之所有动人心魄,不仅仅是世人可惜了她那绝世容颜,更加震憾与她那无与伦比的丰富而优美的精神世界。

合上书,闭上眼,不禁长叹一口气,心头久久索绕的依旧是那清雅绝俗的身影。

读了红楼梦的读后感 篇13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完美之处恰恰在于它的不完美,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想我对后续作者高鄂氏感激的,感激他让黛玉香消玉殒,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并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有句话是对的,两个太过相像的人是无法再一起的。黛玉和宝玉两个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但有一点,我是不大赞同高鄂的续书的——黛玉死的太过凄惨。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我不得不说,黛玉是幸运的,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正如维纳斯的断臂一般,残缺的才有更加悲壮的美丽。所以黛玉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再来看宝钗的结局,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宝玉最爱的是始终是自己,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又来做另一个假设,如果黛玉还活着,如果她和宝玉最终在一起了,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还有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可也只是回忆而已。

读了红楼梦的读后感 篇14

开卷不读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红楼梦》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在中国历史文化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文人骚客也颇爱红楼,张爱玲就曾经说过,人间三恨,最恨红楼无尾。更有清末文人邹弢与其友许伯谦誓不共谈红楼的趣事。

在红楼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围绕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展开的爱情悲剧。爱不爱谁,贾宝玉做了坚决的决定,“都道是金玉良言,俺只念木石盟”,但悲剧的产生就是宝玉爱谁和最后娶谁这两者的不一致性。

在这个悲剧中,林妹妹魂归离恨天,薛宝钗看似是这个故事最后的“胜利者”,众人均有同情弱者的情绪,也因此让她被更多的人不待见。因为她是封建制度的维护者,因为她的城府颇深。

可是,在字里行间中,我们可以看出薛宝钗过去也曾天真烂漫过。她苦心教育林黛玉不要看杂书时,就曾经说过,“你当我是谁,我也是个淘气的。从小七八岁上也够个人缠的。”她因一个碧玉佩教导岫烟时,也如是说:“这些妆饰原出于大官富贵之家的小姐,你看我从头至脚可有这些富丽闲妆?然七八年之先,我也是这样来的。”从这些细节中,我们可以看出,薛宝钗过去是没有这般工于心计,也是像少女般淘气、爱打扮。她的工于心计,倒不如说是一种与年纪不相符的成熟表现出来的四平八稳。

我们可以想象薛宝钗是在怎样的一种环境下逼迫自己成长的。父亲突然间撒手人寰,淳良的母亲日夜以泪洗面,鲁莽的哥哥一应经济行事,全然不知。在这种情况下,聪敏且有责任心的闺中少女,迅速成长,以期待为亲人分忧解难。所以,在这群大观园的少女中,只有薛宝钗认得当票,知晓次残人参的制作方法。她早一步看透了世间繁华的虚无,看尽人心险恶的世俗。所以,也只有她能写出讽刺世人毒辣的《讽和螃蟹咏》。

如果撇开心计不讲,薛宝钗确实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女性,“娶妻当如薛宝钗。”相对于林黛玉的飘逸、不真实,薛宝钗的气质亲切,安分随和,温和娴静,体贴贤淑。她的学识渊博,博古通今,纵览群书;善于女红,手艺精细鲜活。同时,她的外形也是非常靓丽出众,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在她羞笼红麝串时,连宝玉也看住了。

那么,薛宝钗到底有没有爱上宝玉呢?看她在比通灵时不经意间纵使金莺微露意;在宝玉的注视下羞笼红麝串;在平常,款款提醒宝玉勿饮冷酒,适时适当地给与宝玉诗书上的帮衬。特别是在宝玉大承笞挞之后登门赠药,大有深意,隐喻言中,那种娇羞怯怯管弄衣带的姿态,一番绵绵情意不问可知。更不用说在绛云轩情不自禁为他绣鸳鸯了。

所以,文章一开始,林黛玉对薛宝钗的敌视不是没有道理的。同样聪明灵秀的女孩自然能够悉晓对方的心思,所以黛玉初始认定宝钗心里藏奸。二人的情景象极了三国中吴蜀联盟初期的瑜亮之争。聪敏较宝钗不会没有意识到黛玉的步步进逼,她一路稳扎稳打、以攻为守、广结善缘,更在后来兰言解疑癖,成功化解林黛玉对她的敌意。

在完成“钗黛合一”之后,薛宝钗面对感情也是非常矛盾的。她并不似林黛玉似的,将自己的满腔热情表现的淋漓尽致,为了宝玉或喜或忧。她的过人之处在于,她将自己的爱恋控制在封建制度允许的范围之内。她的爱恋分为两个部分:起初,她恪守本分,将自己的心思收拾起来,接受命运为她安排的选秀事宜,我甚至愿意相信,她是真心祝福两个玉儿的;在选秀失利之后,她不动声色的实行金玉良缘。

宝钗是在宝玉和黛玉已经情真意切、耳鬓厮磨之后才来到贾府的,她和她胸前的金锁,只是起到刺激那一对恋人的爱情火花更加绚丽的作用。虽然作为后来出场的薛宝钗,在感情上失了先机,但是在后阶段,对于金玉良缘她是志在必得的。因为,她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家族的利益。她不过是身体力行,践行“联姻”,让贾府和薛家关系的更加紧密。所以不得不说,薛宝钗是生活的强者,连对待感情,都收放自如、游刃有余。

其实,在感情上,无所谓对与错,薛宝钗就是那么明媚的女子,贞静温娴。她更多层次上是为了家族,用柔弱的双肩担起生活的重担,甚至于自己的爱情也是经过反复斟酌,才敢酝酿。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她的一生也是悲剧。她悲剧不在贫寡终老,而在于命运为她安排的爱情,终究还是不能属于她。

晴雯是一个奴仆,是属于当时社会低身份的一个人物。她对贾宝玉的执着爱恋之情是妇孺皆知的,但是由于封建社会的思想槽粕与制度,导致她内心的情感无法宣泄,也正因为如此,才导致了她悲惨的结局。每当我读至此,都会为她悲惨的命运深感痛恨与惋惜,像她这样一个弱女子,为了追求爱情,而不屑努力,是多么的崇高而伟大啊,却由于封建社会的制度,让她手无寸铁、无法反抗的接受了死亡“判决书”。

在现代社会,似乎没有多少人会提倡如此做法了、也没有多少人能够做到为爱牺牲了。因为这个时代是一个虚假的时代,有很多对夫妇都不是为爱而结婚,而是为钱才走到了一起。所以,我在为生活在当时社会的人感到悲痛之时也会为他们感到庆幸,因为他们的爱情世界是真实的。

读了红楼梦的读后感 篇15

《红楼梦》是我国的一部经典名著(四大名著之一),这部小说有好多资深文学家都对它有过很高的评论。而我呢,还没有读过这本书的原著,只读过它改版过了的儿童版的。不过大致也了解了,作者曹雪芹写了贾家这户皇亲国戚的大人家的兴衰史。

看了《红楼梦》这部小说让我了解一下古代的有钱人。他们并不是靠自己的本事生存下来的,而是靠祖上传下来的家产过日子,并且过着极其奢华的日子。而普通的老百姓们幸亏地拼命苦干,却只可以艰难的维持生活。在贾家,所有的成员都有着成全的仆人伺候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真是可笑啊,自己有手有脚的,却连最基本的自理能力都没有,都需要别人来照顾。尤其是那个“贾宝玉”,从小就被贾母宠坏了。只顾吃喝玩乐,一会儿和这个表妹好,一会儿又和那个表姐好。这个大家庭从上到下,每个人都只顾着享受生活,最终垮掉了。

其实,能过上好日子是每个人的梦想,但是,这个梦想必须靠自己的。只有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用自己的双手才能争取而来。学好本领,踏踏实实的做人,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物质上的报酬。但也绝对不可以太奢侈浪费,那也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如果我将来有了一定的能力,我也会为爸爸妈妈请上保姆,但是我会尊重她们,因为她们也是在用自己的劳动来获得报酬。如果我有更大的能力,获得更多的财富,那么我将用我的财富来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我认为这样的人生最有意义!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集合15篇


不容置疑的是当我们作为一名合格教师时,我们需要经常分析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而教育笔记可以记录老师在课堂上存在的问题。那么,优秀的教育笔记模板有哪些?也许以下内容“荆轲刺秦王读后感集合15篇”合你胃口!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1】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在这凄凉而又悲壮的歌声中,荆轲踏上了一条不归路。一辆马车,一个待从,一把匕首。他明白此行将意味着什么,他同样明白后果将会怎样,但他义无反顾。为了一个国家的存亡,为了一个人的心愿和一句永不悔改的承诺。他是应当回过头来看一眼的啊!其实,当他回过头时,看到的已不再仅仅是燕国,而是这几多留恋的人世啊!但他终究没有回头,昂然大步踏向秦关。

史家们对荆轲的评价可谓众说纷纭,有人赞他为英雄,有人称他为豪杰,而有人则叹之徒具匹夫之勇。我无法回到过去亲眼目睹事情的经过,也无法找出哪位史学家的失误。我只相信就在荆轲头也不回地离开燕国的那一刻,或许仅有一分钟那样短暂的时间里,他是一个英雄,一个无悔的英雄。

人们对英雄是向往的。在小说里、电影中看到出手挥金如土、豪气冲天、武功盖世的英雄时人人都会赞叹不已,而自我也做着这样一个英雄梦。但无论英雄的形象如何改变,书本上的文字如何变化,小说和电影中都会有这样一相同并且永远不变的潜台词:“本故事纯属虚构。”而当人们沉浸于虚构中时,已将英雄的定义染上了虚构的色彩,于是他们感叹这世间已经没有英雄。其实就在他们感叹的时候,身边已经出现了无数的英雄。

当一个歹徒持刀抢劫,而在场的人却只愿成为观众而袖手旁观的时候,有人大声喝道:“住手!”当一场大火烧遍整栋楼房,人们皆自顾逃命,一位残疾人无法走出房屋而绝望地呼救时,有人毫不犹豫地跳进火海……

其实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只是在人们眼中却已成了“小事”而不重视罢了。或许他们的结果同荆轲一样:大喝“住手”反而被打成重伤;跳进火海结果搭上了自我的性命。所以,他们永远无法成为人们眼中的英雄,无法名垂千古。但我敢说,当他大呼“住手”,当他跳入火海的一刹那,或许仅有一分钟那样短暂,但他们是真正的英雄。

人们常说:“时势造英雄。”在战乱的年代,人们是需要英雄的。诸侯争霸,群雄并起,英国需要荆轲。在八年抗战、抗美援朝岁月中,无数英雄为捍卫祖国而壮烈牺牲,他们是一座丰碑,将永远屹立在人们的心中。而在今日,在这和平的年代里,英雄已不再是战争年代浴血战场血烈士,而是一个个无名的勇于挺身而出的一分种英雄。他们就像点点繁星照亮了黑夜,映耀着整个天空。

一分种固然短暂,但一的英雄却永恒,他们将永远记在人们心中!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2】

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透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之后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这其中有着深深的无奈,荆轲最终放下了自我正确的选取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在执行过程中暴露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取,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能够看见许多十分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我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我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竭尽忠诚,至死方休,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出现失误,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明白自我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但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我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他的舍身告诉我们,忠心为国,不畏牺牲,乃英雄所为。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但是他的精神就应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就应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能够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这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3】

最近看了《荆轲刺秦王》。主要讲述荆轲刺杀秦王的原因和整个过程。读后感触颇深。荆轲刺杀秦王的那一幕还在脑海里回放。 ,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都城咸阳,经国王宠臣孟嘉的介绍,谦虚地向秦王请教。荆轲,荆轲手里拿着地图,递给了秦王。等地图全开,匕首出现,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衣袖,扬起匕首刺向了秦王的胸膛。不等荆轲靠近,秦王惊恐的扯断了自己的衣袖,荆轲追了上去。他将手中的匕首扔向秦王,却是击中了铜柱。 “可惜剑法稀??少,非凡功绩失败。”荆轲失败,功亏一篑。很遗憾,很遗憾!

成功中的失败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严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死亡,灭国!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个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策略,以及荆轲意图明确的侠义行径!是什么让他未能成功?荆轲原本认识人,认为秦舞阳不是实施计划的合适人选,但因为太子丹的介入,深感无奈,荆轲最终放弃了正确的选择——这也是荆轲的策略在实施过程中暴露的缺点!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荆轲做出正确的决定,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必死无疑!然而,历史不允许我做出假设,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表明,荆轲还是犯了严重的错误。

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荆轲。我们仍然可以在他身上看到许多非常高尚的精神。

首先,他非常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丹太子。一个人最宝贵的就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但在国家危难之际,他可以像强者一样挺身而出,根本不考虑自己的生命。山里有虎,往往在山里游历。”而太子丹对他失去了一点耐心,他很抱歉,甚至改变了对朋友的计划,这也客观上降低了他成功的机会。荆轲的“忠心至死”,也可称为“书生为知己而死”。

其次是他的侠义、正义和勇气。虽然策略失误,但他很勇敢:荆轲在沂水河畔大方地歌唱,很早就知道了自己的命运。 ,只为天下有名。”但他依然没有回头,为国慷慨赴死。这不是侠义豪爽吗?

强者荆轲有一种精神像革命烈士一样为革命献出头颅和鲜血,他的牺牲告诉我们,忠于祖国,不怕牺牲,是英雄的本色。虽然他的做法不可取,但他的精神值得我们称赞!我们应该像荆轲一样,做一个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水寒,强者不复返。”易烊千玺的这首悲壮而庄严的歌水传至今,荆轲被世人誉为武士,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文人深感遗憾,无数诗词散文描写秦王。作为一个暴君,肯定荆轲的英勇行为和侠义精神。当我们从战国历史上政治成败的角度审视这一历史事件时,会发现更多值得思考的事情。 “人事新陈代谢,交流古今”。前人的失败陷阱,可以作为我们今天行动的教训;前人取得的成功经验可以作为我们前进的路线图。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4】

田光曰:“光闻长者之行,不使人疑之,今太子约光曰:‘所言者国之大事也,愿先生勿泄也。’

是太子疑光也。夫为行使人疑之,非节侠士也。”欲自杀以激荆轲,曰:“愿足下急过太子,言光已死,明不言也。”遂自刭而死。

轲见太子,言田光已死,明不言也,从此可见言光他是一个深明大义的人,他为了天下六国百姓的安危,明知要完成这项计划会牺牲自己。但他也义不容辞的抛头颅,洒热血地自刎了。

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慷慨羽声,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遂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荆轲他有很多的选择,并不一定要走这条路,由此可见,荆轲不仅有勇有谋,还深明大义,会为百姓着想,他可真是一位大英雄啊!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他有很多的选择道路,也不一定要去刺秦王,他可以隐居于世,从此可见荆轲,也是一位可歌可泣。惊天动地的大英雄啊,不过这次深入虎穴必定是凶多吉少啊!

左右乃曰:“王负剑!王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

荆轲废,乃引其匕首提秦王,不中,中柱。秦王复击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左右既前斩荆轲,秦王目眩良久。而论功赏群臣及当坐者各有差。而赐夏无且黄金二百镒,曰:“无且爱我,乃以药囊提轲也

荆轲乃天下第一刺客,据说荆轲有一招五步绝杀,能在五步之内,击杀任何敌人。当时荆轲离秦王那么近,也没能击杀秦王,这真有辱天下第一刺客之名,或者这是上天的安排吧!

其后荆轲客高渐离以击筑见秦皇帝,而以筑击秦皇帝,为燕报仇,不中而死高渐离也是一位大英雄,他深知燕国是一个人人向往,又能让百姓安居乐业的好地方,要为燕国报仇雪恨,也去刺秦王了,最后,也失败了。就这样,七国被秦国统一,这又证明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道理。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5】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再次读起这句诗,他恍然出现在我眼前。一袭黑袍随风而起,他是两千年前那位著名的剑客,他亦是一名:死士。他有一个如青铜般的名字,他叫----荆轲。漉漉雨雪,秦世恍兮……

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已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在公元前228年破赵,秦统一天下的大局已定。燕国是一个地处北方的小国。当初燕王为了讨好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为人质。“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公元前228年,秦将王翦破赵以后,引兵向北,直逼燕境。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了报当初在秦“见陵”之仇,决定派荆轲劫持秦王,想要挟秦王归还秦侵占的各国土地;如果要挟不成,便刺死秦王,造成秦国内部的混乱。

即便是知道前方是死路一条,你面不改色依旧毅然前行。“易水诀别”让我为之动容,我竭力去揣摩你当时该有的心情。但,除了入骨的凉意和惨惨戚戚的筑声,什么也没有……我想,你是知道的是吧?你知道自己是一名剑客,但更是一名死士,你的存在的一样就是为那个所谓的主子送命。你亦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是不配与活着的人交谊的。咸阳宫的大殿,是你的刑场,而你成名的地方,远在易水河畔。

你上路的情景如炊烟袅袅出现在我眼前:白幡猎猎,千马齐喑,以白衣冠送汝的太子及宾客,谁都清楚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在寒风中屏息待发的剑匣已如结冰的水般紧固,那淡淡的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我想,连易水河畔的瞎子也知道会发生什么,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荆柯啊,渐离的悲歌已在易水河畔奏响,你一身傲骨带着一颗赤诚之心,提着樊将军的头颅,拿起用地图包裹的匕首,你义无反顾的踏上这条充满荆棘凶险之路。但我知道,你无怨无悔,在你心中,死士的含义就是死,这远比做一名剑客更重要。你,亦认准了那个比生命更大的东西:义。即使血洒咸阳殿,你亦是英雄,你为荣誉而死,你死亦为荣。

你死的壮烈,你亦是后人的楷模,你成了一座万世流芳的美学碑文……

你让我知道,渴望壮烈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壮烈不因生命的长短而消逝,也不因生命的尊卑而改变。壮烈的人生,每个人都有权拥有。当屈原纵深投向汨罗江,滚滚波涛浮起他的衣袂,这是何等的壮烈!当谭嗣同引颈就戮菜市口,高歌“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这是何等的壮烈!当文天祥兵败被俘,吟起“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是何等的壮烈!

你亦让我知道,壮烈有时不一定要惊天动地,它也可以是一种平凡。秋风起,秋叶落,为来年树的萌芽,枯叶不也做了壮烈的选择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蚕和蜡亦是选择的壮烈。当花枝枯萎,我将它连根拨起,啊,根?你已不在丑陋,因为花的美是你灵魂的甘露,你的选择亦是壮烈的不是吗?平凡而可贵……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我为荆轲感到骄傲,他舍生取义,使生命绽放出耀眼的光芒,他死得其所,死亦为荣。他使我明白,要选择勇荆轲刺秦王读后感600字范文3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是侠客荆轲在刺行秦王的路途上吟出来的一首悲壮的诗。公元前230年,秦国破灭了韩国,大军向燕国前进。为了挽救燕国,燕太子丹,就让田光仿求一名侠客去刺杀秦王。田光说他有个朋友叫荆轲,智勇双全,可以胜任。燕太子丹大喜,就派荆轲去刺杀秦王。为了此计谋, 燕国大将樊於期贡献出了自己的人头,给荆轲去刺行秦王。荆轲一行人来到江边,当荆轲高声唱到这句词时,所有荆轲的朋友都失声痛哭起来。来到咸阳,秦王高兴的接待了他,趁着秦王在看燕国的地图卷首时,荆轲就趁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剧毒匕首来刺杀秦王。秦王虽然早就有了提防,但还是吓了一大跳,半天都回不了神。直到有人提醒秦王身后有剑,秦王才拔刀杀死了荆轲。就这样荆轲死于秦王的宝剑下。有人说,他是一个超级大傻冒,这平定天下六分的秦王有着百万的兵马和数以万计的土地,身边还有那么多的近卫军保护这一国之君。他荆轲怎么没有想到这么几点,秦王是他杀得了的吗?幸好他没等他的那些朋友,没让伤亡更惨重。何不机灵一些,投降秦王,好确保自己的安身?

也有人说,荆轲是一个具有大侠胆识,又浑身充满正义感的英雄,既然知道刺秦王必死无疑,但为了国家的利益,他毅然走险,走上了刺杀秦王的不归之路。是一个以国为重的英雄豪杰。

我认为荆轲是一个豪侠,是一个傲视人生,战胜胆怯的一名英勇战士,他的勇气虽然改变不了历史的现实,但这股英勇无畏的精神激励着后人,也是这种精神让许多弱势群体战胜了胆怯,恢复了面对生活的勇气。

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我们都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是的,人人都需要勇气。我们需要它来面对一切成功与失败,我们需要它来面对一切是与非,我们需要它来面对一切一切的事物。

同学们,当你面对一个选择时,你有勇气去选择?去面对吗?当你上讲台在老师同学面前读一篇演讲稿。你有勇气吗?当自愿竞选班干部时你有勇气吗?把你的勇气拿出来吧!每一件事,当你决定要做时,那已是成功了一半,因为你有勇气去做它,你很有胆量。古往今来,有多少件事是因为有勇气才去做的?可能寥寥无几。小鸟飞过大海,它一定能飞过去吗?那必须要尝试。在尝试之前是需要勇气和胆量的。

比起荆轲,再来看看我,面对难题,胆怯了;面对体育的600米跑,胆怯了;面对一张张的英语试卷,胆怯了;在一点点的小事情上,胆怯了;甚至有时上课时连举手都会胆胆怯怯。真不应该呀,我应该在面对挑战时我们都应相信自己是个强者,充满勇气去迎接挑战。

如果这段时间的你,还常感无明的失落,不知怎样才能找回信心,那请记住国父中山爷爷的名言:就算屡战屡败,我们也要屡败屡战,绝不放弃。想想中山爷爷吧,人家的失败难道不是远远大于你吗?别人都能如此坦然,百折不挠,难道你就能如此软弱,拿不出一点点的勇气来在失落与兴奋中找到平衡,找回自我吗?

朋友们,勇气不能战胜一切,却足以让我们傲视人生。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一米范文范文为大家带来的4篇《荆轲刺秦王读后感》,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更多精彩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一米范文范文。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6】

我读了《史记》中《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故事非常感人,给我留下很深的形象。

我赏识荆轲的勇。荆轲是战国晚期卫国人从小喜欢读书练得一身过硬的.身手,在燕国被田光推荐给燕太子丹,燕太子丹想刺杀秦王,荆轲很有策略,他伪装献给秦王督亢的地图和樊於期将军的人头,却借机刺杀秦王。他刺杀秦王尽管失利了,但他的侠义行为名垂千古,被后人赞颂。我以为荆柯有勇有谋,临危不乱的质量值得咱们学习。荆柯为了完结燕子丹的重托,舍生忘死,一往无前,不成功,则成仁的英豪豪举值得咱们赏识。

我赏识政治家秦王政。秦王政十三岁即位,二十二岁执政,而且铲除了嫪毐、吕不韦两大实力,牢牢操控了秦国朝政,为仿后平定六国、一致天下的工作奠定了根底。秦王政尽管残酷,但他为一致我国作出了巨大的奉献。我以为,荆柯刺杀秦王幸而没有成功,不然我国的前史就要改写了。

我不赏识燕太子丹。由于他多疑,不信任身边的人,他性质太急,在不成熟的情况下,让荆柯匆匆忙忙去刺杀秦王,成果失利了。

我怜惜田光和樊於期两人,他们是俩位忠臣志士,为了燕大庆子丹,为荆柯刺秦王,他们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荆轲刺秦王尽管没有成功,但荆轲的英豪豪举名垂千古。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7】

基本信息 【名称】《咏荆轲刺秦王》 【年代】近代现代 【作者】苗正坤 【体裁】咏史诗 【字数】333字 【所属诗词集】《苗正坤诗词》 作品原文 《荆轲刺秦王》(仿咏荆轲) 春秋末年七分国,连年战乱苦黎民。 诸侯争霸出强秦,赢氏一统大局定。 灭韩破赵又窥燕,天子龙威震四海。 秦军日暮渡易水,燕国旦夕何存亡。 君臣上下心两茫,谋士献计太子丹。 宗室安定可刺秦,齐人燕地三百士。 觅得奇人义荆轲,少年豪杰秦武阳。 易水四座列群英,渐离击筑唱悲歌。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 心知此行去不归,为报国仇断然往。 登车飞盖终不顾,自古忠义难两全。 路途漫漫何有期,长沙广陌单骑鸣。 秦庭宴上朝秦王,千古一帝坐明堂。 图穷匕现事

目录基本信息作品原文作品译文注释创作背景收缩展开基本信息作品原文

春秋末年七分国,连年战乱苦黎民。

诸侯争霸出强秦,赢氏一统大局定。

灭韩破赵又窥燕,天子龙威震四海。

秦军日暮渡易水,燕国旦夕何存亡。

君臣上下心两茫,谋士献计太子丹。

宗室安定可刺秦,齐人燕地三百士。

觅得奇人义荆轲,少年豪杰秦武阳。

易水四座列群英,渐离击筑唱悲歌。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

心知此行去不归,为报国仇断然往。

登车飞盖终不顾,自古忠义难两全。

路途漫漫何有期,长沙广陌单骑鸣。

秦庭宴上朝秦王,千古一帝坐明堂。

图穷匕现事自至,随行武阳色震恐。

天子怔营无所措,群臣失计只耐何。

赢氏方还绕柱走,匕首中柱失良机。

是时拔剑创八伤。千古奇功遂不成。

荆轲刺秦威名传,若干儿郎皆向往。

作品译文

春秋末年的时候天下分成了七个,连年不断的征战害苦了天下黎民百姓。

诸侯互相攻伐终于出了一个强大的秦国,赢氏统一天下已经是必然的事了。

消灭了韩国和赵国又开始窥探燕国的'富庶,天子的威名传播到了四海之外。

秦国的军队在黄昏的时候渡过了易水,燕国的存亡只是一夕一朝的事。

君王和臣下心里很着急没有办法,有谋士给太子丹献计策。

要保证国家的安定可行刺秦王,燕国养了很多齐地的豪杰。

寻找到了以忠义著称的荆轲,和少年豪杰秦武阳。

易水边在座的都是人中的精英,渐离击筑筑声慷慨悲壮。

座席中吹过萧萧的哀风,水面上漾起淡淡的波纹。

心里明知道行刺必定回不来了,但是为了国家和人民还是毅然决然的踏上了秦国的路。

登车而去何曾有所眷顾家园的一切,从古时候到现在忠义都无法保全。

路途遥远没有尽头,漫天的黄沙只有一匹骏马在嘶鸣。

在秦国的朝廷上拜见秦王,被人们称颂的千古一帝就坐在面前。

翻完地图忽地现出匕首刺向秦王,跟随的少年秦武阳一见不由变了脸色。

天子胆战心惊没有任何措施,秦国的大臣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也没有任何好的办法。

嬴政过了一会儿跑到柱子后,匕首射中了柱子失去了刺杀秦王最好的时机。

秦王在当时拔出了宝剑将荆轲砍了八处伤口,奇功伟绩终于未能完成。

荆轲刺秦王的壮举传遍神州大地,无数的好儿郎都向往建立奇功伟业。

天下大局已经初步完成了,又怎么会担心没有地方施展抱负呢?

天下第一的大刺客,尊敬他的人记述这件事。

注释

荆(jīng)轲(ke)(?~公元前227年):姜姓,庆氏。汉族,战国末期卫国人,中国战国时期著名刺客,也称庆卿、荆卿、庆轲,是春秋时期齐国大夫庆封的后代。受燕太子丹之托入刺秦王,因为被夏无且(jū)的药囊击中,被秦王拔剑所杀,秦王杀他时连刺八下才停手,行刺失败被杀。

秦武阳(约前240年-前227年),燕国贤将秦开之孙。十二岁时犯下杀人案,燕太子丹找到了他,后随荆轲赴咸阳刺秦王,“至陛,秦武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荆轲连忙解释,“北蕃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后来事败,荆轲被杀,司马迁在《史记》中,并没有交待秦武阳的下场,估计也被杀害了。

千古一帝:秦始皇帝(前259―前210)名政(正),嬴姓赵氏。又名赵政(赵正)是中国战国末期秦国君主,后经秦灭六国之战统一中国开创秦朝,自命为秦朝“始皇帝”,俗称“秦始皇”。

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皇权专制社会中央集权体制国家的创立者,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使用“皇帝”称号的君主。秦王朝的建立对的中国帝制历史和世界历史产生深远影响。被明代思想家李贽誉为“千古一帝”。

乾坤:又指国家;江山;天下。《敦煌曲子词・浣溪沙》:“竭节尽忠扶社稷,指山为誓保乾坤。” 宋 杨万里 《得亲老家问》诗之二:“乾坤裂未补,簪笏达何荣?” 元 马致远 《陈抟高卧》第一折:“治世圣人生,指日乾坤定。” 明 吴承恩 《寄渔石唐公》诗:“青山已信公真隐,肯为乾坤出野堂。”

后人:后面的人;后继的人 《韩非子・内储说上》:“夫灶一人炀焉,则后人无从见矣。” 陈奇猷 集释:“旧注:一人炀则蔽灶之光,故后人不见之。” 汉 荀悦 《汉纪・武帝纪三》:“建以数千当单于数万,力战百馀,士尽死,无二心,自归而斩之,是示后人无返意也。”《红楼梦》第五十回:“这正是会作诗的起法,不但好,而且留了多少地步与后人。就是这句为首, 稻香老农快写上续下去。”

创作背景

在初三的时候,苗正坤在乏味的语文课上,突然听到班里的男生们在大声议论着如果自己是荆轲就一定能将秦王刺杀。苗正坤突然觉得现在的青年学生内心太浮躁了,荆轲在他那个时代,无疑是伟大的。试问,天下男儿谁敢单枪匹马闯进秦王宫殿面不改色的刺杀一代雄主?试问,谁能在刺杀失败后宁死不屈,大骂秦王?唯有荆轲。...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8】

《荆轲刺秦》讲述的是某片导演与副导为吸引观众,创作了与历史极为不符的剧本。阴阳差错下,副导竟让送盒饭的父亲去演。在演戏的过程中,他发现剧本与历史不符,最后,他正义凌然地、用高八度的声音说:“如果我说(历史)错了,顶多坑害几个人;而你演的不对,则会坑害几代人!”这句话真是掷地有声啊!字字敲打着人们的心田。

是啊,现在许多商家为了吸引人气,动起了歪脑筋,私自篡改原著的精华、歪曲历史的原貌:《西游记后传》中,唐僧竟会法术!这不明摆着误导人吗?最近播放的一部动画片,叫《西游记》,里面的孙悟空竟有一只白色狗狗,这可让人哭笑不得了。还有人把《水浒传》中的西门庆与潘金莲那一段改成了一段感人的恋情,他们俩也成了痴恋二人组。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

这些说明了现在有些人缺少道德意识,随意篡改历史、名著,不顾其负面影响,只为吸引观众、提高票房、提高收视率……因此我认为应建立健全的影视作品筛选系统,向一些不合格的影视作品下禁令!作为我们小学生,应该多读原著,多了解历史,提高自身的“分辨率”……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9】

秦王赢政为统一天下,派兵扫荡各国诸侯。

及至攻燕,燕太子丹命荆轲刺杀秦王,但事不成,荆轲遂死。

易水江边,杂草丛生,风仍是呼呼地吹着,天还是阴沉沉的。

太子丹站立在江边,脸向着易水那边,呆呆地望着。

昔日易水饯别那个悲壮的场面已经过去,那么他自然不是来送别荆轲的,那他站在这儿想着什么呢?只见他身后有一座高大的坟墓,墓碑上刻着燕国勇士荆轲之墓,墓前的土地上插着香烛,摆着祭品。

这便是太子丹为荆轲立的衣冠墓。

突然,河边传来一阵**声,然后我发现墓边还坐着一各人。

只见这个人披头散发,衣着却端整。

他正扶着膝上琴,奏出一支悲愤而豪迈的乐曲。

是人听了这曲子心中的热血都会狂涌,太子丹也不例外。

只听丹太子慢慢地说:荆轲为燕而死,他为民而死。

那人轻轻地说道:是的,他死了。

丹王子说:我记得他从这条路上走的那天。

你看,地上的车轮印还在。

可是,人已经不在了。

那人说:这条路的确有太多的回忆。

丹东王子:这是一条什么样的路?这是一条通往秦国的不重要的道路。

可是荆轲去了就再没回来。

那人道:这是一条壮士之路。

丹太子妙法:英雄之路?男人点点头:这条路有不同的含义,不仅因为荆轲是英雄,还因为他走了这条路。

这更是每个壮士心中的一条路。

太子丹道:什么路?人性:一条在坚定意志后无法回头的不归路。

太子丹惨然道:好一条壮士不归路。

那人一支曲子奏完了。

丹太子看着他说:你是荆轲的朋友吗?人性:我叫高内卷。

丹王子说:我知道,那天我送行的时候看见你了。

太子丹接着说:往后你准备怎么办?高溅离道:沿着这条路走下去。

太子丹愕道:什么,你也要刺杀秦王?你要知道,连荆轲都无法成功,你去只有送死。

高渐离淡淡道:但我不能让荆轲白死。

无论是为他报仇还是为燕国百姓的安全,我都非去不可。

太子丹道:秦王自从处死荆轲后,大怒之下,已经发动大军再度攻燕,你有把握成功?高渐离道:自有办法。

说罢站起身来,沿着这条壮士之路走去。

丹王子知道他忍不住看着他默默地走。

秦王统一天下后,高渐离投靠秦朝,做始皇身边的乐师。

一日,渐离为其奏乐之时,忽然举琴砸始皇,不中事遂不成,亦死。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10】

从古至今有多少英雄豪杰死在了刀剑下,我认为燕国的荆轲就是这样一个人。读了《荆轲刺秦王》这篇文章,我十分感动。

战国末年秦王灭掉了赵国之后,就立即瞄准下一个目标,燕国。燕国太子丹找了一个名叫荆轲的壮士,准备让他刺杀秦王。荆轲来到秦国,以地图作为掩饰,当见到秦王,展开地图"图穷匕见"时,他拿着藏到地图里匕首拔出刺向秦王。经过一番惊心胆战的搏斗之后,最后荆轲被束手就擒了,功亏一篑了。

我很佩服荆轲这么无畏的精神,为了自己的国家,而献出了自己的性命,这一切举动,在我们看来就如鸡蛋碰石头,自不量力。但是至今会有多少人会这么做呢。荆轲心里肯定无比清楚,无论这件事情的成败,都一定会面临死亡。也许是出于对国家的忠心,也许是接受了他人的恩情,其实这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一颗爱国的心,在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

回到现实生活中,敢问我们是否能做到这一点呢?我们生活中都是一些胆小怕事,不守诚信的人。荆轲是个名副其实的勇士,尽管他的办法并不可取,但他那种精神却影响着我们走向进步。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有了这个故事的启迪,我们要更加珍惜如今来之不易的生活,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的完整,维护民族的荣誉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理所应当该做的事情。

这个故事让我很有感触,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成为文人们深深遗憾,不过站在历史的角度上看,也许并不是坏事。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11】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暴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暴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认为我可以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12】

教学设计

一、教学目标:

1、学习概括要点的方法和作品的叙事结构和叙事艺术。掌握人物形象和刻画人物的手法和人物深层次的精神品质。

2、学习以荆轲为代表的义士,以国家利益为重,不计个人恩怨得失,舍生取义,为国家危亡而英勇献身的爱国精神以及体会荆轲临别时悲壮的心情。

3、积累文学常识,积累文言文常见的字词和句式。

1、本文的故事情节对于学生来说并不十分的陌生,因此先通过阅读方式让大致了解文章的结构。

2、不断朗读的方式读积累和归纳常见的文言词语和句式。为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自己先归纳、提出文言知识的重难点,然后师生共同解决。

3、本文通过几个场景对人物形象刻画非常成功,拟通过分析几个场景让学生学习人物形象的刻画手法,感受人物的精神品格。

三、拟用三课时

教学重点:读通课文,整体感知,了解文章的结构,学习本文的重点文言知识。

历史背景介绍: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于公元前228年破赵(灭赵是公元前222年),秦统一六国的大势已定。当初,燕王为了结好于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人质。而“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为抵抗强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报“见陵”之仇,太子丹想派刺客去劫持秦王;或者刺杀秦王赢政,使秦“内有大乱”,“君臣相疑”,然后联合诸侯共同破秦。

对于文章的结构,可以让学生讨论归纳,老师主要做引导,学生可能会有不同的归纳结果,可以让学生大胆表达,讨论,鉴别优劣。

第三部分(3—8)故事的发展。荆轲出发前的准备工作。

学生在分析本文结构时可能会得出以上两种结构,教师不做刻意的确定,只要持结论的同学言之有理均可。为便利以后教学方便,本课教学采用第二种结构分法。

文章比较长,文言知识也很丰富,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本教学环节的学习原则有两个,一是学生的知识疑惑点,即难点;二是学生的知识必备点,即重点。采用学生读文章发现问题、教师提出问题的方式进行。

2、找出文章中能够表现荆轲人物形象和品格的事件(或片段),体会刻画人物的方法。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13】

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他的舍身告诉我们,忠心为国,不畏牺牲,乃英雄所为。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14】

看完《荆轲刺秦王》,我几次感慨于樊於期为报国仇家恨而义无反顾把刀剑刺向自己的咽喉;几次感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凄凉之歌;几次感慨荆轲断股后甩出匕首的最后一搏。樊於期的以命相报,太子丹的重托以及全燕国人民屏息凝神的翘首以盼,都在一瞬间灰飞烟灭。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只是刀尖到秦王的距离,毫厘之间,便毁灭了一代人的命运。

清末变法志士谭嗣同在临死前曾留下这样的诗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想必这也是你视死如归的铿锵壮语吧,荆轲。在太子面前决意请辞,易水送别而去时终己不顾,临死之前依然傲视怒骂秦王……其实你已经做到了:冒敌进入秦朝王宫,使群臣兵力慌张得尽失其度,面对死神巍然不惧。一位可敬的忠臣,一名勇猛的武士,绵延数千年的燕赵悲歌倾诉着这段悲壮感人的故事,徘徊在人民心中,永不散去。

这重于泰山的死亡,这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永远会被我们后人所铭记,永远,永远……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15】

《荆轲刺秦王》是一部以历史事件为背景的戏剧作品,讲述了战国时期荆轲刺杀秦王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公元前227年的秦国,是中国古代历史上一个备受争议的事件。通过阅读这部戏剧,我深受震撼和思考。

第一篇:人物命运的无常

在这个故事中,荆轲是一个对秦王残暴行径不满的刺客。他冒着生命危险,混进秦宫企图刺杀秦王。荆轲一路过关斩将,经历了许多危险和考验,但最终失败了。整个故事中,我对荆轲的勇气和决心感到敬佩。他毫不畏惧,为正义而战斗。然而,他最终的命运却充满了悲剧性。这使我想起了命运真是无常。有时,人们可以尽心全力,但结果却是无法预料的。荆轲的失败让我意识到,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必须认识到命运的无常,保持对结果的冷静思考,而不仅仅依靠个人的努力。

第二篇:权力的腐败和残暴

在这部作品中,秦王的权力被描绘成腐败和残暴。秦王通过暴力手段统一了六国,并推行了许多残酷的政策。他无情地压迫百姓,迫害异己。荆轲刺杀秦王的目的正是要维护正义与人民的福祉。阅读这部戏剧让我深刻地意识到权力的腐败和残暴可能带来的后果。这种认识对我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当我们活在一个权力集中的社会时,我们必须保持警惕,防止权力的滥用,并努力为正义与人权而奋斗。

第三篇:爱与复仇的力量

在这个故事中,荆轲的动机被描绘为爱和复仇。他深爱着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希望能够通过刺杀秦王来拯救他们。然而,他的动机也包含个人的复仇心理,因为秦王在过去杀害了荆轲的爱人。荆轲的行动使我思考了爱与复仇的力量。爱能够激发出我们最强大的勇气与决心,使我们为了所爱的人和事业不惜一切代价。然而,复仇的力量也具有破坏性。荆轲的复仇欲望最终导致了他的失败。这让我明白了,虽然复仇可以给人带来短暂的满足感,但它最终会带来更大的痛苦和损失。

总结:

通过阅读《荆轲刺秦王》,我体验到了悲剧性命运的无常、权力的腐败和残暴,以及爱与复仇的力量。这部戏剧充满了冲突和矛盾,折射出了人性的复杂性。我深受震撼,也对其中的深意进行了思考。这次阅读让我明白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必须保持对权力的警惕,保持对命运的冷静思考,并努力在自己的行动中追求爱与正义。这是我从《荆轲刺秦王》中得到的重要启示。

诺贝尔读后感(推荐14篇)


书读的越多,我们才能成为灵魂丰富的人,当我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文化和历史背景,写一篇有质量的读后感是怎么样的?我们听了一场关于“诺贝尔读后感”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诺贝尔读后感(篇1)

邹老师在课堂上给我们讲,得过诺贝尔的两个科学家。回到家里我看到科学之母——居里夫人的书,她是伟大的女科学家。

居里夫人先后两次获得诺贝尔奖,除了居里夫人以外,目前在没有第二个人了。居里夫人所发现的镭对人类可以说是一个伟大的贡献,尤其促使物理学和化学迈上新的途径,虽然我不知道居里夫人长的是什么样子,但是我从书上知道她为国家做出巨大的贡献,她的事迹是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居里夫人之所以能获得诺贝尔奖,这跟她克服重重困难,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是分不开的。读过她的书之后,使我感到,我和她相比真是天地相差。古人说得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在写作业的时候很不认真,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不去思考;有时还甩笔发脾气,总是让大人帮忙。我的作业得到很好的成绩,我也觉得很惭愧。自从老师给我们讲诺贝尔奖的事和看了居里夫人的书之后,我想从今以后要好好学习,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做好每件事,认真完成作业,取得更好的成绩,长大以后我也要像科学家一样,去探索自然,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一代新人!!!

诺贝尔读后感(篇2)

以前我对诺贝尔了解不多,只知道他是位科学家,他还设立了诺贝尔奖。自从我读了《诺贝尔》这本书后,才真正了解了他是个对科学有着执着追求,并且是个谦虚、无私的人。

自从中国有了第一位获得诺贝尔奖的莫言,我就诺贝尔产生了兴趣。为什么一个诺贝尔奖,让我们中国人如此振奋?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我读了《诺贝尔》这本书。原来从小体弱多病的诺贝尔,在父亲的影响下,爱上了学习,并为了保护自己的国家,不断的研究并改进炸药。他没有因为弟弟的死去而放弃研究炸药,没有因为别人的阻挠而失去信心,一次又一次,冒着生命危险,实验再实验,终于制作出威力大,能安全保存的炸药。他没有因此而止步不前,而是又发明了鱼雷等。就在他死前,立下遗嘱,成立了诺贝尔奖基金,用以奖励那些在各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人。

我想这样一位伟大的人,给人类带来了太多影响,他让人们有了梦想,并为之而努力去实现。能给别人带来梦想的人才是真正的成功者,难道不是吗?我们中国也有很多伟大的科学家,他们身上也同样都有相似的故事,比如华罗庚。他也是用自己对数学的热爱,不断探索进取,取得了了不起的成就。

因此,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凡事只要认准目标,坚持不懈,努力去做,就一定能成功。所以,我会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不断提醒自己,要成为有目标,不放弃,积极向上的人,即使遇到困难,也会想办法克服它,那还会有做不成的事吗?

诺贝尔读后感(篇3)

我最喜欢看的是今年第五期的有关世博的介绍,拿到书首先看到的是封面上印的大红宏伟的中国馆图,通过内容的介绍,我知道了中国馆是个传统帽状建筑,它高六十九米,四周有围栏,一看就知道她包含了许多中国元素,看着中国馆,我感受到的不单是中国馆的宏伟,还有中国不断走向强大的脚步声。

本期还介绍了许多其他的国家馆,让我感兴趣的是法国馆,它让我有了很新奇的感觉---原因是它设计为整体的漂浮在水面上,这样可以通过水的反射尽显建筑的水韵之美。书中还有关于“历届世博会最酷科技”的介绍,其中最让我惊奇的是一九八五年展出的超级西红柿,这棵西红柿居然结有一万三千多个果实,而且它跟土壤没有任何关系,原来它从幼苗开始就是用水培养,再把化肥等肥料溶解在水里,并给予充分的氧气等等,从而使这棵无土培植的西红柿成为西红柿栽种历史上的“英雄”。

诺贝尔读后感(篇4)

阿尔弗雷德。贝恩哈德。诺贝尔是瑞典化学家、工程师和企业家,也是诺贝尔奖的创立人。

小时候的诺贝尔很聪明,因为受到发明狂父亲的影响,很热爱化学,经历无数挫折和磨难制造了甘油炸药。可是在一次事故中工厂爆炸带走了他的弟弟,诺贝尔忍着悲痛的心,仍然坚持自己的事业。暴风雨后总会见到彩虹,诺贝尔成功了,他不仅成了与闻名于世界的炸药大王,还设立了诺贝尔奖,给历史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作为一名探索者,诺贝尔经常被人质疑,误解,甚至冷嘲热讽,更没有人为自己的奇思妙想而买单。弟弟的意外身亡,硝化甘油在世界各地的工厂和火车中引起了大爆炸,各国政府的禁令法国政府的迫害,羸弱的身体面对重重困难,诺贝尔仍然坚持自我,乐观面对一切。他这种坚强不屈的精神令人敬佩。

我也很喜欢做实验。那一次,我在屋子里做七色花实验,表哥在一边看着我。当时我信心满满,一本正经地,把带着叶子的一枝花放进调好的水中,等待着奇迹的发生。一边等,还一边自以为是地朝着哥哥挤眉弄眼,说:你等着瞧奇迹吧!我的七色花,一定会让你目瞪口呆的。表哥也很感兴趣,兴致勃勃地盯着水面。

可是等了好久,花的叶子在水中毫无动静,绿色的依旧是绿色的,红色的依旧是红色的。表哥等得不耐烦了,他尖声尖气地嘲讽我:哎呀,我还以为真的能看到奇迹呢!原来你是一个吹牛大王我不服气,换了朵花,又试了试,依旧没用,表哥的声音又传来了:弟弟呀,我看你还是放弃吧,你是完不成的。面对他的嘲讽,我的耐心不见了,大叫一声:算了算了!便气鼓鼓地走了。现在想起,不禁一阵惭愧起来,反问自己为什么不坚持下去

同学们,通向成功的道路都不可能是平坦的,无论有多少挫折和磨难,都不能比逃避,只有坚持不懈,越挫越勇,才能名垂青史。

诺贝尔读后感(篇5)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读一本叫《小实验迷诺贝尔》的书,这是一本有教育意义的书,写了伟大的科学家诺贝尔先生如何创业,又如何走上成功之路的故事。

第一章写了诺贝尔小时候家境贫寒,他去给人家送牛奶,不管刮风下雨,他一定坚持送到,体现了他很有责任心,这也是他日后成功的原因之一。第二章写了他和各国的小朋友玩耍的同时也学会了一些外国的语言。一位英国妇女到他们家的店里买菜,却让身为德国人的诺贝尔的妈妈犯了难,她不懂这位妇女在说什么,由于诺贝尔会一些其它国家的语言,才帮妈妈解决了问题。诺贝尔会其它国家的语言,便更为他将来和各国合作经商提供了便利条件。第三章则写了诺贝尔带小朋友到仓库作实验,并讲出了其中的原理,说明诺贝尔天资聪慧,知道的很多。

我读了这三章故事之后,便断定,诺贝尔将来定会有一番辉煌成就,因为他有坚持,有责任感,有乐观这几样法宝,必会在经商战场上大显身手!

诺贝尔读后感(篇6)

提起诺贝尔奖,我想大概无人不知、没人不晓吧?诺贝尔奖代表着至高无上的东西,它被认为是所颁奖的领域内最重要的奖项。那么世界上份量最重要的奖项为什么叫做诺贝尔奖呢?诺贝尔奖的由来又是什么呢?今天,我读了《诺贝尔》这一篇课文,从中得到了答案,更从中得到了很大的教育和启示。

诺贝尔奖是以瑞典著名的化学家、硝化甘油炸药的发明人阿尔弗雷德贝恩哈德诺贝尔的部分遗产作为基金在1895年创立的。诺贝尔是杰出的化学家、工程师、发明家、企业家。

课文讲的是诺贝尔奖的由来和举行诺贝尔奖的时间和地点,文中还详细写了诺贝尔发明炸药的艰苦过程,其中他经历了失败、痛苦,但他毫不气馁,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直至成功的故事。他在临终的时候立下了遗嘱:他发明所得的资金和专利费存入银行的利息,从而设立了诺贝尔奖,以奖励那些在各种领域最杰出的人才。

文中,诺贝尔所取得的成就是伟大的、是至高无上的,但是他在发明炸药的过程中所付出的代价是非常大的。但是他又是无私的,他把自己的遗产献给了科学事业,设立了诺贝尔奖,从而鼓舞了多少才子佳人。在实验室中,他的哥哥为科学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他的父亲也残废了,这是多么惨痛的代价啊!但是,诺贝尔却没有被这一系列的不幸吓跑和打倒,他还是继续前进、继续实验,坚持不懈地努力,一直到胜利的那一天。他身上的这种恒心和耐力,不得不使人佩服得五体投地。有哥哥和父亲的前车之鉴,他是非常明白自己也随时有可能像哥哥和父亲面临那样死亡或者残废的结局的,但是他不怕,他想的不是自己,他想的是为造福全人类全身心地投入到发明之中,连个人的生死他都不管不顾,这种精神是多么的无私、多么的可贵啊!

这篇课文让我们看到了一位发明家诺贝尔伟大的一生、无私奉献的一生!如今,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大奖早就已经成为人们心目中最具有影响力的大奖!他虽死犹生,人们永远记得他的伟大成就,人们更记得他的无私精神,他值得我们全世界千千万万人民尊重与敬佩!让我们学习他的伟大精神,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吧!

诺贝尔读后感(篇7)

多少感情是为逃离孤寂而生?—诺贝尔奖小说《逃离》的读后感

 女孩卡拉,18岁时,逃离父母,来到帅哥男友克拉克身边,他们以经营一个骑马场为生。

    连续多天大雨,他们的生活遇到困难,而卡拉的心头肉——小小的白色山羊弗洛拉也失踪了。

    为了应对生活的艰难,克拉克想了一个主意:让卡拉向邻居——诗人贾米森的遗孀西尔维娅——控诉,在为诗人做护工期间,曾被诗人性骚扰。

    的确,诗人躺在床上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光时,虽然话几乎都不能说了,但还是对年轻女子有着性骚动,并用手势表达他的欲望。

    不消说,卡拉是拒绝的。可是,她却在与克拉克亲热时,提到了这事。当发现这能让克拉克兴奋时,她半主动半配合着克拉克,不断添油加醋,将这事描绘得复杂起来,这给他们的性爱增加了趣味。

    她是在讨好克拉克,想让克拉克的情绪好一点,不过,也得承认,她也是兴奋的。

    寂寥的生命中,有点刺激,总比空无一物要好。

    西尔维娅回来后,卡拉按计划,去见了西尔维娅。但,年长、成熟的、懂得如何与孤寂相处的西尔维娅,与不甘于寂寥的、充满生命力的卡拉之间,有了一些共鸣。卡拉大哭,这哭泣是真实的,产生于她与克拉克的生活中,克拉克粗鲁甚至粗暴,不仅忽视卡拉的细腻感受,还会将负性情绪扔到卡拉的身上。本来想在克拉克身上找到存在感的卡拉,反而受伤了,她很委屈。

    西尔维娅懂卡拉,部分因她的鼓动,卡拉决定出走——她本来就有此意,穿着西尔维娅给她的衣服,去投奔西尔维娅在异地的一位女性朋友,暂居在她空旷的大房子里,然后去周围寻找工作,还是找骑马场的工作——这是她仅有的工作经验。

    有西尔维娅时,卡拉是有勇气的,她决意去寻找“一种生活,一个地方,选择了它仅仅为了一个特殊的原因——那就是那里将不包括克拉克。”

    当时,从父母的家逃离到克拉克这时,她也使用过类似的理由,她对妈妈与继父说:“我一直感到需要过一种更为真实的.生活。我知道在这一点上我是永远也无法得到你们的理解的。”

    但在克拉克这里,“更为真实的生活”——也即存在感,并未找到,相反她的细腻正在被克拉克摧毁。所以,她要再度出走。

    卡拉仓促上路了,但真进入逃离之路时,她忍不住哭起来,她看到了一个矛盾:她不能在克拉克这里找到“真实的生活”,但那里就可以吗?

    “她现在逐渐看出,那个逐渐逼近的未来世界的奇特之处与可怕之处,就在于,她并不能融入期间。她只能在它周边走走,张嘴、说话,干这,干那,却不能真正进入到里面去。可是奇怪的是,她却在干着所有这样的事,乘着大巴希望能寻回自己。”

    到了第三个站口——她这次也是第三次逃离,她突然被一种惶恐袭击,不顾一切地下了车,接着给克拉克打电话,求克拉克来接她。

她的逃离,就这样结束了。

    卡拉出走的事,先是抽空了克拉克的心,让他陷入惶恐,而后他陷入巨大的愤怒中,他决定要惩罚一下谁。这份愤怒当然先指向卡拉,但忍住了;于是,他顺理成章地将愤怒指向那个多事的中年女邻居。

    他敲开了西尔维娅的门,带着要弄出点什么事的情绪。对话中,他的愤怒一点点累积,就要失控的时刻,弗洛拉——卡拉最喜欢的那只懂人性的、可爱的山羊出现了。

    它是在雾中出现,那一刻,它犹如鬼魅,吓了克拉克和西尔维娅一跳。面对这个鬼魅,克拉克和西尔维娅奇妙地结成了联合阵线,孤寂中的恐惧,多么容易将两个不安的人结合在一起。克拉克与卡拉、诗人与西尔维娅、卡拉的父母,说不定都这么结合的。

    克拉克与西尔维娅言和了,是那种自然而然的和平,两个人甚至都像是很有交情的邻居了。

    克拉克带走了弗洛拉,但并没有带给卡拉。相反,他将愤怒倾泻到这只柔弱的动物身上,他杀死了它。由此,他的惶恐缓解了。

    他杀死了柔美的、感性的弗洛拉,他也杀死了自己心中的弗洛拉,或许他早已将内心的柔软杀死,只是僵硬的活着。

    弗洛拉,也是卡拉灵魂中的柔软之处。

卡拉借西尔维娅的一封信,才知道弗洛拉已被克拉克带走,那一刻,她知道弗洛拉已被克拉克杀死,凭直觉,她找到了弗洛拉的骸骨。

    这成了她心中的一根刺,它刺得她越来越疼。同时,她和克拉克的生活还配合得越来越好。

    于是,她选择留在了克拉克身边。不是因为克拉克的威胁——他曾说如果你胆敢离开我就将你的皮肤打烂,而是因为孤寂。这份孤寂,让那份卑劣的性欲都显得可贵,更何况是克拉克的陪伴。

    但那根刺还会发酵、变化,它演化出了艾丽丝·门罗小说中的各种逃离。

诺贝尔读后感(篇8)

《寂静的诺贝尔奖》读后感范文

诺贝尔奖,是一项专业领域里至高无上的荣誉。有不少人痴迷地追求着,以盼证明自己,获得名利。然而有这样一些人,面对名利,他们心止如水。

《寂静的.诺贝尔奖》说的是一些诺贝尔奖获得者在获得诺贝尔奖后的表现。他们之中没有任何一人表现出激动或骄傲,而是心止如水,面对名利时很平静。

读完这篇文章,我从心里敬佩着这些获奖者们。这篇文章好像有一种魔力,把我拉进平静的漩涡里,让我渐渐变得十分平静。我想着,世界上有那么多追求名利、重视名利的人,为什么他们是这当中的一股清流呢?世界上有那么多获得一点名利就骄傲自满的人,为什么他们能如此平静呢?我又想着,也许他们没有在物质中迷失自我。在这个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的人在追求着名利、财富,有千千万万的人把名誉看得比生命还重要。有几个人能够心止如水地面对名利呢?而这些诺贝尔奖获得者们不一样,他们把这当成“只是运气比较好而已”,并坚持着自己的工作与生活,没有把这当成很重要的东西。也许,当对一样东西太着迷时,就会忘记名利这一回事。荣誉不会改变自己的生活,他们依旧脚踏实地地生活着,低调而又平凡地生活着。在获奖时,收获的虽然是呐喊与掌声,但,无论有多少尖叫,有多少议论,在获得者的心里,平静如初。

当你获得一项荣誉时,你会不会依旧平静地面对这一切,像面对着自己的生活一样?

诺贝尔读后感(篇9)

诺贝尔文学奖作品读后感(2000—2012)

坐公车,从住的家晃悠到报社,翻阅《奈保尔家书》。一本来往于英国牛津与西印度特立尼达的父子书信集。听父亲讲自己始终热爱的写作生涯。

他一直默默无闻,做报纸记者和编辑的工作,但他一直热爱文学和写作。他也告诉儿子,不要放任自己默默无闻,但是如果默默无闻了也没关系,只要在做自己的事就可以了。他的儿子还在牛津。他没有看到他的儿子成为作家或他的小说出版,所以他离开了。

但他对儿子,一直有着不可动摇的信心,并宽仁地说:“不要怕当艺术家。”儿子早熟地很,从他19岁年纪却能写出如此明透的信就可明了。

翻书时,想到大一时和同学们密集的来信。其中有一个是后桌,来的信当时不已为然,直到年后翻阅,方才明白其远比自己成熟,当时想得已深密。这位早熟少年,方向始终明确,成为一名作家。

之后他果真做到名满天下,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不过求学的道路不乏阴云,他为神经焦虑症所困扰,为贫困所累。还有哮喘。

最主要,是对前途的不确定。看着这些一来一往的信,早上的公车之旅变的漫长而安宁。所有的感觉,为这穿梭时空的信笺敞开。

愿你的道路漫长。愿我一直怀有勇气。

《奈保尔家书》是2001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v . s . 奈保尔与其父亲(老奈保尔)和姐姐(卡姆拉)三人之间的通信集。

时间起始为1949年至1957年。这三名通讯员分布在三个地方。奈保尔在英国牛津,老奈保尔在他的家乡特立尼达(西印度群岛的一个英国岛国),卡姆拉在印度。这不是一本小说,但完全可以当“书信体小说”来阅读。

也就是说,这本家书在风格上与我们以往熟知的那些家书(如《傅雷家书》、《曾国藩家书》)是不一样的,它在叙述语言和形式结构上都具备“小说”的诸多元素。除了上面提到的书信体小说外,我认为它还有成长小说和家族纪史小说的形式。而且更奇妙的是,作为一部“小说”的《奈保尔家书》,并非作者有预见、有目的的刻意而为。

因为事实上,家书的三位作者,从他们开始给对方写第一封信的时候,就只有一个单纯的目的,那就是写信,真实地写信,跟我们所有人写信的目的没什么区别。只是由于写信人的个人因素,即:三人都爱好文学,其中老奈保尔和小奈保尔都立志成为一个作家,他们在写信的时候,自然而然地喜欢呈现细节,喜欢刻画人物,喜欢将身边发生的事件讲述给对方听,无意中便成就了一部由三人共同“累积”而成的“小说”。

如果我们把《奈保尔家书》当成一部“小说”来看待,那么,它也有可以归纳的“故事梗概”:在特立尼达,一个叫奈保尔的中年男人,职业是报纸编辑和记者,业余写写小说,梦想有朝一日成为一名作家。他有七个孩子。他的女儿卡姆拉在印度学习,他的儿子维托

s.奈保尔)在英国牛津求学。这一家人并不富裕,有时还显得比较拮据。

姐弟俩在外求学,靠的是**资助的奖学金。老奈保尔勤奋工作,承担着供养家庭的责任。在努力实现自己的文学梦想的同时,他也看到了儿子维托的文学才华,希望他将来能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

而维多也对此充满自信,野心勃勃地为这一目标做着准备。至于卡姆拉,除了完成学业,她和父亲一样,非常重视弟弟维托的作家梦想,经常给予鼓励和鼓励。他们频繁地给对方写信,除了表达思恋之情,告知生活讯息之外,更多的是在那种艰难的生存环境中,通过这些书信,彼此支撑,相互安慰。

知道2001年诺贝尔文学奖宣布,我才知道奈保尔的事。所以,我最先读到的是他的长篇小说《河湾》,其次是《米格尔街》和《毕斯沃斯先生的房子》。《河湾》开头的一句话(“世界如其所是。

人是无足轻重的,人让自己是无足轻重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地位。”)就把我吸引了,这句突兀的完全不像小说语言的话,让我为之一震。而这句话结束之后,马上就进入到十分具体的故事讲述,这种突兀的叙述转折,又让我为之一震。

从那以后,我对一个能以这种方式开始一部小说的作家非常感兴趣,他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他经历了什么样的写作过程。不久之后,我的朋友韩东也在一封电子邮件中提到他最近在读《奈保尔》。他提到了《河湾》和《米格尔街》,并尤其推崇《米格尔街》。

就我所知,写作朋友中,还有顾前和吉木狼格,对《米格尔街》也是爱不释手,如遇“故交”。这就更让我想要知道,这位仿佛从天外掉进汉语世界的小说家,他打动和启发我们的这些东西,从何而来?以及,它们是怎样修炼而成的?

现在,这本《奈保尔家书》似乎可以解开这些谜团了。至少在我个人来说,这部家书除了让我有阅读“小说”的乐趣之外,也为我再次阅读《米格尔街》及《毕斯沃斯先生的房子》提供了难得的注脚。奈保尔到达英国之后不久,就在给父亲和姐姐的家书中提出让他们给他邮寄香烟的要求,因为英国的香烟卖得很贵。

尔后,“寄烟”这一细节反复地在三人的通信中出现,关于寄烟的方法,程序;关于海关对烟草的严格规定和高额的关税,等等。总之,它看上去是一件小事,但又是一件很麻烦的事。而我从“寄烟”这件事的反复纠葛中,生出许多的感慨,其中的一个感慨就是,作家不是在天上修炼而来的,而是在日常生活中磨练而成的。

当然,《奈保尔家书》可以引申的意义远远不止于此,只是这篇文章所要求的篇幅,已经不容许我罗嗦下去了。

从1952年开始,奈保尔经常性地陷入抑郁状态,他这样跟父亲分析自己的症状:“我当然知道令我一蹶不振的缘由:孤独,情感交流匮乏。

你应该明白,一个人不是一块运到国外的木头。他看到上面有两个凹槽作为受教育的标志。不,不是。他的要求远不止这些。他有感情。他有主意。有些人,哎,他们的所思所感超出常人,因此,他们备受煎熬……”这套理论听起来不陌生,回溯起来它似乎是如奈保尔般事业有成的人事后聊以自负的先见。

但不容置疑的是,写下这些话的的确是个艰难而困惑的孩子。他只有两条出路:一条是纯粹的文一是界,另一条是他的父亲和家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儿子一次次流露出这种自命的时候,父亲从来没有加以阻止,哪怕是一点点劝诫都没有,也就是说,他几乎从不试图对儿子的性格做出任何校正,至多做些小小的提醒:“你不再是个两三岁大的黄口小儿了……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

老奈保尔教育子女的方式中最突出的一点(不一定是最好的一点),正如评论家詹姆斯伍德敏锐指出的那样,“与众多望子成龙的父母不同,他从不让爱子心中承受愧疚之情。”而是从来有求必应,顺水推舟,很少违逆儿子的主见。这个看似简单的习惯其实并不容易达到——试想一下,哪位家长能忍受与儿子完全平等的地位?

有哪位家长能在经济拮据的情况下给予孩子以充分信任,不去对他大手大脚的消费行为做些许干涉呢?在特立尼达,奈保尔一家并不富裕。如果母亲家有几个有钱的亲戚,父亲很难养活七个孩子。偏偏这些没文化的亲戚都被奈保尔瞧不起,在英国,能够接济他的近亲远亲无不遭到奈保尔的挖苦和排斥,造成的结果之一,便是在求学生涯的后半程,满欧洲旅游、花钱如流水的奈保尔的生活捉襟见肘,父亲的书信再也不像开始时那样跟他大谈创作,而是家庭的经济状况,谈能够给他多少经济支援——“你必须慎之又慎地对待花钱问题”。

从1952年到第二年去世,父亲给儿子寄钱的频率越来越高,但他对不太关心家庭的儿子没有太多抱怨。

但这理应是一种最容易产生的埋怨,因为在常人看来,这种“愧疚”是做子女的理应承受的,否则就是举孝不足。在这位把自己纯然当作儿子的“文友”的父亲的看护下,奈保尔艰难地追求环境的认同和接受,把其间的每一桩骄傲和烦恼、每一次振奋与沉沦实践到底。他从父亲那里得到的看似只是钱和写作上的一点建议,但是,若非父亲有意无意的不介入,奈保尔恐怕无法把自己全然独立的视野维护完整至终。

对于一个早年就显示出才华的小说家来说,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老奈保尔猝然去世的那段情节,《奈保尔家书》犹如一本手法老练的小说,只用寥寥四封相关的短信和一封电报打发掉故事的高潮;那封儿子发回家里的电报,则天然地适合扮演“书眼”的角色:“他是我心目中最值得尊敬的人/一切就此终结/我对他感激不尽/振作起来/我爱你们。”对一些批评家认为的奈保尔的最佳作品《抵达之谜》(1987),英国名作家萨尔曼拉什迪尖锐地指出,这本书里通篇看不到一个“爱”字。

对于一个刻意背对阳光,从自己的影子看世界的作家而言,或许也只有《家书》能成为他全部作品中唯一的例外,哪怕它是一本“合著”。

诺贝尔读后感(篇10)

大问题,小问题,愚蠢的问题,明智的问题,简单的问题,深奥的问题……整个世界充满了问题。有些问题值得你去深深地思考,像有什么方法会让学习变得更简单更轻松?怎样让生活变得更美好?……但有些问题,像天为什么是蓝的?爸爸妈妈为什么要上班?……对于这些问题你可能会不屑,或许你只会说:天空本来就是蓝色的;上班是为了挣钱能生活下去……至少在我还没有读过《诺贝尔奖获得者与儿童对话》之前是这样想的。而当你听了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回答时,你就会发现:小问题蕴含大奥秘。

我的第一眼落在这本书的目录上,看到了这些只有幼儿园的小朋友才会提出的问题时,觉得真是幼稚可笑,觉得这些小问题只要上过学的人都会回答得出来。可当我看到诺贝尔奖获得者对我所认为的这些“幼稚”的问题的回答时,才发现我的看法更可笑——我就像一个井底之蛙,不知道小问题的背后竟是那么广阔的世界。他们的语言非常独特,但也是只有这种独特的语言才能完全解开这些小问题,而且讲得头头是道。我也知道了,这是他们坚持不懈的研究才得出的答案。有了诺贝尔奖获得者们的回答,再“小”的问题都会变成“大”问题,变得神秘。也就是这个的吸引,让我想马上把所有“为什么”的道理吸干,浸到心里。

为什么布丁是软的,石头是硬的?因为物体都是由分子构成的,布丁的分子连接的不紧密,并且很快便又互相分离;而石头的分子已经连结成坚固和有规格的晶体。我为什么会生病?因为一种外在的致病的物质——细菌、病毒、毒物,和人的易感性两种因素的同时存在……一个个深奥又易懂的回答,使我心里的问题有了“家”,有了答案。同时,又使我的知识接触的范围更广阔深远、让我学会了思考。

《诺贝尔奖获得者与儿童对话》,通过大人物的解说,让我知道了:什么问题都不是简简单单、平平常常的,就算再愚蠢的问题都有它准确、有道理的答案。这也激发了我探究问题答案的激情与动力——我也要向诺贝尔奖获得者一样,学会从全方面思考与探究问题,不管什么问题。不管简单还是复杂,是愚笨还是聪明,我都要找到它最精准的答案。不要只看到问题的表面,要再深入下去,就算是一块干涸的土地,我也要一直挖下去,直到挖出清泉。

《诺贝尔奖获得者与儿童对话》这本书,值得我去细细地、慢慢地、用心地去品读。并且每一次读,都能从里面学到不一样的知识。我永远也读不尽书中的道理,读不尽书中的奥秘,读不尽书中的“玄机”,读不尽书中的精华。

诺贝尔读后感(篇11)

这几天,由于我表现不错,所以爸爸特地带我到书店,给我买下一本叫《永久辉煌的诺贝尔》的书,并作为对我本学期表现不错的奖励。

这本书一买回来,就有很多问题摆在我面前:谁是诺贝尔?诺贝尔的成长经历真的是永久的吗?

……一想到这些问题,我就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其中隐藏着什么秘密?今天,我的心情异常平静,坐在沙发上,拿着这本好生沉甸的书,翻开书中的目录,许多醒目的标题顿时跃然于我的眼前:“多病的幼儿时代”、“生活路的坎坷”、“多才多艺的少年”、“走近科学”、“悲喜交加的发明路”、“诺贝尔奖”等。

渐渐地我进入了书中的诺贝尔的时代,我的思绪在故事中畅游……不知不觉已到了吃晚餐的时间,爸爸的叫唤声把我从故事的情节中吵醒,这时,我已快看完了这本书。晚饭后,我仔细回想书中的故事,觉得其中最有趣的情节有二篇:一篇是“学习语言的小高手”,它主要讲述是的诺贝尔从小就是一位热爱学习、勤奋好学的孩子,他不仅热爱科技,而且对文学、语言等知识也有浓厚的学习兴趣。

诺贝尔和他的父亲来到**,和他的兄弟们一起学习俄语。由于诺贝尔聪明伶俐,勤奋好学,态度认真,他很快就学完了俄语,然后又学习了许多国家的英语、法语和其他语言。这为他广泛阅读、开展科学研究,最终达到科学高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另一篇是“小牛顿诞生啦”。它主要讲述了诺贝尔是一个从小就喜欢读书、观察和努力工作的孩子。在一节课上,老师问了学生一个深刻的问题

“河水为什么会流”的时候,很快,诺贝尔勇敢地举手回答道:“在地球引力的作用下,无论什么东西,都是从高处往低处移动的。苹果从树上掉下来,河流从高处流向低处的原因是由于地球的引力,这与苹果从树上掉下来的原因是一样的。

”。他的准确的回答让老师震惊,老师简直不敢相信这样深奥的答案竟是出自这位貌不惊人的小孩的口中……正是由于诺贝尔从小就是一位热爱人类、热爱科学、崇尚科学,对知识孜孜以求,勤于观察、善于思考的人,所以,后来才为人类创造了这么一段永久的辉煌…。

今天,“诺贝尔奖”已经成为人类崇尚科学、热爱科学、热爱和平的标志和象征。虽然诺贝尔的时代已经过去,但他的精神将永远激励全世界的人们。我们应该学习诺贝尔这种执着追求科学的精神和热爱人类,热爱和平的高尚品质,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贡献的人。

诺贝尔读后感(篇12)

我最喜欢看的是今年第五期的有关世博的介绍,拿到书首先看到的是封面上印的大红宏伟的中国馆图,通过内容的介绍,我知道了中国馆是个传统帽状建筑,它高六十九米,四周有围栏,一看就知道她包含了许多中国元素,看着中国馆,我感受到的'不单是中国馆的宏伟,还有中国不断走向强大的脚步声。本期还介绍了许多其他的国家馆,让我感兴趣的是法国馆,它让我有了很新奇的感觉---原因是它设计为整体的漂浮在水面上

,这样可以通过水的反射尽显建筑的水韵之美。书中还有关于“历届世博会最酷科技”的介绍,其中最让我惊奇的是一九八五年展出的超级西红柿,这棵西红柿居然结有一万三千多个果实,而且它跟土壤没有任何关系,原来它从幼苗开始就是用水培养,再把化肥等肥料溶解在水里,并给予充分的氧气等等,从而使这棵无土培植的西红柿成为西红柿栽种历史上的“英雄”。

诺贝尔读后感(篇13)

你拥有梦想吗?如果你的梦想害死了你的亲人,你还会保持这个梦想完成它吗?我想,很多人的答案都是否定的,甚至再也不碰它。

可是,有一个人却例外,他从小受父亲的影响,决定以后要做一个像父亲一样发明炸药的人,经过努力,终于如他所愿,也是这么执着的追梦人付出了意想不到的代价。一天,他有事出去,他的父亲和弟弟在炸药工厂制造炸药,没想到,一不小心炸药材料的比例弄错了,引起了大爆炸,工厂瞬间灰飞烟灭,那场危机使他失去弟弟,父亲变成残废,这个事并没有阻挠他制造炸药的念头,而是继续了父亲和弟弟的期望,最终成为大名鼎鼎的“炸药大王”,他就是——诺贝尔。

一般人来说,遇到这样的事,都会如我刚才所讲的那样,放弃这个梦想,可是诺贝尔却截然不同,他认为既然亲人已经为他的梦想而牺牲,如果不完成梦想就太对不起亲人为他的牺牲,所以在继续与放弃之间,他选择了继续,他要制造世界最厉害的炸药,成为“炸药大王”。

我想,要不是那一刻他选择了继续,他也不会有今日的辉煌,很多人都是不够坚定,放弃了梦想,才不会有很大的成就,如果他们的梦想不那么脆弱,不堪一击的话,我想他们就会成功。有时候,信念坚定一下,梦想坚强一些,你将会得到不一样的收获!

诺贝尔读后感(篇14)

看完这篇文章后,我获得了很多知识,知道了诺贝尔是个什么样的人;知道了什么是诺贝尔奖。同时,我还从诺贝尔身上得到了启示。

《诺贝尔》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诺贝尔是瑞典的科学家。1833年10月21日出生在瑞典王国斯德哥尔摩,他一生在机械和化学方面有过许多发明,而他最突出的发明是炸药。小时侯,诺贝尔看到工人在荒山野岭用铁锤砸石头,很辛苦。所以,诺贝尔就立志要发明一种劈山筑路、打通隧道、开凿矿井的东西。经过四个年头几百次的失败,诺贝尔的炸药终于问世。诺贝尔于1896年12月10日4点半去世,临终时,设立了诺贝尔奖,那么诺贝尔奖是什么?

诺贝尔奖是分别要奖给一些物理学、化学、生理学或医学、文学、和平五个领域中最突出的人。其中诺贝尔奖里有一项奖是和平奖,设立这项奖为的就是让人类和平相处。后来,为了纪念诺贝尔,就在诺贝尔去世的那天开始颁奖。

当我看完这篇文章时,我很敬佩诺贝尔,敬佩他这种热爱科学、热爱人类、造福人类、无私奉献的这种精神。同时,令我最敬佩的是他那知难而进的精神,这是常人做不道的。

古今中外,有多少这样的人呢?哪一个不是名流青史的呢?他们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滴水穿石的精神吗?这种目标专一,持之以恒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

我要学习诺贝尔这种目标专一,持之以恒的精神。

背影读后感15篇


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仿佛会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把对这个作品的理解加深,我们为您特别为您精选的“背影读后感”一定能够带给您惊喜,希望本文的内容可以为您提供一些有益进行的参考!

背影读后感 篇1

母亲是我最敬佩的人,她那无私而伟大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心灵得冰雪消融,之后沸腾。我最不能忘记的是她的背影。

记得最初对于母亲的印象,应该是从记事时就开始的。记得那是我家很穷,田地也很多,不知为什么,现在想来总有一种改革未开放的感觉。那时的母亲还很年轻,散发着青春的活力,基本还是年轻力壮。至今我仍不能忘记她在烈日下与外婆一道在田间劳动的背影,那是怎样的艰辛啊,烈日下那是汗水与血水的结晶啊!

日盼夜盼,终于盼来了这一天――我上初中了,我兴奋不已。但乐极生悲,上初中必须住校,这就意味着我要与母亲分开。上学的那天,母亲来送我,天不逢时,下着绵绵细雨,这更增添了我心中的悲痛。到了学校,我本想说出“请您放心”之类的话,脱口而出的却是“妈妈,我不想你走!”母亲拍了拍我的肩膀,转身离开,我又看到了他的背影,那背影已不如从前那般美丽。

现在,我已经是初二的学生了,早出晚归,正好与母亲巧妙地错开了,与母亲交谈的时间更是少之又少。那天晚上,我拖着疲倦的身子很晚才回家。映入眼帘的是一幅令我惊叹的画面――母亲伏在桌子上睡着了。我蹑手蹑脚的走进房间,随意一望,母亲的背影又出现在我眼前,我大吃一惊,那是怎样的一个背影啊――肩上的骨骼垂成两个弧形,背部佝偻成一个前倾后拱的弧形,而腰部又有点前拱后倾。站立时我还察觉不到这样的情形,现在我才明白母亲为我付出了多少。那一颗颗凸起的脊椎骨是苍老的见证,更是对我的爱的见证啊!

在晶莹的泪光中,我脑中又浮现出那烈日下的母亲的背影,那才是我想要的背影啊,母亲!

背影读后感 篇2

上大学后,每回校内摆摊子卖书,我总是会禁不住去看一看。大多时候,总是停下看看卖些什么书,过过眼瘾,很少买。印象中是20 年年底,和室友在南门看到有书摊子,我便停下来止不住买了一本《亲爱的三毛》,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xx年出版的。当时心急路上就想打开来看看,三毛是早有听说过的,谁知打开竟然发现是盗版的。学期末一到,我便将这本书冷冷的丢在箱子里,拉回家了。谁知这一搁就搁了一年多。

20xx年年底,不知怎的突然又想看三毛的书了。那时候已经搬进一个新寝室,我一说立即有室友兴高采烈的给推荐。就这样,我开始看《温柔的夜》,也是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不过已是20 年新出的版本了。由于内容基本上都是浅显易懂的散文小故事,我基本上一两天也就看完了,当时对其中一篇“五月花”印象格外深,也开始慢慢有点知道三毛的性情了。《撒哈拉的故事》展现了沙漠迷人的风土人情,让人很难忘的还有荷西与三毛“沙漠中的婚礼”,荷西送给三毛的结婚礼物竟是一副完整的骆驼骨架!而《雨季不再来》看完以后就要与期末考试大战了,这本算是三毛最早期的作品了,满含着一个少年当时的彷徨。

20xx年xx月xx日我过农历生日,给我推荐三毛作品的那位室友送给我5大本三毛的书,即使到现在我想起来也是心怀感激的,实在是很喜欢书。这样加上我之前买的.3本就有8本了,三毛全集一共有 本,为求圆满我又厚着脸皮向另外两位同学讨了3本,算作生日礼物了。真的是感激他们。收齐以后,心里直打算着寒假回去怎么好好看掉了,那是一种内心充实充满希望的感觉。

20xx年寒假就这么应景的开始了,虽然现在已接近尾声。回家后第二天,我心急的只好自己去邮局,大费周章的把书拿回来,加上其他的一共5本;因为还邮了一个熊回来,一路上都有人朝我看。拿回来后第二天,我开始看《稻草人手记》,这本书的封面是淡淡的蓝色,我很喜欢。里面一篇“大胡子与我”让我印象深刻,三毛说,她与荷西结合的当初,不过是为了结伴同行,双方对彼此都没有过分的要求和占领。她选荷西,并不是为了安全感,更不是怕单身一辈子。她与荷西的婚姻生活自由,有各自的心灵空间,而且三毛懂得如何经营自己的爱情。

之后的一本《梦里花落知多少》,主要描述的是荷西死后的三毛,这里写的颇为感人。三毛后来说与荷西在一起的6年是上天给她的恩赐。三毛始终相信荷西的灵魂陪伴着她,后来她反复地想她也不愿意自己先去,她说荷西没有三毛是不行的,还是让荷西先去她自己来独自承受这痛苦。荷西去世时30岁。

《万水千山走遍》是由报社赞助三毛的中南美洲之旅的纪行,期间三毛去了墨西哥、洪都拉斯、秘鲁、厄尔瓜多、玻利维亚、巴拿马、哥伦比亚等地,并一路写下了她对所见所闻的感受。三毛后来回国,答应教书一年。也是在台湾生活后写了《送你一匹马》,着眼于眼前的生活和自己的家人。第8本《亲爱的三毛》是三毛与读者的书信集,三毛也说借着读者的信件,擦拂了她朦胧的内心。第9本《我的宝贝》写的是三毛在世界各地游玩收集的宝贝,并且每个宝贝后面都附了一个小故事,并有图片,只可惜我这本书里面没有。第0本《滚滚红尘》,是一个剧本。并且后面由林青霞、秦汉、张曼玉等在1990年拍成了电影,电影看过之后觉得还不错的。最后一本是《流星雨》,其中收有三毛的演讲录,“流星雨”在三毛是指身边与我们擦肩而过的人与事,由于这些存在使得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这本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是三毛评书,评的是“武松、潘金莲、孙二娘”,我看过觉得十分精彩。并且附了2盘评书CD。

讲了一堆嗦嗦,差不多把《三毛全集》胡乱的介绍了一下。其实还是得自己去看去感受。

旅行与写作,是三毛毕生都在做的事情。三毛少时逃学念书,辍学,后来学习美术,到大学念哲学,已藏书20xx多本,毕生到过59个国家,0几年只回过家34次,通中文、西班牙语、德语、英语等语言,这些在我看来实在是个传奇。她对美有着惊人的敏感与欣赏能力,少时还曾梦想嫁给毕加索。而在三毛眼里,写作是生活中最不重要的一部分,它是蛋糕上的樱桃,而且她从未立志当过作家;她认为生活远比写作重要,她重视生活甚于写作。三毛的作品几乎全是传记文学式的散文,不真实的东西,她写不来。三毛的文字有着她最真的性情。

说到三毛与荷西的爱情。在荷西高三的时候,第一次遇见了在西班牙求学的三毛,并说要与三毛结婚,让三毛等他6年。当然三毛并没有等他,6年以后缘分自然来了,他们也就在沙漠中简单的结了婚。三毛作品中有不少是与荷西婚后的生活点滴。三毛是一个好的家庭主妇,很持家。在《流星雨》中,三毛说到后来她才发现,荷西因为她晚上熬夜写作一直睡不着,因此停笔了,直到荷西去世。荷西说他不拉着三毛的手睡觉睡不着,我看到这一句以后感动不已。三毛说婚姻是一件值得每个人尝试的事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之一,对男孩女孩都一样。

三毛说过为了她的至亲:爸爸、妈妈、荷西,她愿意做一只不死鸟,直到他们走她再飞。

但20xx年,三毛自杀,时年54岁。

而我还没出生。

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

于是不愿留的你,要告别还未见的我。

背影读后感 篇3

没错,父爱如山,母爱似海。朱自清先生的这篇散文深深感动了我,在他短短的文字间,糅合了多少言语难诉、笔墨难绘的情愫,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胖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诶!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每读到此处,我总是心潮澎湃,无端想起前事往影,一些沉没在记忆河底的片言琐事,又在我眼前掠过,召唤着我……

心里默默想起自己的父亲,从而不禁潸潸泪下……

小时候,父亲的爱是晚饭后的散步。小手牵着大手,大手拉着小手,缓缓而行。夕阳西下,影子离去,空中还飘荡着一串欢声笑语。

长大了,父亲的爱是跑道上的晨练。父亲在前,我在其后,暖流拂面。晨曦洒落,跑道上,两道身影站着阳光,汗珠洒落,他们依然坚持。

现在呢,父亲的爱是杯香浓的奶茶。我坐在桌前,桌上的奶茶,显得格外香。香气四溢,化作一缕微微的金光,环绕在我全身。

父爱就是如此。

背影读后感 篇4

那个佝偻的背影,是父亲对我一生爱的概述。——题记

已不记得是第几次读《背影》了。由最初读它的茫茫然,到如今的意味深长,不知是经过多少遍的斟酌。

文章简短,却很感人。文章描绘了父亲送儿子北上读书在火车上告别的情景。父亲不放心茶房自己去送;代儿子拣定座位和千万叮嘱;亲自爬过铁路去买桔子,文章字里行间体现出令人感动的父爱。

“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父亲这一个个艰难的动作,是多么令人动容的爱,却是作者永远最痛的爱。

或许是因为自己的父亲也是那样一个平凡、朴实而又伟岸的人吧,我的心里,不知怎的,也泛起了涟漪。在脑中细细勾勒父亲的背影,却发现是那样的模糊,模糊到只有一个淡淡的黑影。连父亲的面容,都不再清晰。这才发现,在父母呵护下幸福生活的我好像忽略了生活中很多美好的细节,以为一切都是自然的、应该的。

现在想想,父爱其实体现在方方面面。

记得升入初中后的一个冬日的午后,窗外大雨倾盆,如悬泉瀑布般飞泻而下,尽情敲打着走廊的瓷砖。而我却因为留校打扫卫生,延迟了至少30分钟下楼。我出来的时候,校门口的人群早已变得稀疏,唯有雨一直不肯停歇。父亲依旧站在雨中,正焦急地向门内望,一边使劲搓着手,不时用嘴呵出一阵热气,见到我出来,便急忙替我拿下书包。我这才发现,父亲的衣服已湿了大片。

“等很久了吧?”我问。

“还好。”他淡淡地答道,并不做更多的表情。

默默地将车放上书包,又默默地开车送我回家。

猛然发现,父爱就是这样,简短而深沉,而父亲扮演的角色却是那样重要,父爱在我心中占据的位置,也是那样多。朱自清如此感受,我亦如此。希望从读透《背影》的今天开始,我能够善于发现美好,将淡淡的爱流于笔尖,将深深的永远的爱藏在心里,永远保存。

背影读后感 篇5

慈母严父似乎是一个经年不变的认知,因为更多的时候我们都是生活在母亲的呵护下,对父亲的爱却没有什么印象。

但是,朱自清先生笔下的自己父亲的背影,却给我带来了太多太多的思考……

父亲的爱永远是深沉的,父亲总是不太擅长表达自己的感情,让我们误以为父亲不爱我们。就比如我八岁第一次横渡钱塘江时,爸爸只对我说了一声“加油”,而妈妈则一直安慰我、鼓励我,让我勇敢去面对。可当我快游到岸边踩着淤泥往上走时,看到了父亲焦急寻找我的背影,我顿时明白了,父亲不是不爱我、不关心我,只是不擅长表达而已!

整篇文章中,描述父亲为“我”买橘子的片段,最让人心疼。买橘子的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华丽的文字,只是质朴的把当时的情景如实地记写下来,却让人体会到了两人间浓浓的爱。

朱自清先生在文章中并没有直接说父亲有多关心自己或者自己有多疼惜父亲,只是将这些难以用语言表达的情感浸透在朴素的文字中,还真应了“情到深处总无言”这句话。父亲肥胖的背影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朱自清先生的脑海里。

父爱是伟大的,它与母爱一样能感化一切!但它又是深沉的,让我们用心去感受吧!

背影读后感 篇6

背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但是我们都会忽视掉藏在背影下的那最珍贵的东西。在文学的殿堂中我读到了朱自清的《背影》,这篇文章感动了很多很多的人,当然也包括我。

读《背影》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文中那“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前行”的背影却还时常浮现在我脑海里。它似一根琴弦,一经拨动,便触动我的心灵。

在中国几千年浩瀚文学中,歌颂父亲的文章不计其数,而朱自清只是以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一个普通的动作,没有高调的铺张,也没有华丽的修饰,却让人能从内心深处感受到这其中的浓浓的亲情。我想起我的父母,如此细腻的温暖,滋生在我的心底。

我很敬佩作家们或擅于写文字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感情从笔尖流泻于纸上,自然而亲切,总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心灵随之跃动,情感随之流露。就像《背影》这篇文章一样,能带给我们感动。作者写到父亲去给他的儿子买橘子,要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那边的月台。父亲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现出很努力的样子,作者看着父亲的背影,留下了眼泪。有的时候仅仅是一个背影,就已能够表现一位父亲全部的爱。

我知道了父亲是我们人生遮阳的大树;是我们成长的力量之源;是我们开拓未来的指路航标。父亲就是一座大山,即使不在身边,但他仍会在远方关注我们,他那凝练而坚定的眼神教会我们勇敢坚强;他那粗糙而有力的大手教会我们健康成长;他那宽阔而安全的肩膀教会我们包容——他将是我们一生都该铭记的人。

恰好最近有看到爸爸题材的电视剧——《小爸爸》。现在再回味朱自清的背影又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在《背影》中,作者从爸爸的一个个背影感受到了浓浓的父爱,而在《小爸爸》中,我感觉到浓浓的`父爱是站在儿子的角度。主人公于果也会答应儿子的小小要求。他知道儿子喜欢吃披萨,就自己买了材料在家里一点一点的学做,为的就是让儿子高兴。学校举行足球赛,因为打了平手,儿子没有得到去云南旅游的

机会,他会自己掏腰包,独自开车带儿子从北京到云南旅游,为的就是满足儿子的心愿。在云南的时候,于果喝多了酒,答应儿子给云南的孩子盖一所学校,他没有因为是醉话就逃跑,而是卖掉自己的车买了材料,为的就是履行对儿子的承诺。于果对待自己的儿子就和朱自清文章里的父亲一样细心。

写到这儿不由得想起了我的父亲,想着自己爸爸妈妈的背影是怎样的,却不那么清晰。我很惭愧,在父母呵护下幸福的生活的我好像忽略了生活中很多的细节,以为一切都是自然的应该的。小时候对于爸爸我竟然还有埋怨,一直以来,大多数时候我都是和妈妈在一起,因为爸爸经常出差,经常加班,他回来我经常已经睡着了。我怨爸爸不能像其他小朋友的爸爸一样带我到处玩耍,我也羡慕幼儿园放学后有小朋友的爸爸妈妈会一起来接。直到长大以后我才真正懂得爸爸是为了家庭,为了我和妈妈,在外打拼而牺牲了很多和我们家人在一起的时间,他真的很伟大。

爸爸给我的关爱没有挂在嘴上,淡淡的,常常在不经意中流露。比方说,我有时候写作业到很晚,爸爸只要在家都会陪着我,感到一旁爸爸写东西的身影,我就会心里特别踏实,爸爸会在我犯困的时候倒一杯牛奶给我,代替咖啡给我提神,我心里真的很感激。还有的时候我的题目实在不会做了,就会请教爸爸,爸爸会抽出时间给我来做出讲解,做出提示,哪怕是出差在外,他也会在电话里给我分析题目,非常耐心,常常他会在电话里对我嘘寒问暖。

背影读后感 篇7

看着父亲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过边,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还容易了,他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微倾斜,显出老了的样子。这是朱自清后来在回忆自己去读书时,父亲送他并为他去买橘子的一幕,看着有点心酸,也让我想起了在刚刚结束的奥运会中,刘翔离开赛场时的一刹那,心痛的感觉至今仍让我无法忘记。2008年8月18日,当男子110米栏第一轮第六组第一枪荷兰老将范德韦斯腾抢跑而需要重新起步时,令鸟巢9万人以及数亿国人震惊的一幕发生了,曾经站在世界之巅的刘翔,无奈地撕下了两腿侧的号码,带着无限惆怅和失落,离开了赛场!全场观众,电视机前的观众,都惊呆了!然而,刘翔背影依然高大,虽然充满了凄凉,但他没有落泪,北京明媚的阳光照在刘翔结实的背脊上,却照不到刘翔滴血的心?

众所周知,1995年8月18日,圣西罗球场迎来了曾在这里纵横捭阖的英雄范巴斯滕。整个米兰为之倾倒,整个世界为之激动。然而,就在那个激动的夜晚,一颗灿烂的星辰消失在米兰的上空那无边的银河。回想起那因伤痛而蹒跚的背影,我们看到了英雄那颗恬静而坚毅的心!世纪末最后的英雄退隐了,宛若流星划破夜空。绚烂归于平淡,又开始了他平淡中的人生追索。

对于伤退告别北京奥运,告别08赛季的刘翔,我们应该送予祝福,希望中国的飞人早日伤愈,重回赛场,因为我们不希望2008年8月18日在鸟巢看到的那个背影与整整13年前圣西罗中的范巴斯滕联系在一起,因为范巴斯滕甘于沉寂,他甚至拒绝了出任AC俱乐部重职的诱惑,他把世界杯赛场上的遗憾深埋在心底,过着平淡的寻常生活。然而,刘翔不会,他这次的退出,将会成为他新起点的鞭策。

在我儿时的记忆中,也有一个背影留在我的心里。记得刚上幼儿园时,我非常淘气。有一次,我犯了一个错,由于我上课迟到不小心碰倒一个女同学,那个女同学打开了扬声器嘴,又开启喷头眼泪,开始狂风暴雨,结果老师把我训了一顿,我心中不服。第二天,我趁大家都不在的时候,我开始对那个同学的抽屉进行了大闹天宫,后来,老师问是谁干的?我没勇气承认,到最后她转学了,望着她的背影,我真想追上去告诉她,并希望求得她的原谅,但最终我还是没有迈出这一步,现在想起来还真是后悔。

四年前,刘翔用冲刺震动我们,四年后,他用背影触动着我们。可惜的是,人生与奥运都没有剧本,我对那个同学深深的愧疚永远留在心里,而刘翔在北京奥运的赛道上,只走出了十米,然后留给我们的只是一个背影,如果是剧本,我们可以重新改写。但刘翔的背影,那个忧伤的、无奈的背影,将永久地烙在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心里。

缺憾是完美的重要组成部分,范巴斯滕在最后的足球生涯没有划上圆满的句号,但他那恬静的心态,让球迷折服。刘翔,在家门口痛失机会,但或许这遗憾会把刘翔带回没有压力,没有伤痛的平静气氛中去,像以前那样,愉快地进行比赛,那样,缺憾自然成了美丽。

背影读后感 篇8

合上语文课本,它留给我的,是一段深深的回忆。

刚学完《背影》这篇文章,在小学时代早已听闻它的大名,待我真正读懂这篇文章时,作者朱自清的深情描绘足以令我感动!

这篇课文是作者回忆八年前与父亲在浦口车站惜别的情景。年迈的父亲再三叮嘱,“终于”放心不下,亲自将作者送到车站,直至上车。上车后,父亲一再叮嘱要小心行李,并不辞辛苦地穿过铁路,爬上对面月台给作者买橘子。行动不便饿父亲留给朱自清一个饱经沧桑、老态龙钟的背影,他“泪流”了,同时,也深深的感动了我们!

我一直认为生活就是一场戏!人一茬茬地来了又走,留给我们值得回忆、留念的背影没几个。但当我读完此文后,我发觉我错了!原来父亲、母亲及所有关心、爱护我们的人,他们的背影都是令人十分珍惜的。关于母爱,我小学时絮絮叨叨地写了一大堆,然而真正写父爱的,与母爱较比,实在少得可怜!母爱固然是细致入微的了,但父爱,却沉默如山!父亲,通常是少言沉默的,这就给我甚至大多数人一个错觉了。

父亲,在人生这部大戏中,担任了主演的角色。他为养家糊口拼命工作,无非想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他每天在外奔波,少贴家,与孩子沟通甚少,便给孩子留下了一个印象——沉默。他并非不爱我们,只是他给予的爱,比母亲更粗中有细,更淡中见稠。更让人仔细体会才能读出的。

都说父爱如山,其实不尽然。父亲的爱更如一本厚重的书,只有仔细认真的寻思、品味,才能悟出其中的韵味!记得小时候,我总是像一条小尾巴一样,粘在父亲身上,每天听他讲故事,唱儿歌,之后便酣然进入梦乡!等到稍长大了一点,便总是缠着他,各个地方到处跑。再往后,就不再粘着父亲了,却总是向他索取,以便得到各种各样自己喜欢的东西。有时候我会想,小时候真是自私,一把糖抓在手,却舍不得分父亲一颗!只是他从不为此生气,总是一笑了之。从这点小事,也便窥见父亲的无私了吧!

背影读后感 篇9

人人都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意思是,父亲所表达的爱是深沉的,像大山一样;母亲所表达的爱是柔和的、细微的,像流水一样。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这是朱自清在表达对他父爱的顿悟的表现吧,也是开头最简单最精炼的话语。而朱自清对父亲的爱、歉意与思念在读了父亲的来信时,全都随泪水而涌出来了。

而我呢?

我的父亲不像别人家的父亲一样伟大,也不如朱自清的父亲那样体贴,他总是训我。记忆里,他在我失败时训我、成功时训我、需要帮助时却还是训我。

我不如别人家的孩子那样优秀,也不如朱自清那么有本事,我总是犟,像头倔牛一样,和爸妈要么顶嘴要么相对无言,总之,也不怎么安生。

可是,尽管这样,我们却有着血浓于水的亲情,抹也抹不掉,断不了的.情。

朱自清的父亲很是让我羡慕,他对朱自清的爱,虽然是无言的融入细节之中,却也少不了训斥,但是,关心比训斥多,不是么?我的父亲很是让我无语,以前他对我也是挺好的,可是自从弟弟出生,他就将对我的爱一丝不漏全给了弟弟,弟弟说什么他便依,我说个啥便是什么“身在福中不知福”!!

好吧,我承认,我确实是有那么一点点嫉妒弟弟,嫉妒他得到了我本应得却没得到的东西,得到的比我多。。

可是等学了《背影》这一课,我才突然明白,我比我弟他大,他一个小屁孩算什么!呵呵呵,也只不过是得到了我曾经得到过的东西,哈哈哈!既然我得到那么多,分享他一点又算什么呢?转念一想,心情不禁就好多了。

原来啊,父亲也只是想让我懂得“分享”罢了。

朱自清从父亲的背影里懂得父亲的爱,我却从朱自清的《背影》里懂得我父亲独特的父爱,呵呵,这便是相同与不同吧。

背影读后感 篇10

我们现在更像一只小鹰,专注于阳光,面对未来,飞翔,但请不要忘记,在你身后留下关心你的人的殷切目光。

《背影》是现代作家朱自清先生写的一篇回忆散文。文章描述了作者离开南京北上学习,父亲在火车站站台送行时的情况。作者用简单的话语展现了父亲在日常生活中对孩子的关心,真诚感人。

看完这篇文章,很多人关注的是父亲给儿子买橘子时背影的刻画,背影的细节细腻地反映了父亲对儿子的深深爱。然而,我注意到作者写道,父亲买了橘子后,让他离开,看着父亲进入人群,直到再也见不到父亲。我想在这个时候,作者一定不愿意放弃。如果父亲能转身或转身,他能看到儿子对他的爱吗?

我不禁想起我们,我们有时只专注于自己的生活,却常常把那些关心你的人落在背后。例如,父母和老师,当我们起航时,他们只会看着你背后充满爱的眼睛,看着你走出自己的世界,希望你的生活能一帆风顺,他们不感激,只是感激,我们经常习惯于平静地消费这种爱,很少想到他们。当我们在春风中骄傲地转过身来时,你会发现他们的`太阳穴不知道什么时候是白色的。当他们看到我们转身时,他们的眼睛会因为你的转身而流泪;当他们看到我们转身时,他们会真正感受到我们的爱。会更好吗?

所以,让我们在生活中多回头,让爱你的人也感受到你的爱。

背影读后感 篇11

当我第一次阅读这本书时,很容易便是我联想到了朱自清先生《背影》中感人至深的父子之情,同样是以人间亲情为切入点,但龙应台的《目送》,带给我们的却不仅是一份血浓于水的感触与温暖,更核心的还是一份对生命轮回及其本质的深刻思考与深切关怀。文中的龙应台,是一位母亲,同样,她也是一个女儿,而她就是用自己两种角色的目光,牵连着生命由起至终的整个过程,而那一个个背影蕴积着得是那渐远渐浓的至深亲情。当然,对于这本散文式书来说,不可或缺的还有那作者的敏锐,以及她文字特有的深情,字里行间,溢出着的是与生命素面相对的真诚与理解。

本文看似随性散漫,实则严谨缜密,构思精巧,形散神不散,文章开始叙写我对儿子成长的关注,目送儿子渐行渐远的背影,忽而笔锋一转,由母亲写到作为女儿的我眼中的父亲缓缓消失的背影,及后来目送父亲进入火葬场那一刻,前后的叙写从表面上看似乎并无多大关联,可实际上确有着内在的契合,作者在这里叙述得是生命轮回起止的过程,是一个生命的开始,是成长与自立,而对于作为女儿的我来说,目送着日益衰老的父亲,这是以父亲的经历连接着儿子的生命轨迹,走向那生命的衰老与终点,而这看似散乱的行文中写出的却是人一生的生命情感历程。在至亲的`注目中,人完成了生命的一切程序,正如梁衔所说:散文,是一种深湛而美妙的艺术,它最大的特点便是散,散得让你无所适从,它是文学形式中的醉拳,看似醉,却路数不乱,绝招暗藏。也正是如此,这篇文章也显得那般不同寻常。

灵悟的言语

貌似平淡的语言却透着另样的味道,发人深省,如文中他们是幼稚园的毕业生,但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结束,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这句话似写出了儿子从幼稚园毕业要上小学的过程,事实上又何尝不是一句生命的真谛,蕴含了生命必然的成长过程;生命就是这样,一个终点必然联系着另一个起点,另一个起点再走向终点,终点再走向起点,如此轮回,周而复始。作者就是把自己对生命的体验杂糅在叙述性的语言中,使平凡的语言也闪现出了灵性的光辉,具有内在的张力,这,也不正好实现了她对散文语言的主张。散文不应戴任何面具,主题,语言和个人心灵美感是散文非常主要的三要素,最好的散文是洗净所有的语言污染,找回语文本来的灵性,把真正的生活融入进去。

深刻的意蕴

写实的手法选取了我们日常生活司空见惯的事,作者却进行了深度的思考,发出了自己独特的声音,别有境界,如文中无论是我手牵手送儿子上学,在穿梭纷乱的的人群中,目送儿子的背影消失在门里,还是儿子长大后,我仍只能远远的看着他的背影,进入不了他的内心等等,这些生命实景写生,每日都会在我们身边或身上上演的情节,被作者以冷静的态度审查后,就有了自己的想法,体会到了另一种感悟,正如当代散文家刘亮程说:作者都是通过自己接近人类的,但在此之前,他首先要发出属于自己的声音,一个有价值的作者更要关注的恰恰是生活中那些一成不变的东西,它们构成了永恒。的确,就是这些造就了《目送》。

至此,我想起了前苏联文豪高尔基曾说过的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位高尚的人在交流。而在我看来,《目送》就是这样一本值得交流的书,因此,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与它交流交流,收获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感悟。

背影读后感 篇12

导语:背影这篇文章写得很短,但却不妨碍它所要表达的感情,父母的爱,都是无偿的,无私的,他们不需要回报,只是我们都好好的,他们就知足了,所以,即使再忙也要打个电话问候,再累也要回复他们的信息。这样他们会更安心!

背影读后感100字(一)

《背影》拥有几代读者,看过的人都说这篇文章很感人。是的,它也同时深深地触动了我。在我看来,文中最感人的是父亲爬过月台买橘子的小事,相信有很多人都和我有同感。这段文字,描写地十分细腻,在一些小动作描写的地方,都很到位。这篇文章也把作者的感情脉络理地十分清楚,同时也清楚地表现了当时两代人之间的心灵沟通。使读者感触颇深。

背影读后感100字(二)

《背影》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作者去外地求学,父亲攀过月台,给他买橘子。父亲吃力的背影,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此时,心中涌起一股父爱的热流。

父亲的爱是深沉的,伟大的!我们每个人都要爱自己的爸爸妈妈,但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妈妈——她就是我们的祖国。我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掌握知识,长大后,报答父母,建设祖国!

背影读后感100字(三)

父亲老是忘我地为家人贡献,不求任何回报。父亲就是这样的,给我洗衣、洗碗,从不要“付账”,咱们兴许就会如许一生“赊账”。

感恩亲人,感谢对你支出的人。岂非还要等吗?往感恩对你支付的人吧。“感恩的心,感谢有你,陪你终生……”的歌声又回荡在我的耳边,温热的感恩之心还在一直地跳动;世间的感恩之情还在不断传承。

背影读后感100字(四)

做子女的怎样报答父母,要努力学习,要好好对待他们,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

而我们大气的父母,也不需要我们来偿还,他们尽最大能力来送给我们他们的情,让无论做儿女的即使身在天涯海角,也能感受到。

而我们现在只需要好好学习,用自己的成绩来报答父母,这是一种最大的动力!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背影读后感100字(五)

我的爸爸就是一个慈爱的父亲。他已经年近五十,平时对我的管教很严厉,不管我做什么事,只要稍有不对就会说我,轻则唠叨几句,重则痛骂,所以我一向不喜欢他。但我读了《背影》这篇文章后,我才知道——天下的'父亲没有不疼爱自己的孩子的,爸爸这样做也是有他的苦衷的。如果我有毛病,他不说我,任我那样放肆,我将来就不会学会好好做人,就不会成为有用的人,我还明白了“小树不剪不成材”这句话的意思。

父爱是沉重的,父爱是无声的。父爱是那拐弯处的回头,父爱是那危难中的呐喊,父爱是那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父爱是那迷失时的指南针;父亲是那大船的舵手,父亲是我们永远的老师,让我们感悟父爱,理解父亲,回报父亲吧!

背影读后感100字(六)

父爱无痕,因为他要保护一个家。朱自清的父亲,失去了自己的父亲,又没有了工作,却还得维持一家生计。尽管他心中十分悲伤,但还是得安慰自己的儿子,鼓励儿子走出困境。难道这不是一种伟大的爱吗?

你注意过父亲的背影吗?你发现这背影又多了几分沧桑了吗?珍惜这份无痕的爱,别让他随着时间悄然而逝。

背影读后感 篇13

记忆深处,朱自清的《背影》是抹不掉的。他细腻的文笔看似平淡却刻骨铭心,像一朵浮云轻轻飘过天空,留下了永远无法抹去的天空的情话。

深沉的父爱让人深深怀念。《背影》,一个父亲对孩子深深的爱,在朱自清的作品中充满了独特的忧伤。父亲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突然变了,但他依然像每一个父母一样默默的照顾着孩子。在火车站,父亲买了橘子的背面,爬上站台的背面,深深地烙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面对贫穷的家庭环境,一个父亲一边照顾儿子,一边挑起这个破碎的家庭。作者去北京读书,年迈的父亲依然坚持送作者去北台。他走的时候,留下了一个耐人寻味的背影。

那是爱的背影,温暖着每一个读者的心,触动着每一个孩子最柔软的情感草甸。

也是爱情的背影,当我们打开现实之门的时候,我们被深深的震撼了!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地震。山体滑坡和山崩摧毁了无数生命!汶川,一个让人听到就感到无限悲痛的地方。多少父母,为了孩子的安全,留下了波澜壮阔的场面。在大楼倒塌的那一刻,一位母亲用自己的身体保护着15个月大的孩子。她用自己的精神和肉体建造了一座坚不可摧的堡垒。当沉重的混凝土板和石头被砸碎时,她一动也不动。更神奇的是,孩子在妈妈的保护下安静的睡着了!母亲最后的脊背爬得如此艰难却又如此坚强,守护着她身下心爱的年轻生命。这是人生最美的背影,留给世界最大的母爱芬芳!

背,无数背。在抗洪抢险过程中,不明身份的人民战士日夜赶往灾区,在洪水中决一死战。他们赤脚走在凹凸不平的石片上,被石头切割,咬紧牙关,继续在茫茫洪水中寻找受灾的人们;钉子深深扎进他们光脚的地方,咬紧牙关,拔出来,跟着队伍,然后扛着沙袋。轻轻的来,默默的走,不留姓名,只留下洪水中浴血奋战的背影,那么疲惫却又那么崇高,筑起了坚不可摧的精神长城,站在灾难面前,抵抗!奋进!无所畏惧!不屈!那是人生中最壮丽的人物,留给祖国的是晴空万里和美好的天气!

回来,悄悄来,悄悄走。无论是大是小,崇高还是卑微,它都像水和奶的完美交融一样,凝聚着真挚的情感,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最美的情感。

回过头来,爱的软波在我们心中荡来荡去,一圈又一圈…

朱自清的散文《背影》影响致很深,以致在中小学生的心中“朱自清”这三个字已经与《背影》成为不可分割的一体。

今天,我也领会了大师的手笔—《背影》。朱自清的《背影》一开头就使读者一下子就抓住了中心,体会到了作品的中心。他之所以能感动读者是因为他对父亲的回忆时,写出了真情实感,和许多读者一样,我印象最深的是胖胖的父亲蹒跚的穿过铁路,跳下去又爬上来,为的就是给儿子买橘子。在写信的内容中他写到,“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提笔,诸多不便,大约离大去之期不远矣。这些写得平静而又自然;而且都真实地描绘了作者内心对父母的喜爱,又因有这样的一位慈父而感到自豪,欢喜。

文章最后写到“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这表达了作者思念年迈的父亲写得凄切感人。回想,我们每人都有一位慈父,为何我们一定要等到父亲年迈时才懂得父爱呢,父爱也是伟大的,有一句话说“父爱如山”这篇《背影》虽然很平淡无奇,甚至过于拙朴,但是如果我们细细品味的话,却感到这篇文章蕴含着浓浓的父子情,其中蕴含着一股感人的力量。其实朱自清的散文本身就感情自然,语言朴素简洁,结构严谨细巧,语句婉转。《背影》是他前期的代表作,他后来的散文更是语句洗炼成熟,《匆匆》、《荷塘月色》……

我也同有一位慈父,我一次次见到他日渐消瘦,眼角皱纹渐多,父亲也曾费尽周折为我弄些我喜欢吃的食物,父亲却节省下来,有时我考试考砸了,他还不但不责怪我,反而安慰我。我长大了,我才愈加清晰地看到了这种人间极致的美。我不知这种亲情从何而来,父亲这种伟大从何而来?

背影读后感 篇14

记不清又看了多少遍《背影》。我上中学的时候,体会不到其中的深意。现在,我一天天长大了。我父亲带着书里的橘子蹒跚而行的背影一直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像一根敏感的弦。一旦被触动,就会激起我无限的情感。

在中国几千年的浩瀚文坛上,赞美父母的文章数不胜数,但《背影》是最打动我的一篇。也许是作者用普通人的眼睛发现了普通父亲最常见的一个动作。而这恰恰触动了我内心最敏感的部分,让我想起了我的父母。细腻的情感是无穷无尽的,汇聚成一股温柔的小溪,缓缓流过我的心田。

我敬佩和羡慕那些擅长写作的作家或人。他们自然可以通过笔尖在纸上流下对父母的感情。读它总能带动读者的心跳,让内心深处的感情点燃,然后蔓延开来。当感情到达深处时,不禁有迷离的泪水,就像《背影》带给我们的感动。

所以我不禁想起了我的父母。以为生活虽苦,却乐观快乐的笑着;想起我妈放假回家看到我时那种孩子般的喜悦;我觉得他们还在冬天的寒风中,守着低收入的摊位,任由冷风吹脸颊;想着他们加深的皱纹和更清晰的白发.真的,想到这个地方就忍不住泪流满面。

平凡的父母给了我不平凡。我有一个简单的愿望:让父母早日卸下沉重的负担,享受晚年的幸福。我只努力让他们过得更好,因为我知道父母是无私的,是伟大的。

背影读后感 篇15

当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背影》后,我的内心就像被扎了一下,让我知道无论孩子多大,在父母眼里永远都是孩子。

朱自清那时二十岁,在北京大学上学,他奶奶去世了,他父亲辞去工作回去办丧事,家道中落,光景大不如从前。家中料理停当,朱自清父亲要到南方谋事,而他要回北京上学。

他们一同到南京时要各奔东西,父亲本有事忙,托了茶房去送儿子,可还是踌躇再三,放心不下,最终决定亲自去送。送到了车上还是不放心,却蹒跚着到栅栏对面去给儿子买橘子,胖胖的身体,长长的袍子,翻越时艰难努力的动作,朱自清的眼泪很快就流了下来。其实读到这里,让每一个读者都为之动容。车要走了,父亲又反复叮嘱儿子要好好照顾自己,一定来信,还拜托车上茶房多照应。等朱自清上学后,他父亲给他来信说:"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他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花中又看见了父亲那肥胖,身穿长袍的背影。

父亲对儿子一副不放心的样子,不免让我也感慨起来,我这个学期一结束就要上中学了,随之而来的就是到精英中学住宿,再也不能天天跟爸爸妈妈在一起了。我从来没有离开过父母,我要住在学校,父母也是一定会想念我的,他们也一定时时牵挂,怕我不会照顾自己,想到这里,我的眼睛也湿润了。

胡老师评语:

小作者从文中读出了父母对孩子的牵挂,读出了亲情的珍贵和无可替代,读出了感点,读《背影》,由此及彼读到自己的身上,就是如此欣赏美文的。

这节课与同学们共同分享了名家名篇——朱自清的《背影》,从而感受大家之作,希望同学们可以获益,从中读到属于自己的东西。

故宫读后感15篇


怎么写出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每个人都从作品这本书学到了很多东西。 把握文章深度内涵,写出具有高质量的读后感,这是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故宫读后感”的内容,欢迎您将我们的网站加入收藏夹与我们一起追寻更美好的未来!

故宫读后感 篇1

今天,爸爸、妈妈和我来到了北京著名的故宫博物院。

进入午门,走过金水桥,再走过太和门,映入眼帘的是太和殿,真不愧是古代的皇家宫殿,殿外的栏杆是用汉白玉雕刻的,殿内的椅子、扶手、柱子和屋顶,竟都是金子做的。太和殿是故宫里最中央的一个宫殿,也是皇帝行政的地方,所以,太和殿是所有宫殿阁楼中最壮观、最精致的。在太和殿的屋顶上,龙的九子之一—嘲风,栩栩如生的立在屋顶的两个角尖上。

走出太和殿,走过中和殿、保和殿和乾清宫,再往前走,就来到了御花园。园内建筑多数倚靠着围墙,只有少数精美造型的亭台搭建在园中。园佳木葱茏,其古柏藤萝,皆数百年物,将花园点缀得情趣盎然。各色的石子铺在地上,拼成了亭台楼阁、嶙峋山石的美丽而闻名遐迩。

故宫还有许多许多的宫殿阁楼,如:储秀宫,永寿宫,万春亭。走进故宫,你就已经置身于它最宏伟,最重要的展示品——紫禁城宫殿群中。

故宫博物院已经打开了尘封已久的门窗,让我们来观看她壮丽的色彩,来倾听紫禁城的声音,来呼吸历史的气息,来感知中华文化的底蕴! 最后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故宫博物院,有机会我还要来故宫,我为身为一名中国人感到骄傲。

故宫读后感 篇2

今天是来北京的最后一天了,今晚我们就要回家,所以我们今天的任务很艰巨。早晨洗漱完毕后吃完早饭后,我们便往天安门赶。

大约过了三个小时才到了,妈妈把菊花放在桌子上,我们就向第二个大厅走去,第二个大厅上面的门上写着特殊环境禁止拍照,我们走进去里面原来是在水晶棺材里面的毛爷爷,因为外面围着玻璃,所以不能近距离观赏。我们顺着后门走了出去。

这时候已经上午,我们来到天安门广场,远远地就能够望见天安门,当年毛爷爷就是在这宣布了中国的成立。天安门有好几个门,走中间的那个门的上边,有毛爷爷的相片,左边上红色的板子上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右边的板子上写着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

这时候,已经上午了我们到天安门里面的新天苑吃了午饭,爸爸从售票处买回来了参过天安门二楼的票,我们拿着票来到了二楼,刚进门直冲我们的是一副画,画得栩栩如生。画上画的是一只在开屏的孔雀,好像欢迎人们的到来。他的四面八方全是画,我就不一一细说了。

右侧是一个大国徽,直径差不多一米,非常大。抬头一看,天花板的颜色非常多,金黄、深蓝、翠绿、钛白、亮黑·······这些颜色组成的仙人骑鸡、双龙戏珠,月亮看盘等图案,五彩缤纷。继续往里走外围的都是天安门的历史,直到现在,从外国人来攻打天安门至主席上任。

故宫读后感 篇3

首先,这部纪录片以文物修复为主题,里面几乎集中了国内最顶尖的艺术品,包括钟表,字画,陶瓷,漆器,织品,在故宫尘封了许多年,有很多甚至是第一次公布于众,精妙绝伦,巧夺天工,真的大开眼界(我印象最深的是“铜镀金乡村音乐水法钟”)。而且对这些文物的背景介绍也可以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了解历史,很有意思,很长知识。

然后呢,这部纪录片想表达的最核心的我想还是“匠人精神”。这些中国最顶尖的文物修复专家,很多人几十年如一日,默默地,静静地,从事着一份伟大又平凡的事业。说伟大,是因为他们用自己高超的技艺把千百年前的珍宝以它们最完美的姿态呈现给现代的人们,这仿佛是跨越千年的相遇,让人震撼和感动。说平凡,是因为他们就像巷子里最普通的工匠,看起来那么的随和,仿佛手里拿的不是一件价值连城的文物,只是普通的一个钟,一个表,而他要做的只是尽自己的力量修好它。你也可以从这部片中看到传承,一批批的年轻人犹如新鲜的血液注入故宫,延续着传承着老一辈手艺人的技艺,以及他们对文物的热爱,对文物修复的执着。这不禁让我们这一代的年轻人思考:不仅是文物修复,还有很多文化遗产方面的手艺需要当代的年轻人去传承和发展,其中很多工作都需要极大的耐心和冷静,我们有责任像老一辈匠人一样让我们国家的文化一直流传下去,不仅如此,我们更要学习的是这些匠人脚踏实地,充满热爱,专心致志地去对待自己的工作,这对我们以后从事职业也是积极正面的影响吧,现在浮躁的我们真应该好好静下来,看看这些大师们是怎么对待工作的,一辈子真能做好一件事,也是功德圆满的。

最后,这部片子没有枯燥的说教,没有刻意的煽情,很多生活的小细节流露出这群干着特殊工作的匠人的清苦,其实也不是清苦,因为他们心里是满足快乐的。

故宫读后感 篇4

我读,《再见故宫》,如同过了一遍紫禁城的生活。一本《再见故宫》诉说着紫禁城的一生,谈尽了紫禁城的悲喜。在作者的作品中,故宫不再是一座城市,一座寒冷的城市,而是一座充满故事的城市。

它已经经历了数千年,就像千年运动的最后音符。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这座灿烂的紫禁城的另一面。当时光穿梭于那幽深的宫殿,历史又一次恢复到最初的寂静,朱红色宫墙角落一声野草的叹息,幕落。命运百转千回,站在纵横阡陌的那条路口,树叶一片片飘零于紫禁城内,或徐或疾,唯殊途同归——化为泥土。

紫禁城,就像一出真实的幻梦。它向世界展示了它的荣耀和创伤。此书是由作家安意如和被称为“故宫摄影第一人”的李少白共同出版的。

去故宫也许是每个中国人的梦想。我也被故宫的过去和壮丽所吸引。作者很乐意用她的心和对紫禁城的理解来写这本书。

她写了明清史和那些皇帝的心。这本书我读了两遍。她清晰的文字吸引了我的目光,影响了我的心。但即使我读了两遍,我也不敢说:

“这本书我看透了,看懂了。”紫禁之城就是一本历史的河流,源远流长,蜿蜒,连绵……我只能及我所能去认识,了解它。现如今,紫禁依旧,可物是人非……透过这本书,我看到了历史的反复,可能与必然。

这本书反映了历史的光辉与沧桑。我从一开始对紫禁城的迷惑不解到开始了解紫禁城的辉煌过往。我希望有一天我能站在紫禁城的宫殿前,闭上眼睛。

让风吹过耳边,让梦划过天边。回想起这本《再见故宫》.想起**见到的那座孤独的城,大气、美丽,退去了无边的光耀后,留存下属于它自己的生命力……安意如笔下的故事,那些每一个人都似乎知道一点儿,但理解都不尽相同的故事。

一座城,一场梦,一种特殊的情愫……花开半夏,再美的景色不过转瞬即逝,而一年中的收获与成长将化作永恒,被定格…… 眼睛茫然的盯着前方,笔尖在纸上漫无目的的划着,似我此刻的心情,乱乱的、糟糟的,像一团麻……无意间瞥见纸上划出的竟是几个数字,不由得仔细看了看。大大的“2015”映入我眼帘它就这样轻易的将我纷乱的思绪全部占据。2015,我都做了什么?

又得到了什么?也或是失去了什么?我记得,我读了几本书,作家的笔触还在我的脑海里。

哦,我还学了不少知识,可张嘴便来的倒也没多少。即使我想问自己,我学到了多少?从2014到2015,从我指缝间悄悄溜走的不仅仅是时间,还有许多我错过的机会。

我很清楚,一旦错过机会,就很难再抓住它。我成长了一年,也懂得了比抓住机遇,更深的道理。我开始明白命运掌握在我自己手中。

可若是不为了自己的梦想付出努力,为了自己的目标奋斗,就更不要谈什么掌握命运了!记忆中,有个人告诉过我:“生活中不论是欢笑,还是泪水,都是一种成长的收获,愿你不论何时何地都能笑对人生,做自己的掌舵人!

”是呢!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会记得微笑面对,因为我会记得,我会遇到的是成长的收获!我们每个人都一直走在命运的路上,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子,但我坚信,路是自己走出来的,哪怕前方荆棘丛生,也要自己砍断!

谢谢你,我的2015,是你让我从一个对未来充满迷惑的无知少年,变成了一个知道并愿意用自己的力量去挣脱命运枷锁的人!请记住,我的2015年,即使时间很快,你带给我的成长和收获依然存在!

故宫读后感 篇5

  阎崇年作为满学研究专家,可谓名利双收。我在借阅《大故宫》之前,只是在十几年前游览过一次故宫,当时没什么大的收获。只是为那些宏伟的建筑而赞叹过。带着对故宫的好奇和想更近一步了解它,因此我很认真的读了它。

《大故宫》这本书主要介绍的大故宫的整体结构和各个建筑的不同风格特点,以及建筑的背景和它们的作用。建筑代表历史同时也记载了写入历史的人物,既有忠臣又有奸佞,它记载了中国历朝历代的兴与衰。如果把《大故宫》里面所介绍的内容记在脑子里用语言表达出来,无疑你可称为是故宫里的优秀导游员

这次我从书中比身临其境更知道的许多关于故宫的故事。如有机会再次游览我想收获应是远远超过从前了。

 我在买《大故宫》之前,其实并不喜欢阎崇年,当然还是从学术的层面上看,他讲的袁崇焕及对明末清初那段历史的评价我并不完全认同。特别是他把袁崇焕的功绩成倍放大,把袁崇焕的过失严重忽略,让我对他的评价大大减分。

我认为,明朝灭亡有其综合的原因,从明思宗崇祯帝,直到朝野、文武各大臣;从嘉靖帝、到隆庆帝、到万历帝,都有责任。就拿袁崇焕来说,他对明朝灭亡应负起的责任是:

1)袁崇焕是对清作战最前线的统帅,唯一任务是平辽,却完全没有完成任务,反倒让八旗军两次突破边防,兵临京城,最终军事失利而亡国。

2)对清作战基本不作为,不出战,坐看清朝皇太极一步步壮大,以至关外彻底丧失。

3)朝鲜在关外战局上,本为牵制八旗的重要力量,是极其重要的一环。在清军进攻朝鲜时,袁崇焕不救,自剪羽翼。

4)袁崇焕矫杀关外抗清重要武装毛文龙,彻底帮了皇太极的大忙。要知道,毛文龙是明末歼灭八旗军数量最多的军事统帅。

由此可见,阎崇年没有摆脱中国人的通病,即说一个人好,就什么都是好,打个屁都好。

俗!不令我佩服!

让我买《大故宫》的原因,也还是基于阎崇年对满学、明清史、故宫的权威。我可不想因不喜欢一个人,就把他给全否定了。

看完《大故宫》后,感觉总体写得不错,娓娓道来,就是阎崇年在CCTV百家讲坛上给普通老百姓普及知识的感受。作为一个专家型学者,能够如此深入浅出,把专业、深奥,甚至是枯燥的学术研究成果,像讲故事一样动听,这确是功夫。

我还是愿意推荐这本书给我的朋友们,特别是那些想对故宫有更多了解的人,其中特别是导游。呵呵。

《大故宫》通篇主要讲人,其次说事,再次描建筑。如果说在书名里面不加一个大字,则无可厚非。一旦有此字,则又落入炒作、夸大之流。例如,礼仪品秩、家国教育、典藏传承等,基本没有讲。

故宫读后感 篇6

记忆中的故宫星星点点,而那些零星的记忆也是来自平时看的电视剧和小说中的描述。而《故宫》这部纪录片让我对故宫这一伟大的建筑有了一定的了解。

纪录片《故宫》分为十二集,这次我们看了第三集《礼仪天下》和第四集《指点江山》。虽没有全部欣赏完这部巨制,但也能从中看出该片的电视工作者们的用心。他们将故宫的人文底蕴展现在我们面前。影片中,一座座辉煌的宫殿,雄伟的中远景拍摄。故宫,这座集合了无数工匠心血的建筑群展示在我们面前。故宫,这座带着时间的洗礼和历史的沉淀的建筑,在我们面前散发着它独特的光辉,而《故宫》这部纪录片就成为其展现其光辉的载体。

《礼仪天下》向我们展示了中国五千年的礼仪制度。说到礼仪,不能不提到宫服的穿戴。宫服的穿戴一般与祭祀有关,祭祀被喻为与上天对话,所以礼仪必须规矩。祭天穿蓝官服,祭地穿黄官袍,祭日穿红官袍,祭月穿月白色官袍。祭祀也分大祭,中祭,小祭。大祭由皇帝执行,小祭由官员执行,但是中祭有时皇帝执行,有时由官员执行。紫禁城是个封建等级极度森严的象征,在里面发生礼仪之争是在所难免的。这部片子向我们完整的展示了明清时期的礼仪制度,而其中的一些情景再现令我们印象深刻。

《故宫》采用了国际先进的动画技术和电影的多种拍摄手法。在《故宫》中,电脑特技给我们展示了一幅故宫的场景:从前门外,快速地向北移动,经过天安门,沿着故宫的轴心穿过了整个紫禁城,然后镜头上移,展现了故宫的全景,或者倒过来走位,这样的空间感的突破无疑更加立体和真实地展现了故宫的全貌。

《故宫》这部纪录片为我们了解中华民族建筑史上的一个瑰宝提供了很多资料,这种纪录片应该普及下去,让我们对先人留下来的文化瑰宝有更多的了解。

故宫读后感 篇7

故宫是中华文明遗留的瑰宝,是历史的传承所在。关于故宫有哪些优秀的作文呢?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吧。

历史建筑学的奇迹——北京故宫

今天下午,辅导员姐姐带领我们参观了世界历史建筑学的奇迹——北京故宫。北京故宫,是明清两朝的皇宫。位于北京城的中心。清、明朝时称紫禁城,1925年始称故宫。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是全世界规模最大、保存最完好的古代皇宫建筑群,也是中国古代建筑最高水平的杰作。

故宫的正门是午门。午门从正面看有三个门洞,可是走进去转过头再看,却成了五个门洞,这就叫做”明三暗五“。进了午门,就看见五座洁白无瑕的桥,叫金水桥。它们象征五德,就是仁、义、礼、智、信,意思是皇帝集齐所有的好的品质为一身的意思。中间的桥最宽,是专门给皇帝用的。

再向前走,只见前边全都是既华丽、又高大、还古朴典雅的大宫殿。使人觉得自己好像走进了神话故事中一般。然而此时,那一个个摆放在宫殿旁的大水缸引起了我的主意,它是干什么用的,为什么下面还有火炉,是煮汤的嘛?后来听导游讲解才知道,原来当初的故宫全是木质结构,皇帝怕着火,才放了这些水缸,至于下面的那些火炉,则是在冬天水结冰时,用来化冻的。之后我们首先看到的是富丽堂皇的太和门。以前我从电视剧看到皇帝上早朝的地方是太和殿,因此被误导了,经过导游的讲解我才知道,原来皇帝上早朝的地方就是我面前这高大的太和门。

在故宫里,最引人注目的要算是太和门后边的”三大殿“了——太和殿、中和殿还有保和殿。它们都建在汉白玉砌成的8米高的台基上。第一座太和殿是整个故宫中最华丽的建筑,人们称它为”金銮殿“,这是皇帝举行大典的地方。28米高,63米长,35米宽。前有造型优美的仙鹤、玄龟、炉鼎,后面是精雕细刻的围屏,它们将整个大殿装饰得金壁辉煌,既庄严又典雅。

过了一道红墙,就进入了生活区。这里有皇帝住的华丽的乾清宫、皇后住的秀丽的坤宁宫。故宫的最后边是御花园。里面有挺拔的松树、常青的柏树和巨大的榕树。在御花园里还有一座山,它的名字叫堆秀山,是用米汤、鸡蛋清把石头粘在一起堆成的,听起来容易垮,其实十分坚固。

故宫景美物博,我们短时间没法一一细赏,只能粗略浏览,最后恋恋不舍地从神武门出了故宫。

故宫印象

故宫,明清皇宫,皇帝的办公室兼会议室兼起居室。面积725000平方米,房间9999.5间。如果从出生起每天住一间房,到27岁才住完,可见面积巨大,最称奇的是里面藏珍宝190万件。

看过故宫简介,我被这气势磅礴的天文数字镇住了!我边拿着硕大的地图,边念叨着多个宫殿的名字,走过了天安门,眼前又是一座恢弘的宫门,红漆黄瓦,蓝色匾写着“午门”二字,呀!这不是推出午门斩首的地方么?光身边的围墙就有数十米高,门更需要完全仰起脖子才能看完。接着是三大殿之首的太和殿,面积2377平方米。正前方是大殿正门,用三层九米高汉白玉阶托起,更显巍峨高大。栏杆上都雕刻有精美图案,柱头则是一条盘旋的龙,龙鳞的细处历历可见,整个龙栩栩如生,无数柔软的云彩与花朵环绕着,刀法行云流水,更显出龙的神采奕奕。栏杆的艺术不止于此,栏壁上也雕上了圆润饱满的荷花,错落有致地分布在壮丽的大殿周围。二三层玉阶左右翼分别刻有吐水的龙头,地面中间为二龙戏珠,下方是蓬莱、方丈、瀛洲三神山,花草、云纹、水波以及边角的装饰,无不细致传神。我为古代工匠们巧夺天工的技艺瞠目结舌,像这种精湛的雕饰,在故宫随处可见。

到了故宫,珍宝馆是必去的。金胎掐丝珐琅执壶、玛瑙葵式托碗、翠玉兰花式花插、镶金珐琅壶镂空雕玉盖、金八宝双凤纹盆……,各种器具不是镶金就是戴玉,各种造型令人眼花缭乱。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镂空镶金边的玉雕,名曰:玉如意。它的用处居然是抓痒痒,哈,真有意思!

最令人大开眼界的是钟。走进钟表馆,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我的震惊!迎面一座塔式钟,比人高两倍,数不清多少层,金阶金顶,底座为檀木,围栏雕满花纹,可以踩着木梯爬到最上面调指针,简直是塔的袖珍版;教堂钟的钟面上方有小亭,四角飞檐挂着金铃,亭柱是玉雕饰,亭中立着玉石雕刻的孔雀,正点金铃铛自动伴随雀鸣作响;此外还有女童牧羊钟、镜子钟、胜利女神钟、别墅钟、热气球钟……

故宫的精华无穷无尽,怪不得叫“故宫博物院”!在游览参观的每分每秒我都瞪大眼睛,恨不能将一切装入脑海。出门已是傍晚,爬上景山鸟瞰紫禁城,夕阳下的它宏伟神圣,这时我的胸中忽然涌起一种前所未有的激动和自豪!

故宫见闻录

假期,我与爸爸妈妈来到北京旅游。旅途中,我征服过雄伟的八达岭长城,也曾在天安门广场严肃地观看神圣的阅兵仪式,还跑到天坛的回音壁前大喊“我爱祖国”......其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还是难忘的故宫之行。

刚到故宫,我就被惊艳到了。相比于城市高耸入云的高楼大厦、古色古香的老北京四合院,我更喜欢气势磅礴的故宫。故宫的建筑可真多呀,多得让我在里边找不着路;故宫的摆设真讲究呀,每一处都有它的独特的意义;故宫陈列的物品可真精致呀,精致得让外国人都竖起大拇指......怪不得人们都说:来北京,人人都要到故宫;到故宫,人人都会啧啧称奇!看到那美轮美奂的布置,谁能不惊艳?谁能不赞叹?

在游览的过程中,我因古代人民的智慧而震撼。在故宫的前面的宫廷的楼梯上,我发现上面雕刻的龙的嘴上都有一个洞。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我左思右想,也想不出来。于是,我就问老爸:“老爸,为什么这些龙的嘴巴都有一个洞呀?”“这样下雨的时候雨就会从洞中流出来了,就不会积在台阶上了。”老爸回答。“原来如此。”我心想:古代人民可真聪明啊!在科学不发达的时代,他们用巧妙的办法解决问题,既美观又实用,这种创新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越走到宫廷深处,我就越对故宫的历史积淀充满敬意。我和爸妈发现后面有一处地方挤满了人,我们跑过去看,原来那里有明代和清代的路。导游告诉我们:故宫是明、清二十四位皇帝的皇宫,是中国乃至世界上保存最完整的、规模最大的木质节后建筑群,被誉为“世界五大宫之首”。参观眼前雄伟壮丽的故宫,我深深地为自己是一个中国人而骄傲!走在故宫的路上,我的感觉和平常截然不同,我充分地感受到了故宫悠久的历史文化,感受到它几百年来历经的风雨沧桑,心中更有浓浓的幸福感!我们的祖国不仅有丰富多彩的历史,也有发达的现代建设!这些路,就是我们通往幸福生活的康庄大道!

我们继续向前走,还遇到了卖纪念品的商人。老妈看到后,一连买了好几个纪念品呢!我们在里边逛了好久好久,天黑了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这就是我的故宫见闻,期待与它的再次相遇!

故宫博物院之旅

寒假时我和爸爸带我去台湾玩,回来后,我们还留在台湾一天。爸爸突然灵机一动,说可以去故宫博物院,正好我还没去过,所以我们就去故宫博物院。

我们先搭地铁到士林站,再坐公车到故宫博物院。爸爸认识一位朋友在故宫博物院上班,我们刚好遇到她,她送给我们四张票,两张是第一展厅的票,两张是华丽巴 洛克的票,我们连忙向她道谢。她还好心的告诉我们,下午两点还有一场戏,一定要去看。我们拿了一份解说,就准备开始参观了。首先我们先参观一楼的文献展览室,里面的古籍文献每期都会更换,他们还做了清明上河图的动画,只要拍马的屁股他就会进城,真得很好玩。接下来,我们参观的是清代皇室的文物典藏展,呈现清宫文物收藏的特质,从设计巧妙的多宝格中,兼看具生活趣味的文物典藏。爸爸还告诉我,以前干隆皇帝很爱玩宝玉,玩完后就把它放在多宝格里。接下来我们走 到二楼,我们先看六朝隋唐的展览,展出六朝隋唐的各项文物,呈现当时活泼的艺术风貌,我们还看到一个胖女人,爸爸说当时的女人是越胖越好看,真是好笑。

接下来我们到的是书画展,展示故宫博物院的书画菁华,上面盖有好多皇帝的印章,原来是每位皇帝在自己欣赏过作品后,就在上面盖章表示我看过了。上面的印章 有干隆、雍正、康熙......许多皇帝的印章。那些书法都是有名的书法家写的。最后,我们到了今天的重头戏准备观赏清朝的翠玉白菜。他是故宫博物院的镇馆之宝之一。大家一定都以为翠玉白菜一定很大吧!其实不然,翠玉白菜其实很小,负责解说的阿姨还跟我们说,从前有一个女生嫁到皇室后,嫁妆就是翠玉白菜; 因为那块玉上面的颜色是青色下面是白色,所以才雕成白菜。当她送给皇室时和皇帝说:“这块玉有青也有白,所以我是清清白白的嫁到皇室。因为螽斯很会生,白菜上方的螽斯是希望皇室多子多孙。”真好玩的典故,听完翠玉白菜的解说,我的脚都痠了,之后我们盖完纪念章后,我们就前往下一个展区——华丽巴洛克。

华丽巴洛克也很精彩,我看到了很多名画叹为观止。也有些累了,就这样,我的故宫博物院之旅,就在这画下休止符,不过,我还会再去,因为好多地方都在整修,期待下一次有不同的收获和精彩。

难忘故宫之旅

今年暑假,我和爷爷一起去北京旅游,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便是游览故宫了。

故宫又名紫禁城,过去是明清两代皇帝生活起居、怡情养性、上朝览政的宝地。传说有九千九百九十九间房子,精雕瑰宝处处可见,显尽了中国古代的灿烂历史和古代人民的高超技艺与智慧,经历数百年风雨,现在依旧焕发着别样的光彩。

走过太和门,故宫的宏伟建筑就展现在我们的眼前,红墙黄柱,琉璃金瓦,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展现着昔日皇朝的奢侈与辉煌。要想包揽这万屋之城的壮丽景观,可真是不容易。随意走进其中的几间小屋,那里面的珍贵的文物就让我们大开眼界,什么古代的战袍,冷热兵器,文房四宝,图书茶具,天文器械无所不有,然而让我惊叹的便是那个古代工艺品——象牙球了,别看它只是小小的一颗,没什么特别的。仔细一看,你便会为它那精细的雕刻,玲珑小巧的造型而大为赞叹,看那玉龙金凤,相依相伴,翩翩起舞,不仅是球的表面到处是锦绣图章,而且一层包裹着一层,仿佛镂空的一般。我想,恐怕是用上现代最先进的仪器也不见得做得如此美轮美奂吧。

向故宫三大殿――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走去。那种气派就更不用说了,走上那宽大的台阶,看到那精美的龙壁,看到那透亮的地板,威严金黄的龙椅,看到那六根高大的缠龙金柱,更是美丽,听导游说,这大殿中就连一块地板都可以称作无价之宝,它运用材料之珍贵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它是明清两代皇帝举行大典的场所。皇帝的登极、大婚、册立皇后和每年的春节、冬至节、皇帝生日以及公布进士黄榜、派将出征、宴会等大的庆典活动都在这里举行。每逢大典之日,从太和殿至天安门外,设有庞大的仪仗,太和殿前檐下设中和韶乐,太和门内设丹陛大乐,王公立于丹陛之上,一品至九品文武百官齐集于丹墀内陈设“品极山”的御道两旁。皇帝出宫御太和殿,午门钟鼓齐鸣,殿廷乐队相继演奏,殿内外香烟缭绕,气氛庄严肃穆,以显示封建帝王的专贵和威严。这太和殿真不愧为世人皆知的“金銮殿”呀!

不知不觉中,我们走出神武门,回头望望“故宫博物院”那五个苍劲有力的大字,我不禁自豪于自己是龙的传人。

故宫读后感 篇8

2019 年故宫观后感 400 字高中北京故宫观后感范文紫禁城是中国明、清两代 24 个皇帝的皇宫。明朝第三任皇帝朱棣夺取王位后,决定迁都北京,即修建于明朝永乐十八年竣工的故宫。依照中国古代星象学说,紫微垣(即北极星)位于中天, 乃天帝所居,天人对应,是以皇帝的居所又称紫禁城。

紫禁城南长961米,东西宽753米,占地面积72万平方米。有980间房子,共8704间。它周围有一堵10米高的墙和一条52米宽的护城河。

城墙四面各设城门一座,其中南面的午门和北面的神武门现专供参观者游览出入。城之南半部以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三大殿为中心,两侧辅以文华殿、武英殿两殿,是皇帝举行朝会的地方,称为“前朝”。北半部则以乾清宫、交泰殿、坤宁宫三宫及东西六宫和御花园为中心,其外东侧有奉先、皇极等殿,西侧有养心殿、雨花阁、慈宁宫等,是皇帝和后妃们居住、举行祭祀和宗教活动以及处理日常政务的地方,称为“后寝”。

此外,还有斋宫、毓庆宫、崇华宫等。故宫两部分总面积16.3万平方米。

故宫是当今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建筑最雄伟、保存最完整的古代宫殿和古建筑群。其中太和殿最为高大、辉煌,皇帝登基、大婚、册封、命将、出征等都在此举行盛大仪式。

故宫读后感 篇9

《上新了故宫》是一档于11月份播出的真人秀节目,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该节目是《紫禁城》这部纪录片的极端性成果,主要带领广大观众更深入的了解故宫,传承故宫文化。编辑在这里为大家带来一些网友对于这个节目的感受后,一起欣赏吧!

01首先的感受是这**没有炒冷饭,确实都是新的东西,平时我喜欢看一些历史书,看了那么多故宫相关,第一次见到这些令人叹为观止的构造与物件。我深深地记得乾隆的**、竹香堂、符望阁和绝勤斋。它门相连又分离,密门环抱,意蕴深远。而内里那些太美的物什真是让我感叹连连,戏台的顶如穹顶之光,如镜的通道悠长,真假难辨的通景阁细致精美,双面绣与双面钟木制竹巧夺天工……这些天物如果不是因为这个节目,普通如我们怕是一生不得见。

多见好的东西,不会对生活有什么影响,但会浸润灵魂与气质,让更加有力量去追寻真善美。

其次想说说表现形式方面。这个节目形式新颖是肯定的,但是底盘仍然很稳重,没有因为明星加入而喧宾夺主,节目的主角仍是故宫。影片以故宫博物院工作人员的专业介绍为主要部分,并由文化创意开发商串连演出,以缓解冗长的解说。

开发员三位,围绕主题,各有定位分工,互为补充,也互为加分。周一围走的是正线,蔡少芬邓伦走的是外围线,表现出青年探索故宫的不同方式,也给予节目灵动的节奏和色彩。我不认为开发者需要展是演技,而是个人气质。

比如蔡少芬,她的女性视角会让女观众产生共情;周一围用影像来帮助分析故宫主人的心理层;邓伦是时尚青年与中国古代文化的连接点,他的分寸拿捏的很好,该上前上前,该靠边靠边,绝不抢镜前辈。

上新了,故宫,是慢综艺,不是真正的纪录片,毕竟要活起来,这样的形式很不错,用御猫,也是此理。每一集解释一个花园,推广一个对象,让人们记住成功就是成功。

这个世界表面上是物质世界,实际上是精神世界。从紫禁城也可以看到。

02第二集是《紫禁城里的演出》,围绕皇家戏曲演出展开,三位开发员的任务是寻找畅音阁里的“上天入地”。畅音阁是故宫里最大的戏园,外形高大华丽,内里机关重重。本集我最大的感受竟然是感动。

感动之一,文物医院的工作人员。垂首走线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纵是手下有金碧辉煌,也是他人嫁衣裳,这份工作真是要坐得住冷板凳才行。蟒蛇袍修了一年。它是如此的精致和无聊。也许正如邓伦所说,真正爱一件事,做一件你喜欢的事,是幸福的。

感动之二,是古代人民的智慧。畅音阁“上天入地”的机关,想象力超群,技艺叹为观止,木质滑轮吊威亚,旱井声纳聚音效,水池喷水,楼梯移步……节目走入宫廷戏曲的幕后,一出出华丽演出背后是看不见的心血,让观众真正理解到人民才是文化的创造者!

再来谈谈节目本身,我感觉本集比上集更胜一筹。节目首尾呼应,主体部分从角楼起以角楼终,看过畅音阁后的三人再站上角楼,心中感慨不吐不快;修复戏服看起来与“上天入地”关系不大,却是文创新品的主题;还有戏中戏里的慈禧,给人印象最深,神还原本人**,那句“这个戏啊,光自己投入心力是演不下去的”听之久不能忘。后面的新品开发,“畅心睡眠”系列非常好,暗合本期“畅音阁”,让传统元素融入生活,央美的设计贵气又时尚。

再谈谈演员。邓伦的表现比第一集进步不少,第一集还像个对故宫一无所知的孩子,慎言慎行,这一集渐入佳境,得心应手起来,充分调动思考,着手探寻也积极得多,金句不断(什么叮里光啷,上上下下,屏幕下一片笑声),判断到位。周一围风格稳定,讲解娓娓道来,推进节目内容。

王丽坤,哪怕你什么都不用做,美丽的脸庞就是风景,曼妙而惊艳。

乾隆的****,畅音阁的“上天入地”,精美绝伦的工艺,精巧恢弘的建造,故宫是皇家特色的展现,更是人民智慧的集大成。

03本集以邓伦背诵《爱莲说》、周一围出清代数学题入篇,切“紫禁城里的学霸”主题。(原谅我跑题一下,邓伦亲鲁班这个名场面必须要提一下,轻松欢快探故宫本就是节目初衷嘛)

正片两条线,邓伦主实地探访,周一围主查询典籍。

踩过银杏树小森林的美景,先到上书房。上层书房位于乾清宫的一角。这种安排真的有很深的意义。君主、大臣、父子相隔甚远,鼓励监督。在这里,邓伦对皇子苦读的一番感慨“身为皇子……就肩负了与生俱来的责任与重压”,与旭凤对锦觅说的“灵力越高,责任越大,要守护的东西就越多”何其相似,也是get到苦读的意义了。

周一围从《康熙帝传》里看到康熙亲自制西药之处——露房,因而邓伦二人去往武英殿。武英殿名“武”实“文”,是刊刻书籍之处。这里有一座神秘的穹顶建筑。这种异域风情在深红色和黄色的皇宫中尤为引人注目,其用途尚未得到证实。

庭院深深深几许,故宫秘处几多闻。

最后,仓库展示了复杂性之美。有些地方与乾隆相似,但气田更宏伟。“黑漆嵌软螺钿加金银片山水花卉纹书架”“紫檀嵌珐琅玉石楼阁人物图插屏”“黄山梨百宝嵌人物图顶箱柜”“黄花梨嵌鸂鶐木染牙山水图屏风”等,这些让人瞠目结舌的家具,名字含了材质、工艺、颜色、图案、用途,极尽精致,让人见之忘俗。

每一期的文创产品都令人期待,本期日晷日历时钟很精美,蓝色底盘有星云的高冷感,暗合古代与现代科技的结合之美,也是与“学霸”主题相关,提醒着“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我们应该珍惜时光。

很多人对这一集光剧感兴趣。钮祜禄一家是乾隆的母亲。甄嬛是剧中的一个著名人物。首先盘点下名场面:伦大妞选秀记。

邓伦和袁姗姗首先从钮祜禄进宫开始探索。从神武门到御花园,他们沿着进宫的路线,在皇家园林中扮演了一个角色。另一边,周一围在图书馆查阅《清史稿》,知道钮祜禄氏是康熙赐予雍正的,在做了十几年侍妾后才封妃。可见,静等花开这碗鸡汤还是要喝的。

第二站邓伦二人来到珍宝馆,这真是名副其实的珍珠宝贝之馆,有皇后东朝冠、东珠朝珠、万历皇后凤冠(这里提示:紫禁城可是明朝所建的)等,各种金镶玉、珠嵌翠,尽显尊贵。邓伦大实话:

怪不得都想做皇后,也是观众的感想。由此可见,平路虽然也有美景,但无限风光正处于限风。

周一围探访景仁宫,路经网红殿延禧宫,不过那里早改头换面了,连旧时的断壁残垣都没有,只有一口井还是延禧宫旧物。

最后一个是寿康宫,那是钮祜禄当太后时的住处。乾隆极尽孝心,建造摆设自不必说,贴心处有御坐房和净房,御坐房小中彰显礼仪,净房按照邓伦金句“几室几厅几卫”说法就是彰显特殊。他母子二人表现出古时母慈子孝的最好状态,乾隆写的诗句“六旬帝子八旬母,史册谁曾见此曾”(乾隆文墨水平真一言难尽),“母子情牵处,忧劳略释怀”,反映出良好的母子关系,既能嘘寒问暖,又能共商国是。

可见,古人说“举家兴荣尽在闺阁”也有道理(我不是洗俞敏洪啊)。

文创作品为金饰,邓伦取名“珍熹”,设计很好,尽显贵气,贴合主题;名字也雅致,算是本集圆满的结尾,恰如钮祜禄氏的福寿。

05开篇周一围在冬日暖阳下的庭院里静静地看书,我忽地就想到“赏心乐事谁家院”这句。本集主题是“紫禁城中一位传奇的母亲”,线索是“字最多的匾额”。

熟悉了节目流程的观众都知道下面是探寻。邓伦来到东西六宫,带来故宫匾额知识汇:“匾额各有各的不同,有的花纹不一样,有的材质不一样。

还有些很特别的,比如横着的匾,石头刻的匾……左边是汉字,右边是满文”,“大建筑和中轴线上的宫殿多是竖匾,附属建筑和随墙多是横匾,匾额上和边框的花纹越复杂等级越高,雕刻云龙为等级最高”。我中意这个节目不仅因为它把许多未开放的区域介绍给大家,还是因为里面着眼于细节。比如,人们经常关注故宫的建筑和陈设。很多人根本不在乎这个牌匾,细节是紫禁城最值得探索的。

这里忍不住要吹一下邓伦,薄风衣内搭衬衫马夹,色调温和,气质贵而清,在殿外空地一站,如生在此处般。

从慈宁宫右门进入牌匾,徽音最多,并迎来和平。这位传奇母亲的神秘面纱揭晓了。慈宁宫是孝庄的卧室,现在是一个展厅,陈列着三彩陶器和兵马俑。能感受到宁静对当年角色感情深厚,我也是十几年前《孝庄秘史》追剧人,那首屠洪刚唱的《你》至今仍是我所爱。

在武术馆里,有清朝皇帝的皇家马鞍。从简单到复杂,从简单到中国,它们反映了从斗争到治政的轨迹。

看过洁白如云、九龙盘亘的云龙石雕就是保和殿了,这是故宫三大殿之一,是顺治理政和起居处,殿内挑高22米,顶刻花纹,气势恢宏,甪端、龙椅、珐琅香炉、金砖,都见证了顺治的夙兴夜寐,他其实是个勤勉的君王,不能因为他后期退位就否认这一点。顺治何其有幸,在那样的岁月和位置,能找到两心相悦、彼此懂得、互为扶持的人,天妒红颜,奈何奈何!邓伦是顺治董阿小剧场的白马王子。如果你在戏剧的舞台上,你的声音和情感太感人了。另一个场景!

我竟想到了鸦鸦,也是五脏俱痛。

每一期的文创产品都独具匠心,创意十足。视觉和嗅觉的结合让你感觉自然和卓越。不过之前的书立和“朕不”围兜我也觉得挺好,如果也能做成**,销量应该不愁。

06本集与前几集不同。有一位老人可以帮忙探索,仿佛记忆更真实。本集主题很有意思——“紫禁城里的零零后”,讲述了三位生于1900年代的皇室成员,溥仪、婉容、文绣的日常。

先说一下故宫兄弟的大幸运吧,其一能在故宫里面打羽毛球,这怕是很少很少的人才有的福利;其二,至今仅两个摄制组在故宫实地拍戏,31年前的电影《末代皇帝》和今天的《上新了,故宫》,多么难得,弥足珍贵。

养性斋——御花园中的精美建筑,始建于明代,是溥仪老师庄士敦休息和工作的地方,里面陈设多为西式物件,吊灯、座钟、**等。庄士敦对溥仪的影响很大,使他醉心于西方文明,既然在国事上他已无力,那么就把这一腔热忱用到日常吧!他拆门槛剪发辫吃西餐骑车,和婉容文绣互称“亨利”“伊丽莎白”“爱莲”……在“囚笼中”追求那一点光亮和自由。

溥仪拿起**,拨通胡适,两人激情会面,引起轩然大波(这里我倒联想到了娱乐圈,明星的一举一动也是这般被放大,所以不能有这种肆意而为)。这是新旧思想的碰撞,本应为一段佳话,可惜点到为止,二人没有也没有能力引申深入。《我的前半生》是溥仪自传,邓伦用他独特的嗓音念出克制的沧桑,作为本集的旁白,最好不过。

储秀宫是婉容的寝宫,邬君梅说再选一次她要演婉容。确实,婉容活泼有趣,见识颇丰,片中她写给文绣的短笺生动可爱,全不是我们脑海中宫斗的印象。三个紫禁城里互相取暖的零零后在这里接到了要逃离的消息,那一刻必是五味杂陈。

离开紫禁城后三人**在一起的命运就有了变化,最懦弱的文绣做了最大胆的举动,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人在时代的洪流面前最渺小,而文绣和溥仪无疑都是幸运的。

本期文创产品是“仪”副耳机,扣“溥仪”的“仪”字,现代高科技为内核,传统元素为外饰,也是很用心了。

故宫读后感 篇10

《故宫》观后感

公元1406年,明永乐皇帝开始修建皇宫。《明史》上说,历时15年才最后完成。此后,明清两代皇帝多次改扩建,但整体面貌变化不大。

故宫有24位皇帝。第一个是明朝永乐皇帝朱棣,最后一个是清朝宣统皇帝溥仪。

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均建在8米宽的大平台上,总面积约8.5万平方米。其中的太和殿最为高大、辉煌,皇帝登基、大婚、册封、命将出征等都要在这里举行盛大仪式,其时数千人山呼“万岁”,数百种礼器钟鼓齐鸣,极尽人间气派。太和皇后的中和殿是皇帝在参加大典前休息和接受礼拜的地方,最北端的保和殿是皇帝宴请和检宫的地方。

内廷包括乾清、交泰、坤宁三宫以及东西两侧的东六宫和西六宫,这是皇帝及其嫔妃居住的地方,一般称为三宫六院”。在居住区以北还有一个小巧别致的御花园,是皇室人员游玩之所。明朝和清初的皇帝住在乾清宫,皇后住在坤宁宫,而交泰宫是皇后的活动场所。

清朝中后期,皇帝和皇后都搬至西六宫等地去了,最著名的是养心殿,从雍正皇帝起,这里就成为帝王理政和寝居之所,慈禧太后也在此垂帘听政,时间长达40余年。

皇帝的居所又称紫禁城。明代第三位皇帝朱棣在夺取帝位后,决定迁都北京,即开始营造这座宫殿,至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落成。在这前后五百余年中,共有24位皇帝曾在这里生活居住和对全国实行统治。

紫禁城,城墙四面各设城门一座,其中南面的午门和北面的神武门现专供参观者游览出入。该市宫殿建筑布局沿中轴线向东西两侧延伸。红墙黄瓦,画栋雕梁,金碧辉煌。

殿宇楼台,高低错落,壮观雄伟。城之南半部以太和、中和、保和三大殿为中心,两侧辅以文华、武英两殿,是皇帝举行朝会的地方,称为“前朝”。北半部则以乾清、交泰、坤宁三宫及东西六宫和御花园为中心,其外东侧有奉先、皇极等殿,西侧有养心殿、雨花阁、慈宁宫等,是皇帝和后妃们居住、举行祭祀和宗教活动以及处理日常政务的地方,称为“后寝”。

通过参观故宫,我了解了它的历史和建筑特点。

故宫读后感 篇11

短短两集的《故宫》纪录片让我看到了另一个故宫,让我对我祖国有了另一番新的认识;

短短90分钟,我仿佛又回到了过去,回到了明清,回到了辉煌的时代。

短短的片子却留给了我很多很多,道不尽说不完······

对于故宫以前并没有太多的认识,只知道这是一个古都,是皇帝的宫殿······看完电影后我特地去查了一些资料,这才对故宫有了一定认识。

王宫始建于公元1406年(永乐四年),1420年(永乐十八年)基本建成。持续了14年。它是明朝开国祖朱棣在元代大都宫的基础上建造的。占地面积7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外来务工人员30万人,建成14年,房屋9999间半,主要为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虽然我没有去过那里,但是巨大的数字让我想象到了古代中国的伟大和辉煌。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很自豪!

对于故宫的三大殿我最感兴趣。太和门内,有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统称三大殿。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均建在8米高的白色大理石工字台上。太和在前面,中和在中间,保和在后面。

太和殿,原来也就是“金銮殿”,面积是紫禁城诸殿中最大的一座,同时也是是故宫中最大的木结构建筑,是故宫最壮观的建筑,是中国最大的木构殿宇。太和殿是皇帝举行登基、生日、婚礼、元旦等重大仪式的地方。

中和殿是故宫三大殿之一,位于太和殿后。中和殿是皇帝到太和殿举行仪式前休息和礼节的地方。在去太和殿之前,皇帝在这里停留了一段时间,接受内阁大臣和礼仪官员的敬礼,然后去太和殿举行仪式。

另外,皇帝祭祀天地和太庙之前,也要先在这里审阅一下写有祭文的“祝版”。在到中南海演耕前,也要在这里审视一下耕具。

保和殿也是故宫三大殿之一,在中和殿后。保和殿是每年除夕皇帝赐宴外藩王公的场所。保和殿也是科举考试举行殿试的地方。

三大殿的建筑威严庄重而又富丽堂皇,而故宫的历史更是使我着迷,那天《故宫》的纪录片不但讲述了故宫的建立、故宫的兴衰,还讲述了各个朝代的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原来一个国家的建筑也是一个国家的政治息息相关的啊!

真的,这么一篇小文章怎么能写出紫禁城的美丽和辉煌?!写了故宫三大殿就已经快要结束。但文章结束了,那份感受会一直留在心中,不会丢失······

突然有种冲动,去故宫玩一趟!

故宫读后感 篇12

记得四五年前我独自去北京办签证。等待递材料的日子又长又无聊,我几乎把能叫得上名字的地方都去了一遍,最后再没地方可以逛,就去了故宫。不为什么,只是觉得那是个氛围挺沉重的地方,不适合我当时焦灼的情绪。

春末的北京阳光那么好,因为并不是节假日,故宫里并没有太多的人。我一个一个进去那些光线幽暗的展厅,玻璃展柜上粘满了无数游客留下的手印子和脸油印子。那些展品发着暗暗的雅雅的光泽,我很缓慢的一件一件看,很精美,想着它们被保存下来所经历的那些岁月或是战火,不由得肃然起敬。

后来我不止一次逛过卢浮宫,庞大的馆厅和拥挤的人群,注定我只能走马观花的略一遍那些举世闻名的画作和雕塑,使劲举着手机拍一些满是后脑勺的照片发发朋友圈。巴黎那么热闹的地方,总有更带劲的去处,博物馆只是浮躁的匆匆一瞥,我是最典型的卢浮宫游客之一。

这记录片一下子把我拉回到四五年前的那段时光里。我一个人背着小包,里面装着711买的海苔包饭矿泉水跟一点零食,在故宫里晃悠一直到广播说关门,随时走累了就坐下晒晒太阳,春风和煦的吹拂着我的脸和手臂,心里对未来期待又惴惴不安。即使我现在回想起这一切来,也觉得微微的震荡,曾经向往的远方终于在脚下。

故宫读后感 篇13

近日,纪录片《我在故宫六百年》在央视和B 站热播。作为 热门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的姊妹篇,《我在故宫六百年》 再次聚焦故宫匠人与学者,细腻地呈现了古建筑修缮的过程和技 术,将数百年新旧交替的时光凝练出一个隽永片段。从修文物到 修房子,纪录片用影像记录了故宫在时代变迁中焕发出的崭新活 影像里的故事让紫禁城青春永驻故宫是当代中国人对于自我身份的重要认同符号,故宫的古 建筑则是紫禁城600 年最有力的见证者和诉说者,是当代中国人 回望历史、畅想未来的文化依托。

《我在故宫六百年》从揭开紫 禁城建筑群丹宸永固之谜入手,旨在用纪实影像的方式展现 600 年来古建修缮的历史变迁。丹,是宫墙的红色;宸,为深邃的 宫殿。丹宸永固即红色厚重宫殿永葆青春活力,这样的寓意也 道出了故宫在几百年的历史发展中始终散发着独一无二的魅力。 作为历史文化领域的重要题材,近年来围绕故宫创作的影视 作品和综艺节目不在少数。特别是纪实类作品,除了能尽力还原 和展现故宫的真实原貌,还能让观众在作品中了解真正的历史。

《当卢浮宫遇见紫禁城》在中外建筑对比中凸显故宫的艺术风格 特点;《故宫新事》通过真实反映养心殿研究性保护项目进展, 将养心殿修缮期间发生的故事呈现出来;《故宫100》以短平快的 形式讲述故宫100 个空间的故事,建构出故宫的全息建筑影像系 统;系列微纪录片《八大作》将八大工艺技法在紫禁城的建造和 修缮中的运用逐一展现 不同的纪录片以不同的视角、不同的形式记录下故宫这座古 老建筑的一砖一瓦,深度挖掘这个满载中华历史的文化宝库,让 它在今天不仅是一处可供参观游览的旅游胜地,更负有让人们回 看古代文明、感受人文精神的时代使命。纪录片用声光影像为故 宫定格下它在发展变迁中每一次新生的模样,既可以留存下宝贵 的历史资料,又能让热爱故宫文化的人有机会和渠道去触摸它、 感受它。

《我在故宫六百年》导演、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梁君健认为,故宫其实也是一个窗口,它让我们看到了这600 年来来回回的人和事,看到了中国古代的匠心,看到了智慧和传 承。我们要站在今天的角度去看历史,不把历史当作简单的知识, 不把历史当作演义,当作戏说。

聚焦个体故事呈现匠人精神 从《我在故宫修文物》到《我在故宫六百年》,关注故宫人, 讲述人和建筑、人和文物的故事,这是两部纪录片一以贯之的出 发点。相比于《我在故宫修文物》中择一事终一生的文物修复 师们,《我在故宫六百年》中所呈现的故宫人群体更加扩大,既 有专攻彩画绘制的画师,也有工程管理处专攻木活儿、瓦匠的大 师傅,这些在历史记录中容易被遗忘的故宫匠人,这次成为故宫 故事的主角,他们用六百年间的手艺传承守护着都城的风云变 幻,也真正诠释着故宫文化的博大精深。

今天的故宫匠人依然保持着一套传统的工作方式,他们不紧 不慢地去对待文物,这样的修复状态和修补方式具有一种独特 性,同时也体现了故宫不为人知的方面。匠人与建筑之间的气息 相互感染,浑然天成,共同造就了今天的故宫故事。 梁君健表示,纪录片中展现的这些人都是讲述和构成故宫 故事必不可少的部分,因为这样一个古老的宫殿,只有和人发生 了关系,它才是鲜活的,才是能够进入到当代社会和文化语境中 的。《我在故宫六百年》中细致展现了故宫人寻访海月贝壳, 按照传统工艺绘制保存彩画小样,在上千个古建筑原件上标注号 码等细节,这些举动无一不体现了故宫匠人的技艺和智慧,也正 是因为这些人,这座古老宫殿修缮的技艺和智慧才得以不断丰 富、代代相传。 纪录片抓住每一条线索,聚焦故宫故事里的人。

在一张拍 摄于1956 年的照片上,拍下了西北角楼的修缮人员,里边不仅 有单士元、于倬云等老一辈故宫专家,马进考、翁克良等新中国 的第一代和第二代故宫大木匠,还有更多没有留下姓名的人。跟 随丹宸永固策展人谢安平的足迹,纪录片开始有意义的寻找。 最后在展览上,照片上的很多人都标注了名字,有些虽然已不可 考证,但哪怕只留下一个姓也予以标注。 在一个个这样温暖的故事里,观众能够深刻感受到,故宫的 魅力不是****于冰冷的红墙黄瓦,而是匠人们在一次次修缮过程 中,用默默无闻、一丝不苟的精神为故宫源源不断地注入鲜活的 生命力,让紫禁城在每个时代焕发新的生机。 站再出圈凸显年轻人对文博的热爱《我在故宫六百年》自上线以来深受B 站用户的喜爱,B 评分高达9.9分。

也正是年轻观众活跃的讨论和评价让这部纪录 片再次出圈,让更多观众关注这样一部作品。B 站在近年深度布 局新媒体纪录片,为许多制作精良的优质纪录片作品提供了渠道 和空间,依靠互联网的力量让观看纪录片成为一种流行的文化活 动,尤其吸引了不少年轻群体的关注,在一定程度上为纪录片的 播出打开困局。 近年来,不少以传统历史文化为题材的节目都在B 站走红, 引发刷屏热潮。青年群体以自己特有的方式表达着对文博的热 爱,让传统也能活泼有趣,消解和弥合了古今文化之间的时代鸿 沟。

作为制作方,《我在故宫六百年》也积极吸收了前作《我在 故宫修文物》的成功经验。与其他讲述历史文物的纪录片不同, 《我在故宫六百年》没有用严肃庄重的风格和台词去讲历史,而 是牢牢把握年轻群体的口味,用轻松活泼的叙事吸引观众的目 光,让故宫故事在厚重的历史与现代化的语言之间碰撞出文化火 花,在一定程度上颠覆和解构了人们对考古和古建修缮工作的传 统印象,拉近人们与文物之间的距离,打破人们的固有认知,让 活在历史中的人与物重新鲜活起来。 在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副教授黄典林看来,《我在故 宫六百年》之所以会受到年轻观众的欢迎,不仅是传统文化类影 视作品的崛起,更展现了年轻群体的文化自信。

青年人从传统 文化中汲取着中华文明的精髓,在了解故宫故事的体验中感受着 中国人的工匠精神、建筑智慧和艺术造诣。纪录片对故宫匠人工 作内容的展现,也让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对这项工作充满兴趣,未 来也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到文物和古建修缮行业当中。 故宫在历史中经历着风雨变幻,穿越了沧海桑田。这些讲述 故宫的纪录片从方方面面为这座古老的建筑揭开神秘的面纱,让 岁月静好变得真实可触,让历史更接地气,让文化更深入人

故宫读后感 篇14

最近一款文化创新类综艺节目《上新了·故宫》火爆起来,首播数据就显示:电视,网络双平台第一!电视端收视率全国第一!网络端热度全网第一!取得了不同凡响的热议和好评。

这是一款将拥有600年历史的故宫与现代科技及流行元素相结合,开创展现出一种具有时代性、时尚性、新颖性、文化性的节目产品。故宫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古代宫殿建筑群,是世界上收藏中国文化藏品最多的宝库,是全世界参观人数最多的博物馆,故宫是世界宝贵的文化物质遗产,故宫文化是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故宫是古人留给我们宝贵的物质文化遗产,集结古人伟大的智慧与才能,让我们深深地折服和吸引。

2018是故宫走出舒适区的一年,也是这个顶级文化IP持续爆发的一年。故宫勇敢的走出了自己的舒适区,将自己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开创设计出多种具有创意新颖的产品,从综艺《上新了·故宫》、故宫口红、文创周边到围绕《千里江山图》开发出来的手游《绘真·妙笔千山》,以及众筹期间出售20万册的《迷宫·如意琳琅图籍》(一款线上线下融合的解谜游戏),故宫也变得时尚,流行,鲜活起来,故宫活的越来越年轻了。《上新了·故宫》由知名艺人带我们探索领略到故宫的百年禁地,将乾隆花园、倦勤斋、畅音阁、符望阁等首次现身荧屏,展现在世人面前。艺人每一期在故宫内寻找文创元素和灵感,并设计创新出一款非常具有故宫文化特色的文创产品。这是故宫一次大胆的尝试和突破;这是故宫的一种创新与发展;这是故宫及其文化元素在现代文娱,商业领域的一次集中爆发。在2017年,故宫的文创销售收入达15亿元,超过1500多家A股上市公司的收入,在2018年故宫又出了一次又一次爆款文创产品。

将故宫文化再现,让我们感受学习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感受其博大精深、聪颖智慧、意境美感,真的能让我们一次又一次的惊叹折服感动。古人能给我们留下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这些文物古迹,我们是多么的幸运和幸福。《上新了·故宫》用一只乖巧可爱,憨厚听话的萌猫(加菲猫)作为故事引线主角,再一次用流行元素猫元素吸引观众眼球,博得观众喜欢,因为现在越来越多年轻人喜欢猫,吸猫,这有巨大的流量。

文化传媒创作和产业的融合,将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将优秀的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时代流行元素完美融合,开创出这一种具有时代性、时尚性、新颖性、文化性的模式和产品,让其既具有承载着核心文化内涵,又包裹着现代时尚性的元素,给人们一种耳目一新,震撼的感觉,激发出人们学习感受优秀文化之心。近几年陆续有一些优秀的产品节目,比如《中华好诗词》《中国诗词大会》《国家宝藏》《经典咏流传》《上新了·故宫》等等,这都是文化的创新与发展,我们需要更多这样的好作品。

中央名族大学副教授蒙曼老师说过:“中国人的诗心一直都在,但需要被激活而已”。我想补充的是:中国人的文化之心一直都在,不仅仅是诗词之心,对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学习感受,传承发扬之心一直都在,只是需要被激活而已。一旦被激活,那将是一场文化盛宴和文化复兴。

故宫读后感 篇15

一如央视以往的纪录片水平,低沉磁性的旁白把故事唠成家常,镜头远远的扬起下落,旁人眼里不平凡的工作也朝九晚五的平凡如你我。

喜欢里面一个个鲜活的人物,精密却谦逊的钟表组,富于想象灵活的瓷器组,如织女一般的编织组,或是无处不在的木器组,无论是得心应手、经验丰富的老师傅们,还是兢兢业业、诚恳努力的徒弟们,故宫的某些宫殿里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习惯骑着自行车穿梭来往,他们敲打出墙的一枝红杏共享着脚下皇城土地孕育的硕果,他们把生活过的很慢,似乎与北京这座快节奏的都市格格不入,但他们却都享受着这种慢工出细活的致密感。

他们在故宫修文物,缝缝补补的是历史的足迹,敲敲打打的是生命的延续,延延绵绵一代代传承的是工匠之魂。令人艳羡的工作地点,考验耐心的工作内容,没有简单是不简单的。至今都记得木雕佛像的禅机:文物乃死物,修补的不是其残破的躯体,而是凝结在里面匠人的精神,决定佛像面孔的不是条条罗列的精确尺寸标准,而是雕刻者的心。

几只御猫绕膝,几株青草没眼,与几百年几千年前的文明打照面儿,细数风流,人生不枉已矣!

秋读后感集合


毫无疑问,当我们身为一名优秀老师时,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教育学情况和效果进行分析和思考,而教育笔记有助于提高老师的教育水平。有关于优秀的教育笔记你知道哪些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秋读后感集合,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秋读后感 篇1

听着妈妈读郁达夫的《故都的秋》,我一开始以为郁达夫写的肯定是我们江南的秋,没想到他写的却是北方的秋,这着实有点让我失望。我想身为富阳人的郁达夫,连这点爱家乡的情怀都没有,真是太没劲了。

谁知,听着听着,我仿佛跟着郁达夫也一起进入了北国的秋。身为南方人,对北方的秋“清、静和悲凉”是不容易理解的;对北方的“秋味、秋色、秋的意境与姿态”也是不能理解的;对郁达夫通过故都的秋透露自己悲凉的心境也绝对理解不了。

说实话,第一遍我根本不喜欢听,也不愿意听,更别说让我自己看了。但是妈妈尝试着引导我去了解郁达夫的写作背景,她说很多时候不喜欢是因为我不了解作家,于是我们百度了郁达夫,一分钟了解《故都的秋》,看了之后我对郁达夫产生了崇高的敬意。无论南方的秋还是北方的秋,都是我们国家的秋,在当时那样的“白色恐怖”之下,这样伟大的爱国作家不得不远走他乡另觅生计,这是一种怎样的心境,我想今天的我恐怕无法体会他的心境。

通过阅读《故都的秋》,我明白了,郁达夫首先拿南方之秋衬托北方之秋,之后,郁达夫选取故都中最为寻常的景物,来细细品味这故都的秋。那秋之清,秋之静,秋之悲凉,都被郁达夫用生动形象的事物凸显出来。对秋景描述之后,郁达夫将视线从故都的秋,移至古今中外的人文对秋的品评之中,论证了秋味是古今相同、中西无差的。好一个古今中外无差别,我却一开始还责怪他不写南方的秋,我的胸襟是这样的狭隘,这样有偏见。从《故都的秋》中,我读出了郁达夫浓郁的伤感、悲哀之情,也为当时的中国陷入这样一种白色恐怖境地而伤感、哀愁。试想一下,假如我处在那样境地,被国民党白色恐怖所威胁,我还能有这样的才情显露出来吗?我佩服郁达夫的家国情怀,寄情于秋,但是仍不忘努力奋力,争取自由的忘我精神。

秋读后感 篇2

与“爱情”一样,“母亲”也是影视作品中最常见的主题。作为母亲节的献礼剧,《满秋》又一次赚足了电视机前妈妈们的眼泪。

故事前半段苦情,后半段励志。主人公满秋是一位贤惠的农村媳妇,儿子刚出生时却被在外打工的丈夫抛弃,从此要强执着的她带着孩子到城里打工,当过饭店服务员、保姆、护工,含辛茹苦终于成立了食品公司,亲任董事长。然而,在她事业有成时,儿子却成了顽劣的富二代,经过痛苦抉择,满秋不惜抛家舍业,领着儿子从头来过,回到农村老家卖起了豆腐。这个在常人看来不可思议的拯救计划,终于将儿子拉回正途,考上重点大学。然而,在为儿子和社会留下一笔无法用金钱衡量的财富同时,母亲满秋却积劳成疾。

《满秋》这个“传奇性”故事来源于真人真事,编剧几年前在网上看到一篇不到千字的小文章《百万富婆回乡务农》,从此“满秋”的形象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尽管满秋的命运令人潸然泪下,带有传奇性色彩的剧情也非常容易被加入狗血情节,但《满秋》没有走煽情路线,反而采用了一种近乎于白描的手法将故事娓娓道来,电视剧评论比如剧中儿子因为嫌弃满秋卖豆腐丢人而打落满秋肩上的豆腐挑子,原本就是一个绝佳的煽情点,但剧中并没有在此纠缠于满秋复杂的心理变化,只是给了满秋一个默默捡起散落豆腐的背影,一笔带过却造就了一个喷泪点。此外,剧中人物的感情大起大落,却没有琼瑶阿姨式的“咆哮体”,没有高八度的对白,没有表情痛苦的特写,白描式表达的最大优点就是,将一部苦情剧成功转型为一部励志剧。

除了令人动容的母子亲情,剧中的几位配角也为该剧增色不少,宋春丽饰演满秋的婆婆,与满秋情同亲生母女,在儿子抛弃儿媳后,坚定地站在满秋一边,甚至不惜与儿子断绝关系,是一位性格刚烈的婆婆;牛莉则饰演满秋前夫的第二任妻子吴媚,从酒店女老板到染上恶习成为阶下囚,将一个女人的起伏际遇演绎得令人感喟不已。

秋读后感 篇3

很喜欢巴金这位作家,读过他的《激流三部曲》,他在写作《家春秋》时还不满30岁,让我对她的敬佩之情有增添不少。最近,我刚刚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跌宕,书中很多的故事情节让我印象比较深刻:

语言描写平中出奇。在日常生活对话中,巴金笔下人物的语言中规中矩,和人物的身份,性格比较合拍,而发生冲突时的语言刻画,令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可恶的觉英和淑华的对话,觉民和克安的对骂,让读者为正面人物的命运牵挂,恼恨反面人物的语言,写活了。不过我觉得,对于觉民的心理活动,语言描写,特别在平常的叙述中,有些理想化,少了生活的积淀,不是微笑就是冷笑,略显脱离生活,和觉慧比较起来,差异性不大,看完《秋》,差不多就会把觉慧忘掉,让觉民弄混了,语言的描写不够鲜明。

文笔很干净。看《家》,虽然仅仅看了几页,但是一个简洁、明快、大气的笔触已经跃然纸上了,景物的描写,对于月光的注释,令我耳目一新。没有家长里短的叙述,有一种大家庭子弟的眼光,比较脱俗,当然,老舍的“俗”也不是不好。

中心人物的描写牵动着我的眼光。你可能不喜欢觉新,但是你不能漠视觉新。巴金在觉新身上投入弄笔重墨,不管是他处理事务也好,还是他的感情生活,觉新的身影总在读者的眼前挥之不去,而且有时候搞得读者胸口发闷,对于自己一个不喜欢的人这样牵挂,简直是一种折磨,巴金的觉新,自然成为文学人物里面一个经典形象。后来孙道临演绎得也比较成功,我有一个天真的想法,陈道明演可以不可以?王志文呢?

景物描写。一件事情,只要提上一千遍,那人们肯定记住。高家的大花园,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不厌其烦。人是怀旧的,巴金的笔,景物描写也没有脱离开这个令他感伤的地方,好像我们现在的“忆童年”,不同的人不同的写法,巴金的年轻的眼睛,到没有太多出彩的地方,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他的关于月光的描写,想起来老舍的《月牙》,不断的点到月光,每次有不同。

故事的选择。五四时期,长篇小说并不多,匕首,投枪比较多,而巴金的《家春秋》,却似徐锡麟怀抱的炸弹,不断地投向旧世界的人群。选择多少人物?选择怎样的人物?选择怎样的冲突?情节?年轻的巴金,用一个大家庭的兴衰,用新世界和旧世界的冲突,用年轻人的决裂和幻灭,为不同的人指出了不同的道路,文学是救国的,是治病的,洋洋洒洒三卷俊文,虽比不得《红楼梦》,却可作为我们回忆五四时期人们的生活和写作特点的良好教材,特别是出自一个年轻人的笔下,尤为可贵。(你可以从里面截出秋的)

关于人物。粗分一下,男人女人。从思想性和道德性来看,巴金比较同情女人。从三兄弟的眼睛里面,除了那几个姨太太以外,都是好女人,特别是自己亲属,这也难怪,感情发挥作用。围绕着觉新的几个表妹,表姐,老婆,丫环,宛如大观园里面的金钗们,让人怜爱。一时间,被善良的女人们包围了,让男读者们垂涎欲滴,乐不思蜀。恨不能冲进小说,替代觉新的交色扮演,好好的享受那几段错过的缘分。

而周伯通们,郑国光们,克明们的描写,在巴金自己的嘴里说,是重点刻画的人物,是对立面,他们的角色,并非无足重轻,正是这些人决定了人物的命运,通过巴金的笔,一个个面目可憎,死守礼教的“坏男人”们,用他们的手段撕扯着读者的心理,这种折磨,才令人印象深刻。

篇三:巴金《秋》读后感

巴金的《秋》是对旧的、封建大家族的深刻揭露。在这种封建大家族中,大家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大部分人都不学无术、游手好闲、道德败坏、自私到了极点,特别是那些老反动们。他们自己道德败坏,却恬不知耻,压制年轻人,几十年轻人的幸福乃至生命,折磨年轻人,毒害他们,使他们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中毒日深。等到当年的青年到了而立之年、不惑之年之时,他们也早已被迷失了本性,又变成了老反动,又反过来压制摧残自己的下一代。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就是这样一代复一代地重复着这令人发指的悲剧。这不是具体某个人、某些人、甚至一代人或几代人的错,而是整个制度的错,是整个罪恶的封建社会伦理制度的恶果。那些置身基中的人,即是受害者,又是害人者。他们在那种社会中成长,他们所见到的,听到的,都是那腐朽社会的各种现象,而这些现象作用于他们的大脑,他们自然就形成了关于那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并以此指导自己的行动,规范自己的行动,评价自己的行动。他们不知道是自己和亲人一起毁了自己的幸福,也不知道自己自己和亲人一起又埋葬了亲人的幸福。他们并不明白这一切,似乎也根本没有为此而感到过痛苦,因为那些封建伦理支撑着他们,使他们觉得自己没有过错,也许这就是精神的力量了,人也许是因为有精神才存活于世的,没有了精神也就没有了生命的意义。至于人们的躯体,只不过是人的精神的载体,人的肉体上的痛苦,永远也没有来精神上的伤害严重,肉体上的痛苦是短暂的,而精神上的痛苦则是长久的、重复的,可以一直延续到人最终的毁灭。

几十代人、几百代人都那样平静地生活过去了,为什么到了近代,到了二十年代前半叶那几代人的时候,这种生活却以为继了呢?原因在于此前人们心目中,所有人的生活都是一样的,没有谁过着与众不同的生活,也没有人想要换一种活法看看怎么样。因为现实生活中没有,他们也就想不到,而到了近代,随着国门被打开,坚船利炮把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带到了人们的视野。看到别人的幸福生活,想想自己的悲惨遭遇,年轻人再也沉不住气了,没有中封建社会毒的青年中中毒较浅的人再也忍不住了。他们要追求新的生活,追求自己的幸福。他们再也不相信封建的老一套了,他们开始反抗压迫,于是老的和少的之间,顽固的反动的和开拓创新的开始了战斗。这样鲜血就当红了整个中国近代史。毕竟顽固反动的是衰老的,当觉民们勇敢地抓住克安们的手时,克安们就无可奈何了。

青年终归是会走向胜利的,只要有勇气,又能拿出实际行动,幸福就会向我们飘来。

秋读后感 篇4

2018年观后感大全:《秋之白华》观后感

《秋之白华》观后感

伤,凉,静,残。

旧的回忆,新的开始。伤了情。伤、悲--朦胧、凄凉。

一泓清水,承载了伤、凉、静、残。

一片落叶,承载了伤、凉、静、残。

一滴雨水,承载了伤、凉、静、残。

这份安详,静得冷,静得凉,静得凄。

这份淡然,静得冷,静得凉,静得凄。

这是革命的和弦,这是爱情的和弦。目光落在那泛黄的纸张,飘零的落叶—那是回忆的和弦。

对革命的追求,至死不渝。对爱情的追求,至死不渝。

大学校园被黄叶覆盖,苏联的街道被白雪覆盖。它美丽而凄凉,充满了沧桑和无奈。

“秋白,之华,秋白之华—秋之白华。”

伤了满地的白,伤了满地的绿,伤了满地的红。那白,那么白。那绿,那么绿。那红,那么红。

秋白与之华一直在追党、寻党、觅党。他们从不放弃对革命的追求。他们工作很努力。他们奋战。他们用生命捍卫尊严、革命和党。

不得不说《秋之白华》是场感动,是场震撼。是秋白和谐带来的感动和震撼,是革命带来的感动和震撼。不,谁是他们追求革命给我带来的冲击。

我看见:鲜红的旗帜在飘动。

我看见:鲜红的旗帜在飞扬。

我看见:鲜红的旗帜在飞舞。

红色,红色,那是革命的颜色。

《秋之白华》充满了红色的气息,革命的气息,爱情的气息。它唯美而伤感,凄凉而宁静。

这是一场革命的暴风雨。风雨凉,风雨凄,风雨腥,风雨残。

革命是残酷的,革命是悲剧性的,所以秋白选择停止呼吸,悄悄离开。当冰冷的子弹射入他温暖的胸膛时,我看到革命的色彩从他秋白的身体里喷涌而出。秋天的白色,每个人都有——革命的颜色——就是它把国旗染成了红色。

革命的艰辛与无奈。

爱情的伤感与唯美。

瞿秋白。

杨之华。

秋读后感 篇5

一路有你声声不息

行管1202 陈俊鹏

大一的时候,我对秋天的声音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当时,人们更难以理解在烈日下排长队拉票、疯狂转发拉票微博的行为。不就是唱歌比赛吗?值得挤破脑袋地往里挤吗?直到现在读大二时,在学校树洞里看到某大四师兄发的微博——“都大四了,还是没能抽到秋之声的票,算是大学时期的一个遗憾吧!

”这不禁引起了我的沉思,作为已经大四的师兄,能发出这样的感叹,可见他已将看秋之声决赛当作广外人大学四年值得甚至必须经历一次的事情。说回到秋之声,可以说算是广外学生课余文体生活的一大盛事,我常常将她与校运会联系起来,因为两者都是一年一度的,且都是南北校轮流承办,更深层次地说,秋之声和校运会是维系南北校情感的重要纽带,是广外人共同关注的大事,这样看来也就难怪大四师兄会发出如此感叹了。

整场晚会看完下来,感受还是挺多的。

首先,当然是要说说她的派头。六点半开始,五点半在大会堂外就已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听说这些同学好些是北校的,因为从四点开始,持票的同学就可以免费乘坐校巴从北校来南校。学校团委和学生会记者拿着长枪短炮向巨龙射击,并在微博上进行了直播。

好不容易终于进入了大会堂,摆放在舞台前面的摄像机和一字排开的数台笔记本电脑马上吸引了我的眼球,现场直播准备就绪,相信不少抽不到票的同学已经在宿舍的电脑前迫不及待了吧。舞台两侧的大电视播放了选手介绍和微博直播。这次秋之声决赛邀请了星海音乐学院的两名主任担任评委,香港著名歌手吕方还专门发来祝福,排场之大,可想而知。

其次,要说说这次决赛选手的实力,专业组选手的表现可以说是无可挑剔,对高音的控制恰到好处,非专业组选手表现得也很好,将流行歌曲唱出了自己的韵味,观众席时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其中茼墙铁璧组合给我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他们的霸气十足的表演也征服了全场观众。

最后,这次晚会还增加了一个特别的环节,就是邀请首届秋之声原创歌曲大赛的冠军上台表演,这首名为《阳光》的原创歌曲旋律轻快,歌词清新又有寓意,博得了现场观众的喝彩和掌声。在十大歌手的决赛中加入原创歌曲的表演,可以说大大增加了秋声的文化厚度和水平,不得不拍手叫好。

秋读后感 篇6

1月18日,集团公司工会组织职工到石嘴山人民会堂观看电影《槐秋》,在影片放映前,就听傍边的观众说这部影片是以真人真事改编的,影片以一个槐树精的故事贯穿始终,以怀生(影片女主人公周淑萍之子)的回忆,讲述了家庭中的矛盾与变故:大伯陈富贵无工作、不务正业、偷家里的钱、赌博、无赖、被四处追债;小叔子志军腿伤致残、公公去世,丈夫志平摔伤,婆婆患精神病;怀生担心家里没钱交伙食费逃学,志军感到生活无望企图自杀面对接二连三的磨难和打击,善良的周淑萍对丈夫一家不弃不离,勇敢地挑起了家庭重担,以实际行动感化了大伯哥,也使小叔子有了面对生活的勇气。在她的悉心照料下,婆婆的病情也有了好转。

影片主人公表现出的坚持、坚韧、不屈不挠的精神铸就了无私奉献的丰碑,弘扬了向善向美德道德力量。通过影片让我领会到:人在处于困境的时候,只要有坚定的信念,不屈的意志,积极向上的乐观心态,就能苦尽甘来,只要坚持,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秋读后感 篇7

巴金的《秋》他的名着《激流三部曲》之三,也是终结篇。现在也是一个秋天,读了这部书之后,让我对这个秋天有了不一样的感受,我的脑海里总是时不时冒出天凉好个秋这五个字。我一直觉得秋天本该是个秋高气爽、天高云淡、硕果累累的季节,是一个充满喜悦和欢乐的季节,虽然有些小忧伤,但也是淡淡的浅浅的。可是说心里话,在阅读过程中,我却总感觉心里很憋闷,有几次不得不放下书,走到外面透口气,可能是太过入戏了。

读完后,我昨晚一夜无眠,有很多话是不吐不快。高家大少爷觉新的窝囊、懦弱、作辑主义让人气不打一处来。他以为抱着牺牲我一人,幸福全家人这样的愚蠢念头,别人就会谅解他,感激他;他以为他的唯唯诺诺可以讨好身边所有人,可是他真的大错特错了。他一次又一次的退缩,一次又一次的充当老好人,不仅没有得到别人应有的尊重和感恩,相反换来的是别人的鄙视和愤懑。自己都不把自己当回事,别人又怎么能把你当回事呢?面对别人的故意刁难不是去反驳而是默默承受,时间长了,别人不自觉中就把你当成软的柿子,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堂堂高家大少爷,在整个公馆人的眼里也许连一个丫环都不如。

这一切都是谁造成的?固然与那个陈旧的制度和吃人的旧礼教有关,还有他遭遇的太多灾难共同造成他那个样子。可是同样一母所生,又在一个公馆里长大的其他兄弟姐妹为什么遇事态度和他截然相反呢?二弟高觉民对任何事都有自己独立的看法,他有自己的信仰和追求,对未来充满希望,虽然有时过于偏激,但总比逆来顺受强百倍。三妹淑华敢说敢作,天不怕地不怕,按自己的想法活着,虽然也因此遭到不少人的为难,可也没见到她少一根毫毛。所以高新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罪魁祸首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是他自己做人没有个性和自己的原则。

每次面对那些所谓的长辈们的羞辱选择忍气吞声,以为像鸵鸟那样遇到危险把头埋在沙子里面就可以躲过这一劫。结果呢?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不是说善良不好,但是无原则的善良就是对坏人的姑奸养息,对恶势力的推波助澜。退一步也许会海阔天空,可是一味的退避就是自寻死路。人就是这样,你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必在沉默中灭亡。 那些陈旧制度和吃人礼教就真的那么可怕吗?那些道貌岸然的长辈就真的值得去尊敬吗?鲁迅笔下的旧礼教吃人真的在《秋》中出现了。

丫环倩儿生病了,主人不是去请大夫来救治,而是撒手不管,任其自生自灭,最后活活病死。倩儿死后连入土为安的待遇都没能得到,只落下一个被席包裹扔落荒外的下场。四小姐淑贞最为可怜,她善良、敏感而又懦弱可怜。每次她父母吵架,她都不可避免地充当她们的出气筒,无辜被辱骂和殴打。身边那么多人同情她,可是面对她孤独的求救,他们只是礼节性的安慰她,许下的诺言却一直没有人去兑现。指望那些兄弟姐妹们来搭救的希望破灭了,无奈之下,她选择了跳井来结束她年轻的生命。觉新有善良、觉民有信仰、淑华有胆量、琴有细心,但是都有什么用。他们都没有真正的伸手去拉他们的妹妹一把,我感觉他们是那么的冷漠。每个人都只关心他们自己的事情,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派头,让人作呕。

我在阅读时真的好恨那个人吃人的时代,也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崭新的时代。倩儿、淑贞还有很多人的宝贵生命就这样被那可恶的旧礼教吞噬了。看起来,吃人礼教还真的满吓人的。难怪每次别人规劝觉新不要害怕,要起来反抗时,他总是念念叨叨:你们不知道我心里有多苦,我的处境有多可怕,想以此来搪塞和逃避。其实那些旧的制度和礼教并没有那么可怕,它们就像毛主席当年的豪言一切反对派都是纸老虎,你一打它就倒。可惜在那个特定的背景下,觉新还没有那样的觉悟。他遭遇的苦难太多了,一次一次眼睁睁看见自己心爱的人被剥夺生命,而自己却无法救助她们。也许是对自己太失望了,他变的心灰意冷,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哀莫过于心死。他如僵尸般行走在这个世界上,变的悲观厌世。

他带着有色的眼睛看这个世界,难怪在他眼里,秋天的天空是灰蒙蒙的,到处是秋风扫落叶般的萧瑟凄凉。可在有信仰和追求的觉民眼里秋天却是另番景象,而且他坚信:秋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看来环境一样,心境如果不同,那他所看的世界也必定迥然不同。合上书本后,我脑海里总是拂不去对高觉新这个大少爷的厌恶和愤怒。他的唯唯诺诺和老好人面目不仅害苦了周围人,更重要的是害了他自己。他天真得自以为自己多吃点苦,多遭点罪,就可以换来别人的谅解和同情,就可以挽救那个已经摇摇欲坠的高家大梁。他以为别人会明白的良苦用心,他打碎牙齿吞在自己肚里,就可以换来所有人的满意。也许他到死都不不明白,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是多么的可悲。你可以在某一时刻让所有得人满意,你也可以在所有时刻让某一些人满意,但是你永远不能在所有时刻让所有的人满意。你如果太在意别人,必然就会迷失自己。幸好巴金老人在结尾让觉新也反抗了一回,顶天立地的当了一次男子汉。也总算让我们松了一口气,不然非得被这个高家大少爷憋死不可。

原来人被逼到一定程度上也是可以反抗的,正验证了那句: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觉新的爆发警告了所有不把他当一回事的人们:不要欺人太甚,逼急了我也不是好惹的。觉新的反抗不仅让自己心情舒畅了一番,也让我们这些读者看到了他可爱的一面。在《秋》序言里,巴金告诉我们,本来他安排的结局是:高觉新自杀,高觉民被捕入狱,那样太悲剧了。所以他善意的修改成:觉新和翠环走到了一起,觉民和琴也有情人终成眷属,算是迎合了中国人的大团圆结局。

《秋》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一个人的性格决定他的命运,做人不能没有个性和原则,按自己的想法去活,外在的阻力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强大,最重要一点是,你只有先自救,别人才可能救你。就像《国际歌》里所唱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秋读后感 篇8

我最喜欢的季节是秋天。

秋天总是伤感的,也难怪古今诗人悲秋者数不胜数,赞秋者,大概也唯有刘禹锡的那句“我言秋日胜春朝”了吧。秋天,总是很轻易地就能勾起人的愁思。一阵阵萧瑟的秋风,一场挥之不去的秋雨,都能唤起人们心中无尽的惆怅和凄凉,那种忧伤,自然不言而喻。

秋天,处在夏冬之间,没有夏的热烈,亦没有冬的冷寂。因为它更成熟,比夏天更具生命力;因为它渐渐进入夕阳,也比冬天更藏伤感。树叶婆娑,沙沙作响,让我不禁想起林语堂笔下的《秋天的况味》。

虽然描写的是身边的琐事,生活中的细枝末节,读来却能品出作者的人生态度。“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

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明媚妖艳,夏日的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概,不单以葱翠争荣了。

这是我所谓秋天的意味。”这段文字中,作者是以一种怡然的心态,写秋的绵延不绝的意味,那种 “人的一生无论成败,他都有权休息,过悠哉的日子”的人生宣言在文中洒脱地飘逸出来。这和秋的意境是多么的契合!

秋天,给人的感觉更多的是朴实、平实,是平易近人的,所以在朴实中,在那平易近人中,蕴含着一种非常亲切的生活氛围。郁达夫笔下的《故都的秋》。他不写皇家宫殿、园林,不写优美自然风光,他写的是与老百姓生活很近的秋味、秋色,我被文章里那种浓浓的秋意所吸引——那里的秋雨,那里的秋蝉,那里的秋意,那么迷人,那么富有韵味,令人浮想联翩。

雨声“息列索落”,使人置身于雨境,下雨后,都市闲人在雨后的斜桥影里,遇见熟人,说一句“唉,天可真凉了——”从他们那“缓慢悠闲”的声调中,我们不难品出一个“闲”字来,那是一份闲适,一份潇洒。从那简短的对话中,我们开始交流感情。一个“唉,天可真凉了——”另一个“一层秋雨一层凉啦!

”从彼此的叹答中,不难深切感受到他们已陶醉在彼此说话的腔调和韵味中,陶醉在彼此感情契合的落寞和感伤之中。

望向窗外,绵绵秋雨,下了三天又三夜。不知道天和地,谁对谁有了哀怨。

我更愿意想象,这秋水茫茫,是细碎的思量。

就这样吧,有时徒手抓一把空气,照样可以演绎似水流年。

抵挡一下,心里漫过的大片忧伤。

大概,这,就是秋吧。

秋读后感 篇9

最近我们学了一篇文章《秋弈》:弈秋,通国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诲二人弈,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为是其智弗若与?曰:非然也。

文章的意思是:弈秋是当时诸侯列国都知晓的下棋高手,由于弈秋棋术高明,当时就有很多年青人想拜他为师。弈秋收下了两个学生。一个学生诚心学艺,听先生讲课从不敢怠慢,十分专心。在弈秋讲棋时,他心不在焉,探头探脑地朝窗外看,想着天鹅什么时候才能飞来。如果飞来了好张弓搭箭射两下试试。两个学生同在学棋,同拜一个师,但前一个人学有所成,后面一个人未能领悟棋艺。

老师是全国最好的,两个学生的智商也是样的,可是一个好,一个不好,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是他们的学习态度不一样。同样在听课学习,“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而且还要去学会怎么样才能细细琢磨其中的道理,自然学习的效果就好。而“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天鹅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老师讲课时喜欢开小差的,总想着别的事情,这样自然就学不好,所以结果就可想而知了,“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这样看来,学习要想取得好成绩,不仅要有好的智商、好的老师,更重要的是要端正学习态度,专心致志。上课时胡思乱想,听讲三心二意,纵使有很好的智商,有全国最好的老师,也是学不好的。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脸一阵阵发红发烫。我不就是弈秋那个“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的学生吗?我在上课时,也常常是“思援弓缴而射之”:老师在上面讲课,我的脑海里却在思索别的东西,有时想下课后要到哪去玩,有时想要找什么好吃的,有时在玩弄手上的文具等,三心二意,根本就没有认真。而每每考试下来,成绩不好,父母责备时,我却以“老师没讲”“题目太难”等等理由为借口,推诿搪塞,根本没有意识到成绩不好的原因是自己不专心听讲。现在想来,很是惭愧。

我现在很好的学习环境,有最优秀的老师,父母对我的学习成长也倾尽心血,我今后一定要克服三心二意的坏毛病,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专心致志,力争取得最优异的成绩。

秋读后感 篇10

我学过不少篇课文,从这些课文中,我认识了舍己救人的蒙古猎人海力布,足智多谋的诸葛亮,淳朴、憨厚的少年闰土,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学弈》一课中所讲的故事。

这篇课文主要讲全国最会下棋的弈秋同时教两个人下棋。但是他们的学习态度却不同:一个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而另一个人却“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然是与同伴一起学,但却心不在焉。同时学棋,三心二意的人永远不如专心的人学得好。这个短小的故事,给了我多少启迪呀!

其实,我以前就是一个干什么事都不专心的人,常常是干这件事还想着另一件事。有时候,心里像长了毛刺,总不能脚踏实地地学习,生活中的我得到了许多教训。

记得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睡醒觉,赶紧写起老师布置的作文来。但却一边写一边用眼睛瞧着桌上的小闹钟,一看到了三点十分,便“啪”的一下放下手中的笔,伸手拿过收音机,迅速拨到交通频道,顿时传出播音员阿姨悦耳的声音:“下面请听蔡依林的《消失的城堡》……”嗬,太棒了!我哪能错过这样的良机,顺手将作文扔到一边,抱起收音机就听起来了。听,她优美的声音:“记忆飞走了……我要孤单的思考……真的很好……再也不需要,消失的城堡……”我被陶醉了,还学着唱。忽然妈妈推门进来,见我唱的如此入迷,就说:“做功课的时候,又听音乐,能把功课做好吗?”我一吐舌头,冲妈妈做了个鬼脸,抓起笔就又匆匆忙忙地写起作文来。心里却嫌妈妈来的不是时候。

第二天,老师指着作文本说:“你读读作文,连句子都不通!”我一看,觉得作文中的话好像在哪听过。怎么连歌曲里的“记忆飞走了”都写在作文里面啦?哎,都是我自己学习不踏实呀!这样做多么像《学弈》中那个三心二意学下棋的人哪!他一边学下棋,一边想射下天鹅;我一边写作文一边想听歌曲,不专心致志,没有毅力,怎么能学到本领呢?我要向《学弈》故事中专心致志学下棋的人学习,做什么事都要一心一意,培养自己顽强的毅力,勤勤恳恳学本领,将来才能为祖国做贡献,否则便会一事无成。

草原小镇读后感(锦集15篇)


书读的越多,我们才能成为灵魂丰富的人,当我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文化和历史背景。我们听了一场关于“草原小镇读后感”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草原小镇读后感 篇1

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喜欢在书的世界里探索、寻觅。最近,我偶然拾得一本书《草原小镇》,想与大家一起分享。

这本书以细腻的笔触讲述了美国女孩罗拉英格斯的青春故事。在青春期这段美好的时光里,她经历了许多。最精彩的还是她在课堂上为妹妹讨回公道那回,那次,她的老师怀特小姐利用妹妹卡丽身体不舒服的这个原因,在课堂上,故意刁难卡丽。罗拉见老师如此刁难妹妹,她就开始了反抗。家里的人知道了,并没责怪她,只是安慰她和妹妹。后来,她努力学习,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了一名教师。

这让我联想到了自己,在生活中,我遇到别人的刁难,我一直退缩,忍让,以为退一步就海阔天空了。在以前的学校里,我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有一次,在一节语文课上,老师当众批评我,说我扫地扫的不干净,而且态度不认真,要罚扫一个星期的教室。我有些不知所措的高中生作文起来,低着头,豆大的眼泪掉了下来。于是,我便默默接受了惩罚。其实,我已经扫干净了,几个男生在我打扫完之后,在位置上剪纸,弄得满地纸屑。我让他们捡起来,他们并不理睬我。回到家,我告诉了爸妈这件事。可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我只能从现在开始,面对别人的刁难,像罗拉一样勇敢面对,说出实自己心里的话。

除了勇敢,她身上的精神还有很多值得我学习,比如努力刻苦,简朴,乐观我要从现在开始,像她一样,把困难都当作成功的基石,用乐观向上照亮黑暗。

这本书,会带你走进书中的黄金屋,里面的道理让你受益终身。快打开看看吧!

草原小镇读后感 篇2

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不但内容丰富,而且让我感触很深,在读这本书时,有时会微微地笑,有时会感动地哭,从中获得了许多知识和教育。

这本书叙述了西部草原的拓荒故事,劳拉一家艰辛的生活,长途跋涉的劳累他们不怕,重建小木屋的辛苦他们不怕,被狼群包围的威胁他们也不怕……一个个小故事像一颗颗珍珠晶莹剔透、生动感人。他们用智慧和行动勇敢地克服了种.种困难。他们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书中还把各个人物写得非常生动:有百折不挠、关心家人的查尔斯爸爸;有勤劳、勇敢的卡罗琳妈妈;有幽默友好的爱德华先生;有文静、懂事的姐姐玛丽;有惹人喜爱的小宝宝嘉利;还有忠诚、听话的狗狗杰克……活灵活现的人物让我久久沉浸在故事里感受这坚强而幸福的一家人,从他们身上,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有希望、有胜利,当一个人遇到困难时,不应该去害怕,而是勇敢去面对,去解决,这样人就会有进步,社会才会发展。

他们的日子过得虽然艰辛,而那简陋的小木屋却充满了爱,装满了幸福。他们感到无比温馨。我们这一代的小朋友,有许多人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却还不知足。有许多人不知父母辛苦,不知为人父母的艰辛,不知父母白手起家的辛劳,赚来的血汗钱,任意浪费,不节约用钱,不关心父母的身体,这样的小朋友就有必要认真阅读一下《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了。读过这本书就会收获很多,就能体会“大树底下好乘凉”的意境,也会懂得珍惜,目前拥有的一切幸福。

幸福是一个甜蜜的字眼,它不在他方,就在我们身边,幸福来之不易,因此需要我们珍惜,珍惜幸福相当于珍惜生命,无论

草原小镇读后感 篇3

莎土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在茫茫书海中,我最喜欢《草原小镇》这本书。这是一本陶冶情操的好书!作者情感丰富,故事情节有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

这本书中描述了主人公劳拉一家在草原小镇的美好生活,重点是成长道路上劳拉是怎样克服困难的。文中一家人希望玛丽到盲人学校接受教育,所以爸妈辛勤工作,劳拉也找了一份工作,但她必须更加努力学习,尽快考取教师资格证,以便教书挣钱帮衬家里。虽然经历了许多困难,但是劳拉最终也实现了梦想。

书中有一个情节让我印象深刻。在慈善晚宴中,劳拉不像其他孩子聚在一起聊天,而是在后厨帮丽丝夫人洗碗。从这里我看出劳拉不仅勤奋好学,而且懂得尊重长辈,这些品质非常值得赞赏和学习的。而且故事中的人物最值得赞赏的是都会换位思考。朋友和劳拉发生不愉快的事时,她会从朋友的角度思考,反思自己的行为,而后会真诚的向朋友道歉。这令我想起以前莽撞的自已。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我弄坏了朋友的橡皮,我明明道了歉,她还喋喋不休,一气之下我和她绝交了。后来才知道那块橡皮是奶奶送她的生日礼物。我内疚了许久,的确是我做错了,我应该从朋友的立场反思自己。

劳拉故事深深影响着我。除了劳拉,《草原小镇》中每个人物身上都有我学习的品格,同学们,听了我的讲述相信你们也会喜欢上这本书的。

草原小镇读后感 篇4

《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本书,是美国著名女作家劳拉。英格斯。怀德的代表作之一。虽然怀德六十五岁才开始写小说,但她的一系列作品都远近闻名,十分有趣,深受国内外读者的喜爱。

《草原上的小木屋》是怀德以自己曾经的经历为蓝本写的一部小说,主要讲述了劳拉一家人离开威斯康星州大森林,来到堪萨斯大草原上生活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劳拉一家遇事沉着冷静,面对困难迎难而上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在路上,还有到达以后,他们都经历了重重困难,但他们一点不害怕,最终都很好解决了问题。如在草原燃烧起大火时,劳拉一家迅速控制了火势,避免大火烧到小木屋;在小木屋被狼群包围时,爸爸和猎狗守卫着家,并关上了所有的门窗,有效防止了狼群的入侵;在印第安人进入小房子时,爸爸紧紧拉住猎狗,让印第安人随便走动,才没有招惹到他们……他们用行动和智慧克服了种.种困难。我们现在有些人,一遇到困难就退缩、逃避,真应该好好学习劳拉一家沉着冷静、迎难而上的精神。

说起迎难而上,我想到了现在。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发肺炎疫情,这次病毒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仅仅武汉市就有几万人感染。这就是一个巨大的困难。那么是谁在迎难而上呢?对,就是那些“逆行者”,那些医护人员,他们不顾个人安危,与武汉人民、湖北人民在一起,与病魔进行较量。虽然疫情可怕,但我相信,有这些可爱的医护人员的无私奉献,有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我们一定能够共渡难关,取得最后的胜利!

草原小镇读后感 篇5

活泼、勇敢的罗拉和一家人一起由威斯康辛州的大森林坐着篷车朝西部前进,来到堪萨斯的大草原上。罗拉一家人在大草原上认识了一些邻居,他们互相帮忙,开垦荒地、建立家园。自从他们搬进小木屋后,就发生了一连串惊险、可怕又有趣的事情,例如夜晚被狼群包围、被印地安人的战吼声吵醒,更可怕的是:全家人都得了寒热病,也无法互相照顾,差就被死神召唤去呢!不过也有高兴的事,像圣诞节艾德华先生的圣诞节礼物、印地安人被赶离大草原等等。天天过着惊奇、快乐的生活。但是好日子并不长,虽然印地安人走了,可是政府却传来消息,要派军队把他们赶走。爸爸为了不要等到军队来赶他们,只好依依不舍的离开大草原。

作者也就是故事中的女主角,她将童年的回忆写成一本书,书里充满了美国早期拓荒时代的精神,勇敢、简朴、坚强,跟我们现代真的有天壤之别。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罗拉一家人得了寒热病,幸亏家狗杰克找来经过门口的医生,还有邻居史考特夫妇不眠不休、不分日夜的照顾他们,才捡回一条命,正和我们所说的“远亲不如近邻”。

还有一段情节让我觉得很温馨,居住在大草原的人都认为印地安人很坏,但他们不知道有一个印地安族一直帮助着他们,那些印地安人为了阻止战争,和同族起了争执“真是为善不为人知”。如果社会中有着这种的“坏人”,对大家来说真是大福利啊!

罗拉的故事让我想起胆小如鼠的自己,真是羡慕她可以经历那么多可怕的事还是那么的勇敢,希望能像罗拉一样无忧无虑当个天真、勇敢的小女孩,可惜我已经长大了!

最近,我看了美国作家劳拉·英格尔斯·怀德写的《草原上的小木屋》,这是“小木屋”系列作品中最著名的一部。作者生于美国中部威斯康星州的拓荒者家庭,从小跟着父母拓荒,过着移民生活,六十五岁才开始儿童文学创作,并倾力写下了九部自传体的小说,被称为“小木屋”系列。

《草原上的小木屋》以劳拉自己亲身经历讲述了一家人离开威斯康星大森林,驾着篷车穿越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在草原上露宿安营,盖木屋、修壁炉、挖水井……的故事。他们生活在美丽而又温馨的小木屋里,用智慧和行动勇敢地克服了遇到的种.种困难。

我喜欢书中的人物:有一双巧手、爱唱歌的爸爸查尔斯;活泼可爱、喜欢梦想的劳拉。也喜欢书中关于风景的描写:“大草原上高高的野草覆盖在广袤空旷的大地上,大地之上是巨大的天穹,在目力所及的远方,大地和天穹连在一起。太阳硕大无比,闪耀着耀眼的光芒。天边呈现一抹淡淡的粉红色,粉红色之上是黄色,黄色之上是蓝色,而蓝色之上则是无色的天空了。紫红色的晚霞渐渐笼罩了大地,风在低声吟唱着。”它给我的启发比任何书都要多的多。

我喜欢《草原上的小木屋》,它以质朴的语言,生动的故事,曲折的情节,来告诉我们要培养健康向上、勤奋好学、勇敢善良、不畏困难的崇高品质,相信坚持就是胜利。

草原小镇读后感 篇6

我很早就看完了那本《花香小镇》,但一直没肯写读后感,因为这幻想小说太美了!我还没有真正的体会到这些东西呢,在我的印象中,幻想的概念就是不停的想象,可我错了:羽毛球、小女孩、小鸟、风铃草、自行车都是一些平常的事物,安房直子赋予了它们更多的活力,使它们更美了。最重要的是,她的小说让读者感受到清晰真实世界与幻想世界之间其实没有太多的差别,但又好像是在其中的一个世界。其实,幻想小说就是一本体验美学的基本教科书,它是那么的美,在这种分不清世界的时候,每个人都有权利享受这种无尽的快乐,不管你是一位文学创作者还是普通人,你都能听到用最普通的语言得到最优美的环境,不需要现今的高科技,也不用绞尽脑汁去自己想象梦幻的一切,总之,就是一种“懒人式想象方法”。

如果说到安房直子,那我十分荣幸,因为在看本书后记的一片安房直子《我迷恋的颜色》里,我读到了原来这位大作家也和我一样喜欢蓝色,不过我喜欢的是天蓝色,但作者却喜欢深蓝色,她说蓝色是梦幻的颜色,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以为梦幻颜色是粉色或紫色,不过后来我仔细分析了一下,确实不错。她跟我一样,也喜欢蓝色的桔梗和绣球花,每次路过花店,作者总要挑几朵美丽的蓝色的花,她跟我一样,也喜欢蓝色的花。真的,我后来想想,为什么安房直子会死的这么早(她只活了50岁。),因为,她是因为太迷恋幻想和蓝色了,所以想去蓝天天国转一转,并且在她的一篇文章里就出现了美丽的仙子们踏着自行车到天国,是呀,真是太美了 !

像这样的日本作家,我真觉得该在写多一点的啦!不过,日本人写的文章很美,很寂静,很符合我的风格!

草原小镇读后感 篇7

《草原小镇》读后感


《草原小镇》是中国作家韩少功创作的一部畅销小说,通过描写在内蒙古草原上的一个小镇的故事,让读者体验到了那里的风土人情以及人们的生活态度。作为一位读者,我被这本小说深深吸引,书中为我揭示了许多关于草原文化的奥秘。


这本小说以小镇人民柳赞为主角,他在无意间来到了草原,开始了他在这个神奇而朴实的地方的生活。小镇上的人们生活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他们信仰着传统的萨满教,相信自然万物都有灵魂,一切事物都充满着神秘的力量。小镇人民坚守着自己的信仰和传统,他们与自然和谐共存,尊重动物和植物。他们把草原视为自己的家园,保护它的生态平衡,从来不过度开发和破坏。这种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活态度,让我深为感动。


在小镇上,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是如此纯真而朴实。小镇人民彼此之间没有猜忌,他们互相帮助,患难与共。当有人遭遇困难时,全镇的人都会伸出援手,积极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他们相信集体的力量,相信只有团结一心才能解决问题。这种纯真的友情和亲情让我感动不已,也让我深思,社会上的竞争与利益冲突与这里的氛围完全不同。


读到这本小说,我不仅了解到了草原上的人们对待自然的态度,也了解到了他们对待生活的态度。小镇上的人们虽然生活条件相对简陋,但他们有着积极乐观的心态,对生活充满希望和激情。他们用美丽的歌谣和舞蹈表达自己的情感,用童稚的笑容欢迎每一位陌生人。他们以善良的心灵和坚强的意志面对生活的挑战,从来不抱怨自己的命运。这种对生活的积极态度深深触动了我,让我深思自己对待困难的态度,也让我明白到,只要心怀希望,就能战胜一切困难。


《草原小镇》这本小说给予了我很多启示。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常常忙于追求物质利益,而忽略了对自然和环境的保护。读完这本书,我深感自己应该更加关注环境保护,并努力与自然和谐共存。同时,小镇人民之间纯真的友情和亲情也让我深思,在这个现代社会中,我们都应该学会彼此关心和帮助,携手共进,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


小编认为,《草原小镇》这本小说通过真实而细腻的描写,让读者深入了解了草原文化的精髓。这本书让我体悟到了草原人民的纯真和乐观态度,也让我思考自己对待生活和环境的态度。通过读这本书,我明白到,生活中真正重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与自然和谐共处。我相信,只要我们像草原人民一样积极乐观,充满希望,就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草原小镇读后感 篇8

假期我读完了一本名叫《草原上的小木屋》的书。这本书是由美国著名的女作家劳拉.英格斯.怀德所写。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

《草原上的小木屋》主要讲述了爸爸查尔斯带着劳拉、玛丽、小婴儿嘉丽还有妈妈卡洛琳离开了住居已久的威斯康星州大森林,坐着马车,前往西部定居的故事。一路上他们遇到了很多困难,穿过危险的冰湖、黑泥潭,趟过湍急的溪流……越过重重困难,他们终于来到了美丽的大草原。在草原上,他们建造了漂亮的房子——小木屋,一个温暖的家。安定后的他们,遇到了凶狠的印第安人,还遭受了狼群的围攻等等。遭受的困难在他们一家人齐心协力的努力下一一克服。

这本书里,我喜欢劳拉家的每个人,爸爸能干、冷静、勇敢,是他一路保护家人,给了家人一个温暖的小木屋;勤劳能干、温柔的妈妈不辞辛劳地照顾劳拉他们;还有乖巧听话的玛丽和顽皮可爱、勇敢坚强、乐观的劳拉。

读完书后我想到了很多很多,我们住着漂亮的房子,吃着美味可口的饭菜,还有很多零食吃,却没有好好珍惜,遇到一点困难就怕、退缩,我要学习劳拉积极乐观的精神,以后不管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能失去信心,努力解决困难。正如一句谚语说的: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草原小镇读后感 篇9

读“小木屋系列”《草原小镇》有感

七(1)班罗睿

“在美国《宅邸法案》中一条政策的号召和鼓励下,美国开始了波澜壮阔的西部拓荒运动,大规模向西部移民。”劳拉.英格斯.

怀德的“小木屋系列”记录的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她们一家辗转的拓荒者的生活。

《草原小镇》——从打开这本书的第一页起,到合上最后一页为止,我们一直都能感受到书中的父母之间相亲相爱,姐妹之间手足情深,长辈与孩子之间融洽相处,一家人其乐融融,还看到了他们的勤劳、宽容、乐观、自信、不屈不挠。

《草原小镇》——作者用雅俗共赏的简明文字,细腻地记录下了自己在放领地、小镇上的生活:从在放领地上干些农活,到在镇上找到了份工作,以及玉米地里乌鸫成灾······ 直到最终拿到教师资格证,得到一份教书的工作。一件件琐碎的小事串在一起,使得整个故事情节并不是一气呵成,而是一波三折,再加上作者的环境和语言描写,更是引人入胜。

我们读着这本作者十五岁时的写真的同时,情绪也会随着故事的跌宕起伏而变幻:当我们读到作者在风景如画的放领地上挤牛奶时,便会感到安逸,心情平静下来;当我们读到小猫杀死了一只和它差不多大的老鼠时,我们会为小猫而感到骄傲;当我们读到作者靠自己挣了九元钱 ,为玛丽上学出了一分力时,更觉得激动与欣慰;再当我们读到怀德小姐用卑鄙的手段把作者赶出学校时,心中也会燃烧起怒火,替作者鸣不平······这些,都让我们陶醉其中,连情感都与内容情节同步。

《草原小镇》—— 这本充满爱的名著,展示的是以乐观的态度面对挫折、以优雅的姿态对待生活、以坚定的信念拥抱明天,描写了劳拉一家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精神。它用简单的语言感动生活,让我们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

然后接触我们的生活,如果我们遇到困难,比如问题做不到,结果不理想,或者其他。想想劳拉,这个活泼乐观的小女孩,还有她的家人。她们面对的甚至是生存的挑战,但她们不是被动的,而是寻找改变的方法,即使这些灾难来自四面八方。

相比之下,我们的小挫折是什么?我们应该有勇气面对它,努力并保持乐观的态度。这,不才是最重要的吗?

草原小镇读后感 篇10

读了《草原小镇》后 ,它让我获益匪浅,其中,我最钦佩罗拉英格斯怀德,最瞧不起奈妮奥尔逊和怀德小姐。

一直以来,送玛莉进盲人学校念书一直是全家人的希望,爸爸辛勤地耕种,妈妈尽量省下每一分钱,罗兰还在镇上工作。虽然田鼠吃光了大半的小麦种子,黑鸟袭击玉米田,罗兰也只赚了九元钱,但他们总算存够钱,把玛莉送去艾奥瓦的文顿市念书了。为了玛莉,罗兰必须用功,考取教师资格证书,才能赚钱给玛莉继续在盲人学校的钱。

而在开学的那一天,奈妮是罗拉的同学,怀德小姐又是罗拉的老师。奈妮平时在学校很会嘲笑和讽刺罗拉,奈妮总是说自己是贵族人,嘲笑罗拉皮肤黑,自己皮肤是多么的白,奈妮有好几次抢了别人送给罗拉朋友的糖果,又很小气不分给朋友,更可气愤的是奈妮先讨好老师,又和老师说了罗拉很多坏话,最后和老师捉弄她和凯莉,罗拉的爸爸知道后,怀德小姐走了。

罗拉这么小就能赚钱帮姐姐玛丽进盲人学校,我一定要向她学习,学习她的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

草原小镇读后感 篇11

《花香小镇》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的安房直子,这本书是少年儿童出版社的。

作者介绍:安房直子(1943~1993)日本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日本女子大学国文科毕业……她说她喜欢写幻想小说,是因为太喜欢在幻想与现实的境界之间那种微妙地变化着的彩虹一般的颜色了。她说描绘那个境界线,让她着迷。

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一个秋天开始的日子,一个叫信的男孩,看见一个又一个骑着橘黄色自行车的长发女孩,像一大群红蜻蜓,向着一个相同的方向流去。只有信才能看得见她们,他看着那一辆辆数不清的.橘黄色的自行车朝天上飞去。那个黄昏里充溢了一种让人想大哭一场的甜甜花香,一旦吸满了胸膛,说不出什么地方就会一阵阵痛楚,然后,藏在身体什么地方的某一件乐器就会啜泣一般地奏响。这时信才知道她们是花精,花精告诉信,不论是谁,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把小提琴。啊,是小提琴!信心中的那把小提琴啜泣一般的奏响了,若干秋天的回忆浮上了心头――妹妹生病住院的日子、隔壁的裕子搬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的日子、头一次会骑自行车的开心的日子……

草原小镇读后感 篇12

迫不及待的下了车,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如梦境一般——碧绿的大草原弥漫着淡淡的雾气,一根根绿油油的小草在微风中翩翩起舞,远处连绵起伏的小山若隐若现,羊儿或近或远、成群结队, 有的追逐,有的吃草,有的发呆,悠闲自得着。略略抬头,蓝蓝的天空一碧如洗,真是“掬一捧蓝天可以洗脸”呀!一朵朵白云触手可及,形态各异的在蓝天中游走。这样的画面记得只在电视中见过, 原来这一切都可以是真的,此时此刻就在我的眼前,我该相信我的眼睛吗?忍不住伸出双手,闭上双眼,在这蓝天绿草之间奔跑,直到云端……

中午,我们在蒙古包内吃午饭,足足感受了一番蒙古人的生活。我们学着主人盘腿而坐,面前的“桌上”摆满了我记忆里从未有过的美味佳肴。手撕羊肉、烤牛排、烤全羊、奶片、羊奶等等,太丰富了 ,真让人垂涎三尺。我默默的学着主人的摸样,用“抓”的方式基本上完成了午餐。最后蒙古人为我们献上了哈达,我也品尝了马奶酒,主人唱起了草原歌曲,浓浓的香味、优美的音乐和我们的欢声笑 语在耳边、在蒙古包内久久萦绕。这样的午餐一定会让我终身难忘。

下午,我们骑上了马儿,在草原上尽情欢笑,自由驰骋。徜徉在蓝天碧草之间,我的心随着手中的鞭儿也开始了飞翔。真是羡慕居住在这儿的牧民,他们每时每刻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真如仙境啊。

蒙古大草原对生长在热带的人来说,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尤其是生长在水泥森林的国人,那更是遥不可及的。如今科技发达,使距离缩短了。

科尔沁草原位于内蒙东部,哲里木盟座落在科尔沁草原中部,俯视哲里木盟,奇景映入眼帘。

在哲里木盟南部的科左后旗的茫茫沙漠中有一奇妙的自然景观,一条几十里弯延、幽深的沟像一条巨龙横卧在沙漠中,它就是目前为止保护完好的国家一级自然风景保护区——大青沟。

幽深的大青沟里绿树成荫,一年四季小溪湍流不息。夏日你可以坐上皮筏子上在小溪上悠闲的漂流;还可以在沟内过一个塞北的“泼水节”。沟内盛开的鲜花五颜六色,给大青沟增添了色彩。

音乐、录影…这些彩色绚丽的的MTV背景,彩色画面就这样踏着时尚的节拍走进了我们的生活。七彩特效背景的出现,意味着幸福的的来临,好好感受大草原的生活乐趣。您没想到一台影音设备也会 出“彩”吧?北京飞歌录影专家是飞歌电子科技公司历经十年研发的全新特色影音设备,是将数字音视频及控制技术和经验应用于个人MTV制作的影音产品。 北京飞歌录影专家 飞歌录影专家

夏日的草原,黄色的野花漫山遍野,马群、羊群、牛群“飘来飘去”尽情的吃着草。高吭的牧歌、苍劲的马头琴声渲染出“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秀美景色。

暑假来了,我和爸爸妈妈、姥姥姥爷5个人开始了为期一周的自驾游。第一天,我们来到了位于河北省的张北县。张北县雾蒙蒙的,好像要下雨似的,天气有点冷。按照地图,我们开车去了传说中美丽的 草原天路。草原上,小羊和小牛在安静地吃着青草。山顶上,到处是风力发电风车,就像一个个小风扇一样。这里真是像课本上说的: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呀!不过这里不用风吹草低就可 以见牛羊,因为草儿长得还不高。山上四处是不知名的小花!草原天路真美!晚上,我们一家人在张北县城里一家有名的饭馆,吃了烤羊排和自制酸奶,真是大饱口服。外面很冷很冷,但是这里的人却 都穿着短袖,可能是他们都适应了吧!不过我们很快就到了旅馆,在房间里看起了好莱坞大片《超级战舰》,又洗了个澡就赶紧睡觉了,可好为明天的旅途补充精力。

第二天,爸爸开车载着我们开始了锡林郭勒之行,一路上我看到了真正的大草原,路边绿树成荫,真漂亮!大草原有真正的蓝天白云,一个个蒙古包就像一尊尊小蘑菇一样长在地上。我喜欢大草原的白 云,因为它能变成各种各样的卡通形象;我喜欢大草原的天,因为这里的天蔚蓝蔚蓝的,真美丽!我喜欢大草原的山,因为在这里我看到了一种山叫平顶山。大自然真的很奇妙!再一个有趣的事就是, 我们开车的时候,牛和马总是挡我们的道,可是我们不得不给它们让路,要是撞它们,它们会把我们的车顶得四脚朝天的。可是现在我们都适应了,要是马和牛在挡我们的道,我们就赶紧拍照!

暑假里,我来到了内蒙古的辉腾锡勒大草原,这里的空气令我向往,这里的景色更是令我流连忘返。

来到辉腾锡勒大草原,天气特别凉爽,空气也一尘不染,一早醒来,让人一下子睡意退去,感觉格外新鲜。放眼望去,遍地绿草覆盖在地面上,让人神清气爽,心旷神怡。这些草不高,嫩绿色,摸起来 很柔顺。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人烟稀少,有一种不可替代的自由感,吮吸着冰凉的空气,坐在一望无际的草地上,很惬意。天空显得格外蓝,大片大片的白云不受任何约束,尽情豪放地飘在空中, 如缕缕轻烟,清幽旷远,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在遥远的天边。

辽阔的草原上,散落着一些蒙古包,它们呈圆形,白色为主调,上面画着些美丽的花纹,这就是蒙古牧民居住的房子。远处,传来了“咩咩”的声音,我寻着声音走了过去,是一只只可爱的小绵羊。这 些羊三五成群,不计其数,有老有小,有的正俯卧在草地上休息,有的刚被惊醒,不停张望,还有的则好奇地望着我。千姿百态。小绵羊浑身毛绒绒的,耳朵垂在头两边,纽扣似的小眼睛雪亮亮的,似 乎在观察着什么,看见我,它们“咩咩”了几声,又立刻聚集起来,头靠头,好像在商讨着重要计划,然后它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排成一纵队,奔跑着向远方。

我在草地上悠然自得地坐着,被大自然那诗情画意的美景所折服!

去过了高原、平原,这一次,我要去看看中国的大草原……

我先收集了呼伦贝尔大草原的资料,知道了呼伦贝尔是因其所在地的呼伦湖和贝尔湖而得名。这片草原在祖国雄鸡有一个酷似鸡冠的地方,位于内蒙古东北部。呼伦贝尔草原是我国目前保存最完好的草 原,是一片没有任何污染的绿色净土,水草丰美,有“牧草王国”之称。它还是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出生地。

草原是个广阔的草原。一望无际的草原上,牛羊成群、绿草如茵,不禁让我想起诗句“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这里不仅有一望无际的草原,还有望不到边的麦田、茂密的白桦林,在碧波 荡漾的呼伦湖面,天水间的草原只剩下一条绿色的直线。

草原是个富饶的草原。草原上有丰富的太阳能、风能,还有特别大的煤矿资源。在这里,丰沛的水草驯养了大群的牛羊,这里的乳业发达,我喝的蒙牛、伊利牛奶就来自大草原。草原上的鲜花绚丽多彩 ,不过,草原上的小动物却长了一身与周围几乎一样颜色的皮毛,而且非常灵巧,这是它们的生存之道。

草原是个好客的草原。草原上的人们十分好客,他们端出了自己酿的酒、奶酪,还有香鲜的烤羊、全鱼宴;给我们导游的大哥哥来自蒙古族,他们都热情地接待每一位游客。

呼伦贝尔草原,她古老、富饶,拥有如油画般的绚丽风景,为我了解祖国山河更添一笔神奇的色彩!

草原小镇读后感 篇13

第一次接触老舍先生的文章是在初中的时候,他的一篇《骆驼祥子》令我深受感动,旧社会的困难真的是令人绝望,不过老舍先生在绝望中还是给我们希望了,这就是他的高明之处。之后忙于中考,一直没有接触老舍的文集。

我上大学后,我慢慢开始欣赏老舍先生的书。读了老舍先生的《草原》后,让我觉得草原不仅有美若仙境的自然环境,也对蒙古人民浓厚的民族风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些好客的蒙古人大方、诚实待人,这些感染了访客们,好像回到了自己家,一点儿都不拘束。人们都那么亲切,如同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不知不觉就进了蒙古包。蒙古的特产都摆上了,大家边吃边聊,好似一家人。老舍先生用可爱来描写天空很恰当,仿佛躺在天底下,天空格外高,蓝地让人舒服。一团团的大白云挂在天空,白地让你忍不住摸一摸再舔一舔。有了它,天空不再那么空虚。老舍写到:“使我总想高歌一曲,表示我满心的愉快。”的确,在这种环境下,谁都会不由自主地忘掉一切烦恼,只剩下天空一样纯洁而又明净的心,只有粗犷和豪放的歌声才能表达出回归自然的愉悦。

这篇文章放到现在也是给人类敲响了警钟。因为牧人无限扩张动物的数量和不停地开垦草原,蓝天碧草的景色已经不多了。我们一定不能让环境再恶化下去,必须保护这美丽的大草原!

老舍先生的优秀作品还有很多,只是我还没有读完,相信早晚会读完的,也许我理解的还是不够透彻,我只能够慢慢的拓宽我的知识面,将我的欣赏作品的能力提高几个档次,才值得也配写老舍先生的作品赏析!

天,我们学了《草原》这篇课文,老舍先生笔下的草原真是美不胜收。“那些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这句话把小丘柔美翠绿的特点写了出来,把小丘比作成一幅幅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难怪老舍先生写道:“在这样的境界里,连老牛和骏马也静立不动”。是啊,连老牛和骏马都被这草原美景深深的陶醉了,又怎能不叫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假如我是歌唱家,我要让最美的歌声回荡在辽阔的草原;假如我是摄影师,我要用最高超的技术来拍摄这如诗如画的草原;假如……

草原上风景美,草原上人们的热情更感人。“不知怎么得就进了蒙古包,奶茶倒上了,奶豆腐摆上了。”还端来了最出名的手抓羊肉。鄂温克姑娘们唱的唱,跳得跳,表达着他们对汉族人民的友好和欢迎。“歌声似乎比什么语言都更响亮,都更感人。”读到这里我不由得想到一首歌曲: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爱我中华,爱我中华,爱我中华……怪不得老舍先生在文章最后感叹: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

这次我看到了草原。那里的天比别处的更可爱。空气是那么清鲜,天空是那么明朗,使我总想高歌一曲,表示我满心的愉快。在天底下,一碧千里,而并不茫茫。四面都有小丘,平地是绿的,小丘也是绿的。羊群一会儿上了小丘,一会儿又下来,走到哪里都像给无边的绿毯绣上了白色的大花。那些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这种境界,既使人惊叹,又叫人舒服;既愿久立四望,又想坐下低吟一首奇丽的小诗。在这境界里,连骏马和大牛都有时候静立不动,好像回味着草原的无限乐趣。

草原小镇读后感 篇14

这本书的描述简单而详细。故事简单朴实,给人一种温馨美好的感觉。

书中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幸福家庭的故事:罗拉在妈妈的精心照顾、养育下,已经从一个不懂事的娃娃变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了。她逐渐学会了帮助父母分担烦恼和困难。她在学校交了很多好朋友,享受和朋友在一起的快乐。

在她的努力下,取得了到外地教书的工作,罗拉十分高兴,因为这样就能帮自己的姐姐玛丽攒钱到盲人学校读书了。每当到了晚上时,罗拉的爸爸总会拿出他的小提琴,为家人拉奏曲子,家中的每个人还会情不自禁地和着**,唱起歌来。孩子们柔和的声音增添了许多趣味。

然后,母亲会带着慈祥的微笑让孩子们入睡。我认为,父母灿烂而温暖的笑容将陪伴孩子们成梦

从这个简单、快乐、幸福的家庭,我看到了劳拉对家庭的贡献。她勤奋、好学、懂事。她是个好女孩。当然,这也需要家长的努力和汗水。

罗拉的妈妈每天生火做饭,洗衣服,做家务;爸爸每天都在农场工作。

家庭的温暖是用钱买不来的。虽然罗拉一家并不富裕,但他们仍然很幸福。在这个家里,有力量、责任和爱的光芒。

正是这种光,让罗拉一家经历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漫长的冬天

草原小镇读后感 篇15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读草原小镇读后感

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读草原小镇读后感(一)

读了《草原小镇》后,它让我获益匪浅,其中,我最钦佩罗拉·英格斯·怀德,最瞧不起奈妮·奥尔逊和怀德小姐。

一直以来,送玛莉进盲人学校念书一直是全家人的希望,爸爸辛勤地耕种,妈妈尽量省下每一分钱,罗兰还在镇上工作。虽然田鼠吃光了大半的小麦种子,黑鸟袭击玉米田,罗兰也只赚了九元钱,但他们总算存够钱,把玛莉送去艾奥瓦的文顿市念书了。为了玛莉,罗兰必须用功,考取教师资格证书,才能赚钱给玛莉继续在盲人学校的钱。

而在开学的那一天,奈妮是罗拉的同学,怀德小姐又是罗拉的老师。奈妮平时在学校很会嘲笑和讽刺罗拉,奈妮总是说自己是贵族人,嘲笑罗拉皮肤黑,自己皮肤是多么的白,奈妮有好几次抢了别人送给罗拉朋友的糖果,又很小气不分给朋友,更可气愤的是奈妮先讨好老师,又和老师说了罗拉很多坏话,最后和老师捉弄她和凯莉,罗拉的爸爸知道后,怀德小姐走了。

罗拉这么小就能赚钱帮姐姐玛丽进盲人学校,我一定要向她学习,学习她的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 读草原小镇读后感(二)

最近,读了美国作家劳拉。英格斯。怀德写的《草原小镇》一书。该书描述了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美国推行《宅地法》后,劳拉一家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到西部拓荒的故事。

这本书故事生动,情节曲折,里面刻画了很多人物。有酒鬼、赌徒,有调皮的男生,有偏心眼的老师,各种各样的人物依次登场。通过这样一个故事,来宣扬当年美国开发西部时的开拓、勇气、进取的冒险精神。

这本书,还使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其实都与国家息息相关。国家的一个政策,就能让一个普通家庭的命运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读草原小镇读后感(三)

《小木屋系列》共有九册,《草原小镇》是第七册。在《草原小镇》里讲了这么一件事。

劳拉十五岁了,爸爸因为地里田鼠太多而生气,就花了钱买来一只小猫,叫凯蒂,几天后,爸爸又带来一些小鸡。

爸爸让劳拉在镇上做衬衣,那样至少可以赚些钱来,让玛丽去上盲人学校。她在学校认识了许多同学,结交了许多朋友,也开始注意打扮了。玛丽去了盲人学校,不能和劳拉一起学习,她很难过。

给劳拉和卡丽教书的是怀德小姐,她对劳拉和卡丽很不好,却对内利很好,让她们很生气。

在期末考试前几天,劳拉不认真复习,因此成绩很不好。

在假期里,为了帮助爸爸、妈妈,为了让玛丽能继续到盲人学校读书,劳拉努力学习,为的是能取得教师资格。

最后,劳拉意外获得了一份教书工作。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尽管这只是其中一册,但对我的影响很大,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第一、怀德老师对劳拉和卡丽那么不好,但劳拉仍能在课堂上专心听讲,不做小动作,这一点很值得我学习。

第二、为了一个目标,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刻苦学习。

第三、怀德老师偏向学生是不对的。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不能因为她的家庭背景不好,她的身体残疾就取笑他人,这样做是不对的。

,希望能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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