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王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9-04 鹿王读后感鹿王读后感4篇。
知道如何动笔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吗?读了作品后,我有很多不一样的感触。我们在读了其中一本名著后,把自己的领会写下来,方便自己接下来的思考,分享一篇网络上的好文“鹿王读后感”读完后感触颇深,请将本网页加入书签以免遗忘!
鹿王读后感 篇1
一只如此健壮的公鹿,拥有如此美丽的鹿角,不愧是鹿王,是美与力的完美结合。就是这样一只近乎神话世界中的精灵,却被人类逼上了悬崖,最后跳崖自尽。读完了《最后的鹿王》我不禁又惋惜又愤慨:同样生活在地球上,人类为什么就要对动物下狠手呢?
有些自傲的人认为,我们人类是高等动物,当然比不会说话的动物要强,应当有权力捕杀动物,其实不然,地球给了我们生命,同样也给了动物,给了植物生命,因此,在这个地球上,所有的生物都是平等的。人类不能随意捕杀野生动物。
动物是多么重要啊,没有它们,人类也不能生存:飞在天空中的鸟儿,游在水里的鱼儿,奔跑在森林中的鹿儿,给这个世界增添了无限生机,愉悦我们的眼球。很多动物有比人类高超的本领,人类模仿动物,造出了飞机,潜水艇,迷彩服,帮了人类大忙;动物可以给人类领路,分辨食物是否有毒,帮人类解开许多未解之谜;可爱的哈巴狗,波斯猫,小金鱼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快乐。但是,动物这样帮助人类,人类却不领情,反而变本加厉地捕杀动物。20世纪中,有好几种珍惜鱼类灭绝,红色濒危动物飞快增多,动物面临危险。
好在,人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开始保护野生动物。因为,一旦一种动物消失,会让整条食物链失去平衡,影响多种动物,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危及地球。
不管怎么说,请保护动物,爱护环境,珍惜美丽的地球吧。
鹿王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觉得非常好看。
它主要讲了勇敢、智慧出众的老鹿王哈克,希望自己生命结束的时候与众不同,希望自己用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给鹿群增添光明。为了这个目标,面对恶狼,他勇敢、果断地战胜了老狼,并和它同归于尽。
读完这篇文章,我为老鹿王勇敢、智慧、忍辱负重的精神所感动。一个高高在上的鹿王,为了种族的生存和繁荣,宁愿牺牲自己的地位和尊严。我不由得想起了越王勾践,他同样是为了自己的国家,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在吴国为奴,睡柴草、尝苦胆,经过20年的努力,使自己的国家转危为安,并且灭掉了吴国。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误解,也会有人生低谷,这时,我们就要像老鹿王哈克一样,学会忍辱负重,明白暂时的忍让是为了实现更高的目标。
面对困难,老鹿王勇敢、坚强、勇于承担、不退缩、不逃避,哪怕是献出自己的生命。面对凶恶的狼,鹿只会害怕,但老鹿王哈克却用自己的智慧和生命战胜了困难。遇到挫折,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退缩,那么永远都不可能战胜困难,只要勇敢面对,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这是我读了这篇文章的感受,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为了自己的目标无畏、勇敢地前进。
鹿王读后感 篇3
读完这篇文章,我很感动。老哈克的日子屈指可数了,但当他的火快灭的时候,他会为鹿做点什么,给鹿带来光明和幸福。改变世界。它的理想是与老狼战斗,与老狼战斗到底。这是任何一只普通的鹿都无法想出的理想。作为一头鹿,作为一个食草动物,有一种对食肉动物的恐惧,但老哈克最终克服了这种恐惧,成功地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为了我们这个社会理想,哈克忍受了杰米争夺,艾莉的厌恶,鹿群对它的种种市场冷落和嘲笑,哈克都接受了。YJS21.COm
这天,狼来了,作为夕阳行军狼血来了。对于恐狼提示您投的腿拼命地跑,我想走就走狼。然而,当狼捉一对鹿的母亲,你的狼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哦,不,不!我哈克从来没有让悲剧重演几天前安娜的母亲!突然间,你的身体成分是充满了勇气,你去投长腿迎接了狼,狼是殊死搏杀,以命相拼!最后,你用智慧打败狼。可以很快达到当你赢到最后,你狼做一个绊脚石,跳闸你哦!你有你的智慧,狡猾的狼狼有,你终于死了,这是一个鹿可以做最大的努力。
你之所以发展能够有效实现学生自已的梦想,是因为你心中有一个企业目标,一个没有志向,一个民族伟大的志向。为了解决这个社会目标,你忍受一切,好几次你都想放弃,但你还是需要坚持下去了。我们在学习专业成长的过程中,也会有不同目标,也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可以和你遇到的相比,真是太小了。可我们国家还是会放弃工作目标,半途而废,而你却是如此坚强,克服这些困难。这一点我要向你学习。
也许,鹿群不理解你的所作所为,但我会永远记着你,向你致敬!
鹿王读后感 篇4
这个寒假,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老鹿王哈克》,整篇文章围绕老鹿王哈克为了鹿群的利益,不惜放弃尊贵的王位,最后与族群的敌人老狼同归于尽,挽救了整个鹿群的感人故事。
十五岁的鹿王名叫哈克,在一次带领鹿群吃草时,被一只狡猾的老狼偷袭,老狼叼走了一只鹿崽。此后,这头老狼像幽灵一般,每十天左右袭击鹿群一次,仅四个月就杀死了十四只鹿。面对死亡威胁,鹿群毫无还手之力,只能选择逃命,却始终无法摆脱老狼。虽然没有一只鹿出来责备哈克,但他仍意识到作为鹿王,他有责任和义务保护鹿群安危。因此,他决定克服鹿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与老狼同归于尽,为鹿群除害。于是它每天晚上都在岩石上磨角,准备用它来打败这只恶狼。
在哈克下定决心除掉老狼时,鹿群中却发生了意外,年轻的公鹿杰米向哈克的王位发起了挑战,让哈克进退两难——接受挑战虽能卫冕成功,但却再也没有力量去对付老狼;放弃王位就会失去鹿群的尊敬,饱受凌辱,生不如死。最终,哈克在与杰米的决战前一瞬间选择了放弃!把王位让给了杰米,妻子也离它而去,这些它都忍了,哈克想的最多的是如何打败恶狼而保护鹿群。
终于等到这个机会了,当老狼冲向一只带崽的母鹿时,哈克鼓起勇气冲了上去,与老狼搏斗,那白唇母鹿母子得以逃脱,可是哈克却与老狼同归于尽了。
看完这篇故事,我觉得哈克很伟大,他为了整个鹿群的利益与安危,竟毅然放弃个人利益,乃至王位并用生命的代价让鹿群摆脱了死亡的威胁。平时生活中,我们也要懂得这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道理,有时为了集体或多数人的利益,就得放弃部分甚至全部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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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沉浸于一本书,是非常令人放松的一件事,在拜读作品时,我也被其中的故事情节深深感动。 通过写读书笔记,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知识点。在众多文章中栏目小编发现“白鹿原读后感”是非常优秀的一篇文章,请注意本文中的参考内容!
白鹿原读后感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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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的确是一个好地方。金黄金黄的麦田一片连一片,一直延伸到了天边,就连半边天也给染黄了。而电影的开幕场景就是选择这一雄壮的场面,满满的金黄色的麦子占据整个屏幕,一浪一浪的风拂过麦田的的沙沙之声。
就这样,持续了几分钟的片段,为后来故事的跌宕起伏和激烈的斗争奠定了悲壮的气氛。在白鹿原,土地平坦肥沃,人们的生活应该安宁幸福,但结果恰恰相反。中国社会复杂的阶级关系、阶级意识和阶级斗争依次上演。社会的动荡和不安使各种矛盾激化。
躺着也中枪,各种悲剧接踵而至。小小的白鹿原是侧面,展现了一个民族的生活史,从颠覆腐朽的清**到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政权这个宏大的历史背景下,又以鲜活的农村生活为着眼点,塑造了一个个骨血丰满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也让读者对于革命,对于人生,对于命运都作回味和深思。
小说以“白嘉轩后来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开篇,展开了接下来漫长浩荡的白氏家族和鹿氏家族在生活的车轱辘下的明争暗斗和兴衰胜败。白鹿原古来民风淳厚,白家和鹿家在父辈就交好,本来在白鹿原上过着自食其力的躬耕生活,但是白鹿原毕竟不是桃花源,不可能脱离于历史,一拨拨军队和政党来了走了,上层管理者几异其人,留给人民的只有沉重的苛捐与欺压。这个时候,有的人热血上涌一心救国,有的人安分守己不为所动,有的人趁火打劫,到头来,命运却总不似自己设想。
令人唏嘘中感叹命运的无常。从监狱归来的鹿子霖那句房子不过是搬来搬去中,他以看到这无常,一生苦心经营算计的财产,可能一夕之间荡然无存,而只有人,人活着就有希望。
文中给我印象深刻也最喜爱的角色是白嘉轩,他不似姐夫朱先生言谈举止若圣人,他自有一个世俗的严肃刚直的行为准则,除了当初算计鹿子霖长了宝物的水地,一生没干过一件见不得光的事,就如黑娃所说,他的腰板太直太硬。作为族长,行事端直,也立下刻乡约,建学校等功绩。但正如黑娃所说,他的腰太直了,但他是保守和固执的。否则,他的两个儿子和女儿继续学习。女儿不服管教逃跑了。他教儿子们做农活。他认为无论谁在舞台上,他都不会是一个困难的农民。
他一生经历许多坎坷,以至后来任何灾难都能沉静面对,然而鹿子霖设计毁了他的儿子白孝文时他还是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一直以来悉心栽培的组长继承人变得品行恶劣,可以想见他的心中有多悲痛,然而他撑着依靠二儿子白孝武主持着惩罚了白孝文。对待家里的长工十分仁厚,不仅将鹿三当家里人对待,还送黑娃鹿兆谦上学,灾年荒月也留下鹿三继续熬活,可谓仁至义尽,及至黑娃当上了土匪,在原上抢劫时被黑娃手下打折了腰,这个一辈子直硬着腰板的人终于佝偻下来了,后来黑娃遇难,他果断的要求儿子白孝文就黑娃,可谓以德报怨。他面对灾难没有惊慌失措的时候,也没有被潮流冲昏头脑做出过激进举动,从不凑热闹,心里精明透亮。
也许正是这种踏实刚毅的白门风格,使白门塔在动荡的时代一直屹立在白鹿原上。
《白鹿原》所描写的生活在时间跨度上由晚清至新中国建立大约50年。这50年时中国近代历史上最为曲折的岁月之一。这一时期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种社会矛盾和斗争的复杂性和激烈性是前所未有的。
在这些矛盾和斗争中,阶级矛盾和斗争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但非常可贵的是,作者并没有把阶级斗争简单化、绝对化,而是把阶级斗争放在名族历史文化的大背景中,反映出各种矛盾和斗争的纠葛,斗争也不仅仅围绕着阶级阵营而展开,更多地围绕诸如生存、权力、财产、荣誉、道德、理想等展开的,这些内容可以归结为人性与文化的范畴,有着更丰富的内涵。而对照今天我们生活的,无疑会有更大的启示。无论是人性、战争、政权还是人活着的意义。
白鹿原读后感 篇2
回顾整部电影,作者事情节设计复杂化。比如白族的孝道和百灵兄弟姐妹,一个忠心一个热心,在两党**后,兄弟姐妹之间产生了裂痕。同样是鹿兆鹏和兆海兄弟,政治上的对立或许并不能彻底抹煞亲情,但百灵的变心才是疏远的关键。
兆谦自幼和兆鹏关系亲密,跟着兆鹏搞农协,沦为土匪后归顺白孝文,后在兆鹏的劝说下叛变从了共,可惜最后被白孝文陷害冤死。在动荡的年代,白鹿原上年轻气盛的后代们用他们自己的血泪书写着原上悲喜交加的的历史,老一辈族人无奈的看着平和的生活被战争撕的支离破碎,又有多少人内心坚守着支撑内心道德底线的“乡约”?
**中最让人感动的是,朱先生意识到自己的寿寝将至,也**到自己死后会遭劫数,却依旧尽最大的努力去点醒迷失信仰的人们。一切交代好后,他请求夫人为他再剪一次头发,他趴在夫人的胸前,抬头喊了一声“妈——”。作为白鹿原唯一一位通晓天文地理的精神领袖,朱镕基感到孤独。
在硝烟四起的年代,弃文从军无果,他用自己的智慧,为迷茫的人指出方向,可是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 白鹿送走了带着遗憾的朱先生,白鹿原上从此失去了这位正气凌然的精神领袖。
这篇文章让我想起《平凡的世界》,在历史变迁中,绝大数人都像是蝼蚁,有多少人会被后人永远铭记?几十年后,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到我的踪迹,我只能来到这个世界一次。所以在这短短的几十年里,我们应该继续学习,努力工作,为我们的小梦想一步步提高。
要善待父母,他们把所有的爱都给了我。坚持自己的原则,不违背良心和道德。快乐而自由地生活,安全而无怨无悔地结束这段人生旅程。
白鹿原读后感 篇3
读《白鹿原》有感
这是一部鸿篇巨著,既是描述着俩家三代人的爱恨情仇,又处处透漏出作者对人生、家庭、爱情、伦理道德等一些列问题的思考。
看族长白嘉轩,仁德宽厚、治家有方、坚守原则、刚正不阿,一生之中除了置换那白鹿栖息的二亩慢坡地,再无见不得人的事。君子坦荡荡,五十年的沧桑巨变,三朝更迭,红旗换青天,得势时他没有飞扬跋扈,困境前也没有放弃坚守道德底线。从他对黑娃一系列问题的态度可以看出,他不会以成不变地对待人和事,好的是好的,坏的是坏的,不会因为以前的错误而影响现在的评价。
面对打劫的土匪、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得之坦然,失之淡然,争之必然,顺其自然。不以物喜 ,不以己悲。对待子孙,不娇宠、无溺爱,耕读传家,学为好人。
不要做坏事,不要怕鬼魂,面对小e的鬼魂,还是不要怕颜色,面对鬼魂带来的瘟疫,一点也不屈服,仍然坚持自己的原则。但在处理孝道的过错时,我想如果我们不那么严厉地惩罚,而是以更为引导的方式教育孝道,效果会更好吗?
再说白孝文,知书达理,然而唯独控制不住一个“欲”字,这一点在他娶头一房女人的时候已经看的明显,初尝男女之欢后,每夜都要与妻子进**事,最终在父亲白嘉轩亲自干预下才加以节制。然而,这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后来在小娥的勾引下,他再次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整日与小娥走向“人生巅峰”,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他缺乏的正是他父亲那种坚守,志正则众邪不生,面对小娥的挑逗、破砖瓦窑中没能坚守住自己的底线,并且一错再错。
也许在那个时候,他被道德束缚,没能在台下和砖窑里逃脱。但后来的发展完全是因为他受欲望的束缚。受到严惩后,他不想悔改,反而走向堕落。人生如戏,正如他在日后悟出的那样,好好活着!
活着就要记住,人生最痛苦最绝望的那一刻是最难熬的一刻,但不是生命结束的最后一刻;熬过去挣过去就会开始一个重要的转折,开始一个新的辉煌历程;心软一下熬不过去就死了,死了一切就都完了。他发达了,一直当到了县长,但是他缺乏的就是他父亲容人的本领,对黑娃痛下杀手。
再看黑娃先混世,再读书。也应了那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没拿起过屠刀的人有怎么能体会到放下屠刀的那种境界。在经历了各种生活之后,我才发现,学会做一个好人,其实就是学会做一个好人。
田小娥篇幅不是最多但是最重要的角色,是她为人的放荡,还是这个世道逼良为娼?但无论如何,她为黑娃和鹿西霖睡觉,睡得很热,是不能原谅的。也许她在困难时期也为自己寻求庇护,但这怎么可能成为她出卖自己身体的理由。
她爱黑娃吗?如果是,她为什么要把自己交给别人?是因为怕自己无依无靠?
但是黑娃会暗中照顾她的生活,我想应该还是她的不安全感迫使她时时都想找一个靠山。家风
白鹿原读后感 篇4
假期的时候看完了获得矛盾文学奖的作品《白鹿原》,**《白鹿原》以陕西关中平原上素有“仁义村”美称的白鹿村为背景,它写出了鹿家和白家两家祖孙三代的恩怨纷争。
《白鹿原》中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白鹿原》的主人公白嘉轩和鹿子霖,为了生活而争,为了脸面而争。最终以鹿家惨败而结局。白嘉轩一生规行矩止、勤劳正直、自食其力地生活。
他没有干出什么大事,始终以一个族长的身份立信于白鹿村,守着明哲保身的理念。
鹿子霖的性格与白嘉轩大不相同,阴险狡诈,好斗胆小。他一生虽经历了官场的风风雨雨,却没有创造出任何东西,最终以悲剧收场。
朱先生,有许多的的传奇故事:一翻话使一城的百姓免遭兵革涂炭;年馑时主持粥场恩泽百姓;用毕生心血编写县志使后人有史可考。虽然是儒者,但却不迂腐,死时一切从简,只有一捆书作伴。
令人痛心的是在那样的年代里,他成了被批判的对象,被学生掘开了墓,骨架被人用铁锹端上来。
白孝文经历了一场饥荒的打击之后,由软弱变得坚强起来,多亏他鹿三叔的话语刺激。他从听话、胆小、懦弱转变为急功近利。
还有一人就是田小娥。在那个年代,女人在男权的压迫下,找一个好的归宿是每个女人的愿望,而小娥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是郭举的妾,与黑娃私奔**,与鹿子霖纠缠,然后勾引白孝雯,最后被鹿三杀死。
在她死后她还引来瘟疫,使整个白鹿原陷入恐慌之中,可是无论她怎样还是被所谓代表正义的白嘉轩给镇压了,她甚至被修了六角塔压住,永世不得翻身。终其一生,田小娥也不过是一个可悲的牺牲品而已。
看完这本书后对的触动很大,一个个鲜明的人物仿佛就在眼前,自己仿佛就在一旁看到了所有故事发生的一切,它告诉我们要好好活着,活着就要透明的活着。
《小王子》读后感4篇
在选择阅读作品时,对于写作品读后感我有自己的心得。心中常常涌现出各种感悟。阅读之后,我们应该认真总结和梳理自己所受的启示和思维方式。栏目小编在大量阅读中发现了一篇特别实用的“《小王子》读后感”。
《小王子》读后感【篇1】
我认识一个忧郁、朴实的小男孩,那个男孩生活在只有一栋房子那么大的星球上,一个人孤独地看着日落。他天真无邪,相信绵羊在画出的箱子里;相信一朵玫瑰是他唯一的朋友;也因为一个和玫瑰的打赌可以离开星球。他,就是小王子。
今年寒假妈妈送给我一本《小王子》,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小王子》的叙述者是个飞行员,他讲述了六年前因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沙漠时遇见了故事的主人翁小王子。从交谈中得知,小王子居住在一颗名叫B-612的小行星上。某天,一粒玫瑰种子飘落到他的星球上,他对这朵有些虚荣的玫瑰花很好奇,并且对她惟命是从。但小王子当时还太小,并不明白她骄傲背后的爱意。他并不明白那种爱,心却受了伤。于是,他决定离开她,离开居住的星球,开始他在其他星球的旅行。
在小王子奇妙的星球之旅中,他遇见了傲慢的国王、虚荣的商人、勤恳的灯夫和友好的小狐狸,他看到了世间百态及形形色色的人。终于小王子明白了,虽然在旅途中他认识了不少人,但他从没停止过对玫瑰花的思念,他想回到自己的行星,回到他魂牵梦萦的家。因为他在旅途中学到了一种宝贵东西如何去爱。
读完后,我被小王子的纯洁和执着深深的吸引了。我想到了许许多多的爱:妈妈对我的爱、老师对我的爱、环卫工人对城市的爱等等,这些爱,不就像勤恳的灯夫,当他点亮路灯的时候,就好像是给这个世界添了一颗星星、一朵花儿一样。而当他熄灭路灯的时候,就好像是把花儿、星星哄睡着了似的。他的忙碌和尽忠职守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他爱的星球。就像妈妈因为爱我,而无怨无悔地为我付出;老师因为爱我,而毫无保留地传授知识;环卫工人因为爱我们的城市,而每天勤劳的工作。从此,我明白了:爱,就像《小王子》里说的那样,只有用心去看才能够看得清楚,最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出来的。
后来,我又读了好几遍《小王子》,每一次都沉浸在温暖的故事里。《小王子》是一面照亮人生的镜子,它教会我懂得爱,学会爱。它带着我开启了心智,净化了心灵,是我最好的伙伴。
《小王子》读后感【篇2】
所有大人曾经都是小孩,但很少有人记得这一点。
题记
我一直在找一个人,我曾经找到过,但后来失去了,因为,我要找的那个人,也在找另一个可以靠岸的灵魂。
就是为了重新找到他,我才写下这则寻人启事。
假如有一天,你在广袤又荒凉的撒哈拉沙漠遇见了一个人一个有着风吹麦浪般金黄头发的小孩,请一定转告他,有一个人,一直在找他。
哦,对了,忘了告诉你,那个人叫小王子,来自一颗很小很小的星球。小王子特别喜欢看日落,倒不是真的喜欢,而是每当他特别忧伤的时候,他就喜欢看日落。曾经有一天,他一个人看了四十三回日落。可是当我问他,那天,你真的特别忧伤吗?他却以沉默回应我。
语言,是误解的根源;沉默,是无声的答案。
而我呀,在遇见他以前,都只是芸芸众生中一个毫不起眼的孤独体。我原本以为,我跟这个世上其他种类的物种一样,没有什么特别,可是他却告诉我,我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因为,那时的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很孤独,所以,他需要我,就跟我也需要一个相似的灵魂一样。而一旦彼此需要,那么,对于对方来说,我们就是彼此世界里的唯一。正是遇见了小王子,我才开始相信,我,即便渺小如茫茫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即便平凡如汪洋大海中的一滴海水,即便无足轻重如飘忽不定的苍白柳絮,我也,依旧无人可以取代。
但,就是这个让我明白自己如此与众不同的小王子,却在讲述了他的故事之后离开了我。时至今日,我已经六年没有见过他了,也没有再听到过发生在其他星球上的那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了。在过去的六年里,我每一天都很想他,非常非常想,以至于当我一看到金黄的麦穗,我就会想到他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以至于当我仰望星空,我就会看到所有的星星好像都在对我微笑,以至于当我看到玫瑰花,我就会在心里盘桓那朵与其他成千上万朵玫瑰花不一样的玫瑰花
原来啊,想念是有颜色的,像金黄的麦穗;想念是有形状的,像耀眼的星星;想念是有味道的,像芬芳的玫瑰
是的,我想念小王子。可是,我找不到他。
人生最可怕的不是长大,而是遗忘。
为了避免将他遗忘,我只能一遍遍地回忆,回忆我们之间的故事,回忆一切和他有关的故事。因为,忘记朋友,实在是很可悲的一件事情,而并不是人人都能有一个朋友的,尤其大人。
大人总是匆匆忙忙的,但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天昏地暗地忙是为了什么,忙的意义何在,因为他们压根就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只有小孩儿知道。小女孩可能想要一个洋娃娃,小男孩可能想要一把玩具手枪。大人,碌碌无为空虚地活着,忙着生,也忙着死,所以他们没有时间去认识什么。他们喜欢去商店购买所需的成品,但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供应朋友的商店,所以,大人没有什么朋友。
在遇见小王子之前,我也没有一个可以谈得来的朋友。但小王子有,只是那时的他还太过于年轻,不知道怎么去维护那段感情。但后来,一只小狐狸告诉他,假如你要和一个人交朋友,那你就要驯养他,驯养意味着建立关系,并且,一旦建立关系,你就要永远对他负责。
正是为了对那朵玫瑰花负责,小王子才冒着死的风险离开了地球,也离开了我。
对自己所驯养的东西负责,永远。
可是人类,常常遗忘了这一点。
越长大,越孤单。不是因为长大了,生活就渐渐失去了乐趣,而是因为长大之后,我们慢慢缺失了儿时的那种单纯和固执。小时候的我们,喜欢棒棒糖的甜,喜欢洋娃娃的可爱,喜欢春天的花,喜欢大人的夸赞一旦有人抢走了我们的所爱,我们会嚎啕大哭。眼泪,是对所爱的祭奠;难过,是对失去的珍惜。可是现在啊,失去就只是失去。
我们活着,就好像是为了完成生命的一场宣誓。日子一天天地过,我们也会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今天和昨天相比,也许就只是我们又侥幸地在这个地球上多生存了一天,多呼吸了一天的空气,多遇见了一些人,如果你幸运,你会遇见一件幸运的事,如果你不幸,你会遭遇一件不幸的事,仅此而已。
我们活着,也知道很多活着的道理,可还是活不好这一生,我想答案也许是因为,我们不知道今天相比于昨天为什么会与众不同,也许,我们只是习惯性地机械式地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重复和叠加。
你每天最好在相同的时间来,比如说,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仪式感能让我觉得某一天某一刻与众不同。
仪式感,这也是大人常常遗忘的一点。
越长大,越忙碌。我们追逐着时间的脚步,昼夜不停,却遗忘了太多生活里实实在在的东西。我们一边在长大,一边在遗忘。小时候,我们总是嘲笑书本里那个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小猴子,却忘了现在的我们就是那只好笑的猴子。
是的,我们都是那只被嘲笑的猴子,但我们从来都只嘲笑别人,却不曾嘲笑过自己。因为,我们压根就不知道自己原来那么可笑。我们会觉得两个小孩为了争一块糖而哭泣是幼稚的事情,却忘了那块糖是他们都想奋力争取的东西,我们也忘了,小时候的我们,也干过如此幼稚的事情。
幼稚,嗯,我喜欢这个词。小王子是幼稚的,我也是幼稚的。因为,幼稚代表着天真,代表着纯粹。只有幼稚的人,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不会假装,不会掩饰。幼稚的人,也许比谁都活得真实而明白。
匆匆忙忙、寻寻觅觅,你知道自己到底在找些什么东西吗?
我在找一个我不想遗忘的朋友小王子,或者说,我在找一个独一无二的人,一个与众不同的时刻,又或者说,我在找已经成为大人的小时候的我自己。
看在我这么孤单的份上,假如有一天,你在广袤又荒凉的撒哈拉沙漠遇见了一个人一个有着风吹麦浪般金黄头发的小孩,请一定转告我,小王子又回来了。
《小王子》读后感【篇3】
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一本全球发行量已达五亿册,被誉为“阅读率仅次于《圣经》”的最佳书籍,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小王子》。
它的作者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他发表的作品除《小王子》外,还有《南方邮件》、《夜航》、《人的大地》、《空军飞行员》等,其中以他的小说《小王子》最为著名。
故事说的是在离地球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颗叫做B612的小行星,这个星球非常非常小,上面住着一个人类——小王子。他原本快乐的生活着,拥有着两座活火山,一座死火山(小的只到他的膝盖),还有一朵美丽的玫瑰。可有一天,他与他的玫瑰闹别扭,于是他便利用候鸟迁徙的时间跑了出来,去拜访附近的几个小行星,希望能长一长见识,于是,故事便开始了······
他拜访的六个星球的人的职业都很奇怪,他碰到一个国王,这个国王掌握很大的权力,可却没有一个臣民;一个虚荣的人,他认为所有拜访他的人都是他的崇拜者;一个因为喝酒一事无成借酒浇愁的酒鬼······最后在地理学家的推荐下,来到地球,见到了“我”,在小王子的影响下,“我”又拥有了童心,并与小王子成了朋友,小王子最终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这本书中,很多人做的事都是为了一己私利,对其他人一点帮助都没有,我感到很奇怪,一个人活着如果仅仅是为自己,那么他就像是一对空壳,即使掌握强大的权力、拥有用不完的钱财,又有什么意义呢?
童心,也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的,小王子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因此他在地球上能与狐狸、“我”成为朋友,还帮我找回了童心。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也被小王子的天真无邪,和如水晶般纯洁无暇的心灵所感动?你是否也领悟到一些深刻的道理?你是不是迫不及待的想看了?那就快去买一本吧!相信你一定会从中得到许多启示!
《小王子》读后感【篇4】
夜深了,我悄悄下床,打开台灯,妈妈放在桌上的牛奶差不多冷了。我坐在椅子上,翻开《小王子》,和小王子一起去宇宙旅行了。
《小王子》里的小王子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小男孩,他住在一个叫做B-612号的星球上。他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开始了宇宙旅行。他先后访问了六个星球,其中点灯人成为了他的好朋友。他最后来到了地球的撒哈拉沙漠,他认识了飞行员和小狐狸,是小狐狸让小王子懂得了:用心看才看得清楚。
人的生命中,总会遇见一直为你着想的知己。有一些真正的朋友,他们是你成长中的一部分,就像高尔基说的:真实的十分理智的友谊,是人生最美好的无价之宝。真正的朋友,一定会在患难时来帮助你。
你也太过分了!小云叫道。我又想起了小云。
刚刚不是说一起吃的吗?我就吃了一点嘛!我满不在乎,这块蛋糕也只是少了一块角。
你!你!你!哼她生气地走了。我毫不留情地把蛋糕吃完了。其实我对小云也是有点嫉妒的,因为所有家长都喜欢她,可这也是对的,小云可是公认的乖乖女,她一向是平易近人的。
哎哟!我刚走了几步,一不小心扭到了,只好等疼痛感轻点再走开。小云见了,摇了摇头,走了过来。我急忙闭上眼,唉她一定是来看我的笑话的!可是她并没有笑我,而是把我扶了起来: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呀?她说,真是一盏不省油的灯。
我虽然听不下去,但也没法生气,因为小云原来心里是惦记着我的,她是我真正的朋友!
正所谓岁寒知松柏,患难见真情呀!我深深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友谊是两颗心真诚相待,而不是一颗心对另一颗心敲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