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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盗贼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8-27 大盗贼读后感

大盗贼读后感。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此时可通过读后感进一步分析作品中的人物情节与故事,小编选取了一篇极具参考价值的“大盗贼读后感”,希望我所分享的内容能给您带来一些帮助不妨收藏一下吧!

大盗贼读后感(篇1)

当我拿起《大盗贼》时,大盗贼霍琛布鲁茨的形象顿时令我捧腹大笑。他的长胡子,他的帽子和帽子里的羽毛很有趣,这也是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在故事发生后,这本书将卡斯佩尔和赛伯尔的默契描写得淋漓尽致,而且其他的人物也栩栩如生,比如它精细地描写了各种人物的性格、思想:奶奶是个非常警惕的人;卡斯帕很聪明,但他的好朋友赛贝尔是个傻瓜;警察狄姆莫瑟尔气宇轩昂,但智商有限,老是受到捉弄。

除此之外,这本书的描述也比较新颖:外婆的厨艺一流,看着文字就觉得香;而大盗贼霍琛布鲁茨虽然做了很多坏事,本性中却不乏善良,即使在他最凶神恶煞的时候,也透着几分可爱,他甚至从未动过真枪实弹,顶多用他唯一的**——胡椒枪乱射一气。

除此之外,《大盗贼》的情节也相当紧凑,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悬念此起彼伏,但又不像侦探**那样以恐怖、血腥吸引人,你可以饶有兴味地一路读下去,而不必过于紧张。

《大盗贼》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收获,它让我知道了回味童真,是单纯的乐趣。

大盗贼读后感(篇2)

“真是有趣极了!”我读完了《大盗贼》后立刻从嘴里蹦出了这句话。当时,因为这本书的情节曲折生动,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不时紧张和大笑。

这是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讲述了大盗霍深的鸬鹚与小英雄卡斯珀和赛博之间的斗智斗勇。小英雄们一次又一次地想抓住大盗,但他们总是逃跑,甚至抓住了他们。但小英雄们总能机智与勇敢逃脱。

正是在这样的战斗中,他们三人最终成为了好朋友。这本书不普通,因为大盗贼、小英雄以及其他人物在作者笔下都是那么熠熠生辉,甚至能让读者听到了他们轻微的呼吸。使这本书与众不同的是,大盗和小英雄一样有智慧和勇敢,他们都容易犯聪明的错误,被聪明所冤枉。

但小英雄更聪慧一些,大盗贼更加老练。这可让警官吃足了苦又尝够了甜。刚读这本书我就自认为猜到了结局————小英雄大获全胜,大盗贼则是满盘皆输。

但我没想到那些大盗会这么卖力。我开始紧张和担心小英雄。但当我看到大盗贼歪歪斜斜、错字连篇的勒索信时实在忍俊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最终,大劫匪和小英雄成了好朋友,用自己的劫匪开了酒店,他们弃恶为善。

他们说过一句话“为人好良心,睡觉方安稳”这使我感到一个人为人善良是多么重要。这就像我们民间所说的“平生不做亏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门”一个诡异的“黑”森林,一个神出鬼没、厚颜无耻的大盗贼,几次曲折离奇的大追捕,一个亦真亦幻的侦探故事,令人有无穷无尽的回味-----那么,同学们,还等什么呢,赶紧去买一本看看吧。

大盗贼读后感(篇3)

《大盗贼》是一部充满着热血与快感的小说,它讲述了一个独具慧眼、聪明绝顶的盗贼,以及他与团队在各种盗窃行动中不断挑战极限、突破重围的故事。这本小说读后让我深受启发,我在其中领略到了盗贼心态与做事原则之间微妙而又惊人的联系,感受到了作者对盗贼人生的独特理解与观察。

首先,我要称赞小说展现出来的盗贼人物形象的真实性和复杂性。由于我们通常对盗贼持有偏见和刻板印象,认为他们都是极为狡猾、卑鄙无耻,不可信之人。但通过这本小说,我们可以感受到盗贼的一面之真实,它不仅揭示了他们的疑虑和恐惧,也体现了盗贼对于个人希望和成就的寻求。

与此同时,这篇小说也极为生动地刻画了盗贼们各种扒窃行动的精妙细节。作者通过描写他们整个团队在作案前的谨慎探查、默契配合,以及在作案过程中的机智反应、流畅操作等方面的表现,具体揭示了盗贼们技巧高超、思路敏捷的一面。

然而,小说正是在这些成功的盗窃案件中揭示了另外一面,就是盗贼心理的不安定与不满足。对于主角来说,他虽然已经成功的获得了最佳的盗窃物品,但是在得到这些极致的物品后,他却并没有感到经济上的愉悦满足。这种不安全感源自于他在寻求一种认真地对待作品的方法、环境、以及时间上的差异。同时,这种心理不满还会促使盗贼们更为探索、更加愿意在短时间内担子,提高盗窃任务的层次和难度,以一个更好的、更具挑战性的作品来寻求他的精神美感。

总的来说,《大盗贼》让人眼观千里,同时也让人的思考更加深入。正因为小说探求盗贼人生中的独特揭示而得以呈现,所以这本书既具有极大的趣味性,也有教育锻炼的价值。当我们翻阅这些了不起的作品时,不仅能够享受到大量的趣味,同时也能在其中找到关于人性的本质,从而成为一个更加成熟和真诚的人。

大盗贼读后感(篇4)

《大盗贼》是的分类的得费雷德·普鲁士勒写的著作之一。这一系列丛书分为4册,今天我为大家介绍的是第1册,《大盗贼之会唱歌的咖啡磨》。

这本书主要写了:卡斯佩尔的奶奶有一个会唱歌的咖啡磨。却不辛被大盗贼霍琛布鲁茨给抢去了,卡斯佩尔与好朋友赛柏尔,发誓要把咖啡磨找回来!卡斯佩尔与赛柏尔想方设法的引诱大盗贼,却一一失败了,反被大盗贼所抓住了。卡斯佩尔因在路上与赛柏尔换了帽子,被大盗贼所认错了。他们便将计就计的装下去,大盗贼把“赛柏尔”送给了大魔法师彼得罗西斯·茨瓦克曼,让他每天削土豆,在城堡发现了暗道,发现了一只铃蟾,铃蟾叫他去采仙女草解除魔法。最终大魔法师不但死了,大盗贼被抓了,咖啡磨也找了回来。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机智勇敢,令我十分敬佩。我推荐大家也看《大盗贼》这一系列书籍,2,3,4册也不错。

大盗贼读后感(篇5)

寒假期间,我读了《大盗贼》系列的书,它的作者是德国著名的文学家奥得弗雷德普鲁士勒,我非常喜欢这套书。

这套书主要围绕大盗贼霍琛布鲁茨展开,主要写了:大盗贼霍琛布鲁茨原本是名警察,不过他却干着强盗的勾当绑架、抢劫、偷窃,无恶不作。他曾两次因做坏事而入狱。第一次释放后,他继续作恶,但第二次释放后,他准备改变自己的方式,成为一个好人。

但当他想成为一个好人时,周围的人都不相信他。盗窃案发生时,有人怀疑是劫匪霍琛·布鲁茨干的。只有卡斯珀和赛伯两个孩子相信他。最终,劫匪霍肯·布鲁茨和她的两个孩子帮助施劳贝克夫人找到了丢失的水晶球,赢得了大家的信任。

一开始我不喜欢大盗,因为他做了很多坏事。但当他想成为一个好人,但周围的人不相信他时,我觉得他很穷。幸运的是,有两个善良的孩子愿意相信他并帮助他。

我认为我们不能总是认为一个人是坏人,因为他总是做坏事。当他改变时,我们应该学会接受他,这样他会变得越来越好。我觉得书中的两个孩子很善良,愿意给别人一个改变的机会。他们的行为值得学习!

大盗贼读后感(篇6)

“真是有趣极了!”我读完了《大盗贼》后立刻从嘴里蹦出了这句话。那时因为这本书的情节曲折生动,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使我既紧张又不时地发出笑声。

这是一本讲述了大盗贼霍深部鸬鹚与小英雄卡斯佩尔和赛博之间斗智斗勇的惊险故事。小英雄们三番五次地设法抓住大盗贼,却总被他们逃脱,甚至还被他们抓住。但小英雄们总能机智与勇敢逃脱。就是在这种斗智斗勇中他们三人最终成了好朋友。

这本书不普通,因为大盗贼、小英雄以及其他人物在作者笔下都是那么熠熠生辉,甚至能让读者听到了他们轻微的呼吸。这本书更与众不同的是大盗贼竟和小英雄一样拥有不相上下的机智与勇敢,而且他们都容易犯一个聪明反被聪明误的错误。但小英雄更聪慧一些,大盗贼更加老练。这可让警官吃足了苦又尝够了甜。

刚读这本书我就自认为猜到了结局————小英雄大获全胜,大盗贼则是满盘皆输。但我没想到大盗贼竟如此劳模神算,我开始紧张,为小英雄们担心了。但当我看到大盗贼歪歪斜斜、错字连篇的勒索信时实在忍俊不禁、哈哈大笑起来。还有最后大盗贼与小英雄成了好朋友,用自己的强盗洞开了饭店,以及他们弃恶从善真令人想不到。他们说过一句话“为人好良心,睡觉方安稳”这使我感到一个人为人善良是多么重要。这就像我们民间所说的“平生不做亏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门”

一个诡异的“黑”森林,一个神出鬼没、厚颜无耻的大盗贼,几次曲折离奇的大追捕,一个亦真亦幻的侦探故事,令人有无穷无尽的回味-----那么,同学们,还等什么呢,赶紧去买一本看看吧。

大盗贼读后感(篇7)

刚拿到书,以为全书都是围绕大盗贼展开的一本故事书,结果是26个充满童趣的小故事组成。第一个就是《最会偷东西的大盗贼》,故事很新颖,内容并不像以往买的睡前故事等等那样旧而粗略。

多角度的去展现,让像白纸一样的孩子都得什么是规则、什么是爱、什么是真,什么才是真像《大盗贼》一样,全书的故事都会让人有惊喜,不禁孩子喜欢,就连大人读起来也很有吸引力。

新颖的开头,有深意的结尾,每次和孩子读,都会延伸出很多问题,很多正的可爱。喜欢其中一篇《三点钟的小火车驶过原野》,让孩子有正确的价值观,真正值得欣赏的并不是有多少金钱、珠宝、掠夺。而是自己付出劳动结下的果实,是自己亲自画的一幅画作,是由内而外发自内心的一个真实的微笑,是善良的心,真正的开心。

非常有幸,让自己和孩子都接触到这一样一本很美的书。全文拼音标准,让刚刚上学的孩子也能自己阅读,很好的一本读物。

大盗贼读后感(篇8)

寒假期间,我读了《大盗贼》系列的书,它的作者是德国著名的文学家奥得弗雷德·普鲁士勒,我非常喜欢这套书。

这套书主要围绕大盗贼霍琛布鲁茨展开,主要写了:大盗贼霍琛布鲁茨原本是名警察,不过他却干着强盗的勾当——绑架、抢劫、偷窃,无恶不作。他曾经因为做坏事两次被关进监狱,第一次出狱后他还是继续作恶,但第二次出狱后他准备改邪归正,做个好人。可是当他想要做个好人时,周围的人都不相信他。每当发生偷窃事件时,大家都怀疑是大盗贼霍琛布鲁茨干的,只有两个孩子卡斯佩尔和赛柏

尔相信他。最后大盗贼霍琛布鲁茨和两个孩子一起帮施萝特贝克夫人找到了失踪的水晶球,赢得了大家的信任。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也不喜欢大盗贼,因为他确实干了很多坏事。可是当他想要当好人,周围的人却不相信他的时候,我又觉得他很可怜。幸亏有两个善良的小朋友愿意相信他,并帮助他。

我觉得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总做坏事就永远认为他是坏人,当他改过自新的时候我们要学会接纳他,这样他才会越变越好。我觉得书中的两个小朋友很善良,愿意给别人改过的机会,这两个小朋友的行为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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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偷书贼读后感


大家一定都经历过这种写作文的经历,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独立思考和创新的能力。优质的作文切忌文章主旨不鲜明。你肯定在找优秀的作文吧!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2024偷书贼读后感》,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偷书贼读后感 篇1

《偷书贼》描写的是1939年到1943年之间,发生在德国慕尼黑的故事。在这个特殊的时间和地点,在纳粹党的统治下,德国折磨犹太人,压迫犹太人,挑起战争,杀害外国人。在不断激化的各种矛盾中,人类的坚强和脆弱都格外分明。

战争,无论其结果是胜利还是失败,对于挑起战争的国家的人民和被迫接受战争的国家的人民来说,都是同样的灾难。人类,发动战争;战争,毁灭人类,导致死亡;人类,结束战争,停止杀戮。人类、战争、死亡,这是一个什么关系?

作者以一个死神的口吻向我们叙述了一个9岁的女孩莉赛尔被寄养后的成长过程。莉赛尔的父亲因为是共产主义者而被纳粹党逮捕。她母亲无法养活莉赛尔和她哥哥,所以她决定把她的姐夫收养给别人。她哥哥在到达寄养家庭之前死在火车上,这成了莉赛尔的噩梦场景。在性情温和的养父和外表凶悍而心地善良的养母关怀下,莉赛尔开始新的生活,结识了邻居男孩鲁迪,认识了后来躲难到家里的马克斯,并通过偷书、读书培养了阅读的能力,成为了一个撷取文字的人。

虽然学***件极其艰苦,但是她却始终没有放弃。

书中的每个人都有独特的性格和特别的故事,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温暖的梦,鲁迪希望自己成为奥运会夺得四枚金牌的杰文·欧西斯,马克斯希望自己能够做一个拳手并跟希特勒对阵,莉赛尔则痴迷于阅读,希望能够不断有书可读。尽管纳粹党不断地将德国人民推进战争的黑洞中,年轻的孩子们却心怀着梦想,像从石缝中钻出的萌芽,忍受着缺乏营养、缺乏保护的痛苦去迎接风的刮割、雨的冲刷,他们在困难中相互扶持,相濡以沫,从精神上支撑着彼此,最终迎来了光明。

这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但是我没有哭。不得不说,这些年的各大畅销书每一本都带着真实、感人的光环,从《追风筝的人》到《灿烂千阳》,从《大象的眼泪》到《岛》,借助一种听起来“匪夷所思”的文化背景,讲述一段“感人肺腑”的传奇故事,让人感怀满腹,做深刻思考状,再接着似有所悟,顿觉人生,如大梦初醒,似当头棒喝。

文中作者不断发问,人类的生命,到底有多么脆弱,或者多么坚强?人类的命运又能够多么戏剧化?人类在文学中、或者借助于文学来探索生命的步伐从没有停止过。

我们是人类,可是我们并不了解人类。正如作者说:

人类的毅力令我惊讶,即使是他们泪如雨下,他们依然会蹒跚前进,咳嗽着,寻找着,直到找到下一件东西。

我总是高估别人,总是低估他们——我对他们几乎没有正确的评价。我想问她,同样的一件事,怎么会如此丑恶又如此美好,有关于此的文字和故事怎么可以这么具有毁灭性,又同时这么熠熠生辉?

文章最后,作者以一个死神的口吻给出对主人公的评价是——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

读**就是听故事,故事好,那么花费的时间和金钱就值了,如果故事不仅好,还能给人以启迪,那么就赚了。当然,作为消费者,我们总是想赚钱。然而,最客观的事实是,我们不从消费者那里赚钱。

偷书贼读后感 篇2

书籍《偷书贼》

作者 (澳)马克斯·苏萨克著,孙张静译

出版社: 南海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8-1

内容简介

9 岁小女孩莉赛尔和弟弟在战乱中被迫送到寄养家庭,但弟弟不幸死在旅途中,莉赛尔在弟弟冷清的丧礼后偷了一本掘墓工人的手册,为的是要纪念自己永远失去的家庭。

寄养家庭位于慕尼黑的贫困地区。大人们互相憎恨,互相诅咒。老师们残忍无情。战争总时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莉赛尔每晚抱着掘墓工人手册入睡,恶梦不断。养父为了让她安眠,于是为她朗诵手册内容,并开始教她识字。

学会认字进而开始读书的莉赛尔,尽管生活艰苦,吃不饱穿不暖,却发现了一项比食物更让她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用偷来的书继续学习认字。从此莉赛尔进入了文字的奇妙世界,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在空袭时为躲入防空洞中的街坊邻居朗读故事,安慰了每颗惶惶不安的心,潜移默化改变了原本粗鄙的性情。

对照着战场上万人之间的争夺残杀,莉赛尔藉由阅读与文字所散发的力量,让死神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一面收取战场上的灵魂,一面思索人性的深奥:为什么人类一面展现残酷的杀戮,一面又有发自内心的关爱呢?

多年以后,死神前去迎接莉赛尔的灵魂。死神坐在喧嚣的大马路旁,忍不住感叹道:“人哪!人性萦绕我的心头不去!人性怎能同时间如此光明,又如此邪恶!”

经典语句

1、“到达汉密尔街

那最后的时刻。

那片红色的天空……

为什么偷书贼跪在那里,在人类造成的可耻的废墟上哭泣?

几年前,故事刚开始的时候,天上也飘着雪花。

有个人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最具悲剧色彩的时刻

一列火车在疾驰。

车上挤满了乘客。

在第在节车厢里,一个六岁的小男孩死了。 ”

2、“守护:一种出于信任和爱的行为,通常只有孩子才能辨别真伪。”

3、“宽恕:不再愤怒、仇恨和愤恨。”

4、“(这偷窃的行为)将给她提供继续偷书的场所,它将鼓励汉斯·休伯曼实施援助一个犹太拳击手的计划,它也将让我再次看到,一个机会直接引发了另一个机会,就像一次冒险引发了更多的冒险,一个生命将生产出更多的生命,一次死亡将导致更多的死亡一样。”

5、“一阵寒风袭来。它随着空气吹金窗户。也许这是第三帝国的和平之风,其中有更强大的力量;也许这表明欧洲仍然存在。”

6、“她来来回回走动着,重复着刚才的举动。这一次速度变慢了,她向前伸出手,用手掌抚摸每本书的背面。那种感觉很不真实。那是魔法,那是一个梦,那是吊灯上的一盏小灯。几次她差点抽出一本书,但她还是不敢去打扰它们。它们太完美了。

”7、“这些文字,它们为什么要存在呢?没有文字,就不会有这本书。没有文字,元首就什么都不是,也就不会再有脚步踉踉跄跄的囚犯,也就不需要能让我们好受一点的安慰或文字游戏了。”

8、“(莉赛尔说)我厌恶过文字,也喜爱过文字。我希望我能把它们运用得恰到好处。”

9、“(死神说)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

读后感《偷书贼》的封面吸引了我,我忍不住买了下来。确切的说是封面下方的文字吸引了我,“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

在寒冷的夜晚,我开始了我的阅读。

开头并没有特别吸引我。我想我能理解并感受到那个小女孩的绝望。我想我会同情她的。可是,她坚强到让人心疼。

在那个叫做天堂的小镇新家里,除了躲避炸弹和忍受饥饿,日子过的似乎也不错。何况,莉赛尔饥渴的灵魂,还有书陪伴呢。弟弟的死亡让她有了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

她开始了她的读书之旅,从未停止过。语言的力量和用语言表达的欲望在她小小的身体里生根发芽,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读书使她在困惑时有了寄托。她开始爱书,爱读书,爱偷书。偷书,是莉塞尔的“光辉”事业。

在她总共的14本书中,有6本是偷来的。这些书,救了她的灵魂,也救了她的性命。

第一次去镇长夫人家的时候,她便被那里的书橱迷住了,对她而言,那里是幸福的所在。镇长夫人让她进去阅读,“她来来回回走动着,重复着刚才的举动。这一次速度变慢了,她向前伸出手,用手掌抚摸每本书的背面。那种感觉很不真实。那是魔法,那是一个梦,那是吊灯上的一盏小灯。

几次她差点抽出一本书,但她还是不敢去打扰它们。它们太完美了。”在她看来,书完美得让她不敢动。

在一次轰炸中,一个惊恐而吵闹的邻居依靠莉塞尔的阅读,奇迹般地安静下来,获得了生命的力量和勇气。正如卡夫卡所说,一本书必须是一把斧头,才能打破我们心中冻结的海洋。文字就这样凿破坚冰,喂养着灵魂。

绝望的霍茨佩菲尔太太曾经是小莉斯尔最害怕的人,她在失去儿子的绝望中幸存下来,这句话在她和小利斯尔之间建立了一种奇怪的友谊。文字更滋养着莉塞尔,滋养着绝望的镇长夫人,滋养着避难者马克斯。

希特勒的凶狠残暴、诡计多端、酗战专横霸道在希特勒青年团的活动,瘦骨嶙峋的犹太人踉踉跄跄的示街游行,纳粹成员的无情长鞭,魂飞魄散的袭击警报,朋友间战友间左邻右舍的的真挚情感,善良勇敢的正义行为,渴望生命的士兵,热爱文字的跳动的心一一鲜活地展现在我的眼前,诉说着战争的残酷,企图激起更多的人对战争的唾弃,激起更多的人去追求、拥抱和平里自然盛开的鲜花。

读到书的末尾时,汉密尔街被轰炸后的那一部分把我给感动的一塌糊涂。泪水在莉赛尔看到鲁迪那一头如烛光般光泽的头发时如被溢满的水杯一样源源不断地流出来。,那个站在齐腰深的冰水里追赶一本书的男孩,那个把微笑的泰迪熊放在死去的飞行员怀中的男孩,那个在睡梦中、在裁缝店、在偷苹果的郊外一次次期待并且永生错过他最爱的女孩子的吻的男孩,那个青春绽放的凶猛、生命怒放的可爱的男孩就这样走了。

那是孩提时代最最真挚的友情,一个生气勃勃的人在你毫无预防的时候突然就那样静静地闭上了双眼,沉沉地永远睡下去任你如何千呼万唤他再也不会回应你,叫人如何不难过与伤心呢?

如果说莉赛尔的生母献出了她的生命,那么她温柔的父亲和刀口以及豆腐心的母亲则献出了她的灵魂。在看到莉赛尔看到她的有着水银亮眼睛拉得一手好琴的爸爸和让她又爱又怕却正直的妈妈的尸体后,虽然早有准备,但我却依旧心痛如绞。以后在她做恶梦的半夜里来安抚她呢?

以后谁再在拉手风琴给她听呢?以后谁再扯开大嗓子高声骂她小母猪呢?谁再煮热汤给她喝呢?

尽管那汤不是那么地美味可口。所以那个有天使光辉的男人和那个为女儿藏了灵书,毫不犹豫地接受犹太人的女人就消失了?这一切真的是被炸毁的房子的断臂断臂和黑色的炮灰打破的吗?

她不敢相信自己眼前看到的这一切,而我也不肯相信。她希望这只是她众多噩梦中的一个,希望她能在父亲温柔的爱抚下再次入睡。她希望她醒来后依然是个灿烂的热辣辣的白天,偶尔还跟着鲁迪一起去偷窃快乐。

还有她告诉鲁迪的爸爸说她亲吻了鲁迪时,一直克制着的情感再也无法控制,泪水犹如从缺了堤的坝上奔涌而出。

……“这些文字,它们为什么要存在呢?没有文字,就不会有这本书。没有文字,元首就什么都不是,也就不会再有脚步踉踉跄跄的囚犯,也就不需要能让我们好受一点的安慰或文字游戏了。

”文字是神奇的,它给了莉赛尔力量也给了她伤心。因为文字,她的父亲死了,家庭分离,她认识了终生见不得光的犹太拳击手,她也失去了所有喜爱的人;因为文字她来到叫做天堂的小镇新家里,认识了养父母,结识了她最好的小男友、她的马克斯、她的镇长夫人朋友和她身边的邻居们的。莉塞尔对文字的着迷是一种纯粹的着迷,让我感动得有种也希望自己能如此的冲动。

也正如莉赛尔说的,“我厌恶过文字,也喜爱过文字。我希望我能把它们运用得恰到好处。”这神奇的文字,在女孩的如夜色一样的生命里,开出了妖娆的花儿。

也许从莉塞尔得到的人生第一本书里就可以预见吧——掘墓人手册,那个狂热的德国人和他制造的战争,活脱脱是个掘墓人,把全世界无数的犹太人、汉密尔这样普通的小镇居民,送进了坟墓。

汉密尔街上只有莉塞尔活了下来。小小的莉塞尔,要靠什么去支撑她什么都没有了的,一片蛮荒的人生?她十三岁那年的那些人和事,在发生的时候并不知道,它会滋养一个被遗弃的女孩一生的回忆吧?

总有一些柔软的生命之花,只绽放过一次,却温暖了一生。

“他打动了我,每次都打动了我,这是他造成的唯一伤害,他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 正像温柔的死神这样说鲁迪一样。偷书贼,这样一本絮叨的故事,打动了我,让我泪流满面。

偷书贼读后感 篇3

在我们国家,连我们自己都觉得,我们的素质,准确的说是平均素质,比不上别的发达国家。但是从外国的文学作品或者影视作品可以发现,在国外,甚至是港台,是不存在“素质低下”的说法的。对于那些我们认为素质低下的行为,他们脑海中浮现的言语是不可理喻,就算是不可理喻,他们也从来没有用一个公认的道德制度来衡量别人。

衡量别人行为的标准只有法律。让他们自觉遵守的,不是严惩,而是自己心厉的底线。东方的业力和西方的地狱是一样的。

那些不能反映在法律中的标准只是用于约束自己而不是约束他人。在我们现在的环境里,遇到让人觉得错误的行为的时候,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责怪他们,却不是自省。如果每个人都能严格要求自己,而不是以为自己能因为别人的小错误而坦然面对自己的小错误,我想我国很多现象都会销失。

在故事中,无论讲述的是哪个人物,却总是没有离开“书”这一条线索。犹太人,或小女孩,当他们无助的时候,最大的帮助不是面包,不是恩人,而是书中给他们的信仰和爱。或者应该说,书让他们唤醒了心中的爱。

偷书贼读后感 篇4

战争给人带来的永远,是灾难和痛苦。可怜的小女孩,在失去了父母和亲眼看见了弟弟的死亡以后,来到了这个贫困的,却充满温暖的小镇,养夫的宠爱和养母看似粗暴,其实也是充满爱意。一个鲁莽却善良的小男孩。纯朴,对小女孩子的感情也是懵懵懂懂的喜欢,小女孩对阅读的渴望,求知欲望,一个犹太人在不经意中闯入这个家庭,恐惧,担心,但最终父亲的承诺和全家的善良,还有对种族歧视的厌恶。让他们成为了休戚相关的一体。每个夜晚,小女孩依偎在犹太人身边,听着他讲着书拯救他的故事,成就他们之间永远的友谊。还有失去儿子的镇长夫人。也是因为镇长夫人才使小女孩成为了偷书贼,对知识的盗窃,也是镇长夫人挽救了这个孩子,鼓励她写作,每个夜晚的写作,让她逃过一劫。就像书中说的,这个世界配不上这些美好的人,所以他们都离开了。贫穷的人,会更加珍惜生活的美好。小男孩最终也得到了,他念念兴兴想要的吻,虽然他已经感受不到了温度。一个悲伤的故事,时间会让人遗忘,但有些人和事,会陪着你走完你的一生。每天清晨,都可以和他们说,嘿,晚上睡得好吗,新的一天开始了。

偷书贼读后感 篇5

偷书贼读后感范文【1】《偷书贼》这本书的背景是法西斯主义泛滥的二战期间纷乱的战争给德国人民带来的不安以及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灭族之难。故事以死神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德国小女孩在二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幸与不幸。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战争给人民带来了本不该有的痛苦,无助的人们总在不断地躲避之中,妄想寻找一片安宁的净土,却总在每一次的流离颠沛中不断地失去身边最亲的人然后又不得不继续向前走,一次又一次地在噩梦的痛苦中不断挣扎。所幸这个世界同时也是那么的美好,让他们能够在如此绝境遇见那么多纯真的人,哪怕只是曾经。莉赛尔在亲眼目睹了弟弟的死亡和被母亲的不得已的抛弃后,遇见了那么憨厚善良的汉斯,嘴毒但心灵却又如此美丽的罗莎,青春年少不懂表达自己却又深深地爱着莉赛尔的疯狂少年鲁迪,更是跨越了民族的界限与犹太人马克斯成为了朋友。

但对于死亡,在大多数灾难中,故事都有一个快乐的开始。快乐开头的结束便是灾难的开始。故事的最后是那么的让人痛心,莉赛尔遇到的如此多的幸福在一夜间成为了炮弹下的硝烟,但那份曾有过的记忆却是那么的刻骨铭心,以至于莉赛尔在成为一个老妇人遇到死神后仍清晰地记得那本救了自己一命的《偷书贼》和那本故事里所发生的一切。

故事情节紧密相连,每一刻都值得我们去品味和感受隐藏在文本中的每一种情感。

偷书贼读后感范文【2】《偷书贼》是我看得第一本澳大利亚文学作品,而本书的作者也可以算是我唯一认识的一位澳大利亚作者吧,可是它依旧是我很爱的一部作品。或许这正是属于澳大利亚的魅力。

日记故事的叙述者,我想是被我们称之为“死神”的生物,这位“死神”**了一名名叫李赛尔的女孩在二战期间的悲惨生活。战争夺走了莉赛尔的父母、弟弟、养父母和朋友,但她仍然过着坚强的生活。也许读书给她在最困难的时候带来了最后一丝希望。

本书的第一亮点就是以死神的身份叙述了一场战争,它绝对的客观,可同时它也距离死亡最近,它应该也是最了解死亡对于人类的意义的了。而作者一反常态的将情节的高潮在序章中一一隐藏也让人耳目一新。

“信仰,怀疑,失望”这是莉赛尔这个德国女孩在战争中的情感变化。通过对这些变化的一系列变化,作者生动地展示了战争对人类的危害。

除了本书作者的文笔,构思以及立意的肯定,本书留给我的一个最大的疑问便是“在那个动荡的年代,莉赛尔为什么想要偷书?”

犹记得,莉赛尔第一次偷书是在弟弟的葬礼后偷了掘墓人的《掘墓人手册不》,而她的理由只是想看看掘墓人有没有按规定安葬自己的弟弟;而后她又从德军手中偷出了一本犹太人写的书因为她想看看犹太人究竟有什么过错。随着阅读的深入,她在不断寻找真理的过程中对德军产生了怀疑,因为她在阅读中发现了真理和智慧。

在最后一幕里,当莉赛尔因为在地下室看书而逃脱空袭,成为唯一的幸存者时,我想知道作者是否想告诉读者,只有真相才能带来解脱?

即使在最黑暗的时刻,仍然有月光,它扎根在最寒冷最黑暗的地方。死亡的终点已经注定,但什么在悄然改变,人性之光,在奋斗中升华。那月光,叫做悲悯。

如果给《偷书贼》定一个色调,我想必定是灰色的,像黄星之路的那种感觉,阴暗而绝望。阴霾的色彩下,再活泼的风琴声也会喑哑,再飞扬的神采也会黯然,再活泼坚韧的生命也有可能一昔灰飞烟灭。《偷书贼》一个关于战争的故事,而战争,往往伴随着死亡。

二战、德国、纳粹、水晶之夜、焚书运动、犹太人逃亡、奥斯维辛集中营,回顾这段历史,再次撕开人类的旧伤口,人性中的麻木和残酷都是丑陋的脓液,这让我再次战栗。

平庸的恶里看不到真正的善恶是非,被统治而不自知的愚人还高举种族家国的大旗,虚伪的文字教导人们成为专职的机器。纽伦堡审判里阿道夫·艾克曼"执行公务式"的**行径还不够触目惊心么?爱国论调下的极端民族主义颂歌里,犹太人商店的橱窗破碎得还不够支离么?

希特勒吐出一串串华丽的话语,德国孕育出无数的思想荆棘。同样在《偷书贼》里,亚历克斯·斯丹纳以"犹太裁缝如同瘟神,迟早会抢走生意"对"水晶之夜"窃喜不已,小汉斯以"你从来不关心这个国家,至少是不够关心"谴责父亲对清理犹太袖手旁观。感叹人太自私,太无知,太矮,容易放弃慈悲的本性。

感叹人性太动摇,似乎慈悲之心只在夜深人静中醒来。

果真如此么?

悲悯如他们,宁可少吃一点也要分给地下室里的犹太逃犯一杯羹——如汉斯夫妇,就算饿着肚子也会偷偷派给走向死亡集中营的犹太人面包——如鲁迪。或许,这些事情无力改变纳粹统治的大环境,但是,至少,他们的存在,就是一种象征,证明着人性还没有全然失守。的确,正如莉赛尔所说,这样一个世界是不值得的。

他们是如此美丽,如此温暖,在如此黑暗,如此寒冷的时空里。死神的生命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它的世界只能一个接一个的死亡。他不明白为什么人性在最残酷的人群中闪耀,为什么光明可以与黑暗同在,为什么美丽可以与丑陋同在。我想,还是因为悲悯吧。

即便大部分人都沉睡着,仍然有人看着眼前的灰色抽搐着敏感的心灵。因为悲悯的人性,并不需要鸿篇巨著来渲染,它自然而然,由心出发,一段快乐的旋律,一扇特意打开的窗户,一只美丽的泰迪熊,一片小小的面包,一段锵锵的文字,一个颤抖的吻,便能够支持人类穿越灰暗的另一面。人的生命如此短暂而脆弱,死亡的脚步如此栩栩如生而迫在眉睫,人们怎能不更加珍惜一切,怎能不更加清晰地把握真善美?

罗莎夜夜怀抱手风琴的身影,鲁迪如杰西·欧文斯般的奔跑追梦的侧面,马克斯油漆笔刷下简单深刻的线条,莉赛尔对死去的鲁迪颤抖的一吻,恐惧在某一刻消散,在这些巨大的悲怆中继续蹒跚前行,只因这人间最美的画面,破碎的世界里的完整。

“那么丑那么美”是人性永恒的悖论。

《偷书贼》中另一种不容忽视的力量——文字。当现实已经是灰色的,甚至是现实试图将灰色延伸到人类的精神领域时,这本书将建立起最强大的东西。最可怕的破坏不是征服,而是精神和思想。

当希特勒企图用高超的演讲技巧控制国人思想的时候,当多少经典在火堆中烧得噼啪响的时候,莉赛亚偷了一本书,不,是拯救了一本书,她恋上了所谓的"毒药".精神统治可以囚禁住平庸的大人,却永远无法约束孩子的心灵。莉赛尔在目睹焚书运动之后,强忍着泪水站在教堂的台阶上的向元首致敬,心中"元首="共产主义分子"+一堆篝火+亲生妈妈的遭遇+弟弟的死亡"的算式早已将黑白道明,孩子心中正义的天平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鲁迪跟着他的心,假装是杰西欧文斯,拒绝回答正确元首的生日,逃避纳粹青年团的训练。在他看来,有一种叫做“自由”的东西比“元首”更重要。马克斯在没有自由的地下室生活中,讲着《监视者》和《撷取文字的人》的故事,文字编织出了阳光的色彩,友谊跨越了种族,希望在心灵对话中放大。在《偷书贼》中,文字不是以犀利的**的形象存在,对于莉赛尔,它是对进步的追求、对求知欲的满足,伴随着对现实的叩问;对于防空洞里的人,它是一种安慰的气氛,是平和人心的药剂。

在整个过程中,它是浅薄而漫长、无声的渗透,启蒙运动会不知不觉扎根,所有人都开始反思,虚伪暴力背后的华丽言辞,血淋淋的尸首后的民族尊严的荣耀。

最终,汉密尔顿街上的人们,纳粹德国统治下的全体人民,已经尝到了这忠与蠢的忠诚和放纵的苦涩。站在刑事的角度他们没有亲手杀过人,站在国家的角度他们捍卫国家也没有错,站在道德的角度他们没有做什么大义不道的事,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他们无法原谅自己。他们应该理性地批评法西斯的行为。他们应该团结起来纠正国家的分歧。他们应该有更多的勇气把犹太人放在他们的翅膀下。

可是,他们中真正去做的人很少很少。米歇尔·霍茨佩菲尔就是这样在求生的渴望和人性的自我审判中绝望地自杀。悲悯如果只是少部分人的觉醒,悲悯如果仅有思想上的萌芽,那是莫大的悲剧,这样的悲悯永远无法产生扭转乾坤的力量。

一如结局,汉密尔街"天堂"成地狱,人类长眠不复醒。悲悯的月光弹奏着哀伤的调子,像汉斯爸爸的眼神"游离而迷茫,看不到任何答案".

谁也无法断言一切不会重演,我们看到影片《浪潮》中被轻而易举怂恿诞生的"**"悲剧。谁也无法轻易定论,是否应该原谅《朗读者》中汉娜一样的无知杀人犯。可是,无论怎样,人性的那份悲悯在,事情还不至于很糟糕。

因为你总能在黑暗中看到月光,在丑陋中邂逅美好。

最新海贼王读后感


阅读时不可以一味地匆匆读完,而应注重从中汲取自己所需的东西,并且在阅读后能够深刻体会到自身的不足之处。也许你目前正在寻找关于读后感的范文,那么今天编辑将向大家推荐一篇非常优秀的主题为“海贼王读后感”的文章。

海贼王读后感 篇1

暑假我**了电影《海贼王》,对电影的映象非常深刻,以下是我的几点观后感:

1.梦想比能力重要。很有意思的是,《海贼王》中最厉害的大海贼基本都是旱鸭子,甚至海军的许多重要头目也都是旱鸭子,恶魔果实能力者都不会游泳,多么励志的榜样啊!

这说明,梦想本身比能力重要多了。

2.标榜正义的海军做非正义的事情。长期贿赂海军维持霸权。卖人的拍卖行有官方背景。海军保护的天龙人是**污吏。

另外,很有意思的是,国王的七武海本身就是一个大海盗,有**和强盗的配合。最气人的是,海军总部战国元帅的办公室里挂着一横幅,上书“绝对的正义”!作者是在讽刺这个黑白颠倒的世界吗?

三。不是所有理论上的好人都是好人,也不是所有理论上的坏人都是坏人。海军尽管有很多毛病,不也有英雄卡普这些人吗?

海贼中有恶棍,不是路飞,香克,这些人吗?(题外话:王下七武海之一的蛇姬本身也是黑暗势力的受害者,唉,要是路飞能最终和她一起真是令人期盼的事情)《海贼王》刻画出了复杂的人性,也算是真实的。

那种高大全式的人物塑造不是很好的创作,某个时期许多文学作品塑造了很多高大全式的人物,他们”一心想着全人类,唯独没有他自己”,感觉假假的。

4.没有完美的人。我们的主角,路飞是个吃货,佐罗是个路痴,山治是个花痴,娜美超级财迷,妮可罗宾受到黑色童年的长期摧残,乌索普好吹牛且胆小,乔巴经不住表扬,弗兰奇不论冬夏永远穿一条**,加入草帽海贼团时居然连**都不穿,公共场所行为不检,还有后来加入的那个骷髅简直死**,总是很有礼貌地想看别人的**。

但是,就是这一群人(其中一个是兽,一个是鬼),奔行在伟大航路上!

5个。要热爱历史,真正的历史总是隐藏的,你需要不断探索!令人欣慰的是,妮可·罗宾对历史充满热情,她的目标如此简单而伟大:

只是想知道历史。妮可·罗宾的亲身经历表明:学习性,不仅需要渊博的知识,更需要语言工具(尤其是儿童**学习世界历史,必须学好一门外语),而最重要的是勇气!

《海贼王》动漫中官方规定研读历史文本是非法行为,在妮可罗宾的家乡那段中已经初步揭示了,标榜正义的官方应该是有怕人知道的过去,800年前发生的事情已经决定了未来,问题是800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罗宾,你的存在不是无缘无故的!

6.再来强调一下信念。我们回楚巴老家去吧。奇鲁克的医术并不高明,所以他被称为庸医奇鲁克。他没有教乔巴医术,但他教了乔巴比医术信仰更重要的东西。

奇鲁克希望用樱花来**病态的鼓国。樱花本身不能治病,但是可以给这个寒冷的地狱带来希望(没有希望的地方即便是四季如春也是地狱,顺便提一下以色列的国歌,洒洒动漫网原创文章,歌名《希望》。圣经上说,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

)奇鲁克的信仰已经融入了他的樱花鱿鱼旗,这是信仰的象征。还有,在山顶那段,恶王瓦波鲁设陷阱诱捕希鲁鲁克,希鲁鲁克那段话我们都该记住:人什么时候才死去?

是被人遗忘的时候。

7.海贼不丢弃同伴。海贼的情义,在乎伙伴。

不要抛弃你的同伴。在浩瀚的海洋里,你们只能一起到达目的地。路飞不是最厉害的海盗。他的力量在于把别人变成自己的伙伴。这种能力比橡胶水果的能力强得多。这种能力在于当你处于绝望的境地时,有人会帮助你。

另外,有一点也要注意,不是所有的人成了路飞的同伴。在一个肮脏的社会里,不要害怕自己的高尚,也不要随波逐流,这样你才能和违法者混在一起。虽然你可能没有多少朋友,但你周围一定都是绅士。

8.要经常修炼,提升自己。海军总部一战后,草帽海贼团有两年的时间没在一起。

这两年是大家提升战斗力的两年,因为大家都在提升自己,为了在新世界中开创新天地。修炼也是需要代价的。我觉得最可怜的就是山治,在人妖岛上被一群死人妖包围着,看到人妖,说实在的我连饭都快咽不下去了,那群胡子拉碴的人妖居然都有一颗少女的心,山治大概希望末日来得更快一些吧,也难怪在人鱼岛上他会流那么多鼻血了。

在两年的实践中,佐罗变成了独眼龙,纳米的头发也长了?),乔巴换了帽子(那可是希鲁鲁克给他的礼物,唉,路飞还是戴草帽,看,这就是船长与船员的区别),妮可罗宾不戴帽子了,**也变白了(是不是会有很多女生好奇罗宾是用哪个牌子的化妆品,资生堂要是在这个时候植入广告肯定狠赚一笔),弗兰奇的肩膀更宽了,而且换了**(他以前太不讲卫生啊),那个骷髅居然成了歌星(他也换装了)。然而,没有改变的是他们的性格!

他们依然是:吃货,路痴,花痴,财迷,只穿**者,看**者这大概也说明了,修炼,提升了战斗力,却改变不了性格。

海贼王读后感 篇2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人,在很多书中一本动漫书却让我认识到了很多道理。没错就是它——《海贼王》,我喜欢书中的“海贼王”路飞,或许你们并不理解为何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如此痴迷于《海贼王》这种霸气的动漫,我想说,因为它充满了希望,充满了正能量!

这部动漫讲述了白痴又强悍的路飞船长带领着一群同样强悍可爱的船员,在“伟大的航道”上追寻梦想的故事。他们有自己的目标并为之奋斗。这种精神是吸引我的原因之一。他们坚持不懈地追求着,追求着,从来不放弃,甚至在一次次磨难中变得更强悍,所以我曾经许愿像他们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不管有多遥远,一定要追求下去。

因为没有人能阻止我追求我的梦想!

多年来,每当我想放弃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他们,我似乎听见路飞对我说:“站起来,做个勇敢的人!”我感觉到娜美在抚摸我的脸:

“我都没有放弃,你怎么能放弃呢?”我又似乎看见乔巴小小的却不停奋斗的身影,这时候我坚定的站起来,告诉自己,奋斗吧,我能行!

我在这部动画中学到了很多东西,这是我在其他动画中无法理解的。所以我非常喜欢它,爱它带给我力量,这样我就能满怀希望地追求我的梦想。

看完书好多天了,我读的好多部动漫渐渐淡忘了,唯独它——《海贼王》,我一直记在心头,记得白痴的船长,记得爱钱的娜美,记得好色的香吉士,记得可爱的乔巴……谢谢你们陪我成长,我也会像你们一样,为了梦想的脚步不断向前、向前!

点评:原来动漫也有这么励志的一面,作者抓住海贼王积极追求梦想来写,结合自己的心路历程,显得激情澎湃,给人一种充满斗志的鼓舞。每个人都有梦想。作者很难从动画中理解梦的真谛。

海贼王读后感 篇3

今天终于将《海贼王》看完了,既然我已经看完了就讲给你们听听吧!

海贼王(onepice)主要讲了有一个叫蒙奇·d·路飞的一个男孩立志要找到onepice成为海贼王,他在冒险的途中遇到了几个也有雄心大志的人,并与他们结为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与他们患难与共、荣辱与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小学生的海贼王读后感。他们不像我们想象的海盗那样专横恶毒。他们帮助有需要的人。因为路飞的梦想是成为海贼王,索隆的梦想是成为世界第一剑客,娜美的梦想是画出世界上所有的航海图,乌索普的梦想是成为海上最勇敢的战士,香吉士的梦想是找到allblue(就是拥有所有食材的海洋),乔巴的梦想是成为就好的医生,罗宾的梦想是了解真正的历史,,弗兰奇的梦想是造出跟当年海贼王一样好的船,布鲁克的梦想是在见到那只小蓝鲸,可见,他们的梦想多么的伟大,不管途中有多大困难,他们都坚强面对,为了是完成自己的梦想,他们不仅有伟大的梦想,而且还互相建立起了深厚的友情,读后感《一个小学生的海贼王读后感》。

当我看完海贼王的时候后,我心里默默的想:“我也因改为自己树立一个梦想,而朝着我的梦想去努力,去拼搏!”

海贼王读后感 篇4

从来没有一部动画作品能像海贼王这样打动我,一部看似搞笑却能让人时时落泪的作品,一个一心只想成为第一剑客的剑士Zoro, 一个爱钱如命的航海师Nami, 一个满嘴大话的狙击手Usoppu, 一个好色的厨子Sanji, 还有半人半鹿的船医Chopper,考古学家Nico Robin, 几近疯狂的一个团队跟着一个头脑简单到近乎白痴的主角Monkey D Luffy在一望无际的伟大航线上冒险航行, 人性的脆弱,贪婪,恐惧等等在一路上表现得淋漓尽致,但是只要你拥有一个梦想而且从不放弃的话,那你的人生才会有意义,即便是失去生命也毫不犹豫的笑着接受。

片中有很多拥有着不可思议的能力的强者,抑或思维极其敏锐的智者,他们可能不需要付出太多的努力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们可能愚弄所有的弱者来取悦自己欲望,但是他们永远也不能了解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梦想是谁也夺不去的,像Nami的养母贝尔梅尔, Chopper的庸医师傅,以及大话王罗兰多,他们都在这样一个动荡的时代不幸的死去,但是他们的梦想还是有人继承了下来并最终完成,

虽然整部作品充满了搞笑的情节,但是当看到Sanji在离开海上餐厅向哲夫跪下时,当亚拉巴斯坦动乱时,Vivi在钟楼上声嘶力竭的劝大家放弃武力而没人理睬时,当罗兰多和山地亚的约定在400年后最终达成时,眼泪禁不住夺眶而出,因为整个故事的有着丰富的精神理念贯穿其中,不同于现时的电视中充斥的形形色色的愚人快餐。

我每天上班打工赚钱,下班吃饭睡觉,梦想在心中已经找不到踪影,只有在这部片中我能和片中的人物一起快乐,一起悲伤,一起为了找到One piece而不断前进。

如果这是一种幼稚,让我永远在幼稚中不要长大。

庸医西罗洛克在临死前对国王说

我问你,人究竟什么时候会死?

是心脏被枪打中的时候?不对!

得了不治之症时吗?也不对!

喝了剧毒蘑菇汤之后吗?当然不对!

……是被世人遗忘的时候。

就算我消失了,我的梦想还是会实现的!

那个梦想一定能拯救这个国家人们的心病!

当最终樱花在这个冰雪之国上开放的时候,当人们终于可以自由的生活时,没有人再会鄙视他的无知和弱小,因为在这一刻一个伟大的梦想已经实现,海盗旗的精神将永远留存。

海贼王读后感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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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终于看完了阿拉巴马州的战争。又是很多的感慨。《海贼王》总是给我很多感慨,而今天我发现原来所有很有哲理的话都是卓洛说的!

在和r1决斗的时候,卓洛说:“我等这样的苦战已经等了很长时间了,我想是功夫更上一层楼的时候了。等我打败了你,我就是连钢铁都能斩断的男人了!

”这是一种怎样的自信和气魄啊!面对强的敌人,没有丝毫的畏惧,坚信自己一定能赢得胜利,虽然注定是一场苦战,但是却把这当做是能力提升的机会。“既然有这么恶劣的环境等着我,那我也只能变得更强。

”除了能力强之外,我发现“耐死”也是一种能力。卓洛应该是最耐死的一个人了。从动画片的一开始出现的时候,就是被海军绑在木柱上21天没有吃东西,凭借“一定要活下去”的信念,硬是挺了过来。

后来又被鹰眼的男人砍了那么深的一刀,本来以为这下死定了,结果又奇迹般的过了下来。每次战斗身上都被砍得伤痕累累,流了很多血,但是总能挺过来,然后凭借意志力最终打败了敌人。卓洛,应该是最值得让人敬佩的!

如果说卓洛、香吉士、路飞凭借的是“必胜的信念,从没想过输”;那么像乌索普、娜美这样的普通人凭借的就是“活下去的信念,无论如何不能死”。因为不是超能力的拥有者,也没有苦练出来的功夫,只是普通的人,只有一个普通的身躯,所以他俩直到硬拼是绝对不可能赢得,因此很务实、聪明的选择利用强大的**来帮助自己,而且任何时候都坚定“保命第一,逃命要紧”的信念。有时当我看到他们说的话时,我觉得很有趣很可爱。

其实,就算是恶棍,也有很多话很有道理。

克拉克达尔说的:所谓的“理想”,是同时拥有实力的人所说的“现实”。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让我想起前几天看的一篇里说尤二姐是怎么死的原因。

里面就说,所谓“以礼相待”,是要有实力、资本的人做的,没有资本还要和别人以礼相待,最后只能落得个不好的下场。

不过看到路飞不再那么蛮干,会用脑子了,很是欣慰。竟然能发现克拉克达尔怕水,从而想到把身上用水浇湿的方法,真是不容易,看来那个傻傻的可爱的路飞终于也长大了!只是还是那么搞笑,不用木桶,用自己的肚子装水,一个不小心流了出来,嘴巴撅成那样,连罗宾都笑了。

本来我一直担心,像克拉克达尔这么强劲的对手,如何才能打倒,后来看到路飞用沾满血的身体打倒了克拉克达尔,便明白了:任何人、事物都有弱点,只要找到他的弱点进行攻击,就有胜利的可能。没有打不倒的人和事物,没有永远都强大、能胜利的东西!

所以即便遇到再强大的对手和竞争者,都不用害怕,因为即使他以前都是成功胜利的,到目前为止都是最强的,但是不代表他就是不可被打败的,只要找到方法,合理运用,同时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就可以打败对手,赢得胜利!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可能的事,只有不愿意做的事。

虽然动画片里面极力歌颂薇薇,但是我就是很讨厌她。为什么呢?觉得她什么都做不成,只会瞎喊口号,一个劲的喊“保卫国家、拯救人民”,可是却没有能力去做、去完成自己的理想。

我只有在遇到困难时才会哭。我不知道该怎么想。是个任性的家伙。尤其是看到炸弹定时的时候,竟然还在喊“他到底要玩弄人到什么程度?嘲笑人到什么时候?

”我觉得不能怪克拉克达尔聪明和卑鄙,只能说她自己太愚蠢。这让我想到《花样男子》里金丝草对具俊表说她是被人冤枉的时候,具俊表说“难道你只到这种程度吗?明明知道是别人给你设的陷阱也要跳下去吗?

”我觉得说得很有道理。自己遭陷害不能只怪别人,也要怪自己太笨,没有想到措施来预防和摆脱困境。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男人讨厌很啰嗦的女人了,因为话说得多了真的是让人听着很烦很闹心,我听着薇薇在钟楼上一遍又一遍的喊“快停止战争!

”的时候觉得特别闹心,烦的不得了,反反复复就是这么一句话,谁受得了啊……

我还是喜欢纳米。我说话干净利落,毫不犹豫,而且非常务实。当路飞去帮助她打败村里的敌人时,娜米哭了,但哭了一会儿后,她毅然拿起**去战斗!在此之前,他一直在用自己的力量拯救村民。

现在看,最喜欢的是路飞,卓尔,纳米,香吉士。个性鲜明而让人记忆深刻。路飞的草帽、红色夹克和蓝色短裤;卓洛的肚兜、头巾和三个耳环;娜美的短发、迷你裙和高跟凉鞋;香吉士的黄头发、蓝色衬衫和黑色西装永久固定在记忆中~

偷书贼读后感7篇


本文将对“偷书贼读后感”进行细致剖析,研究其各个方面,读完作品,必能使我们容光焕发。写读后感前,必先深入体会文章所传递的情感和启发,建议将本页收藏以便随时获取最新信息!

偷书贼读后感 篇1

在上海南京路,我买了一本书,名叫《偷书贼》。就是这个故事,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能撼动死神。

你听说过死神讲故事吗?他首度开口,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小女孩的故事1939年的德国,9岁的莉赛尔梅明格和弟弟被万不得已的妈妈送往慕尼黑远郊莫尔钦镇汉密尔街的寄养家庭。6岁的弟弟不幸死在了路途中。在清冷的葬礼后,莉赛尔意外得到了她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她的父亲被打上共产主义者的烙印,被纳粹带走了,母亲随后也失踪了。在弹奏手风琴的养父帮助下,她学会阅读。尽管生活艰苦,但是她发现了比什么都吸引她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她拥有了14本书。莉赛尔,这个被死神称为偷书贼的可怜女孩,在战乱的德国努力地生活着。可一枚炮弹毁灭了她的小镇,养父养母以及周围所有的人都死去,只有她因为在地下室如饥似渴地读书而逃过一劫。

这个故事,撼动了死神。作家是澳大利亚的马克斯苏萨克,译者是孙张静。马克斯苏萨克写这个故事源自父母讲述的情节,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他的父母亲眼看见许多悲剧和惨状。这个故事里,莉赛尔梅明格与朋友们的友谊是最真诚的;与养父养母的真情是最感人的;她曾经的经历是最令人痛苦的。

在莉赛尔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东西面对前所未有的不幸事情时,要乐观向上,想办法去探讨它,学会快乐地面对一切。珍惜每一秒时间,珍惜曾经快乐的时光,珍惜别人对你的信任,珍惜给予过你的,送过爱心的人。看到别人的闪光点。要充满爱心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要充满纯真去发现生活中的快乐;要充满自信挑战自己;更要充满热情迎接那美好光明的世界!莉赛尔懂得去发现生活中的小细节,在无意中发现了第一本书,从而爱上了书。书救了莉赛尔梅明格一命。不求这一切,你喜爱读书吗?你读了多少书?莉赛尔梅明格所拥有的14本书给她带来无限抚慰,她在这丰富多彩的书中看到流星划过一条弧线,坠入湖中,从书中她远远不止看到这些东西。那簌簌的雪花飘落下来,覆盖了莫尔钦镇。在小屋子里,莉赛尔梅明格的家里传来朗朗的读书声,那是养父和她在阅读书籍呢,这声音,穿过静谧的大街小巷,瞧!这场面多么温馨

《偷书贼》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书给我们带来的无穷力量。

偷书贼读后感 篇2

今天,天气未见一丝好转,还是灰蒙蒙的,就像是老天爷在恶作剧似的。我穿上毛衣、外套和手套,拿起一把大雨伞,便走出家门了。来到书城,看见一本书,我顿时来了兴趣,马上捧起书来看。

这本书是《偷书贼》,9岁小女孩莉赛尔和弟弟在战乱中被迫送到寄养家庭,但弟弟不幸死在旅途中,莉赛尔在弟弟冷清的丧礼后偷了一本掘墓工人的手册,为的是要纪念自己永远失去的家庭。寄养家庭位在慕尼黑凋蔽贫困的区域,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时时威胁人命。莉赛尔每晚抱着掘墓工人手册入睡,恶梦不断。养父为了让她安眠,于是为她朗诵手册内容,并开始教她识字。对照着战场上万人之间的争夺残杀,莉赛尔藉由阅读与文字所散发的力量,让死神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一面收取战场上的灵魂,一面思索人性的深奥:为什么人类一面展现残酷的杀戮,一面又有发自内心的关爱呢?

在这里面,死神曾说过,他不是战争的朋友,相反战争是他的老板,老板的命令他必须服从,或许他并不愿意。同样的一件事情,怎么会如此丑恶又如此美好,有关于此的文字和故事怎么可以这么具有毁灭性,又同时这么熠熠生辉?

偷书贼读后感 篇3

经过一个半月加班加点的努力阅读,今天我终于把"偷书贼"看完了!"吼吼"...

当我第一眼看到这本书十时,我还以为这是一本报告文学题材的书,可能记录了一个人从偷书而走向犯罪道路的事情,可当我把它带回家去阅读时才知道这是一个感人泪腑而又如实的反映了二战时期德国底层与犹太人的生活.9岁小女孩莉赛尔和弟弟在战乱中 被迫 送到寄养家庭,但弟弟不幸死在旅途中,莉赛尔在弟弟冷清的丧礼后偷了一本掘墓工人的手册,为的是要纪念自己永远失去的家庭。寄养家庭位在慕尼黑凋蔽贫困的区域,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时时威胁人命。莉赛尔每晚抱着掘墓工人手册入睡,恶梦不断。养父为了让她安眠,于是为她朗诵手册内容,并开始教她识字。

学会认字进而开始读书的莉赛尔,尽管生活艰苦,吃不饱穿不暖,却发现了一项比食物更让她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用偷来的书继续学习认字。从此莉赛尔进入了文字的奇妙世界,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在空袭时为躲入防空洞中的街坊邻居朗读故事,安慰了每颗惶惶不安的心,潜移默化改变了原本粗鄙的性情。 对照着战场上万人之间的争夺残杀,莉赛尔藉由阅读与文字所散发的力量,让死神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一面收取战场上的灵魂,一面思索人性的深奥:为什么人类一面展现残酷的杀戮,一面又有发自内心的关爱呢?

多年以后,死神前去迎接莉赛尔的灵魂。死神坐在喧嚣的大马路旁,忍不住感叹道:“人哪!人性萦绕我的心头不去!人性怎能同时间如此光明,又如此邪恶!”

看了后,我认为莉赛尔是一个不幸同时也是一个被幸运之神时时倍加照看的女孩,虽然她生在一个战乱的年代,但她却拥有疼爱她的养父母,虽然养父母家家境不好但是养父却把自己的宝贝--香烟去换书给她...

期间她认识了好伙伴鲁比,犹太拳击手马克思...但是结尾还是带有一些悲剧色彩,在一个平凡的夜晚,莉赛尔所居住的那条街区被炸了,而她成为了那条街上唯一的辛存者...

偷书贼读后感 篇4

一排排书脊闪着光,莉赛尔的脚像战栗的海浪。窗子敞着,她的鞋躺在草地上。夜像橡皮擦抹去白天的战火。莉赛尔小心地伸出手,却不知有人正在门外悄悄地看自己

这是马克斯苏萨克所著《偷书贼》中的场景。

莉赛尔是个勇敢的女孩,多舛的命运和生存的恐惧没能打消她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知识的向往。9岁起,她陆续偷了6本书。第一本书源于弟弟的葬礼。1939年,莉赛尔和弟弟前往慕尼黑投奔寄养家庭,可弟弟途中死了,白皑皑的雪地上,一本黑色的《掘墓人手册》成了莉赛尔怀念弟弟的路,也成了她学习文字的起点。第二本书来自火里。德国纳粹庆祝希特勒生日,莉赛尔千方百计从灰烬中抢出一本书《耸耸肩膀》,封皮上的布谷鸟让她满心的愤怒和仇恨得到了释放。第三四五六本书都来自镇长夫人赫曼太太。莉赛尔为赫曼太太送洗净的衣服,获准进书房阅读。当赫曼太太不再雇用莉赛尔的养母洗衣时,莉赛尔很痛苦,冒着被发现的风险,先后偷走《吹口哨的人》《梦的挑夫》《黑暗中的歌》和《杜登德语辞典》。她不知道,那扇打开的窗是赫曼太太为她留的,桌上的蛋糕也是为她准备的,她轻巧的背影后,隐藏着赫曼太太忧郁的笑容

莉赛尔珍惜偷来的每一本书,尽管养父和马克斯也给她送过书写过书。马克斯是犹太人,在德国纳粹对犹太人进行清洗的特殊时期,莉赛尔跟养父母一起藏匿马克斯善待马克斯,人性的力量在庞杂的岁月里开出了耀眼的花。马克斯告诉莉赛尔,最优秀的撷取文字的人是那些懂得文字的真正力量的人。与马克斯相处的日子给了莉赛尔不一样的领悟,她开始独立思考,并善用读书和写作的力量逐渐摆脱思想上的桎梏,获得了心灵的重生。

在我看来,莉赛尔偷的不是书,而是对生的渴望;赫曼太太给予莉赛尔的不止一扇打开的窗,更是一道通往未知世界的门;至于莉赛尔和马克斯之间的信任与温暖,代表的是最美好的人性。

偷书贼读后感 篇5

读书感悟《偷书贼》读后感1000字:

周围笼罩着巨大的黑暗,甚至,心灵也完全被黑暗占领。在巨大的恐惧中,人们只能掩面而泣。在这时,稚嫩的声音在角落响起,十三岁的女孩莎赛尔一字一句地朗读着。吵闹渐渐停歇,飞机的呼啸声和炸弹的爆炸声不再刺耳,朗读声化为一道光芒,划破浓厚的黑暗。

《偷书贼》中的德国没有明亮的颜色,只有黑、红、灰交织融合。黑,是死神和无边的黑暗;红,是鲜血和无声的尖叫;灰,是绝望和永无休止的死亡。这一段历史,是血腥的展览,最残忍和湮灭。战争下的德国在三色的挤压下却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九岁的莉赛尔和弟弟被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寄养家庭,弟弟在途冲夭亡。在冷清的寒碜的丧礼后,莉赛尔意外得到她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在养父的解读下,她学会了阅读。她因此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抗拒的东西一书。两年后,在希特勒生日焚烧犹大书籍的过程中,莉赛尔偷偷救出她的第二本书《耸肩》。随后,镇长夫人的书房向她开放,她接触了更多的书。

即使贫困使莫尔钦小镇成为德国的缩影,人们变得冷酷,但黑暗中仍有不死的人性。温和的寄父汉斯和暴躁的养母罗莎在反犹太人狂潮中偷藏了一个叫马克思的犹太人。收留一个犹太人意味着灭顶之灾,然而罗莎和汉斯却让马克思在地下室隐藏了两年。

在战争的阴影中,镇长夫人伊尔莎·赫曼了解到莎赛尔对书籍的渴望悄悄地打开窗户,让自家的书房成莉赛尔的自选超市。后来,在莉赛尔不再到她客厅偷书时,她又写信鼓励莉赛尔写作,促使她走上写作之路。汉斯一家,镇长夫人让我看到在苦难怕悬崖上依旧开着人性的小花。读后感·宽容和仁爱,在乱世记了坚定一点点明亮,即使非常微弱,慈父,书籍,挚友······莉赛尔在最坏的时期却拥有了人生最美好的一切,直到,爬出地下室后莉赛尔看到废墟冲一切亲迈后人的尸体,战火将莫尔钦小镇变成了人间地狱。

在书的最后,死神感叹到:“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连死神也不得不承认他不断低谷人类。这是因为,无论死神如何威胁人类,人类善良的人性,永远不会泯灭。

《偷书贼》这本书让我体会到战争的罪恶,纳粹的罪行,但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闪烁在黑暗中美好的人性。从这本书中挖掘出的一点温暖,足以让我得到能凿开心灵冰墙的一把镐。

偷书贼读后感 篇6

《偷书贼》读后感500字:

花了两周的时间和孩子共读了这本书,书的角度很独特,开始的时候,从死神的角度来描述一个纳粹时期德国一个小镇上的故事。

九岁小女孩莉赛尔在战乱中失去弟弟并被德国慕尼黑贫民区的一户人家收养,她的养父教她认字读书,将她带入了文字的世界。莉赛尔从此对阅读有了强烈的执着。书本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在那个最黑暗最残酷的战争年代,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纷飞威胁着每个生命,但幸好莉赛尔又遇到那么多让人温暖的人,这些人在纳粹的恐怖气氛下依然保留善意,养父母冒着风险收留犹太人,镇长太太分明知道小女孩偷了她的书却依然为她敞开大门,大男孩鲁迪一直勇敢的陪伴,这些在死神的描绘下让我们看到了战争中的美好,然而战争永远伴随着尖叫和鲜血、痛苦和伤痕、绝望和死亡。

以死神开头也以死神结束,莉赛尔的小镇遭到空袭,除了莉赛尔所有的人都在睡梦中死去,死神捡起一个个灵魂,那个时候,你仿佛看到莉赛尔站在灰蒙蒙的烟雾中,绝望的看着她的逝去的亲人,眼眶湿润了。

孩子很少读有关战争的书,她问我什么是纳粹,为什么要杀犹太人,简单的给她讲了一下,看到她严肃的表情,也没再多说什么,这本书或许让她感到了战争的残酷,但我想她更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善意,像战乱中开出的小花。

偷书贼读后感 篇7

故事以一个死神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战乱年代的小人物身上的故事。从战争的开始,到战争的高峰。主人公从十岁到十四岁,由童年到少女。亲情,友情,朦胧的爱情,生离,死别,恐惧,欢乐,交杂而来。在死神的娓娓道来中,人性的美好与罪恶缓缓展开。

在战争的年代里,命运悲苦的微小人物无处不在。无论是主人公还是一笔带过的人物,都会有一个故事让你流泪。比如,小偷头子阿瑟.伯格,他告诉莉塞尔他要搬到科隆去了。我本以为他找到了更好的地方生活,死神的叙述却不动声色:他蹲在科隆的街头,怀里抱着刚咽气的妹妹,兜里装着两个偷来的苹果。文中对他的背景交代不多,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他背后又隐藏了多少悲苦呢。如果不是休伯曼夫妇,莉塞尔的结局也很有可能是饿死街头。汉斯.休伯曼收养了莉塞尔,这算不了什么。但他可以把犹太人马克斯收藏在地下室长达2年。

倘若在你的国家也发生战争,你也会有像他们一样的勇气嚒。整个社会都陷入了狂热,你还能分清是非吗?同情之心很多人都有,但能付诸行动的寥寥无几,更勿说对被冠以敌人称号的人施以援手。为了你的怜悯之心,被人视为卖国贼,遭到周围所有人的唾弃甚至有性命之忧,你还有勇气冒着以上的种种,为你的怜悯付诸行动吗?在纳粹德国,难道真的所有人都如此痛恨犹太人吗?还是他们只是麻木的跟从,为了不让自己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异类,而对无辜的陌生人施以迫害。因为汉斯夫妇信仰的不是什么真理,或者道德,而是爱。他们只是单纯的爱别人,认为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此等思想,如我国古代圣贤孔子的思想不是不谋而合吗?可是,这种思想,却演变成了个人极端崇拜。纳粹德国不正是因为对希特勒的极端崇拜,盲目地服从,才做出如此骇人听闻的恶行吗?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可以,许多人却以为:有,便足矣。他们给了自己很多理由,做了很多违背良心的事情,时间长了,良心为何物,也就忘了。对他者的爱,才应该是团结这个社会的纽带,而不是对一个虚无名称的爱。但是,现在恰恰是对一个名秤的爱在联系这个社会,这种爱是多么的虚无,而它产生的也只有恨,对他者的爱倒成了虚妄。电视上总是有很多为某地捐款献爱心的晚会,可是这种晚会只是一种形式,除了能收到钱,对培养爱心一点意义也没有。爱应该是自发的,而不应该是号召的。我们这个社会,自发的只有愤怒,铺天盖地的愤怒。但是,愤怒又何尝不是因为对身边亲人的爱?

在我们国家,连我们自己都觉得,我们的素质,准确的说是平均素质,比不上别的发达国家。但是从外国的文学作品或者影视作品可以发现,在国外,甚至是港台,是不存在“素质低下”的说法的。对于那些我们认为素质低下的行为,他们脑海中浮现的言语是不可理喻,就算是不可理喻,他们也从来没有用一个公认的道德制度来衡量别人。衡量别人行为的标准只有法律。而令他们自觉遵守的不是严厉的刑罚,而是他们自己心中的底线。东方的因果报应,西方的地狱天堂,其实都一样。那些无法在法律上体现的标准,都只是适合于约束自己而非他人。在我们现在的环境里,遇到让人觉得错误的行为的时候,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责怪他们,却不是自省。倘若每个人都能严于律己,而不是想到因为别人的小过错而对自己的小过错心安理得,我想,我们国家的很多现象会销声匿迹。

在故事中,无论讲述的是哪个人物,却总是没有离开“书”这一条线索。犹太人,或是小女孩,在他们彷徨无助的时候,给他们最大帮助的不是面包,不是恩人,而是书中给他们的信仰,是书中给他们的爱。或者应该说,是书让他们唤醒了自己心中的爱。

掩耳盗铃读后感


大家都被作者写的热门书籍作品所深深吸引。此时可写一篇读后感,加深对该作品的印象,栏目小编特别推荐的“掩耳盗铃读后感”一定能够让您得到最佳体验,分享可以带来力量也让我们之间的联系更加深入!

在读完作者的热门书籍作品之后,我不禁被它所深深吸引。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让我思考了许多问题。作者以独特的写作风格和精彩的故事情节,让我一直沉浸在其中。

尤其是在阅读“掩耳盗铃读后感”这本书时,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阅读体验。书中的主人公饱含着丰富的情感和思想,他们的故事充满了挑战、成长和希望。无论是面对困境还是面对自己的内心,他们都勇敢地迎接并寻找解决办法。这让我深受鼓舞,也使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与此同时,这本书也向我展示了分享的重要性。作者通过书中的故事告诉我们,与他人分享我们的故事、经历和情感,可以带来力量和支持。通过分享,我们可以彼此倾诉,相互理解,使我们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这也让我明白了,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与他人进行真诚的交流,因为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支持彼此。

通过阅读“掩耳盗铃读后感”,我不仅得到了精神上的满足和启示,还充实了自己的知识和见识。这本书让我体验到了阅读的魅力和乐趣,同时也让我对作者的其他作品充满了期待。我相信,只要你也拥有这样的阅读体验,你一定会被它所吸引,也会对它留下深刻的印象。

最后,我想说的是,如果你正在寻找一本让自己得到最佳阅读体验的书籍,我强烈推荐“掩耳盗铃读后感”。它不仅能让你享受阅读的乐趣,还能给予你力量和启示。而且,通过分享我们的理解和感受,我们也能够建立更加深入的联系,共同成长和前进。让我们一起读这本书,一起分享,在这个过程中获得更多的思考和启迪!

掩耳盗铃读后感 篇1

掩耳盗铃读后感范文一

今天,我读了一本成语书。有一个故事是这样的:它叫掩耳盗铃。

故事中讲一个人在黑夜里看见了一个很漂亮的铃铛,它非常想要,于是就顺起了贼心。他想到了一个办法,把自己的耳朵捂住,他以为这样别人就听不到铃铛的声音了。所以他去偷铃。砰的一声。他没听见。

这时有人来了,抓住了这个小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认真动脑筋想一想,不要像这个人一样。

掩耳盗铃读后感范文二

从前,有一个人想要别人的东西。他走着走着,看到一户人家,家里有一个大钟,于是他就想把钟敲碎再拿到自己家,他拿了一个锤子,敲了一声,巨响,他就捂住自己的耳朵,自言自语地说:“这样声音变小了”,他拿了两个棉花,塞住了自己的耳朵,就大胆的敲,结果被这个家里的主人听见了,给抓住了。

这个成语的意思是:捂住耳朵去偷铃铛。比喻自己欺骗自己的愚蠢行为。

掩耳盗铃读后感范文三

今天我和小伙伴乐天读了《掩耳盗铃》这个故事,我学到了很多。

掩耳盗铃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个人他路过一家人门口,看到他们门上有一个铃铛很是好看就想把它偷回家,他又怕铃铛的主人听到,他就自以为是的把自己的耳朵捂住,以为这样别人就听不到了铃铛的响声了,结果还是被铃铛的主人抓了个现行。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一句话,如果你想知道,除非你不知道。我们要做个正直的人。

掩耳盗铃读后感范文四

读了《掩耳盗铃》,我觉得那个人太笨啦!大家想不想知道为什么呢?

让我告诉你!有一个人看见一个铃铛挂在房子前面,想偷它,但他知道,当他碰了铃铛,铃铛就会响,他会被发现,但他也在想:捂住耳朵,你就听不见了?

于是,他捂住耳朵,伸手去摘铃铛,但他一碰铃铛就被发现了。看了这个故事,大家是不是也觉得这古人很笨呢?大家以后千万不要当《掩耳盗铃》中的这个人哦!

掩耳盗铃读后感范文五

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个故事,故事的名字叫《掩耳盗铃》。

从前有一个小偷,一直想要个铃铛。有一天晚上他看见

有一家的房檐上挂着一个铃铛,他就想拿,可是又一想:“铃铛发出声音来怎么办呢?”于是就找东西把自己的耳朵堵了起来。

心里想:“这样不就听不见声音了吗。”然后他就找来一个板凳站了上去,可是当他刚摘下铃铛时,这家人就听见了声音,于是就跑了出来把小偷给抓住了。

你们说这个小偷聪明不聪明?

掩耳盗铃读后感范文六

从前,一个男人看见有人家门口有一个门铃,想把它偷走。可是,他明知道手只要一碰到那个铃铛,就会“叮铃叮铃”的响起来,被人发现。他想:

如果他捂住耳朵,那声音就听不见了。所以他捂住耳朵伸手去偷铃铛。没想到手刚碰到铃铛,他就被人发现了,结果逮了个正着。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错事不可能让人不知道。自作聪明的结果,只能是自己害自己。这个故事讽刺那些做错事和欺骗自己的人。

掩耳盗铃读后感范文七

我把《掩耳盗铃》读了很多遍,它给了我很多很多的启发。

看人家门上的铃铛很漂很漂亮,想去投那个铃铛,他知道那个铃铛只要用手一碰,就丁零丁零的响起来。他想那个铃铛是用耳朵才能听见,他就把自己耳朵掩了起来,然后他伸手去偷那个铃铛,结果就被人发觉了。

你真是个傻瓜。你知道只要一碰你的手就能找到铃。你真是个可笑的人。如果我是你,我才不像你一样那么笨呢。

掩耳盗铃读后感范文八

古时候,有人在别人家门口看到一个大钟,就想出一个坏主意:把钟偷回家。他开始左思右想终于想出一个好主意:

把自己的耳朵堵上不就听不见了吗?他用一块布遮住耳朵,还用手紧紧的捂住,他一砸钟,钟声招来了许多人,当场就把他抓住了。

在生活中也有一些掩耳盗铃的事比如:我们在上课时有些同学想说话就用书遮住脸和同桌说话以为老师看不见他在说话;还有就是大家在捉迷藏时自己躲在草丛里,树枝在不停地摇动别人已经看见你了,但自己还不知道。

我读完这个成语得出一个道理自己看不见别人,不代表别人看不见你比喻自己欺骗自己。

掩耳盗铃读后感范文九

今天,我读了一篇《掩耳盗铃》的寓言故事。故事讲得是一个人掩住自己的耳朵去偷别人家的铃铛,结果手刚碰到铃铛就响了,被人发觉了。看到这里,我发出了笑声,这人太笨啦,他掩住了自己的耳朵,自己听不见,别人却能听见,这根本就是自欺欺人的做法。

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试图变得聪明,试图欺骗别人,但实际上欺骗你自己。不属于你的东西绝不你据为己有。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这种自欺欺人并没有欺骗自己,而是伤害了自己。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引以为戒。

掩耳盗铃读后感范文十

今天,我读了一个有趣的成语故事。它的名字叫“掩耳盗铃”。

现在我简单介绍一下:在古代,一个小偷喜欢邻居家门口的钟。一天夜晚,他去偷钟,可是钟太大,没法背走,就找来了锤子,想把钟砸碎后弄走,刚一砸,钟就发出洪亮的声响,小偷害怕别人听到声音来抓他,便自作聪明地想了个办法:

他一边捂着耳朵,用斧头砸钟,一边骄傲地想:只要我听不见,别人听不见,我就可以偷钟。结果当场就被邻居捉住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聪明是不好的行为,所以我们不应该聪明。

掩耳盗铃读后感 篇2

掩耳盗铃

春秋时侯,晋国贵族智伯灭掉了范氏。有人趁机跑到范家偷东西,看到院子里挂着一个大钟。这只钟是用上等青铜做的。它的形状和设计都很精致。

小偷高兴极了,他想把那只精美的钟带回家。可是钟又大又重,怎么也挪不动。他只有一种办法能想到这件事。就是把钟打破,然后分开搬回家。

小偷找来一把大大锤,拼命朝钟砸去,咣的一声巨响,把他吓了一大跳。小偷着慌,心想这下糟了,这种声不就等于是告诉人们我正在这里偷钟吗?他心里一急,身子一下子扑到了钟上,张开双臂想捂住钟声,可钟声又怎么捂得住呢!

钟声依然悠悠地传向远方。

他越听越害怕。他自由地收回双手,用尽全力捂住耳朵。“咦,钟声变小了,听不见了!”小偷高兴起来,“妙极了!

把耳朵捂住不住就听不进钟声了吗!”他立刻找来两个布团,把耳朵塞住,心想,这下谁也听不见钟声了。于是就放手砸起钟来,一下一下,钟声响亮地传到很远的地方。

人们听到钟声蜂拥而至把小偷捉住了。

故事出自《吕氏春秋·自知》“掩耳盗钟”被说成“掩耳盗铃”,比喻愚蠢自欺的掩饰行为。

在我六岁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成语故事》。我喜欢。我读了一遍又一遍。这些故事也让我了解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则故事是《掩耳盗铃》。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故事:在古代,楚国有一个小偷在邻居家门口看到一个漂亮的铃铛。于是他就想,要是我也有这样的铃铛,那该多好啊!

第二天,他决定偷铃。当他的手碰到铃时,它发出一个非常清晰的铃。吓得他撒腿就跑。“怎么样才不让铃铛发出声音呢?

”他苦思冥想,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妙计。

第三天,他带上纸巾和板凳就出发了。在邻居家门口,他用纸巾塞住耳朵,让别人听不见。他用手轻轻的去取铃铛,果然没有声音。

“这下就可以大大方方的取铃铛了,反正有没有人听的见。”可是,正当他沾沾自喜的时候,主人牵着小狗出来了,抓了个正着。他一下子惊呆了。

读完这个故事,你可能和我一样明白:如果人们自欺欺人,他们就不会有好的结局。

其实,在我们的身边也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在做练***时候,有的同学不会做,就看同学的答案。老师批改他们的作业,虽然是全对,但是没有经过他们自己的思考,以后出现这样的问题还是不会做。

显然,这样既欺骗了老师,有欺骗了自己。

所以,我觉得做人要诚实守信,不然以后就没有人相信你,没有人会成为你的真正朋友。

掩耳盗铃读后感 篇3

读了掩耳盗铃这则寓言以后,我觉得那个捂着耳朵偷铃铛的那个小偷很笨。

掩耳盗铃讲的是一个小偷看见别人家有一个十分漂亮的铃铛,便想得到它。他走到那户人家的门前,想到要是我用手偷,只要一碰到那个铃铛就会“叮铃”“叮铃”地响起来,立刻就会被人发觉。如果我捂住耳朵的话,那人们不就听不见响声了吗?想着,他用一只手捂住耳朵,另一只手去偷铃铛,没想到手刚碰到铃铛,他就被人发觉了。所以我觉得他很笨。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做事不要自欺欺人。

我以往也办过这种傻事。周末,教师要让我们做300道口算题。在爷爷给我出题的时候,我想上楼玩会电脑,便捂住耳朵,悄悄走出房间,没有想到我刚上到第一层就被爷爷发现了。被他狠狠批了一顿。

所以,大家千万不要跟那个小偷学,要不然你会跟他一样笨的。

掩耳盗铃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掩耳盗铃》这篇成语故事以后,感触很深。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从前,一个非常贪婪的人看到一个大钟,想把它带回家。

但是钟太大太重了。他连续搬了好几次,但动不了。于是,他找到一把锤子,打算把大钟一个一个地砸碎带回家。没有想到那个人用铁锤砸钟的时候,发出了一阵阵洪亮的钟声。

这一下他可就犯难了:“要是别人也听见了钟声,都来夺钟怎么办?”后来他想出了一个好的办法:

堵住自己的耳朵,他想:只要自己的耳朵听不见,别人的耳朵也应该听不见。于是,他自信而大胆地砸碎了大钟。

后来,大雨的钟声传得很远,**来抓他。看到了这里,我就不由自主地笑出了声:那个贪财的人太愚蠢了,真是自欺欺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不想变得聪明。我们想欺骗别人。事实上,我们在欺骗自己。在你做任何事之前,你应该三思而后行。你不能随便下结论。

如果那样的话,倒霉的只会是你自己,而不会是别人的。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是属于你自己的东子,你就不能占为己有,无论这个东西你是多么想得到,这是做人的最基本的要求。

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引以为戒。

掩耳盗铃读后感 篇5

篇一我读了一篇寓言名叫《掩耳盗铃》,讲的是有一个人掩住了自己的耳朵,伸手去偷铃铛的故事。我觉得这个人十分愚蠢,他掩住了自己的耳朵,自己听不见,可是别人却听得见,他这种做法其实是自欺欺人的行为。

我也做过这种愚蠢的事。刚上学的时候,我特别贪玩,上课的时候,我也不注意听讲,我想反正家长也看不见我的表现。回家写作业的时候,我一边玩一边写,也不懂得抓紧时间,尤其是周二下午,我就一会玩这个,一会儿玩那个,一直到妈妈快要下班的时候才开始写作业,当时我想:

下午时间长着呢,等妈妈快回来再写也来得及。时间一长,就造成了我写字速度慢,做事情拖拖拉拉。看完这个寓言,我意识到这种自欺欺人的行为并没有欺骗别人,而是伤害了自己

篇二《成语故事》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掩耳盗铃》这个寓言故事更吸引我。如果你看了,一定也会像我一样。因为,它能让我们懂得很多道理。

从前,有一个小偷。一天晚上,他看见一户人家的门上有一个铃铛,想把它偷走。于是,他借着月光蹑手蹑脚地来到门前。刚去拿时,他想:

如果就用双手去偷,会被发现的。我捂着耳朵听不见,其他人也听不见。他想了想,伸手把它偷走了。然而,他一碰到门铃,声音就传到房间里,被房主发现了。

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这个人真是太愚蠢了,自欺欺人。

我们做每一件事都要经过再三考虑之后再做,不然倒霉的是自己。别想变得聪明。欺骗别人其实就是欺骗自己。以后工作要踏实,不要像这个贼。

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也不能占为己有。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引以为戒。

篇三今天我和妈妈读了(掩耳盗铃)这个成语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说了:一个人看上了一户人家门上挂着的门铃,他想偷门上的铃,可是他左思右想,如果偷这个铃担心发响,就迟迟不敢动手。后来,他终于想出了一个更好的办法,用手捂住耳朵偷别人的铃铛。他听不到戒指的声音吗?

然后,他捂住耳朵,到房子里去偷铃。他的手一碰门铃,就响了。他被发现后被店主抓住了。

这个人自以为把自己的耳朵捂住,自己就听不到响声,就也以为,别人听到声响,这个人实在是太幼稚,太荒唐了!

所以我从这个故事中知道这个人很聪明,想欺骗别人,想掩盖真相。最终呢自己欺骗自己。有些同学跟他一样,自己欺骗自己。

但是,到了真正考试的时候,就不会写了。虽然作业做完了,但没有真正掌握知识,最后被骗的是自己。

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决不做掩耳盗铃的人。

掩耳盗铃读后感 篇6

今天天气十分的晴朗,不过因为昨天下的一场大雪,风都是刺骨的寒冷。我不想出去,所以只好坐在家里看书。当我读了《掩耳盗铃》这个故事后,只觉得故事的主人公太愚蠢了。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很久以前,有个人看见一户人家的门上挂了一个小铃铛,觉得十分的好看,于是想占为己有,把它偷回家去。但是这个人知道,一旦他的手碰到铃铛,铃铛就会响起,主人就会出来。

怎么办呢?对了,把耳朵捂住不就听不见了。他对自己的想法沾沾自喜。

于是他走到门铃旁边,捂住耳朵,伸手去偷门铃。结果他当场被主人抓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一个事实:你不能欺骗自己。我一生中遇到过一些自欺欺人的同学。

记得有一次我们数学考试,同桌有好几题不会写,看到我已经写的满满的,于是伸长脑袋瞟了几眼然后把我的答案写下去。后来发试卷的时候,他考了九十多分,抄袭我的题目全部都对了。因为他在第一次考试中表现得很好,老师表扬了他。

他得意的拿着试卷到处炫耀,好像有多了不起似的。后来的考试我留个心眼,把试卷答案遮的严严实实的,他抄不到了,就只能考到七十多分了。我知道自欺欺人会伤害我自己!

另外,我们不能偷别人的东西。这是违法的。觉得别人的东西好,自己可以努力一点挣钱自己去买,这样的东西也是光明正大的,心里也很坦然的呀。否则,就算你偷了它,你的良心也会被打乱,晚上也睡不着觉!

你觉得我说的对不对?

海盗读后感七篇


学生时代你肯定接触过作文吧,通过写作文可以记录自己身边经历的人和事,其实多看、多学习一些优秀的作文,是对写作有好处的,如何打开写作的思维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海盗读后感七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海盗读后感(篇1)

both sides of the empress, and make everyone saw him as if faced with a powder keg to 爱德华·蒂奇是海盗行为在**试图取缔但是已经是不可收拾的时候的第一海盗。安妮女王时代他曾在一艘武装民船当水手。他留着一丛浓密的黑胡子,本是大海盗戈特船长的手下,后来脱离了戈特自立门户,1715年他指挥着有40门火炮的“复仇女王”号出海时就找上了普通海盗不敢惹的英国皇家海军。

他的疯狂让他的名字在此一战后人人都知道了“黑胡子帝奇”的名字,而整个大西洋沿岸陷入“连皇家海军都无法确保安全”的恐怖之中。

他长着一双深陷的、充满野性的眼睛,一脸浓密而又极具个性的大络腮胡子。胡子非常张扬,有时不得不用带子扎成很多朝各个方向乱窜的小辫儿。他的一只眼睛和一条腿被一块木头代替了。他一年四季都穿着鹿皮靴。

他精力充沛,食欲旺盛。他整天酗酒。他的身体力充满了刺鼻的汗味和火药味。气味很重,每个想和他说话的人都忍不住退后一步。他宽阔的肩膀上总是双肩披着佩带,佩带上固定着满满的子弹夹和三把插在皮套中的手枪。更绝的是,心情好时,他的肩膀上还总是落着一只悠闲的鹦鹉。

而最为鲜明的特征,是每次在实施抢掠前,他那达达尼昂式的帽子下面还插上两根点燃的导火线,冒着黑烟在他两边的耳朵上翘翘着,使每个人看到他时都好像面对着一个随时要**的火药桶,这就是臭名昭著的大海盗“黑胡子”。

explore at any time, this is the infamous great pirate "black beard".

海盗读后感(篇2)

十一国庆一点也不好玩,但是国庆节放假那就很好了。因此功抵过,十一国庆是非常好的。昨日看美国电影《加勒比海盗》,很好看。海盗杰克一想着抢回归属于他的黑珍珠号,岂料敌人居然是巴尔巴罗萨船长领着的残酷海盗一群受诅咒又贪欲的海盗。她们围攻皇室海港,截走威儿的意中人DD依丽莎白。聪惠漂亮的依丽莎白运用那一枚海盗点卷换得了一次交涉。巴尔巴罗萨船长以理待依丽莎白,可以说敬如上宾。可依丽莎白是看到了:皎洁的月光撒在贵盗船里,一群污浊的骷髅人,杀不死都没有觉得。她们贪欲,残酷,无所不用其极。然回过头看杰克,尽管是臭名昭住的海盗头子,却也也有一点人的本性,可也没逃过诅咒。聪慧的杰克和英勇、为爱无畏的威儿勇闯加勒比海,一段激动人心、尔虞我诈的探险刚开始。

一直以来,我只了解海盗代表随意,代表无所畏惧,却不知道他更表明了一种精神DD海盗精神。那就是一种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体会的精神,海盗的好,海盗的坏,全是海盗所原有的。尽管土匪也打劫,却也比不上海盗惊险刺激。可是我自小喜爱海盗,痴迷海盗,赏析那类海盗精神,然也长出想作海盗的荒谬念头。

一望无际,碧蓝如天的加勒比海上行车着一条鬼盗船,那就是杰克船长的归处,代表杰克船长的随意,更承重着令我叹服的海盗精神。

海盗读后感(篇3)

《海盗从不换尿布》是一本引人入胜的小说,讲述了主人公杰克的冒险故事。通过这本书,我深受启发和感动,同时也获得了一些关于生活和冒险的重要思考。


这本书的标题引人注目,充满了奇幻和幽默感。海盗作为一种古老而神秘的存在,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形象。作者却在标题中加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情节,指出海盗们从不换尿布。这个情节既有趣又颠覆了我们对于海盗的传统观念,让人好奇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故事。


故事中的主人公杰克是一个年轻而勇敢的海盗。他的冒险旅程始于他发现了一张古老地图,上面标记了一个传说中的宝藏。这个宝藏被埋藏在一个神秘岛屿上,需要通过一系列艰难险阻才能到达。杰克决心寻找宝藏,因为他相信宝藏背后隐藏着无尽的财富和冒险。


在这个冒险的过程中,杰克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他需要与海洋中的巨浪搏斗、与敌对海盗进行激烈的战斗,并且通过一个谜题迷宫才能找到宝藏的确切位置。尽管面临着种种困难,杰克从未背弃他冒险的梦想。他展现出了坚毅的品质和对冒险的不屈精神,这让我深为感动。


与此同时,通过杰克的冒险故事,我也思考了一些人生的重要问题。我们每个人都会面对各种挑战和困难,但很少有人愿意主动迎接这些挑战,而更多的是选择舒适地生活在自己的安逸圈子中。正是通过冒险和挑战,我们才能够真正成长和发现自己的潜力。杰克的故事让我明白,只有敢于冒险并勇敢地面对困难,我们才能够探索到生活的更多可能性。


除此之外,这本书中的插图和描述也让我对海盗生活有了全新的认识。以前,我对海盗的想象大多是与欺诈、暴力和非法活动相关的。在《海盗从不换尿布》中,我发现了另一种不同的海盗形象。故事中的海盗们生活简朴,相互之间也有着真挚的友谊和信任。他们为了梦想和宝藏而勇往直前,并在面对困难时彼此鼓励和支持。这些描绘让我重新思考了海盗这个角色,认识到他们也可能是富有情感和人性的。


小编认为,《海盗从不换尿布》是一本令人陶醉的小说,通过讲述一个年轻海盗的冒险故事,向我们展示了勇气、冒险以及人生的意义。它不仅在故事情节上引人入胜,同时也让我们对海盗这个角色和冒险这种生活方式有了更深入的认知。我相信,这本书会激发读者的勇气和冒险精神,让他们敢于面对生活的挑战,并以积极的态度去探索未知的领域。

海盗读后感(篇4)

内容简介:这是一本揭示海盗行为背后隐藏的有意思的经济学原理的书。本书将读者带入了17世纪末到18世纪早期的海盗世界。作者彼得?里森告诉我们原来海盗虚张声势的张牙舞爪与恶魔式的狡诈都只是表象,他为我们揭秘了隐藏在海盗那臭名昭著的、有趣的有时又赤裸裸的行为背后的经济学内涵。我们所知道的海盗行为和海盗们表现出来的宽容与博爱原来都是在追逐利益的过程中,对于普遍经济状况的理性反应。

海盗经济学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里森将经济学家们常用的工具带到了西班牙大陆。海盗故事并非只是迪士尼电影的精彩主题,它还是一种重要的经济现象。里森这本出色的著作有助于我们搞清楚海盗是些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投身这样一个为人唾弃的行业。他运用经济学原理解释了让俘虏跳船这种行为背后的原因,也解释了为什么会有‘快乐罗杰’旗帜。这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但同时也是一本富有洞见和分析的书。”

海盗经济学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这是对海盗黄金年代的一次全新而诱人的探索。彼得?里森行文思维清晰,他的研究深度也令人印象深刻。”

海盗读后感(篇5)

《海盗从不换尿布》这个标题听起来可能会引起人们的好奇和疑惑,但实际上它蕴含了一个深刻的寓意。这个寓意正是我们生活中值得我们反思和深思的地方。下面我将详细叙述这个寓意,并对我读完这个标题后的感想进行阐述。

在我们的认知中,海盗一直被描绘为粗暴、野蛮、无法无天的行业。他们以掠夺船只、劫掠财富为生,恶名昭彰。然而,这个标题揭示了一个与我对海盗的刻板印象完全不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从不换尿布。这引发了我的思考,为什么一个如此重要的生活习惯会被海盗忽视呢?

每个人都知道,换尿布是保持卫生和健康的基本要求之一,对于婴儿而言尤为重要。然而,海盗却选择忽略这个基本的卫生常识。考虑到海盗经常在水上活动,这种不换尿布的习惯不仅对他们自己的身体健康构成威胁,也容易传播疾病。但为什么他们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呢?

在我看来,这个标题背后传递的信息不仅仅是海盗如何对待个人卫生的问题,更是一个对于生活态度和价值观的思考。在拥有一个船队和追求财富的同时,海盗大概不会太细致地照顾自己的个人方面。他们更注重的是冒险、勇气和自由。换句话说,他们选择放弃换尿布这一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去追求他们内心深处真正渴望的自由和冒险精神。

这个标题对我而言有很多启示和触动。首先,它提醒我不能以表面上的行为和习惯来简单地判断一个人或一件事。海盗虽然放弃了换尿布的习惯,但他们能在海上经历各种艰难险阻,体现了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勇往直前的精神。其次,它也教会了我要珍惜和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因为没有健康的身体,就不可能去追求自己心中的自由和梦想。

这个标题也提醒我要勇于追求激情和冒险精神。生活中的每一个阶段和每一个选择都是我们自己负责。我们可以选择安稳舒适的生活,也可以选择冒险和探索未知的领域,去追逐我们内心真正渴望的自由和梦想。正如海盗们可以选择不去换尿布,走在危险和未知之路,我们也应该鼓起勇气踏出舒适区,去追求梦想和自由。

总结来说,这个标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不仅批判了海盗不换尿布的行为,更传递了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正是这种精神和勇气使得他们成为故事中的主角。我们可以从海盗的冒险经历中学到很多,勇于追逐自己的梦想,勇往直前,不畏艰难险阻。我相信,正是这种勇气和追求重新定义了“海盗”的含义,使他们在我们的想象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海盗读后感(篇6)

海盗黑胡子英语读后感范文

Edward vidic is piracy is already out in the government is trying to clamp down on but when the first pirates. The time of queen Anne when he was on a ship privateer sea. He had a dense cluster of black beard, this is the sea steal Mrs. Captain, then out of Mrs. Housekeep, in 1715 he directed the 40 cannon queen "revenge", when they find the ordinary pirates can't mess with the British royal navy. His crazy let his name in the post-war everyone knows the name "black beard emperor", and the Atlantic coast into "even the royal navy could not ensure security" of terror.

With deep, full of wild eyes and a face of thick and individuality extremely big beard. The beard is very make public, sometimes have to use tape into many straggling dreadlocks in all directions. He the one-eyed, one leg a log, all the year round to wear boots. He has a lot of energy, good appetite, drunk all day day, radiate acrid smelly sweat and the smell of gunpowder, taste, make everyone want to talk to him to take a step back involuntarily. His broad shoulders shoulders always covered with wear, wear fixed full clip and three planted in the holster pistols. More unique is, in a good mood, also always falls on his shoulders a leisurely parrot. The most distinctive feature, it is every time before the implementation of looting, his da dani hat of aung below also with two lighted the fuse, took the black smoke in his ears on both sides of the empress, and make everyone saw him as if faced with a powder keg to explode at any time, this is the infamous great pirate "black beard".

爱德华·蒂奇 是海盗行为在政府试图取缔但是已经是不可收拾的时候的第一海盗。安妮女王时代他曾在一艘武装民船当水手。他留着一丛浓密的黑胡子,本是大海盗戈特船长的手下,后来脱离了戈特自立门户,1715年他指挥着有40门火炮的“复仇女王”号出海时就找上了普通海盗不敢惹的英国皇家海军。他的疯狂让他的名字在此一战后人人都知道了“黑胡子帝奇”的名字,而整个大西洋沿岸陷入“连皇家海军都无法确保安全”的恐怖之中。

他长着一双深陷的、充满野性的眼睛,一脸浓密而又极具个性的大络腮胡子。胡子非常张扬,有时不得不用带子扎成很多朝各个方向乱窜的小辫儿。他独眼、一条腿由一根木头代替,一年四季穿鹿皮靴。他精力充沛、食欲极佳,整天酒气熏天,浑身散发着刺鼻的臭汗和火药的怪味,味道之大,使每个想和他说话的人都不由自主地后退一步。他宽阔的肩膀上总是双肩披着佩带,佩带上固定着满满的子弹夹和三把插在皮套中的手枪。更绝的是,心情好时,他的肩膀上还总是落着一只悠闲的鹦鹉。而最为鲜明的特征,是每次在实施抢掠前,他 那达达尼昂式的帽子下面还插上两根点燃的导火线,冒着黑烟在他两边的耳朵上翘翘着,使每个人看到他时都好像面对着一个随时要爆炸的火药桶,这就是臭名昭著的大海盗“黑胡子”。

海盗读后感(篇7)

重温了《加勒比海盗5:死无对证》,有一种很莫名其妙的感觉。有很震撼么?没有。很出奇么?也没有。那为什么就会有这么强的兴趣,专门再看一遍呢?真个是奇了怪了。

故事的情节,基本都还记得。大概的故事,记得很清楚,就是一次出海寻宝旅行。具体的细节,也基本上都有印象——看到某一段,很快就能想起来后边会有什么情节,这算是比较熟悉了。熟悉的东西,应该会有点无趣,也确实如此,少了那种初看时的新奇感。看老故事,俗称“热剩饭”,有点难以下咽也是正常的。看片过程中,最大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无奇的平。故事要有转折才有趣,来回转折,翻来覆去地变化才好看。由于以前看过,像是认得路,这次再看,就如同再走老路,没有那么一种“山路十八弯”、处处是景观的惊奇了。拐弯之前,都已经准备好了,似乎心里毫无波澜,甚至还有点想笑——跟我耍宝么?那我就静静地看你表演,你要演什么我都知道。

可是,虽然说心里没有波澜,但其实只不过是没有大风大浪而已,涌动的暗潮还很是强劲有力。看到一些情节,忍不住地想剧透。想起来后边的情节,其实就是自己在向自己剧透。剧透,无非是想显得自己知道后边的情节,对这么离奇的情节都能把握得了,理解得了。这么一种心理,前提就是,承认了这故事确实离奇,确实超乎意料,若不是看过,怕是剧透不了,把握不了。一种不服气的压制,想压制住看片时心里的惊奇感,但只是表面上不动声色,真正的感受呢,却是波涛汹涌、暗流涌动,激动的.不得了。

电影的代入感很强。不由得不把自己想象成其中的某一个角色。一会儿是主角,在肆无忌惮地游戏人生、嬉笑怒骂,一会儿又是某个配角,陷入了一种无可奈何的绝境里、怨天尤人。电影制造了一种观众想要体验而不能的氛围和环境,观众只能自己开动想象力,随着情节流动,把自己沉进去,还由此越陷越深。

人物对话很能直击人心。总有人能说出一些,自己想说而说不出的话。在电影营造的氛围中,我也很想做其中的某一个人,做不了,看到了“他”在做,做到了,而“他”是我想象中的自己。看剧的过程中,一旦把自己带入其中,多少就有些精神分裂了,像是个神,漂浮在空中,以上帝的视角,看自己的意志支配着的另一个自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那体验,简直就是在管控世界,无所不能,冒险刺激的同时没有恐惧。

怪不得重温电影,也会有如此兴趣。倔强地认为电影没什么值得看的,但却又完全离不开,非得看完不可。原来是因为这电影确实好,能带着观众去做一场美梦。

盗户读后感模板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盗墓笔记》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盗户读后感 篇1

记得在儿时,我最早的一个理想就是成为一名考古学家,穿上一身户外装备,拿起一把枪,和队友们探寻深山古墓里的历史真相;还要和古墓里的机关陷阱与可恶的盗墓贼们斗智斗勇,生活的孤独、刺激、血性和傲然。究其原因,似乎是因为看了一部有关电影,现在已经连电影的名字和基本情节都回忆不起来了,只是记忆碎片里有可怕的古墓和沧桑的爱情。谁知道,二十年后,一部天下霸唱大神关于盗墓探险的神作《鬼吹灯》让在下读的欲罢不能,瑰丽悬疑、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又重新勾起了儿时那第一个梦想。《鬼吹灯》的确是盗墓类小说的开山之作,具有里程碑般的划时代意义,对此,在下肯定要在另一篇日志里进行品评。而号称和天下霸唱的《鬼吹灯》南北齐名、并称一时瑜亮的南派三叔的另一盗墓神作《盗墓笔记》在下则刚刚在每天的骑行中听完了有声小说,趁热打铁,就将这一部连载了5年时间,合计380万字的几次要中途放弃阅读的盗墓小说的一些感触记录下来,以免时间冲淡曾经的激情和火花。

一开始看《盗墓笔记》,就被它诡异的情节所吸引,比起天下霸唱京津味儿的娓娓道来,南方人精明善于算计的特点在笔风上显露无疑,三叔给读者设置的悬念、挖的坑更是匪夷所思,而且气氛渲染的接近于恐怖。可是读着读着,我就读不下去了,因为三叔的叙述明显有太多的破绽,故事仿佛深夜里一盏孤灯,让读者能看到或者看清的只是小小一角,还有巨大的真相和阴谋被隐藏在未知的黑暗里。鉴于这种极度不爽的感觉,我甚至想过放弃,后来勉强靠着看网络上的`一些解密来强行支撑自己看下去。

可是越看越深入,随着故事的逐渐展开,人物的命运开始有了起伏,很多原本很可爱的鲜活生命和一起出生入死的感情,都随着巨大的阴谋和痴狂的梦想而葬送了。渐渐的,这本小说使我越来越有一种“江湖子弟青山老,百年风雨洞庭湖”的沧桑和慨叹;而情节上,也开始一步步的逐渐去揭开那个巨大阴谋的真相。随着老九门各个盗墓大家族逐渐浮出水面,谢雨辰、二月红、张大佛爷等经典人物的纷纷登场,矛盾逐渐积蓄和总爆发,整个故事终于渡过了漫长的青涩成长期,开始迎来了甜蜜诱人的成熟期。尤其是故事最后结尾的部分,潘子的死,哑姐的嫁人,小哥的离去,胖子的断魂,几乎每一次生离死别都让我泪眼婆娑。再精彩的小说永远也只是小说,虚构的是情节,真实的是感情,或者说人间真情!

如果说《鬼吹灯》靠磅礴大气的构思、幽默顺畅的叙事而貌似金庸的武侠,那《盗墓笔记》就是诡谲连环、精悍个性的古龙武侠,它已经不单单是盗墓探险小说了,更接近于推理小说的范畴,可是在严密理性的推理解密和冷酷狠辣的黑道家族斗争中,却偏偏夹杂了人间的真情挚爱与无奈伤别。而《盗墓笔记》行文布局虽然类似古龙,立意却相当高远,近于黄易探寻和超脱生死之终极秘密,妄图破碎虚空的最高哲学命题,这又极大的拔高了小说的思想深度,超过了古龙的局限和小气。就是那个试图探寻得到所谓人类“长生”之谜的那个背后最大的反派势力——“它”,布下了几乎无解的巨大阴谋,杀害牺牲了无数的鲜活生命,机关算尽却偏偏没有算到人类还有真情和善良,而最终为山九仞、功亏一篑、满盘皆输。为一己私欲,妄图长生不死之人终将淹没于历史尘埃之中,是以不朽万古者,唯有“情”、“义”二字也!正所谓:

天下风云去又来,江湖恩怨空余哀。

忍把浮名换浊酒,人间只有情永在!

掩卷之后,我唏嘘良久,不得不写下这篇文学评论,聊以自娱,也与诸君共同交流。

盗户读后感 篇2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盗墓过程总所发生的光怪陆离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譬如潘子对三叔的忠诚,天真、小哥和胖子之间的铁三角关系,还有天真和小哥之间深深浅浅的羁绊……我相信,这是任何一部小说都比不上的。

盗户读后感 篇3

朋友买了一套《盗墓笔记》。从小我就对鬼神、墓穴之类充满了好奇。于是,迫不及待地借来看。虽然很害怕,但还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小心翼翼地翻开书,好像里面真会钻出一个鬼怪来,很快就被书中离奇、古怪、恐怖、悬疑的故事情节吸引了。

跟随着主人公吴邪进入到了一个个千年古墓。这些古墓有的在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有的在神秘莫测的海底;有的在高不可攀的雪山;有的在泥泞的沼泽下……

古墓里有气势磅礴的宫殿,巨大的石门、石柱;有百转迂回的墓道,无数的暗室,密道,机关重重,更可怕的是有鬼怪在墓里游荡、攻击打扰古墓安宁的入侵者。对了,古墓里还有很多绝世珍宝:有巨大的做工精湛的青铜器;有精美绝伦的壁画;有惟妙惟肖的雕塑;有价值连城的珠宝……

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景出现在眼前:无数的人面鸟身口中猴;棺中的“千手观音”尸;巨大的百足龙神——蚰蜒;鬼气森森的阴兵借道……虽然知道书里写的都是假的,可还是看的浑身冒汗,晚上睡觉也不敢关灯。咳!这是何苦呢?

看完这本书,想到了现实生活中也有气势磅礴、雄伟壮观的陵墓。像埃及的金字塔,印度的泰姬陵,中国的秦始皇陵……这些都出自古代劳动人民勤劳的双手,是他们智慧的结晶。

去参观世界各地的古墓是我的梦想,希望我的梦想成真。

盗户读后感 篇4

我本是听书人,奈何入戏太深。

——题记

有这样一群人,义无反顾地踏上一条不归路,寻找所谓的真相;有这样一群人,为了朋友间的一句话,不惜两肋插刀,以我之命换你生;有这样一群人,背负的太多太多,家族、使命、历史亦或是终极……

“一入盗墓深似海,从此真相是路人”,一个月前我看完了《盗墓笔记》,它带给我的是震撼,深深的震撼,那是一种无法自拔的感觉。

这是一个由战国帛书引起的故事,主人公吴邪及他的三叔吴三省从帛书中得到一张古墓的地图,从此踏上了寻找真相之旅。从七星鲁王宫始,西沙海底,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张家古楼,到青铜门前……一个接一个的谜团,吴邪等人逐渐被卷入一个巨大的阴谋。

在这盗墓途中,吴邪也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与吴邪一起共同面对危险和谜团。

小哥张起灵——被吴邪称作“闷油瓶”,性格沉默寡言,一身蓝色连帽衫。他的食指和中指奇长,后背一把黑金古刀,有能驱虫、威慑粽子的“老闷宝血”。他总能在他人遇险时挺身而出,身手极好,有不为人知的过去,并患有失忆症。

王胖子,自称“摸金校尉”,为人豪爽,是乐天派的代表人物,经常在冷场时活跃气氛。他四肢发达头脑却不简单。思维独特的胖子有一套自创的“枚举法”,且他喜欢摸明器。但是看似贪财的胖子却自愿淌吴邪这一趟浑水,并多次营救吴邪和小哥,提供寻找真相的重要线索。

再来说说主角吴邪——一家杭州古董店的老板,对古文字颇有研究,会写瘦金体和做拓本,有强烈的好奇心却没有勇气探索“新事物”,普通却不普通。我有时恨他的犹豫不决和胆小懦弱,也爱他的天真无邪和同甘共苦。他是铁三角一个特殊的人物——虽身手不好,有下墓必起尸的体质,被称作“拖油瓶”;但他总能在关键时刻发现一些细节,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借此不断追求真相。因此,他也是各方势力的主要针对目标。

《盗墓》中老九门、袭德考、张家和“它”组织的关系和目的错综复杂,相互的利用猜忌,无数的.阴谋陷阱,只为青铜门后的最终秘密——终极。吴邪一干人被卷入其中,历经风雨,却不知上一代的恩仇何时能解除?在不断探索谜团、寻找真相的途中,我也想了很多。友情?责任?生命?意义?亦或是其他的东西。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不是胖子愿放弃一切留守孤村只为他心中的云彩,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自我的追寻。

我还记得胖子说的那句话:“如果你身边的亲人有一个去世了,其他人都健在,你会觉得这一次的去世,是一次巨大的浩劫。而如果你身边的亲人,在一年内一个接一个地去世了,你会慢慢地麻木。而小哥离开时的眼神,似乎就是后者。”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

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变成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开,而他却挽留不住什么。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为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皆说张家族长强大如神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西藏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冷淡,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说:“如果你一心想死,我是不会阻拦的”,他只救求生的人,所以他从来没有让他队里的人有过牺牲。小哥的魅力不是高冷的人设和酷炫的身手,而是对于生命的尊重和对众生平等的爱,是慈悲!闷油瓶对所有生灵都给予尊重,却唯独忘了自己。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

令我心疼的还有失去天真的吴邪和一生戏台如梦的解雨臣。他们都是老九门的后代,肩负着自己的家族。于吴邪,经历了太多的匪夷所思,他已经学了戴上面具伪装自己;但正如三叔所说:“这个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吴邪在风口浪尖中已然褪去天真,再也找不回曾经的单纯。如今他是道上叱咤风云的吴小佛爷,只等待十年后他的归来,还他无邪。

于花儿爷,从小学戏,台上的他好似梦中仙,那一出《霸王别姬》唱尽霓裳笙调;台下的他是解家当家,有着逃不开的与生俱来的责任。甚至不是他可以选择接不接受的,要么成为花爷,要么就是死,他比谁都清楚。

这是我了解的解语花,孤傲而执拗,冷酷而强硬。内心的柔软从未被现实堙没,正如哪怕吴邪已不再天真,但他骨子里的东西还在。午夜梦回,从噩梦中陡然惊醒的时候,卸下所有的伪装与防备,独自面对血淋淋的伤口和现实时,解雨臣只是个从未长大的孩子,将自己抱紧,再紧一点,抵挡那些伤害。解雨臣不是吴邪,他只是披上了一个解语花的假面,便自以为成熟了不再受伤了,却依旧是伤痕累累。

责任,束缚了他们,也成就了他们。或许这是他们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吧;或许年少轻狂的他们需要时间的磨砺来锻炼自己;或许这些危险重重的考验能让他们得到真正的朋友。

尽管闷油瓶依然带着鬼玺进入了青铜门代替吴邪赴十年之约,尽管吴邪活着从长白山下来失了天真成为手段狠辣的吴小佛爷,尽管胖子承受不住云彩的死从而巴乃村平凡生活,但铁三角的友谊永远都在。

它不会因为解连环的欺骗、汪藏海的计谋破碎;它不会因为齐羽的挑拨离间、吴三省的质疑冲淡;它不会因为潘子的去世、陈皮阿四的执念改变。这就是铁三角,这种友谊,无懈可击!

《盗墓笔记》包括了我太多太多的回忆和爱,最后只想说----一生那么长,等你十年又何妨。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后记

盗户读后感 篇5

这部小说就像其介绍的一样,绝对好看,写的也绝对精彩,我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将这本小说读完,可以说是吓出了一身冷汗啊(我承认我没怎么看过恐怖小说,唯一看过的就是前几年比较火热的《笔仙的故事》,当时看完也是看的背脊发凉),不过比较令人郁闷的是小说没写完,书也只出到上半部,在网上搜了下,作者还在继续更新中,看来要等出下部书是比较慢了,所以只好继续在网上先看看,等出了书再继续买,虽然买了的书只写到最后主角上网查资料,发现有寻找其三叔的寻人启示,留下了太多的悬念给读者,想必下部肯定也会像上部一样的精彩吧,期待!(但在网上看时,也没解释出来,不知道后面是不是会继续解释呢?希望作者能把一些未解之谜能尽快告诉我们读者)

不过看完之后,还是留下了很多疑点没搞清楚,不知道是作者故意留下的伏笔,还是真的`只是问题?

例如:一开始讲述的主角的爷爷们去倒斗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还有主角的爷爷最后怎么逃脱的?明明书中说主角的爷爷已经无路可逃?怎么又会活下来了呢?还有主角为什么中了毒确不会死?而且还奇迹般的恢复了?不知道是不是在鲁王宫无意中吃了那片盔甲的残片的缘故。还有那个闷油瓶到底是什么来历?为什么明明是和主角的三叔一个年代的,但看上去确和主角一样年轻?甚至比主角还要年轻?还有就是主角的三叔?为什么最后说三叔有问题?不仅杀了人,甚至可以说很多事情都是他一手搞出来的,他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等等一切疑问可以说是看完书之后留下来的,这些疑问弄的有点郁闷,也希望作者能在下一部中一一做出解答,也期待下一部早点出书吧,虽然网上已经有连载的了,但还是看书比较舒服一些,要不然眼睛老着电脑也比较痛苦啊!!

看来这些疑问短时间内是无法解决了,只好先搁置在一旁了,继续去看以盗墓为题材的另一部小说《鬼吹灯》去,在网上听很多人都说这部小说很精彩,而且这部小说又分四大部分,可以看一阵子了,希望再看完《鬼吹灯》后,《盗墓笔记》的下部也能出来就好了。

盗户读后感 篇6

张起灵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替代吴邪进了青铜古门。他不过是为了保护吴邪,宁愿自己去也不让吴邪受伤,他在新日饭店的混战中这样说道:“你们谁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将会把他害死,不管他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他找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见,他虽然有冷酷的外表,内心却关注着这个铁三角。

我看到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桌子,忍着骨裂的痛,愤怒地对人们说着,“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谁敢对他们无礼,我将对你不客气,犹如此案!”,心里很感动;我看到胖子说道:“现在只有两个人能拉胖爷我出去,一是你天真,二是小哥,胖爷我今天就是死在这儿也值了,咱们来世还做朋友。”我仍然很感动,因为这就是友谊啊!真正的友谊不就是不让对方受伤害,宁可自己受害吗?这是最可贵的。我又想到了小哥在长白山告诉吴邪,他代替吴邪进了青铜古门,然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吴邪掐晕,扬长而去。这样的举动看似很奇怪,却是在保护吴邪。

这套小说语言简单朴素,却情感真实。虽然只是本故事书,内容浅显,但里面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字里行间都饱含哲理。南派三叔把自己所认为好的或有价值的东西都写进了书里,例如:书中写道:“变化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别人看我的眼光。”还有:“如果你摘下了十个苹果,有九个坏了,你就不应该为那九个伤心,而是为那一个完好的高兴。”或是:“世界上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这些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能一一枚举。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人们常说网络小说不好,最好不读,可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并非都不好。想要做到真正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博览群书,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去读书,并从里面找出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精华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容它、接纳它,这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

盗户读后感 篇7

从我决定写这个题目开始,这就注定是个漫长的故事。《盗墓笔记》,没有多好的文笔,或许,这只是一种网络小说。但又或许,就是因为你没看过,所以你才不知道有个团队,他们的故事超越友情超越亲情,最后的结局,又令人心痛。

那个说着“带我回家”的张起灵;那个说着“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最后却丢失天真的吴邪;那个说着“胖爷我一身神膘走天下”的王胖子。还有那个台上花开花落又仿佛看破红尘的谢雨辰,与那个笑看一切,玩世不恭的黑瞎子。他们走在这个“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的世界里,从最初的各怀目的,到后来愿为对方涉险,而那个打着“天真无邪”名号的小三爷,从开始的走进别人精心布置的迷局到后来自己精心布下命局,从小三爷变成小佛爷。这十几年一路走下来,看着他们一点点脱变,看着他摘下了脸上的'面具却戴在了心上。

解家雨臣,立也无痕,玲珑水袖,一纸戏文。 王家胖子,嬉笑怒骂,痛彻心扉,长伴故人。 张家起灵,麒麟缠身,悠悠长白,岁月无痕。 吴家无邪,翘首回问,凝眸远视,天真已逝。齐家黑瞎,笑得轻佻,风雨陌路,恍然一生……我们只是听书者,奈何早已入戏。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这句贯穿全书的话,吴邪明白,我们也明白;有些面具戴上就摘不下来了,吴邪也明白。我们所有人都是天生的演员,剧本就是不断改变的命运,导演就是不断雕刻我们的光阴。人心的险恶我们都会在剧本中一点点了解,唯一不同的是,光阴和命运不允许我们“罢演”。尔虞我诈,人心莫测,一个人的心隔着肚皮,两个人的心隔着两个肚皮。莫测莫测,不要去猜测。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心,海底针”,其实人心都这样,不论男女。

一个网友说的话我现在还记得:“遇到鬼神的概率与遇到真爱的概率是一样的,遇到非善人的概率与吃肉塞牙缝的概率差不多。”虽说有点夸张,但的确如此。国内鬼片看过吧?里面哪个鬼不是人作孽出来的?世上最可怕的恶魔做出的事,终究是人自己想出来的,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对吧?而人能做出的最恐怖的事,永远超出你的想象,因为人在不断“突破自我”。如果这世上真的有鬼神,它们又怎么会去伤害哪些在它们眼里如同蝼蚁一般的人类?反而是人,说不定在我写这篇作文时,就有好几个被害死的人。因为利益而见血封喉的人很常见,因为利益而结交的人的更常见。

人心入戏,半真半假;人生如戏,戏说人生。

如果说“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现实,那么“比死亡更可怕的是永生”就比较虚幻飘渺了。毕竟没有人是永生的。许多人也许会想永生为什么不好?永远活着不好么?那样或许就没有什么“生前无法完成”的遗憾了。但你想过吗,当你做完想做的所有事时,你又可以去干吗呢?当你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你而去,你不孤独吗?人活着不过是解决完自己一个有一个的烦恼后,为自己找下一个烦恼。永生是疲惫的。

人生莫测,测不透;戏说永生,说不清。看不透的不要看,想不明的不要想,如果非要知道答案,就要做好你承受不了的准备。

盗户读后感 篇8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盗户读后感 篇9

今年暑假我买了狄更斯的《双城记》这本经典著作来看,看完这本书使我有不少感悟,让我对爱有了一种新的诠释,在本中主要讲的是法国大革命是下的爱情与仇恨。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一个血的印记。在那个混乱的时代,充满不确定;在这种无秩序的状态下,人性的一切表露无疑。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透过为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作者狄更斯只想传达出——-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替代爱——-贵族的暴虐对平民造成的伤痛不会因为鲜血而愈合,平民对贵族的仇恨也无法替代对已逝亲人的爱。?“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一定小说《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也不知道这句话为何而说。如果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为何说写出这句经典名句,那自然是要读读原著的。“——-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这句话其实解释了上述经典句子的`两个问题:为何这么说,对谁而说。这也就是小说出世的原因之一,狄更斯希望通过这样一本小说,通过描述法国大革命给人民大众带来灾难来表示自己的担心,同时告诫英国的危险处境。一段革命史,两座分别代表两个国家的城市,几个风雨飘摇中的人,构成了小说的主要素。

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这种爱,体现在小说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写。

我非常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那么,卡顿是怎么样一个人呢?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为何自甘堕落?小说中似乎并没有交代,自从他一出场就是如此,并且也没有对他的家事背景描写也并不多。个人认为,这个人代表狄更斯自己,因此他无需过多描述——卡顿的堕落,源于自己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

被自己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之所以的情况下,以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策救出了自己的所爱女子的丈夫。

这不正是基督之爱么,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事实上,小说中的卡顿也确实以圣经的口吻在临死前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西德尼。卡顿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

盗户读后感 篇10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的阶梯”,闲暇之余,捧起一本书,尽情地享受其中的乐趣,是多么美妙的事呀!

假期我读了《盗墓笔记》,起初,我以为那只是充满迷信的恐怖故事,可是当我走进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我才真正看到人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它都有。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一位位鲜活特别的任务;一段段环环相扣的情节;一幕幕饱含真情的告白……无论身处怎样的绝境,他们都不放弃希望;无论深陷怎样的谜团,他们都不感到彷徨。他们有热血,有个性,各显神通,面对骇人的黑暗,面对无底的悬崖,毫不退缩。你拉我一把,我叫他一声,彼此互相搀扶,走出惊天的秘密。他是一个普通人,只会识文断字,却凭借天真善良,获得大家的信任,也许危险会困住他,但他勇敢、乐观,跟随伙伴的.步伐,解开重重谜团。正是他,打开了整个故事的大门,让我们看到,这个书中世界的一切美好,也让我们深深被这些有血性的英雄感动,深深为这些有希望的团体加油。

这就是书籍无法抵抗的魅力,追随书中人的脚步,感悟书中的悲欢离合。

盗户读后感 篇11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西德尼·卡尔顿

就这样被感动了。它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它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它更是一种纯洁而高尚的爱。它就是狄更斯笔下的《双城记》。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作者以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为框架,以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在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忍受着资产阶级无情的剥削。正如作者所说:“昌盛而又衰微,笃诚而又多疑,光明而又黑暗,这是充满阳光希望的黎明,又是阴暗失望的长夜,人们拥有一切,却两手空空。”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真挚的情感,成为这部名著亮丽的一笔。

在小说中,狄更斯成功地塑造了主要人物鲜明的个性。曼内特是个深爱女儿的父亲,在经历磨难后仍宽容地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露西是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能看自己一眼每天风雨不改地到大墙对面站立两小时;查尔斯是个正直、豁达的贵族,与露西相爱,为了爱情甘愿放弃爵位与财产。

小说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让人有点憎恶的泰雷兹·德伐日。失去亲人使她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革命胜利之时为亲人报仇。可是等到革命胜利时,她许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复仇却失去了对象,她的愤怒之深是可以想象的,然而为了发泄积愤却拿侯爵兄弟的儿子及其家人抵罪,她走上了一条与那些伪贵族同样残忍的道路,于是她的种种行为使她一步步失去了读者的谅解。最后,恶人有恶报,她戏剧性地因为枪走火而结束了自己充满仇恨的一生。也许这才是她最佳的结局。那些像德伐日那样以复仇为生活唯一目的`的人,

即使命运坎坷,也决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

而在整篇小说中,最让我喜欢也是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助手的他才华出众,却甘心情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名利、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与查尔斯长得十分相似,也同样深爱着露西,然而两者命运却截然不同。他羡慕查尔斯,也恨他。可在经历痛苦的煎熬后,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露西与查尔斯永远幸福,因为“爱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崇高而纯洁的。

终于,他向露西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每次读起那段话,难免感到心酸,“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灵魂最后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看见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那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己死去的往日的梦想。我也因此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后,我才为一种原以为不会再谴责我的悔恨所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当查尔斯因为家族的犯罪而被无辜判决死刑,西德尼竟然代替他去断头台接受行刑。在生命与爱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他爱露西,为了她的幸福,他为她的爱人献出自己的生命。当他走上断头台的时候,面上依然保持着笑容,他信守对露西的诺言……因为,他的爱便是他的生命。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我愿意是急流/山里的小河/在崎岖的路上/岩石上经过/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快乐地游来游去……”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盗户读后感 篇12

同学们在这个欢乐的暑假里,你们读了哪些书呢?是格林童话、三国演义或者是什么其他书呢?而我也读了一本书那就是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下面让我告诉你们大概说些什么吧!如下;

书里的主人公我。从来没有到过墓,有一次,有一个奇怪的老人买了一幅卷画给我三叔,上面全都是古文,三叔一看十分惊讶便对我说:这幅画上面说的.是一个墓地的所在处,而且这个墓十分不简单,这次我要亲自出马去那个墓里!在我的印象当中三叔好像没有亲自出马去

盗过一个墓过。我形象这个墓一定不简单,肯定非同小可。于是我便去求三叔然他带我去盗墓。谁知三叔不答应。我便对三叔说:只要你带我去我一定不下盗墓里去。我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去不这么想。我想只要你让我去我金瓯一定要下去看你拿我怎么办。三叔答应好我便带着伙计和我就上路了。我们翻山越岭来到了一个村庄,累得我们根本没力气了,便去村庄里的宾馆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便和三叔他们进了盗墓洞里,在里面遇到了千辛万险。

而且在图中把我吓得连活下去的信心都没有了,但我看到三叔他们这么老了都不害怕这么点事都不放在眼里,我便有了信心。不过其中一件事可把我和三叔他们吓得够呛。盗墓洞里全是吃人的乌龟可是什么困难我们都走过来了。

看了这本盗墓笔记后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坚持要十分勇敢克服一切困难,做事还要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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