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8-11 红尘读后感红尘读后感。
我们经常会将一些发生的事写进作文,写作其实本质上也是我们体验生活的过程,我们在动笔之前要列一个大纲,知道这篇作文大致要写几段。有没有哪些优秀作文可以拿来作参考?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红尘读后感,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红尘读后感(篇1)
我很喜欢读三毛的文字,如果可以的话,真希望她可以一直写下去,只是《滚滚红尘》却成为三毛的封笔之作。于是我带着沉重的心情读完它并且写下这篇读后感。
沈韶华的身世是离奇和坎坷的。于是我一直觉得,她那满身才气和独有个人魅力,都与其家庭遭际有着很大的关系。自杀未果,父亲死后,韶华独自离家靠写作为生,于是才有了章能才看了韶华文章后,写信慕名而来。只是这一来,就让韶华为这一爱付出所有。她的际遇身世是以张爱玲为引子的。但是韶华比张爱玲幸运,至少能才至始至终都是全心全意爱着韶华一个人的。我感动于最后那个在码头上,人潮拥挤中,能才始终拥紧韶华,想要与她一起离开永不分开的决心,只是那是个乱世啊!韶华把唯一一张船票给了能才,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能才一个人离去。我也感动于,余老板虽然知道韶华是利用他,但她对韶华的那份痴情是有多深。从他从船上跳下来,放弃离开的那一刻就足以衡量。而书中还有不得不提到的是韶华的挚友月凤,为了爱情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春望与玉兰在那个年代中,被挤压迫害的爱情,造就了韶华的《白玉兰》。
不知不觉已经写完才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那是为三毛手下爱情的感动,也是为旧事吃人和动乱的社会而感慨气愤。而最后三毛的那篇余作《滚滚红尘》是好样的、三毛更是如此!
红尘读后感(篇2)
浮生终若梦,红尘亦薄凉——安娜卡列尼娜读后感:
文/地平线。每个人都来自不同的环境,环境对人的影响都各不相同,所以,每个人的思想都不同,阅读所理解的程度不同,所以,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对于众所熟知的安娜,自然也有不同的见解。列夫托尔斯泰,不惜浓墨,用大量的篇幅和文辞修饰貌美如花的安娜。对于热爱生活,把爱情看做人间最美丽的花朵的托尔斯泰,自然在其笔端倾注对安娜狂热的热爱和无尽的爱恋。
伏伦斯基,第一次看到安娜脸上那种亲切温柔的神态,被压抑的生气,过剩的青春无不一一在字里行间流露。于是这位花花公子,萍水相逢立即被安娜所倾倒,放弃功名,隐居乡村。不怕舆论,携安娜离开亲爱的祖国。得不到安娜之时,不惜开枪自杀。
吉娣一见安娜,就为她倾倒,她周身散发的魅力,优雅的举止,落落大方的谈吐,无一不吸引着她的眼神。于是乎,短暂的会晤,吉娣立刻被安娜所征服。
大地主——列文,应邀到安娜与伏伦斯基的乡下别墅,看到安娜的画像也忍不住着迷,每一个角度,每一处线条都令人神魂颠倒。一头乌黑的卷发,光滑的臂膀,嘴唇上若隐若现的迷人微笑,令人销魂的眼神,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而当真正的安娜出场时,列文喜不自胜,禁不住赞叹造物主的神奇,那种令人心醉的丰韵美,使其彻夜难眠。
就连铁路工人,看到安娜之时,也忘却前行的路,亦步亦趋不知如何行进。
国色天香的安娜,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身处俄国上流社会,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然不忍年长二十岁的卡列宁呆板的说教,官僚主义的丑恶嘴脸。偶遇伏伦斯基之后,身上那被控制许久的生命之火终于熊熊燃烧,且一发不可收拾。
于是热恋中的安娜不顾世俗的偏见,冲破道德的藩篱,历经重重磨难,即便抛弃心爱的谢辽查,冒天下之大不韪,决意和伏伦斯基走在一起。这在当时十九世纪的俄国,为上层社会所不容。经历短暂的幸福之后,生活重归于现实,一切以荷尔蒙为代价的冲动,只是一时的情感寄托,终不能长相厮守。而安娜在经历诸多寂寞失落之后,一连串的猜疑出现,自认为完美的幸福,只是昙花一现,终于在忍无可忍之际,断然离家出走,依然选择卧轨自杀。自古红颜多薄命,在各种各样的文学作品中大抵都以此种形式收场,安娜也无一幸免。
安娜的出现,彻底击碎伏伦斯基那颗躁动不安的心,为安娜放弃所有功名,远离上流社会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的生活,把全部感情献给了她。不惜离开亲爱的祖国,乡村隐居,为博红颜一笑,在乡村建立现代化农业产地,建立设施完善的医院,解决当地人的就医问题。可,人毕竟是群居动物,任何离群独居的行为只能填充一时的快感,却不能弥补内心寂寞的空缺。
伏伦斯基可以为安娜放弃功名,改变生活方式,但不能把自己的生活长期局限在同安娜在一起的二人世界,他需要社会活动,需要培养之间正常的交往,而无法做到向安娜想象的那般。初相见的美好,终被凌厉的现实所代替。长时间的审美疲劳,致使二人相互猜疑,精神上的压抑,长期得不到释放的苦痛,困扰着他们,终于迫使安娜走上自我毁灭的道路。
“一切都是虚假,一切都是谎言,一切都是欺骗,一切都是罪恶!”这是安娜临终前的叹息,也是她对生活的控诉,更是俄国十九世纪新旧交替之时人们对社会的鞭笞。而托尔斯泰在安娜身上无不寄予深切厚望,无论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美艳,还是对压抑生活不得释放的痛楚,通过大量篇目一一再现,既有对其无限的同情,也有对其无限的怜悯和热爱。
安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了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而爱情,最绚烂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了痛苦的深渊。如同飞蛾扑向烈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
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伏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
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伏伦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伏伦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伏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
被爱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幸福,,快乐始终赠与那些无私的爱者。可是,“水满则溢,说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人真正脆弱的不是肉体,而是人的灵魂。当被寄托所有的爱情消失不见,若爱最后只是单行,一切都失去了意义。yjs21.CoM
红尘读后感(篇3)
再回来读舟舟的书,像见一个老朋友,突然惊叹,素颜的人居然化了淡妆,然后,又是高兴又是不知道该聊什么,是的,毕竟跟我初中刚看深海1的心境不一样了,当时惊叹,真是一股青春小说中的清流,敢写自己的事,敢把自己的爱情和经历拿出来写,不像那些假的很明显的文章,但是现在,我都长大了,从初中变成大学毕业狗,那种充满了青春血淋淋荆棘的东西确实不适合我了,舟舟也变了,不是吗,写作虽然还是以前的风格,但是加入了郭敬明带起来的名牌插入,但或许这是好事,让我们长见识了,可总觉得有点悲哀,舟舟那么特别的人为啥要学那种肤浅东西呢,不过好像我们都挺肤浅的吧
还有呢,就是好像真的有点老了,回忆以前,书里有段写失恋,很真实,我经历过,可是真正想起自己三年前的样子,觉得很搞笑。为什么当时会那样放不下那个人呢,不帅,看着前途也不好,哈哈,但还是当时失去他跟丢了全世界一样,也不想再煽情的总结自己现在。前两天空间有个秘密,大致说分手三年,本以为什么都忘了,居然还是那么触动,原来什么都没忘,我评论说那是因为你一直止步不前,是的,我走远了,走的太远了,真的不可能再用三年前的心境看人了,但那种感觉真的很强烈,那种欢乐跟悲伤都都有色彩的生活让人觉得自己,还在青春,而现在也会有心动跟悸动,但大部分都是潺潺流动吧,嗯,说实话我比较喜欢现在的心情,但喜欢那时候的生活,那时候怎么就那么精力旺盛呢,现在就老气横秋了,可我喜欢现在长大一点的自己,慢慢的会更长大的,加油,舟舟,就让你一直保持着自己钟爱的赤子之心吧,我知道独家记忆改名了,现在叫我曾赤诚天真的爱过你,我相信你会那样跟我们当时理想的那样活下去的,我们终究是红尘中的一粒啊,我很高兴自己现在还很纯粹,为自己喜欢的事努力,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舟舟,真的是要告别了,以后可能还是会看你的书,但是,怎么说呢,就像看高一买的裙子,在好看,再有情怀也不会再穿了吧
最后不得承认,郭敬明深深地影响了青春小说的风格,就算不是他,也会有郭敬黑或者其他人迎合着当今初高中孩子的心里写出小时代风格的小说,然后带着她们认名牌,学段子,是的,郭敬明确实做的很好,无人能及,所以舟舟她们靠的是情怀,舟舟就是那个青春情怀的符号~
红尘读后感(篇4)
《背叛天道天幕红尘》这部小说,作者笔下的世界是个凛冽寒冬,人们互相勾心斗角、明争暗斗、欺三误四。正是这种嘈杂纷扰的世界,让人们的心灵相互碰撞,那么,当命运的无情一跤,他们选择背叛天道,是否是唯一的出路呢?
书中,每个人物都是那么生动,让读者感受到每一个人物背叛天道时的复杂情感。就拿女主角白浅为例,当她得知自己的身世原来在人间当过仆人时,她开始迷茫,甚至心生抵触。但是,在一次又一次的经历中,她不断地发掘到自己身上真正有的优点,慢慢地,她开始接受自己,并且愿意面对自己身上的不足之处。在这个过程中,她背叛天道的勇气,征服了一切挑战,从而取得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除此之外,书中的其他角色都有着各自的故事和体验,每个人物的背叛天道都属于不同的类型。在阅读中,读者可以看到他们在背叛天道之前的各种想法和思维,从而更加理解这些人的内心世界,也可以更好地思考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选择背叛天道。
在这个纷繁世界里,人们总是被各种利益和压力所牵绊,当利益与道义发生矛盾时,选择背叛天道是他们最终的解决方式。当然,如果背叛的前提是为了自己的福利而牺牲别人,那么这个背叛就是不值得的。
总之,在读完《背叛天道天幕红尘》之后,我们可以感受到这些人物的内心挣扎与矛盾,他们背叛天道并不是他们的本意,他们在选择背叛天道时都充满了无奈和痛苦。唯一的出路,只是面对着无情的命运,勇敢前行。
最后,希望我们都能保持一颗坚定的道德信仰,无论多么艰难险阻,都能坚守道义,避免背叛天道的发生。
红尘读后感(篇5)
《天幕红尘》是一部极具魅力的小说,它通过生动的情节、真实的人物刻画和深刻的思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缤纷却又残酷的红尘世界。读完这本小说后,我深深被它所感动,不仅仅是因为它的文学价值,更重要的是它所揭示的人性真谛,让我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和启迪。
小说的故事情节是在清朝咸丰年间发生的,背景是战争和政治动乱。主人公巨富,是一个富有的商人,他身世谜样,经历坎坷,性格乖戾,但却似乎总是能以自己的方式在这个天幕红尘中维持自己的位置。他的儿子鲍明,是一个既光彩照人又深受世家嫌弃的人,他有着过人的才华,但同时也有着深深的孤独感。而女主角白雪,则是一个身世低微却才华横溢的女子,她和鲍明两人之间的爱情故事充满了悲欢离合和曲折变幻。在这样的背景下,小说以富有的人物表现力和扣人心弦的情节,吸引着人们的注意。
然而,这部小说的价值并不仅仅在于它极富魅力的情节。更重要的是,它所传达的人性真谛,让我深感触动。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的信仰、价值观和追求。比如,巨富毅然放弃了一切追求强权,鲍明不屈不挠地追求自己的理想和崇高的信仰,而白雪则坚定不移地追求自己的爱情和幸福。这些人物不同的选择和信仰,使得他们在这个红尘中保持着不同的情感和变化。
此外,小说中还有着深刻而真实的思考,它让人们重新审视人类在这个红尘中所追求的东西。它警醒我们,人生的价值不应被过多地关注于财富、荣誉和权力,而应该更多地注重我们内心的情感体验和对自己信仰的坚守。这个世界虽然繁华,但人们往往在追求这些水泡的同时,贪婪和卑劣的一面也会浮现出来,这让人不禁感到悲哀。而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不断地反思自己,向内寻找自己的信仰和坚持。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这个红尘中安然度日,不受诱惑和迷乱。
最后,我要说一句,这是一部好书。它将我们带入了一个充满着生命的世界,让我们不仅仅能够看到人性的缺陷,更能够看到人性的光芒和无限可能。它轻柔而又深刻地触动着我们心中最深处的情感和思考,它承载着我们对生命、人性、信仰和价值观的思考和探索。因此,我要诉说,人生需要这样一部小说,让我们重新审视和体验人类的情感和价值追求,才能够在这个红尘中秉持着自己的信仰,走好自己的路。
红尘读后感(篇6)
滚滚红尘,这世间确有它的污秽不洁,但因为人间这点公平,所以我们才可以说,对于命运,我永不绝望。
这是小说《一粒红尘》结尾的一段话,我想它应该概括了书中几乎每个人的命运,总结的恰到好处,让我心里荡起了点点涟漪。
我看过很多言情小说,有喜剧也有悲剧,可这本却是现实,甚至有点现实地过了头。高中那个荷尔蒙滋长的年龄,我们会喜欢某个人,运气好的就会在一起,像叶邵觉和简晨烨,邵清羽和蒋毅那样,他们会幻想着一直在一起,结婚、生子,从没想过分手。他们熬到了大学,就算双方不在同一个城市,也都坚持住了那份爱情,那种美好好像让我们理所当然地相信他们最终会在一起。可命运,这个如谜一般的东西,没有人能琢磨清楚。就像书里说的那样“你以为不会离散的那些,终究还是离散,你以为能够紧握在手里的那些,原来只是过眼云烟。”他们分手了,因为生活,因为那个叫做钱的东西。
爱情和生活,随着我们的成熟,会发现,它们一点都不简单。也许你会说“爱情可以让我咬牙挺过去,它是我精神的寄托”,可当它遇上了柴米油盐,你会无力地发现你的想法是有多么的可笑,没有物质的爱情就是一盘沙,它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坚固,一阵微风就会让它溃不成军。我们不愿相信,可这就是现实,残酷的现实。
“在我很年轻的时候,曾以为生命的轨迹是一个饱满的圆。但我最终所得到的,却并不是在第一个站台上所放弃的。而后漫长的一生之中,我再也没有机会与我失去的那些事物重逢。”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一个和生活挂着钩的爱情,一个现实的爱情,我无法评判它的好坏,我只能说它让我看到了一场不一样的恋爱,让我认识到了现实。
红尘读后感(篇7)
在短时间内就把独木舟的《一粒红尘》ⅠⅡ读完了,可能说是扫完了比较贴切吧。两本都是在傍晚看的,从黄昏坐到太阳下山夜幕升起。在心理阅览室闲晃扫视书柜的时候,在最后一排看到“一粒红尘”四个字映在素白的封面上。心里一惊有点触目惊心,这种奇妙的感觉让我找不到一个恰当的词语来形容,就像你在某个安静的夜晚无意中从床头翻出了一张曾经写过的试卷。即使已经过了三年,我却仍然清晰地记得曾经看过的章节。那时候这本书还只是在《花火》的最后几页上连载,仅仅只是看到“一粒红尘”这个书名我就知道我会喜欢这本书的,于是没有错过它任何一篇连载。
只是后来迟迟没等来书出版,对它的喜欢到最后也无疾而终了,又或者说后来因为学习和生活的繁忙我已经忘记的它的存在。到如今把它捧在手上有一股时过境迁的感觉,让人不由得佩服时间的强大。随着时间的流逝你是否也忘记了那些曾经自己喜欢的东西?再次翻开这本书的感受与以前大不一样,果然应了“在不同的人生阶段阅读同一本书会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这句话。随着年龄的增长,经历的越来越多,所以对事物的领悟也越来越深入。以前是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阅读这本书的,带着强烈的好奇心在书中探索生活的真实模样。尽管觉得叶昭觉要很努力地与生活和穷苦作斗争,但朋友和爱人的陪伴让我觉得她并没有那么的辛酸,我终究还是羡慕甚至有些向往她的生活的。可如今在经过生活的洗礼之后,我眼里看到的是叶昭觉满满的生而为人,特别是生而为穷人的那种无奈。懂得了人没有钱是活不下去的残酷现实,也渐渐的明白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有多凄凉。很多人都说我们听过很多道理可是依然过不好这一生的,我想大概是当你听到这些道理的时候你还未曾经历这些道理里所说的那个境遇,所以这些道理听了跟没听并无二致,而当你经历过,明白这些道理之后已经为时晚矣了,所以再多的道理也不能让我们好好的度过这一生!
这本书里最让我眼前一亮的就是舟舟对人性中那一点点恶的描写直截了当,很真实的揭露了那些现实生活中人们看不到也不愿表露出来的那些阴暗面,可读起来却不会让人感到不舒服,反倒觉得她将这些描写地极其自然。世上本就没有圣人,每个人都会有一些小私心或是人性之恶,即便是对最好的朋友和最亲密的爱人,但这些都只是占了一个小小的部分而已,会被人性的善所遮埋。
红尘读后感(篇8)
《天幕红尘》是作家豆豆的第三部长篇小说,因为看了《遥远的救世主》,觉得作者的思维、观点很独特,就想要更多地了解一下,所以买来了这本书,开始读后就欲罢不能,一有空闲就捧着书看,基本上每几页就会有一些闪光点让我忍不住去思考一下,对于书中的一些方法、技巧我心里都有在现实中尝试一下的想法。细细品来,书中很多内容都有深挖一下的意义,今天这篇文章我就只是先将我感受深刻的一些部分进行列示,为后续的深入探讨做一个大纲。
一、什么是“有路不走”,有什么意义?
“有路不走”这一概念,贯穿整本书,是书中各个故事线的发展核心,这个词是主人公叶子农提出来的,是实事求是的另一种说法。虽然我们对于实事求是这一概念非常熟悉,但是有没有真正地领会其深意,有没有将其真正应用在生活实践中?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想要“见路不走”,首先你得有路,什么样的路?是适合你的路吗?
二、多米诺推演的实现
利用多米诺骨牌进行推演在书中出现,是奥布莱恩不满于叶子农对其总裁乔治的不礼貌行为,自作主张给叶子农设置的一个考题,这个考题最终导致了叶子农的异乡遇刺身亡。
利用多米诺骨牌来进行推演,条件设置不会混淆,且容易将各种因果梳理清晰。通过一张骨牌就能启动一条社会能量的因果链。记得有一张如下的的gif图片:
动图中第一张骨牌很小、很轻,但是在其推动下,最终产生的力量、影响非常巨大。让人叹为观止!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三、久悟杠子面的实现流程
久悟杠子面的经营模式作为“见路不走”思想在实际应用中的成功案例,在书中占有重大的篇幅。个人认为在创业经营中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从开店想法的产生、经营模式的确定、合伙人的确定、雇员的选择标准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有全面的描写,这些内容中间穿插了其他故事线的内容,只有看完全书才能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四、人的幸福感从何而来?
我对幸福感的来源进行思考是缘于书中九哥和方迪的一次对话,幸福感来源于比较,通过比较你觉得自己比别人强,你就会有幸福感。孔夫子曾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
编辑推荐
尘埃落定读后感
作文在我们的学习生涯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写作文培养了孩子的思考问题的能力。广泛阅读是提高作文水平的前提条件,要写出好文章,就必须多读书。怎么样才算是写好作文了?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尘埃落定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
《尘埃落定》是阿来1998年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做爱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麦琪土司与藏族女人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二儿子是麦琪土司酒醉后与一个汉族女人所生,但是二儿子却是个“傻子”。但文章中却多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桑吉卓玛做爱的情节,作者为什么要在小说中多处描写?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
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小说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做爱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小说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民国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
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2】
当我第一次听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名字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一本恨透内容的书,于是,我便在暑假把《尘埃落定》买回去了。
《尘埃落定》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世界万物都有尘埃落定的那一天,也许我们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不过,我们要在尘埃落定之前珍惜这一切。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3】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取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我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但是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主角,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但是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仅这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理解。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4】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
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
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5】
整本书以傻子的眼光展开叙述,叙述语调平静,娓娓道来的感觉。傻子不傻,聪者不慧,傻子才是书里最有智慧的人,他就像一个被神灵眷顾的预言家,有情有义却不失决断,但这一切都被「傻子」的身份遮蔽,他的不经意话语让身为土司的父亲和土司立继承人哥哥感到感到害怕,因为这个傻子的无心的断言一次又一次被证实。他对身边的下人总是怀着一颗善心,对不忠的妻子包容,傻子在初次见到塔娜的时候第一次感受到爱情,我想他是真正懂得爱情是什么,他可以原谅塔娜一次又一次的伤害,还愿意放塔娜离开。面对葺贡土司的两面三刀他有自己的计谋,他把官寨拆成开放式的建筑,在边界开设市场,使麦其家族的财富剧增。他还是一个知人善用的领导者,他把下人卓玛,管家,尔依,索朗泽朗,翁波意西,都带到边境,让他们尝到权力的滋味,下人们对他忠心耿耿,就连那个复仇者兄弟都把他当做朋友。他爱麦其土司和土司太太——她母亲,所以从小镇出逃时他折回麦其官寨,去救他们。最后死去的时候,他那么平静,就好像来到人间的任务已经完成再无牵挂,也许他就是神灵派来见证土司家族从兴盛到消失的人吧。小说里的人都各有特点,我爱他们的真实和独特,他们总是那么虔诚,或许心有信仰的人都这么勇敢。
2024《尘埃落定》读后感
学会阅读就像是点燃了一支火炬,带领我们完成了读作品这一旅程,而在这过程中,我们的内心也会被深深地触动。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应该如何去书写呢?很高兴告诉您,我们已经为您准备好了“《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
首先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尘埃落定》的主要内容。
本文叙述了新中国成立前几十年土司的兴衰。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当然,他被认为是土司最自然的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孩子。也就是书中的“我”。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我”却想着要种麦子。由于罂粟花过多,阿坝地区笼罩着饥荒和死亡的阴影。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我”开仓卖粮,不久,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然而,这激起了我哥哥的敌意。就这样,家族继承权的血洗悄然开始。后来,在解放军对国民党的无情轰炸中,麦其家的官邸坍塌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我”不是那么专断。
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立了一个贸易市场。这给麦其土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更为强盛。
由此可见,“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他有着精明的头脑和先进的意识,但他不想改变任何事情。他维持旧制度,并为其注入新鲜血液。他深知识时务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
总之,麦琪土司的傻少爷是一个具有智慧的矛盾体,不是励精图治的改革家。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明也正在于此,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一个字“爱”。
在这里写作,我忍不住想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谈谈自己的感受。我们身边总是有很多人,他们看起来多么聪明和不可预测。他们洞察世界,仿佛总能看透别人的心思,然后看透身边每个人的伎俩。
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吃一点亏。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他们总是认为自己输不起,别人占不到自己的便宜,一眼就能看穿别人,有远见卓识,为自己得到很多好处。
但事实上,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不计较个人得失,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试问,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这其中孰重孰轻,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尘埃落定》也带给我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所置身的环境。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动性。在这种流淌的叙述中,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更容易地叙述和书写一段不同于官史的尘封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但同时,每一种叙事手法都会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陷和不足。在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善于取长补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同时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2)
竹林七友
我对阿来的认识和兴趣,源于他担任《科幻世界》总编辑的时候,因为我每期必追这本杂志,所以对阿来这个名字便有了很深的印象,以至于后来找来他的《尘埃落定》,竟也当成科幻**来阅读。至于他因为这本书成为茅盾文学奖最年轻的获奖者,我是多年后才知道的。
另一个吸引我读《尘埃落定》的原因,是这个书名太有画面感,当我拿起这本书,我眼前竟浮现出一缕阳光从窗户洒进来,照亮了空气中的尘埃,顿时让整个画面充满了静谧而温暖的感觉。在这个画面里,尘埃似乎只存在于阳光洒落的地方,事实上,它们充满了整个空间,你放佛能闻到尘土中那久远的气息。
第三个吸引我读《尘埃落定》的原因,是它讲述我所陌生的人和事,**讲述上世纪四十年代四川阿坝地区最后一代土司家族的悲欢离合,在那解放以前,那里的藏民世世代代被土族统治,麦琪土司是其中一个。透过阿来的笔触,我仿佛穿越到了那时的阿坝地区,走进了当地藏民和土司生活,我能真切感受到藏族人民的英武彪悍、聪明勇敢,也被愚钝憨痴却真诚勇敢的二少爷所吸引。
如今因读书心得分享活动,重新翻开这部**,又有了新的体会。土司制度是自元代以来**对西北、西南边疆采取的统治办法,因为这些地区的习俗文化跟中原大多不同,且交通不便也阻碍了与中原地区的各种往来,**王朝便采取承认当地统治者对地区的世袭统治的方式进行管理,这种制度经历元明清数百年,直至解放最终结束。2017年7月4日,中国土司文化遗产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在**里,阿坝地区沦为国民党**某些**种植罂粟谋取暴利的“工具”,又因天灾造成饥荒,大量灾民流离失所、生活困顿。表面上是因为**和土司勾结,不顾一切种植罂粟的结果,实际上则是数百年不曾改变的土司制度落后于时代,造成阿坝地区生产力落后于中原太多的结果。
伴随隆隆炮声,土司制度如同不堪一击的麦琪家官寨一样轰然坍塌,对于思想仍停留在土司时代的藏民,这似乎是一个无比悲伤的时刻,然而人类发展就如同日落日出、四季变换一样不曾停歇,无论多么眷恋不舍,无论多么辉煌灿烂,终将灰飞烟灭、沧海桑田。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3)
班级:法律111班级名称:吴晓萍学号:03010111110
【摘要】: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该**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它讲述的是康巴藏族的故事,这当然是一个非常民族化的主题。因为作家的族别,他的生活经历,这个看似独特的题材的选择其实是一种必然,但**并不囿不于民族题材,**中涉及到的权力、英雄、宗教、信用、仇杀、爱情等话题都具有现代意义。
这使《尘埃落定》在题材上不仅有特殊性,更具有普遍意义。《尘埃落定》写的是历史,但历史也是一种现实,而这种现实得到更为充分的表达,它的面貌会更加文阔,更加深远。同一种空间,也就是具有演绎多种故事的可能。
关于这段历史,阿来说“史是写出了它的一种状态,或者说是我对它某一方面的理解。”我个人觉得相比较其他的茅盾文学奖作品中,这本书更有韵味。
【关键字】: 尘埃落定生存价值 “我” 傻子土司制度
【正文】:
我第一次听到这本书时,我的朋友推荐了它。他说他最近读的一本书很有趣。因此,我也便拿过来看。全文是关于新中国成立前几十年没落土司的复兴与消亡。
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文章中的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当然,他被认为是土司最自然的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孩子,也就是书中的“我”。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为与这个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
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我”却想着要种麦子。由于罂粟太多,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中。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我”开仓卖粮,不久,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但是,这引起了我弟弟的敌视,于是一个血腥的继承权家庭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军国民党的残酷轰鸣声中,麦其家的官邸倒塌了,旧世界的尘埃终于尘埃落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
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我”不是那么专断。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立了一个**市场。
这给麦其土司带来了巨大的利润,使其更加强大。由此可见,“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他有一个精明的头脑和先进的意识,但他不想改变任何东西。他维持着旧体制,并注入了新鲜血液。他深知识时务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
总之,这位愚蠢的麦琪土司少爷是智慧的矛盾体,而不是一个努力的改革者。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明也正在于此,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
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一个字“爱”。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结合自己生活中的经历来谈谈自己的感悟。我们周围总是有很多人,他们看起来多么聪明和不可**。
他们叱咤风云洞悉世事,仿佛总是能一眼看穿别人的心思,然后一针见血地识破周围每个人的小伎俩。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吃一点亏。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
他们总是认为自己吃不了亏,别人占不了自己便宜,而且自己能一眼识破别人,十分有眼光有远见,能为自己谋得不少福利。但事实上,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不计较个人得失,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
试问,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这其中孰重孰轻,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尘埃落定》也带给我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所置身的环境。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动性。在这种流动的叙事中,作家可以更巧妙地叙述,根据自己的理解,写出一段与官史迥异的尘封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但与此同时,每一种叙述手法都会有它自身难以避免的缺陷和不足之处,这个时候,我们要善于取长补短,扬长避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同时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参考文献:
[1]《尘埃落定》 阿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4)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最近读了《尘埃落定》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读《尘埃落定》有感 尘埃落定最经典语录《尘埃落定》读后感(篇5)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罗定。在喧闹人世,我们是如阿来《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一般做一个聪明的“傻子”还是让自己的聪明展现出来呢?我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答案。
但于我而言,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远比“深藏不露”要来得更有意义。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但机遇往往给了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无疑是聪明人,而非隐藏自己聪明的“傻子”。一个人遮遮掩掩,不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示人,而是整天装疯卖傻,那么这个人得到他人欣赏而遇见机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么,是什么让原来聪明的人选择隐藏自己的智慧呢?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信奉枪打出头鸟,担心太过招摇而被人嫉恨。
要我说来,这类人的担心纯属多余,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羡慕肯定有,嫉恨却是远远达不到的。第二,我觉得我不需要在一些人面前展示我的智慧。这类人往往狂妄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已经凌驾于世人之上,在他人面前展露智慧并无多大用处。
其三,一个字,懒!担心展现出聪明后,会有大堆事务找上门来,打扰自己悠哉游哉的生活。
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做最真实的自己!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6)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以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为主题,描写了**的风土人情以己对**历史和人文的认识和思考。
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
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它讲述了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虽然并不复杂:麦其土司是康巴土司之一。他和汉人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是个傻瓜,但却常常闯出一片天来。
此后,老土司不顾济加活佛的阻止,依靠汉黄师爷引进的鸦片,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个看似鼎盛时期的麦其家族,红色的汉族人来了。
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被毁,旧体制瞬间瓦解。一切奢侈都消失了,只留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一些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给了我们第二个酋长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
正是它带领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看到康巴土司制度崩溃前的最后幻觉,见证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
麻其土司二少爷没有名字。他父母叫他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
”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
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
”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
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尘埃落定》读后感二
我很喜欢《尘埃落定》这本书。我不是学者。我只是看完这本书后有点感觉。
**麻其土司二少爷从小就被认视为傻子。他从一个愚蠢而纯粹的角度,看到了世界的动荡,目睹并见证了强大的土司制度一步步崩溃。
在书的一开始,他就是一个傻子。但随着故事的发展,我发现这个傻瓜是最聪明的人。所谓“大智若愚”即是如此吧。
“傻”只是他的表象,一副躯壳,一种迷惑别人、保护自己的手段。他自己说,如果他不是个傻瓜,他爸爸和哥哥就不会那么爱他了。他的愚蠢使土司不担心他的两个儿子会像其他土司的继承人一样,他的兄弟也不担心他的继承人的地位受到威胁。
如果他不是傻瓜,那么多好运就不会跟着他。
因为是个“傻子”,所以,他能无拘无束地说出心里话,不须任何修饰,也不怕别人的嘲笑。但我活得太现实了,需要担心太多。相反,我不能轻易地表达我的感情。
国内战争结束了,红色汉人(解放军)打到**,解放了农奴。一个旧时代过去了,新的时候到来了。
土司制度瓦解了,活下来的是傻子。
《尘埃落定》读后感三
正如所承诺的,除了完成一些新学年的总结和计划外,还有很多空闲时间。经同事介绍我利用假期的闲暇时间看完了这本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的优秀作品《尘埃落定》。《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作品题目“尘埃落定”最初着实吸引了我,仿佛一种洞察世事,看破浮华的心境。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一直是我想净化心灵的地方。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所有这些都为**文化增添了独特的魔力和芬芳。
初读《尘埃落定》是最吸引我的也正是这浓郁的高原气息。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利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和淳朴的女人……他们在一起共同构成了氛围和情感的奠基。读来令人注目忘情。
但作者阿来曾在采访记录中写道:我只是把国家变成一个视角,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和内涵。阿来确实在剧情内容和人物塑造上投入了更多热情。
**它讲述了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虽然并不复杂:麦其土司是康巴土司之一。他和汉人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是个傻瓜,但却常常闯出一片天来。麦其土司家的这个傻瓜二少爷贯穿了《尘埃落定》的主线。
傻与聪明的相对使这部作品增添了诸多鲜艳的色彩,聪明透露出傻,而傻的情况下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聪明。作为一个年轻的主人,也许他是在为自己保留自己的天空。他把自己一生的使命演绎成一个傻瓜。此后,老土司不顾济加活佛的阻止,依靠汉黄师爷引进的鸦片,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王。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个看似鼎盛时期的麦其家族,红色的汉族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被毁,旧体制瞬间瓦解。
一切奢侈都消失了,只留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文章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用心歌唱着的男声里流淌出来的悠扬长调。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的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7)
这是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一种生活,而这种生活属于一个傻瓜。
这是怎样一个傻子呢?让周围的人们想起、说起时候,都要带着惋惜和遗憾。那个由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那个曾经生下那么勇敢而聪明的大儿子的土司,怎么会又生出了个傻儿子?
想象的到周围的人惋惜中带着欣快:看,土司的傻儿子。
这个傻儿子从不关心土司的家业国业有多辽阔,不关心哥哥可能得到的荣耀和权利,他只流连于周围的丫环仆役,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成日吊儿郎当,不务正业,没有正形,浑浑噩噩,年复一年。所有人都觉得傻儿子就这么靠着土司的老爸装疯卖傻一辈子,永远都是扶不起的刘阿斗。
但是,生活的精彩就在于未来无限的不确定性,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很多东西都在改变,人们认为应该改变的改变了,人们认为不应该会变的也改变了。
突然,有一天,那个被嘲笑和忽视的傻儿子变了,像是又变成了人类的翻天覆地。士别三日当刮目,傻儿子突然像时代的先知,时而疯癫时而清晰的说着预言家的话,这一公认的傻子偶尔灵光闪现的做出一两件让人刮目相看的事,通常能收获颇丰,傻子偶尔的疯言疯语又能在不久的未来成真。
老麦其土司因种罂粟暴富,其余的土司随之效仿后广泛播种,傻儿子却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开年在漫山遍野的罂粟中仅有傻儿子金黄色的麦田,物以稀为贵。一时间,傻儿子成了大家的救命稻草。傻儿子开了个仓库卖粮食。他一步一步地建立了税收制度,开了一家银行。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应运而生。
当一个曾经愚蠢的儿子突然成为一个伟大的救世英雄时,世界是颠倒的。故事发生的大背景是新中国尚未成立的几十年前,土司的日渐没落,权利更替,历史的车轮碾过旧统治,土司最终被时代所抛弃,而傻儿子建立的新市集,如同垂暮老人的回光返照,是将死之人的最后呻吟。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所谓的尘埃落定。虽然灰尘飘浮在空中,但最终会落到地面。引申为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混乱来确定结果。历经几十年的土司纷争,最终被另外的取代,期间纷纷扰扰,期间人民流离失所,期间的种种,都化为空中浮尘,飘飘摇摇后落回地面,地面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透过阿来《尘埃落定》,看到一个时代的变迁,看到曾经差点改写历史的人被时间磨损的支离破碎,最后尘埃落定。那历史的厚重感,看完后让我深深叹息。
傻子很天真,天天抬头看云彩,连幻想都没有的,呆呆望着天。
傻瓜很聪明。他建立了本地区最大的物资流通区,并认为将来不会有土司。
傻瓜很快乐。有时候做傻子意味着没有负担,没有压力,没有抵抗。
所谓大智慧就像傻瓜,这大概就是它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