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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03 监管方案

监管方案。

幼儿园开展活动,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有着行为指导的作用,有时候,更是可以增强不自信孩子的自信心,改变以前不良的生活习惯!为了让活动更加更加有教育意义,我们需要尽可能多的时间去准优秀的方案。那么,幼儿园举办活动对幼儿还有哪些积极的影响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监管方案,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监管方案(篇1)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学校及幼儿园,由于学生是特殊群体,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指学校食堂、小卖部和学生集体用餐(包括外出活动用餐)的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二、工作机构

(一)我校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由学校校长x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总指挥。副校长x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副总指挥。组员由各校务成员组成。

(二)食品安全事故工作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救援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事故调查组。

(三)办公室挂靠在教导处,办公室主任:x;救援行动组组长x;疏散引导组组长x;安全防护组组长x;事故调查组组长x。

三、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一)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建立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考核科室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科室相关人员一律取消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学校以及幼儿园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前,设计施工图纸要送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经预防性卫生监督、符合卫生学要求签署意见后,再行组织施工,以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工程竣工后要申请卫生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三)学校以及幼儿园的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均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就业。学校主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查证、验证制度。

(四)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学校要对食品采购严格把关,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五)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每餐的各种食品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原则上,所有熟食不应隔餐过夜。食堂剩余熟食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六)学校以及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七)学校食堂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八)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九)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十二)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2小时内)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报后2小时内)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监管方案(篇2)

一、监督检查对象

水产品养殖育苗企业、个体生产者。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生产主体水产品生产记录建立情况

(二);生产主体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措施

履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一)检查巡查。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定期检查辖区内养殖育苗过程中水产品投入品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等情况,填写检查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督导水产品生产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水产品生产销售记录。

(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的渔药等违法行为,对检查或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对责任主体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将相关线索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宣传引导。积极通过报刊、电视、渔业信息网等媒体和专题讲座、咨询服务等活动进行宣传告知,向生产经营主体、消费者积极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介绍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坚持正面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舆论引导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方案。制定监管工作方案,确定监管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等。

(二)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工作。

(三)整改后处理。督促辖区内生产主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和调查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通报相关部门。

五、监督检查处理

依据《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一)可以对养殖水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水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使用水产品投入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四)水产品生产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水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水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监管方案(篇3)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以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和谐、强质监”为总方针,切实加强我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破解工作难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结合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实际以及确定的各类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20xx年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xx年工作思路是:进一步提高意识,靠实责任,有效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的总体目标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能有效结合工作有效性切实得到提高,我州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监管能力建设得到切实加强。

(一)深入开展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督促企业严格按《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规范生产,要将各项质量控制要求和制度落到实处,落实乳制品生产企业电子监管记录系统的有效使用。 二是继续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以肉制品、酒类食品生产企

业为注,认真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安全。

(二)严把准入关,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许可和证后监管工作质量。对新发证和换证企业要严格审核。坚持宁少勿滥的原则,消除隐患。一是对申请办证和换证的食品企业加强帮扶,严格按照审核细则进行审查,在现场核查中提出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凡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不上报,不迁就。二是不放松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通过严格执行巡查、年审等监管手段,对存在不按照规定进行生产或生产条件持续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切实做到事前保证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力争从源头上杜绝不安全食品的生产隐患。

(三)有效落实监管责任,正确引导食品加工小作坊安全健康发展。一是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照《甘肃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逐条逐项认真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分类记录,准确掌握和判定企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基本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食品监管工作有的放矢。二是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将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引导帮助小作坊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逐步实施小作坊生产许可制度。

(四)继续深入开展全州食品生产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安排节日检查,加强对季节

性产品和重点产品及食品添加剂监督检查。集中整治一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食品生产加工区域和风险较高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并严厉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以高风险产品、地方特色产品和季节性产品为重点,以监督企业生产行为是否违法,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为目的,做实专项检查的每一个细节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达到安排一个专项,整顿一个行业为目的。循序渐进,逐步发展,逐步完善最终防止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同时进一步探索、健全食品生产过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制定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监管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融入到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去。

(五)全面完成食品抽检计划,严肃查处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确保食品生产安全。充分运用监督抽查这一食品安全监管重要手段,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点食品企业的产品抽查,把定期监督与专项抽查相结合,把季节性产品监管和确保节日食品安全检查相结合,增强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适时公布抽查信息,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要曝光,后处理措施要到位,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震慑力和权威性。

继续深入破解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难题。

通过对食品审查员的培训交流,使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得到提高,全州食品生产质量保证能力得到加强。

1、继续举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培训班,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指导培训。一是强化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的教育。通过《食品安全法》、《审核通则》、《审核细则》的培训,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使企业加强自律,规范生产行为。通过开展自查,找出不足,加强整改,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生产过程控制,从而保持持续生产合格产品能力。二是对以明确界定纳入监管范围的食品小作坊要通过《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管理办法》的宣贯培训,使食品生产小作坊负责人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要按照“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完善和满足生产食品的基本条件,落实添加剂使用制度、质量承诺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并加贴限售区域标志。

2、加强对县(市)局食品监管工作人员培训。一是通过对《 食品安全法》《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核通则(20xx版)》以及相关产品《评审细则》的再学习、再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有效提升对食品申证企业的帮扶

工作质量,从而达到受理、帮扶、初审、评审全过程高质量、程序化运转。二是通过对《食品安全法》《甘肃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管理办法》的学习,明确应属质监部门监管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界定的基本依据和具体条件,对本辖区食品小作坊了然于心,全面监管。同时充分利用技术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以技术促监管,落实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出厂委托检验工作,积极推进监管责任制,正确引导小作坊安全稳健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和帮助扶持力度,将《安全承诺书》的签订和限制区域销售落到实处,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健全符合自身实际的质量控制体系,使其逐步向食品生产企业转换。

3、继续举办食品生产许可现场评审观摩会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业务技能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学以致用,科学监管,抓住关键环节,解决重点问题的能力,有效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

(二)坚决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有效提升监管工作质量。一是继续完善和推行食品生产许可流转过程中县(市)局初审把关制度。以此来带动和提高县(市)局监管员业务能力和监管积极性,同时进一步靠实监管责任。二是切实落实年审工作制度,督促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能力。充分利用年审监管手段,对存在不按照规定进行生产、生产条件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整改不到位企业

监管方案(篇4)

为繁荣社区文化,提升社区文化品位,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社区本着隆重、热烈、节俭、实效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社区将举办以“党旗引领龙泉,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的庆祝建党__周年活动和以“龙泉文化宴,幸福你我他”为主题第八届社区文化节。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借创建自治区文明旗县城的东风,结合“文化龙泉”这一社区特色,将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居民文化活动,传播先进文化,促进邻里团结,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形成平等、友爱、和谐的社会风尚,鼓舞和激励社区广大党员居民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为创建自治区文明旗县城做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一)“龙泉文化宴,幸福你我他”庆祝第八届社区文化节开幕。

(二)“党旗引领龙泉,建设美好家园”庆祝建党__周年。

旗里领导、锦山河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驻区各单位领导,社区全体党员、居民。

活动时间:20--年6月17日早7点30分至10点30分。

活动程序:1、早7点30分至8点30分举行游行,参加人员为社区秧歌队、腰鼓队、功、拳、剑队、门球队、地掷球队、乒乓球队、棋牌队及参加文艺演出人员共计约400多人。2、上午8点30分至10点30分举行开幕式。

2、旗里领导宣布第八节社区文化节开幕;

3、河北街道领导致开幕词;

4、旗领导讲话;

5、重温入党誓词;

6、宣读(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承诺践诺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决定并进行表奖;

7、大型文体表演开始。由社区居民表演舞蹈、快板剧、腰鼓、健身操、功夫扇、健身操五个文体项目,参演人员为200人,演出时间为半小时。要求演员服装统一,队列整齐,充分体现和谐、美好、健康的风采。

演出人员:社区文艺宣传队,居民(含老中青年人及儿童)、老年大学部分人员、乌兰牧骑部分演员。

演出要求:节目内容健康向上,弘扬科学发展观、公民道德教育主旋律。具体要求:

(1)演员提前到场,按指定的方位入场,不得随便走动;

(2)每个节目演出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3)演员统一服装,队列整齐,精神面貌好,歌声优美,富有表现力;

(4)参加演出的歌曲、舞蹈、歌伴舞等,主题鲜明突出,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活泼新颖,旋律优美,体现时代特色;

(5)表演节目由王建、王凤龙、王龙具体负责,表演时间大约为2小时,参演人员约为60人,参演节目10-15个。

参加人员:龙泉社区队、特邀老干部局队、老年体协队、关工委队、三个社区等。

活动内容:社区共组织四项比赛:门球赛、地掷球赛、乒乓球赛、棋牌比赛。门球赛参赛队员约为260人,由老年体协负责组织实施;地质球赛参赛队员约为100人,由老年体协负责;乒乓球赛参赛人员约为30人,棋牌比赛人员50人,由于春艳负责。各项比赛组织人员及参赛规则的制定均由各赛事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成 员:李 莉、刘艺璇、陈 枫、刘丽雅、孙晓杰、温铁军、李彩新、王金萍

办公室成员: 王学敏、陈素芬、马丽娟、王凤龙、王 建、王 龙、李桂英、张庆林、

(一)加强领导。成立龙泉社区庆建党__周年及第八届社区文化节组委会,全面领导活动的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活动的组织和实施,以确保节庆活动安全、顺利、有序开展。

(二)精心策划。组委会办公室要从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出发,积极开拓思路,力求将第八届社区文化节办得轰轰烈烈、扎扎实实。

(三)广泛宣传。要认真做好文化节期间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单、宣传栏等形式,广发动、广造势、广宣传,调动居民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努力使第八届社区文化节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受益。

监管方案(篇5)

第五条科技项目年度计划每年申报一次,当年申报下一年的计划,申报时间从月日至月20日止,过时不予受理。

第六条申报的科技项目,必须是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或年度计划,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较大的开发价值及应用前景,并能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问题的科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成熟可靠、市场广阔、有较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有较大的示范和推广作用,并有可能较快的形成地方经济支柱产业。

第七条必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市直各申报单位,按隶属关系,将所申报项目送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各县、特区、区申报项目由所在县、特区、区科技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市直主管部门及县、特区、区科技局将审查同意的项目报告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和申报项目一览表(附软盘),送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监管方案(篇6)

根据省工商局分解陇南食品安全示范店、农资放心店具体任务,今年在全市创建95个食品安全示范店,17个农资放心店;建设1个市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在建立1个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

1.创建条件:经营时间1年以上;经营场地20平方米以上;以食品经营为主,自愿申请参加。

2.创建标准:(1)证照有效,悬挂规范;(2)店内整洁卫生、食品摆放有序;(3)明码实价,无价格欺诈;(4)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不短斤少两;(5)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进(销)货“一票通”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6)不销售禁止经营的食品,不从事违法经营活动;(7)与当地工商部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积极配合执法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8)文明经商,诚实守信,信誉良好。

1.创建条件:经营时间1年以上;经营场所与仓库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销售网络健全,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2.创建标准:(1)以服务“三农”为宗旨,证照合法有效,依法经营、诚信经营;(2)经营场所与仓库房屋结构牢固、干燥,无渗漏,通风条件好;(3)门面和室内装璜规范,店面清洁整齐;(4)经营场所所需的设备、设施、工具以及安全必备的消防器具配备齐全;(5)农资商品分类陈列,整齐无遮拦,季节商品陈列醒目,实行明码标价;(6)不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出厂合格证、无商品质量检验证的“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变质过期、不合格和禁用农资商品;(7)建立和落实农资商品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安全管理、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与工商部门签订《农资质量安全责任书》,在店内悬挂或上墙;(8)从事农资连锁经营的单位,农资商品要全部实行连锁配送,并严格执行连锁经营“六统一”制度,即“统一商品进货、统一商品配送、统一销售价格、统一建立台账、统一店面装璜标识、统一人员培训”。

3.基本设施及设备:配置冷藏展示柜、粉碎机、纯水系统、电炉、万分之一天平、可调式移液器、电导仪、秒表计时器、ph计、超声波清洗器、微量进样器、快速恒温水浴锅、冰箱等设施;配置多参数食品安全快速分析仪(36合一)、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茶叶安全检测仪、三聚氰胺检测仪和红外水份测定仪等设备;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指挥车。

2.操作人员:在县(区)工商局现有工作人员中安排2至4人。

3.基本设施及设备:配置操作台(带橱柜)、冷藏展示柜、粉碎机、纯水系统、电炉、电子天平、漩涡、混合器、超声波清洗器、微量进样器、快速恒温水浴锅、冰箱等设施;配置多参数食品安全快速分析仪(20合一)、便携式农药残留测定仪、三聚氰胺检测仪、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等设备;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

根据省上食品安全监管工程实施方案,全省安排食品安全监管工程资金3587万元,其中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省工商局自筹资金2587万元,在全省建设10个市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50个县级食

品安全快速检测室,配备547个食品检测箱。各县(区)要加强汇报衔接,积极争取省上有关部门的支持,并将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经费和重点食品的.抽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程全面实施。

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自年3月开始实施至年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收集、整理、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确定工作重点,制订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上报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市政府文件精神,全面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程”目标责任制。

第二阶段、积极试点、总结推广。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各县(区)要做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机构、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农村“一专三员”食品安全机制的试点工作,总结典型经验,积极推广实施。相关县区工商部门要认真落实检测中心和检测室人员,确保人员到位,并初步完成检测中心和检测室的基本设施建设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及农资放心店的申报工作。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完成检测中心和检测室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建立健全食品检测工作制度,做好检测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检测水平。按照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农资放心店创建条件和标准,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自律机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农资放心店创建验收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程的目标任务,逐级开展督查评估,全面进行自查总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工商局要对各县(区)工作情况全面检查验收,并做好省工商局综合评价和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程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抓好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围。市、县(区)工商、财政、卫生、农牧、商务、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要确定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面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程实施。

(二)健全监管工作机制。要加大进销货、索证索票和“一票通”台账的落实力度,切实规范食品和农资经营行为。充分发挥食品质量检测机构和基层食品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全面开展食品检测和风险监测,为市场风险评估和调整监管重点提供科学依据。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农资放心店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和农资销售可追溯体系,努力做到“关口前移”,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和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活动,大力宣传正确、科学的消费观念,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的防范意识。要充分发挥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的作用,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及时有效地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监督考核。各县(区)要定期对食品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将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全面验收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县(区)食品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年底,要组织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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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方案【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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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加入WTO的大背景下,面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自由化的发展趋势,面对现实存在的金融风险和迫在眉睫的金融发展要求,如何采取应变策略,进一步改进金融监管工作,有效控制和防范金融风险,保证金融体系经营安全、竞争公平、政策一致,避免因金融动荡而引发经济危机,危及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就成为金融监管当局亟待解决的一大课题,提升监管效率 应对入世挑战。笔者以为,只有正视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差距与问题,才能有的放矢,采取针对性的应对策略,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实现有效监管之目标,维护国家金融的安全。

入世对我国金融监管工作的主要影响与冲击

对于我国金融业而言,入世是一把“双刃剑”,既带来了机遇又面临着挑战,其影响是十分深远的。入世的机遇是潜在的,而挑战却是现实存在的。这种挑战,除了加剧国内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之外,还在于给金融监管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与冲击。

(一)在监管理念上,要求逐步向国际惯例进行靠拢。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三大监管主体作为国务院下属的行政部门,自成立之日起就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目前金融监管基本上停留在政府管制和保护阶段。在国外,越来越多的国家抛弃由政府直接管理和提供隐性保证的行政管制,更多地注重金融监管的安全与竞争、成本与效率的研究,由原来监管机构对监管对象的严格监管走向二者的协调配合,由行政命令式的限制性监管走向鼓励金融创新,体现的是市场主导和自担风险这两大重心,金融监管也越来越借助于市场参与者约束、金融机构内部约束和社会外部监督约束。可以预见,5年的金融对外开放缓冲期,也正是我国金融监管理念不断更新并逐步向国际惯例进行接轨的过程。

(二)在制度安排上,要求正确处理分业与创新的矛盾。在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下的分业监管制度,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各司其职,分别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实施监管。这一体制尽管符合我国金融发展现状,几年来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国外银行、保险、证券三业的界线逐渐模糊,金融创新日益多元化、综合化,外资金融机构全方位一揽子业务服务制度将对我国金融业现行的单一服务方式带来强烈冲击,财经会计论文《提升监管效率 应对入世挑战》。在此背景下,要求金融监管当局转变观念,加强协调与合作,在现有的体制下适时调整监管方法和思路,积极寻求现有金融法律、法规的支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以监管创新促进金融创新,正确好处理分业与创新之间的矛盾。

(三)在手段运用上,要求朝多元化、现代化的方向迈进。从国外来看,西方国家监管当局越来越注重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等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目前基本实现了多种监管手段的互补和统一。同时,为适应经济、金融全球化和实时监控、处置风险的需要,监管当局加快了现代化的进程,建立了以网络化、电子化为特征的金融监管信息共享机制,降低了监管成本。在我国,金融监管手段单一,电子化水平不高,不能做到监管机构和监管机构之间、监管机构和监管对象之间、监管对象和监管对象之间信息的实时共享。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陆续进入和金融创新的纵深推进,监管当局面临着监管对象复杂化和监管范围扩大化两大现实问题,因此在监管手段上必须尽快向多元化、现代化目标迈进。

监管方案【篇2】

武食药监发〔2012〕23号

陇南市武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度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区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建立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食品药品安全规范管理年”活动,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快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追溯体系,不断完善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提升药品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在辖区内筛选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经营“国家基本药物”及“重点监管品种”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品电子监管试点工作。通过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知识培训、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指导等方式,督促企业购置计算机和电子监管码扫描的数据采集器,申请加入国家电子监管网,力争10月底前全区完成44家以上的零售企业落实电子监管措施。经营“国家基本药物”及“重点监管品种”的新开办零售企业和城区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企业,在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时,同时办理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手续,按要求完成入网和相关设施的配备,开展药品电子监管数据报送。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培训阶段(2012年3月-4月)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筛选药品零售企业电子监管试点单位,召开药品零售试点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动员培训会议,全面安排部署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二)入网调试阶段(2012年5月-6月)

药品电子监管试点单位购置计算机和电子监管扫描的数据采集器,办理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手续,取得电子监管数字证书,完成药品电子监管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7月-2012年10月)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单位在药品经营过程中,对“国家基本

药物”及“重点监管品种”实施电子监管,登陆药品电子监管网企业端,通过监管码采集传输设备采集、上传数据。

(四)检查评估阶段(2012年11月底前)

对全区药品电子监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 电子监管实施方案

陇南市武都区食药监局2012年4月17日印发

共印5份

监管方案【篇3】

国办发〔。

2014。

56。

)

辽政办发〔。

2015。

47。

)

辽环发〔。

2015。

32。

)

丹政办传〔。

2015。

39)。

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政府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督、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县、乡镇政府为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全县建立县、乡镇、村、组为单位的四级网格,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切实将全县环境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行政区域为网格划分基础,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指导、监督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和运行县、乡镇、村、组四级网格环境监管体系。各级政府是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主体,属地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

一级网格。

以宽甸满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整合本级环保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能的部门按所明确的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2.

二级网格。

以各乡镇行政区域建立二级、三级和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整合本级环保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能的部门按所明确的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3.

三级网格。

各村以村两委成员和每村设立一名环保员建立三级网格。

4.

四级网格。

以各村民组组长为环保监督员,建立四级网格。

各级网格根据职责分工及行政区划,负责辖区内企业和各种污染源的监管、检查、巡查和监督,及时制止、报告和处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生态环境不受到破坏。

1.

实行“六定”。

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施“六定”即: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应向社会公开公示。

2.

建立责任制。

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要层层签订《环境监管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确保环境监管职责落到实处。

3.

建立联动协作机制。

各网格责任主体要整合本级环保和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力量,各行政村要设立环保员,组设立环保监督员。以落实环境联络监管职责为主线,发挥环境监管各职能部门和组成人员的作用,形成责任明晰、机制健全、执法联动、协作有序、监管到位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制。

4.

实施分类管理。

县环境保护部门,要根据企业诚信守法情况、日常监管状况和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对列入监管范围的污染源企业分为

a

b

c

三类,其中。

a

类企业为简化管理对象,

b

类企业为常规管理对象,

c

类企业为强化监管对象。对不同的监管对象采取差别化环境监管措施方式,明确管理内容和标准,健全监管档案,突出管理重点,增强环境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执法效能。

5.

要加快推进全县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项目建设工作,拓展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应用系统,积极构建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管理平台和数据库,将全县污染源分布、网格化环保监管信息纳入系统,逐步建成县、乡镇、村、组四级网格环境监管数据库,形成要素齐全、数据完备、信息共享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数据库。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国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做好本级网格污染源信息采集工作,实现“一企一档”,做到“职责清、底数清”

因数据库暂时未建成,各级网格应建立污染源监管台账。

1.

网格层级职责。

(1)。

指导和监督二、三、四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

重点监管由本级网格负责管辖的单元网格。

(2)。

二级网格。负责整合本级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和运行二级网格。

指导和监督三、四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

承担本辖区内日常环境监管检查和监督任务,公开环境监管相关信息。

(3)。

三级网格。负责建立和运行三级和四级网格。

全面配合一级和二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和执法工作。

负责对辖区内可能存在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日常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和上报。

(4)。

四级网格。全面配合二、三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和巡查工作。

负责对辖区内可能存在的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日常巡查,发现环境违法和破坏的行为及时制止和上报。

2.

网格主体职责。

各级政府要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县政府。

加强对环保部门人员机构、资金保障、执法装备。

含车辆。

)

办公用房现场执法等方面的政策和财力保障。

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实施停业、关闭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加快建设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管理平台和数据库,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2)。

各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组织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依据县编委办批复,负责组织建立乡镇环境保护管理相关机构并配齐人员。

负责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负责对新建项目环保审批提出预审意见。

负责对网格内污染源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上报。

负责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的群访和越级上访的数量。

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各行政村。

)

负责所在区域内的生态保护、水源保护等管护工作。

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染排污单位日常巡查。

新、改、扩建环境项目的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环境突发污染事件的报告。

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和信访协调处置。

负责监督指导环保员和环保监督员履行职责。

负责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的宣传和教育。

3.

网格部门职责。

县环保局负责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负责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

负责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排污费核定和征收。

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的投诉、举报案件。

负责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行现场监测,配合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负责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环境监管职责。

2015。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丹委办发〔。

2015。

19。

)

相关要求,协调解决各环保中心所的职级待遇,并按核定编制数配齐配强执法人员。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将环境保护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对未依法提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不予立项、审批或核准。

推进自愿性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

指导和督促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工作。

负责淘汰高能耗、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企业和生产工艺,对政府依法取缔或关闭的企业要组织落实到位。

县农经局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工作,指导和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对其他污染和破坏农业环境行为进行调查、检查,并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将环境保护内容列入城乡规划。

负责建筑工地施工和城市道路运输扬尘污染防治与违法行为的查处。

负责垃圾禁烧及垃圾运输遮盖。

对未依法提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准、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指导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应用辐射设施设备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和放射性污染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负责环境污染事故中的污染毒性鉴定和医疗救护。

县财政局将网格运行年度各项费用、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建立、以及设立环保员和聘请社会监督员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加大公共财政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

负责放射性物品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凭证、运输通行证及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督检查。

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和泄漏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县国土资源局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过程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加强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严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关,对未依法提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土地使用证和矿山探矿证和采矿证。

县交通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机动车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和按期淘汰营运黄标车。

加强公路建设工程污染防治并依法对道路扬尘污染进行查处。

会同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公路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开展水资源保护和水土流失的预防、治理及监管。

负责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区域倾倒尾矿废渣等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

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督管理。

县动监局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

对养殖户依法实施的停养、搬迁等治理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对林业。

含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和植物园。

)

及其生态建设以及森林防火和野外用火监督管理。

对未依法提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征占林地审批手续。

县水产局负责辖区内江河环境的监督管理。

负责防治倾倒废弃物污染和水产养殖业户对江河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监督养殖企业完善环保手续,落实环保措施,减少水体污染。

县民政局负责监督管理在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违法建造坟墓行为。

监督公墓建设单位完善和申报环保审批手续。

监督管理殡葬服务单位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火化设备和祭祀焚烧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把工商登记许可关,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被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关闭的各类违法主体,根据环保部门的抄告,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对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同时做好新登记企业与环保、安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

县安监局负责对未依法取得环评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负责尾矿库的监管工作,防止管理过程中尾矿清理、倾倒造成的环境污染。

负责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环境突发事件,会同环保部门处置因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负责对违规向违法企业供电的部门和人员实施追责。

负责督促输变电企业落实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露天烧烤油烟的监管。

县服务业局负责对废品收购站进行规范和管理。

严格依法审批加油站并督促各加油站建设和完善必要的环保设施。

县教育局负责将环境保护内容纳入义务教育,参与、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环保志愿者活动,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县旅发委依法严格控制各景区内破坏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负责农家乐的合理规划,督促完善环保设施。

县气象局负责重污染天气的人工影响以及监测,及时发布空气重污染气象预报信息。

县煤炭局负责渣煤矿山和企业的扬尘污染监管,监督企业建设并运行环保设施和设备,落实洒水、遮盖、封闭等减少扬尘污染措施。

县政府督察室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各单位环境保护职责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和通报。

县考评办在各乡镇和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要强化环保工作内容,加大环保方面赋分的权重,认真做好考核落实。

其他相关部门在县政府领导下,按照国家对地方环保工作。

“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总体要求。

法律法规关于环保监管职责调整的从其规定。

)

结合实际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1.

巡查。

网格责任人员要根据环保分类监管等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环境等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

2.

查处。

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问题报告后,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信息公开。

3.

反馈。

做好本级、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环境监管信息共享工作,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做好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4.

评价。

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1.

外部监督。

完善网格系统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法制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行政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监督的作用,全面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政务公开,利用网站等媒体公布环境监管网格片区和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社会环境保护监督员。

2.

内部监督。

强化网格系统内部监督,上级网格要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保障网格体系正常运行,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考评办和政府督察室的监督、考核及问责作用,确保各项网格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2015。

12。

4

日前,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2015。

12。

5

日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监管事项、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板块,每个网格板块明确具体责任人,按要求完成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5。

12。

6

日起,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网格划分表》开展环境监管工作。

2016。

1

1

日起,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网格划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和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统一组织、指导、监督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实施和运行。

2.

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保监管的合力。

3.

在人员保障方面,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环保局要协调相关部门配齐四个环保中心所执法人员,各部门要明确网格化监管的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及工作人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配备不少于

2

名专。

)

职工作人员。

内部调剂。

)

各村委会设立一名环保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4.

加快推进全县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项目建设工作,拓展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应用系统,

2016。

年底前,全县环境监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

(pda。

终端。

);。

积极构建县、乡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建成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数据库。

5.

要保障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项目资金,保障环境监察人员配备的。

pda。

终端的运行、维护和更新资金。

县本级财政按市政府要求全力保障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应用系统拓展项目建设资金,以及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管理平台和数据库建立、运行、培训等费用。

6.

在岗位培训方面,定期对网格内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环境监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

1.

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

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和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

2.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

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年度计划、责任目标。

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

督促、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履行环保工作情况。

研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等。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调整召开时间,二级网格由县政府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召集。特殊情况下,也可委托或授权副组长召集召开。

3.

建立联合执法制度。

对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环境安全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

对国家、省、市和县组织的大型环保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

对突发或其他紧急环境安全事件开展联合执法。

4.

建立联合审批把关制度。

对全县重大项目和重污染项目,发展改革、经信、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协同配合,共同研究审定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选址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环保等要求。通过部门联审、信息共享、定期协商等有效方式,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5.

建立移交移送制度。

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6.

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7.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境信访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8.

建立督查督办制度。

县政府督察室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联合,定期对网格内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

9.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所有网格系统人员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环保监管执法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将依法依纪依规实施问责。

1.

2015。

12。

5

详见附件。

4

附件。

5

和附件。

6)。

报县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2.

2015。

12。

5

日前将本方案及《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网格划分汇总表》,报丹东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开。

监管方案【篇4】

化妆品产品质量事关人体健康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保化产品市场秩序、确保产品质量,现就保化产品经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企业实际贯彻落实。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共同做好监管工作。

一、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产品质量责任。要在企业树立全员意识,健全管理制度,教育、引导全体从业人员树立质量意识、负起质量责任,尤其确保质量管理等岗位人员正确行使质量权力,不因经济利益而忽视产品质量,始终把质量安全摆在第一位置。

二、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守法意识和能力。要对本企业员工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培训,促使每位员工都能胜任本职工作,切实提高守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和健康检查档案,患有不适合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化妆品疾病的人员要调离相关岗位。

三、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履行质量管理职责。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化产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学历应符合要求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制定产品安全管理制度;索取并查验产品证明文件;登记、管理产品台账;建立索证文件档案等。企业负责人应为以上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四、认真审核资质证件,防止从非法渠道购进违法产品。企业应按照《河北省保健食品经营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和《河北省化妆品生产经营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规定,索要、留存供货商和产品的有关证件,并且按《指南》的要求对各类资质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保证各类证件齐全、真实、有效。凡是产品与证件不一致或证件不全、可疑的一律不得购进、销售。

五、留存票据、健全台账,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性。企业购进产品应索取供货商出具的票据,建立购货台账和销售台账。票据和台账应真实有效,内容齐全、符合《指南》要求并保存至产品保质期后帐、货相符。

六、按规定储存、陈列,防止产品变质。企业设有仓库的,仓库内设施、设备要齐全、环境符合规定,确保储存条件满足产品储存规定。在仓库和营业场所内,保健食品、化妆品要与其他产品尤其是杀虫剂、消毒用品、洗涤用品等有毒有害产品分开并集中专柜专区存放,标识要明显、规范。确保产品不变质、不污染。

七、排查、整治隐患,防范产品质量事故发生。企业应对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经常对本企业可能存在的质量管理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纠正,防止小隐患酿成大事故。企业应建立供货商目录和产品目录,通过各种方式、渠道(包括质量公告、检验报告、媒体曝光、客户投诉等)广泛搜集产品质量信息,对不合格或质量可疑的产品采取下架、停止销售、封存等措施,并及时报告监管部门。

八、依法宣传、诚信经营,对消费者健康负责。企业应正确介绍产品性能、功效,不做虚假宣传、不做违法广告、不夸大产品用途和功效、不误导消费者,为消费者健康负责,做到诚信经营。认真处理顾客投诉和意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局将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整治、教育培训、查办案件等多种形式,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对无证经营保健食品、经营过期失效产品和假冒产品、违法宣传、非法添加禁限用物质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曝光,促使我县保化产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质量状况进一步提升。

监管方案【篇5】

62。

1558。

329。

285。

号)提出的各级政府(包括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以下同)要确定重点监管对象(重点排污单位)、划分监管等级、向社会公开并报备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方案的要求,切实强化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推动新《环保法》有效实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提高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着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实现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达到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

城区政府统一组织建立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制定城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方案,统一指导监督网格化体系运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并落实辖区内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

江南区为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城区政府。工作职责:

1.

负责指导监督二、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管理情况。

2.

负责本辖区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本级网格环境监管职责,负责对所监管网格加强检查、巡查、抽查、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报告和投诉举报以及上级督办事项及时督促属地查处或者直接查处,按要求公开本级管辖污染源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相关信息,及时填报环境监管网格化相关信息。

3.

负责整合本级环境监管执法力量。

确定对应每个二级网格的监管执法力量,明确重点监管对象(重点排污单位)并适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督导属地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

以辖区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为单元划分为二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职责:

1.

负责指导监督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管理情况。

2.

负责本辖区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任务,积极发挥辖区内环保机构的作用(暂时无环保机构的可设立环保协管员等),依法全面履行本级网格环境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畜禽水产养殖、农业面源污染、秸秆焚烧、垃圾焚烧等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巡查、监督和制止,并向一级网格报告。全面排查企事业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认真调查、报告并协助处理上级网格交办的环境污染案件,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按要求公开本级管辖污染源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相关信息,及时填报环境监管网格化相关信息。

3.

并进行调查处理(或协助调查处理)。

原则上按二级网格内行政管辖区域,以所辖的村(社区)或片区为单元划分为三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村(社区居)委会,村(社区居)委会成员分片负责网格内环境监管任务。工作职责:

发挥三级网格日常了解、巡查、协调、自治监督和及时制止、向二级网格报告违法排污行为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作用,负责定期巡查,对辖区内发现的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行为及时上报,及时填报环境监管网格化相关信息。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江南区委办公室。

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江南区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暂行办法。

的通知》(江办发〔。

78。

号)责任分工,认真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职责。法律法规关于环境监管职责调整的从其规定。具体如下:

城区政府:负责辖区内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的建立、运行和管理,具体业务工作由城区环保局负责;依法履行属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与二级网格相关单位签订责任状,指导、监督网格责任人的履职情况;组织开展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监管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实施停、限产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环保部门人员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人员方面的保障,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和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经费。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指导辖区内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管理,依法履行属地环境监管职责,与三级网格相关单位签订责任状,指导、监督网格责任人的履职情况;承担和参与落实本辖区基础性环境监管职责,落实辖区内基础性环境监管工作,负责日常环保监管检查、巡查、协调任务,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及时调查了解、妥善协调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对违法排污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向上级网格报告并配合依法查处。保障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和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经费。

城区环保局:落实城区政府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化具体工作,对二级、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明确本级环保监管企事业单位名单并进行动态更新管理,划分监管等级;对重点监管对象(重点排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按照上级环保部门部署要求落实随机抽查制度;落实属地环境监管职责,承担本辖区日常环境监管任务,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及上级督办事项;协调二级网格之间的环境监管问题,对于跨网格的环境纠纷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信息。

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环保机构:落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化具体工作,对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督导;落实属地环保监管职责,承担本辖区日常环保监督检查、巡查、协调、环境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处、及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并上报信息、协助城区环保局执法、督促存在环境问题企事业落实整改、宣传引导等工作,使违法问题及时得到纠正和查处;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调查处理或配合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纠纷和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辖区内环境监管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信息。

编制部门:健全城区、乡镇环境监管执法机构设置,明确环境监管职责,健全街道办事处和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机构。

城区财政局:根据部门经费预算,及时安排当年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经费。同时,城区财政需广开门路、多措并举筹措江南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资金。

其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共江南区委办公室。

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江南区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暂行办法。

的通知》(江办发〔。

78。

号)责任分工,结合实际,按照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职责。

村(居)委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对网格内污染源进行定期巡查,发现违法排污问题及时制止、上报;发现辖区内发生污染及出现新的污染源,要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负责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及时向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各企事业单位:各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网格内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设置环保专职人员负责内部环境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等,执行各级各部门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规定。履行排污费缴纳、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各类环境保护报表填报等职责,制定完善并落实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各排污点源的日常监管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管理、维护,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帐和各项记录,确保各排污节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按照要求制定完善并报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巡查风险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遇突发环境问题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积极采取有效的防范或补救措施、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制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加强日常宣传、努力提高员工环境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操作。配合环保部门完成各项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1.

实行“五定”。建立各级网格内环境监管“五定”机制,即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相关内容应向社会公开公示。

2.

建立责任制。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签订责任状,各级网格内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3.

构建环境监管网格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环境监管平台,将污染源分布、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纳入平台,逐步完备城区本级、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村(社区)三级的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档案资料,暂时不能建立信息库的网格单位应先设立台账。

1.

加强巡查报告。网格责任人员要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等根据环境监管频次要求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为使网格化监管信息畅通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网格责任人员应配备移动执法终端。

2.

及时调查处理。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

强化沟通反馈。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信息沟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公开。

4.

定期考核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1.

人大政协监督。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人大法制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定期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

行政监察监督。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监督作用,保障三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违纪人员进行查处。

3.

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曝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

环保监督员监督。建立和完善环保监督员制度,不断充实企业环保监督员和群众监督员队伍,加强对监督员的业务学习培训,为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引导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形成打击违法排污的合力。

一是成立江南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担任组长,城区政府分管联系环保工作的副主任和城区环保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城区发改、工商、财政、编办、人社、住建、环保、城管、农林水、交通、经信、卫计、安监、食药监、公安、国土、规划、供电等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行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环保局,城区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城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相关工作。

二是落实属地责任。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结合辖区实际,负责划定本级对辖区内各村(社区)的环境监管网格,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任务要求,统一组织指导、监督环境监管网格体系的建立实施、运行。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建设,充实力量,增加投入,保障经费。

三是加强指导督导。城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指导下级相关单位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职责,负责督查、巡查、稽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细化巡查报告、调查处理、沟通反馈等的具体要求,出台评价办法及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

二是建立季度工作汇报例会制度。一、二级网格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布置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是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在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等开展联合执法,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部署的大型环保专项行动联合执法,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联合执法,有效解决环保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研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破坏工作等。建立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四是建立信息上报及公开制度。每季度最后一周,每级网格责任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及时向上一级网格责任单位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时报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五是严格依法行政。要加强网格监管责任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各级网格及其监管人员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坚决查处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保护环境。

一是严格排污者主体责任。对违法排污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二是强化网格监管责任。对不依法履职、不当履职、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单位、部门进行问责,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建立健全网格监管责任追究机制,科学合理界定追责情形与免责情形,确立尽职免责的监管规范,既要防止网格责任不清,也要防止网格责任无限过度,保护和调动网格执法主体积极性,确保网格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江南工业园区管委会结合辖区实际,于。

2016。

1

30。

日制定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江南区环境保护局。

2016。

3

月底前制定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并报城区政府备案。

监管方案【篇6】

为进一步加快集镇建设,加强集镇管理,优化集镇环境,提升镇品位,创建优美集镇,镇党委、镇**决定2012年开展“集镇建设管理年活动”。根据我国城镇集镇建设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集镇建设市场秩序整治和规范集镇管理为重点,以完善集镇基础设施工能为核心,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结合新农村建设,着力打造有特色、有品味、辐射功能强的现代新型集镇。

二、活动时间

2012年3月10日至2012年12月20日。

三、活动范围

镇集镇。

四、活动内容

集镇建设管理年活动分为城镇规划、城镇建设和城镇管理三个方面。

(一)村镇规划。村镇规划是指导和控制村镇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1、规划编制任务。必须编制完成集镇总体规划、集镇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村庄(自然村、行政村)建设规划编制,并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审批。

2、严格执行规划。集镇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以法确定后,村镇建设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分步实施。所有建设项目未经规划批准不得开工建设,并且严格按规划批准建设。

(二)集镇建设。注重集镇建设的总体布局,既要体现地方特色,又要注重节约资源、完善集础设施、提高集镇服务功能。重点解决卫生、水、电、路、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问题。

1、环卫设施建设。

(1)主要街道两侧单边每200米设置1个果壳箱,次干道及支巷设置密度减半,整个集镇共设置20个果壳箱。

(2) 每1000人建一座垃圾房(窑),占地面积10平方米,容积不少于10立方米。我镇集镇人口3000人左右,拟建三个垃圾屋,农贸市场、桥头、上街口各建一个。

(3)根据在集镇周边五公里范围以外,利用废坑、水塘等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服务年限3―5年的要求。我们镇要在丰岭操建一个垃圾填埋场。

2、给排水设施建设

(1) 集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

(2) 自来水取水口及饮用水源

1、 二级保护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标志。取水口主要在水库。不准在水库内撒播化肥和倾倒垃圾。

(3) 自来水水质检测标准率应达到100%。

(4) 生活污水要有秩序地排放。

3、街道路灯建设。集镇主要街道每50米设置一盏路灯。景观灯可适当增加到宽敞的街道上。次干道、支路密度减半。在现有37盏路灯的基础上,增加50盏路灯,使集镇各个角落都有路灯照明。

4、集镇道路硬化。集镇主、次干道要硬化。主干道应修建人行道。道路排水畅通,路面无破损、断裂。为了连接水电站,到移民新房的水泥路面上,在街道两侧修建约1000米的下水道。

5、集镇美化绿化。每年要有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绿化增量,主次干道两侧要栽植行道树木,我镇街道两边全部栽上樟树或桂花树。

6集镇公共建筑及房地产开发管理。集镇行政、文化、卫生、教育及房地产开发等公共建筑项目建设,必须按照集镇规划的功能分区进行布局,达到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美观适用、方便群众的要求。

7、集镇建筑业市场管理。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凡总造价超过30万元,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各类建设项目必须纳入招投标范畴,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要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推进建设工程监理,严禁违法直接承包和工程建设,杜绝劣质工程。

三、集镇管理。在集镇管理过程中,既要严格管理,又要以人为本。

1、开展宣传动员活动。要召开动员大会,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及时推出先进典型和消极现象。利用新闻**、宣传车、宣传栏、腰鼓队、悬挂标语、横幅等形式开展以“集镇建设管理年活动”为主题的宣传。

建立群众举报投诉,组织中小学开展讲座、班会、征文活动。

2、开展“三查处”、“三规范”活动。“三查处”:一是查处和拆除违章建筑,要严厉打击严重影响公路、集镇规划的违章建筑,不定期进行违章建筑清查,并及时制止,组织拆除。

第二个是调查和处理绿化和照明等市政公共设施的损坏。三是查处影响市容环境的建设经营行为。“三规范”:

一是规范广告、牌匾的设计和规格。二是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三是规范小贩经营秩序,取缔街市,禁止摆摊设点。

通过调查、整顿、规范,使集镇更加宽阔、明亮、绿色、美丽。

3、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每月组织**干部、中小学生、集镇居民对集镇进行一次大扫除。聘请卫生监督员和清洁工监督和清洁环境。

开展文明商店、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活动。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包卫生清洁,包绿化美化,包市容秩序)制度,力促集镇面貌大改观。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镇**已成立了“集镇建设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另行发文),负责我镇集镇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商和调度检查。

2、明确职责。集镇建设和管理由乡镇人大组织实施,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纳入城市建设年度考核目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和协调工作。

3、落实经费。要加大投入,保证开展活动的费用。

监管方案【篇7】

2015。

49。

2016。

5

号)和《黑河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为合理划分环境监管网格,落实属地化环境监管责任,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覆盖、分级履职、网格到源、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划分以县、乡(镇)、村为环境监管责任主体的三级网格,明确各部门环境监管职责,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实现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253。

号《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70。

号《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

591。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80。

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67。

2015。

44。

号)。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行政区域为网格划分基础,各级政府是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主体,属地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和运行县、乡(镇)、村三级网格环境监管体系。

1

一级网格。

在逊克县所辖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逊克县政府。

2

二级网格。

在乡(镇)所辖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

3

三级网格。

在村及所属的各类养殖场、小区,所辖行政区域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民委员会及所属养殖场

1

)一级网格。

负责整合本级环保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和运行一级网格,公开环境监管相关信息;指导和监督二、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直接监管由本级网格负责管辖的单元网格(详见附件

3

)。

2

)二级网格。

负责整合本级环境保护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和运行二级网格;指导和监督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承担本辖区内日常环境监管任务(一级网格直接负责监管的对象除外),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公开环境监管相关信息。

3

)三级网格。

建立环保监管专职人员管理和运行三级网格,全面配合二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可能存在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日常检查

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责成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本部门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相关机制,并与下级网格相关单位签订环境监管责任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对负有环保监管职能部门的人员机构、资金保障、执法装备、办公用房、现场执法等方面的政策和财力保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实施停业、关闭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村民委员会及所属的各类养殖场、小区。负责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对网格内污染源进行定期巡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上报;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辖区内发生污染及出现新的污染源,要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

),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

巡查。

网格责任人员要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环境等根据环保分类分级管理等要求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责任主体报告。

2

查处。

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问题报告后,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依法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信息公开。

3

反馈。

做好本级、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环境监管信息共享工作,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做好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4

评价。

各级网格责任主体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责任主体对下级网格责任主体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政府是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主体,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统一组织、指导、监督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实施和运行。环境监管网格划定后,各网格责任主体要整合本级环保和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力量,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年度计划、责任目标,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大型环保行动以及突发或其他紧急环境安全事件开展联合执法,督促、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履行环保工作情况,形成以落实环境监管职责为主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执法合力。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根据企业诚信守法情况、日常监管状况和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对列入监管范围的污染源单位分为

a

b

c

三类,其中。

a

类单位为强化监管对象,

b

类单位为常规管理对象,

c

类单位为简化管理对象。对不同的监管对象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方式,明确管理内容和标准,健全监管档案,突出管理重点,增强环境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执法效能。

网格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有关环境问题的报告后,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将查处结果及时答复相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监管信息公开与共享工作;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依法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为落实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逊克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制定运行监督情况考核措施,定期召开环境监管联席会议,有效解决跨行政区域、重点领域的环境违法问题。要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网格内部监督,上级网格要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约谈下级网格第一责任人,保障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完善网格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法制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行政监督的作用,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要加强基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确保人员编制;乡镇及工业集聚区应确保配备必要的环境执法人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执法工作;要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配备调查取证等监管执法装备,保障基层环境执法用车。

2025监督管理方案


闲时无计划,忙时多费力,方案可以让我们在实践中更快地理清思路,根据您的需求栏目小编为您收集整理了一篇“监督管理方案”,如果我的解决方案对你有用请务必收藏一下哦!

监督管理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我县粮食价格政策执行到位,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和流通秩序,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要求,我局决定在我县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就组织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涉粮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案件,进一步规范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市场经营行为,优化粮食市场秩序,着力构建“公平、开放、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规范有序的粮食市场环境。

二、工作部署

(一)成立组织:成立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谈卫中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县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价格监督检查局、经济检查执法局、标准化与计量管理股、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二)检查对象: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

(三)检查时间:20XX年9月至20XX年1月。

(四)检查内容:

1、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

2、价格垄断行为。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是否达成垄断协议。

3、计量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违违规行为。

4、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恪守工作纪律,严守纪律“红线”,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廉洁执法,主动接受被查企业和社会监督;受查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积极配合市监部门的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检查所需资料,确保检查顺利进行,对检查中不配合和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监督管理方案 篇2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整改方案

一、形式主义方面

(一)针对脱离群众、存在机关化作风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着力解决调查研究不深入,不同程度存在盆景式、选择式、参观式、安排式调研的问题。制定出台《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建立领导调研计划备案制;明确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围绕1-2个重点问题深入基层调研,调研结束后形成调研报告。

二是领导班子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自身作风建设,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扭转机关化倾向,首先要从思想教育入手,端正理想信念,正确处理好监管和服务群众的关系,学会换位思考,这样才能做到有效监督、防患于未然、服务群众。

(二)针对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政治执行力不够强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梳理已有制度。针对征求到的“四风”意见建议和查摆出的问题,逐一分析研判,对已有的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的,或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对于标准不清、界线不明、刚性差,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要予以修订完善。严格落实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坚

1决整治对制度、规定变着法子进行规避的各种行为,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打擦边球。

二是建立健全内部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科室之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科室职责界定和明确,确保职能运行顺畅。对确需多个科室管理的事项,从明确职责范围和职责边界入手,规范职责划分原则,细化科室职责,明确牵头配合科室的具体工作事项,从源头上减少推诿扯皮,切实加强科室间的协调和团结协作,确保监管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官僚主义方面

(一)针对领导班子“专制”、缺少与干部职工沟通交流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内容,熟悉、了解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这一党内议事决策的基本制度。在做出重大决策时,领导班子要向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倾听不同意见,问计于群众,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三是多与干部职工沟通交流。领导班子成员要忙里抽闲,主动找干部职工交流思想,关心他们思想动态,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文娱方面的需求,解决他们的困难,这样才能让干部群众没有后顾之忧,才能凝聚人心,形成合力。

(二)针对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差、存在好人思想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健全便民服务体系。在即将开始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中,领导班子要加强与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按上级的部署尽快整合职能,方便群众办理相关许可,让群众享受“一站式”服务,不让他们在各部门之间奔走。

二是发扬勇于担当的精神。要摒弃“好人主义”风气,改变不敢负责也不愿负责、不敢担当也不愿担当的现象,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要充分发扬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的精神。

三是严格干部队伍管理。强化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健全干部日常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干部管理水平。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患于未然。探索建立治懒治庸机制,建立“问责”机制、“严惩”机制、“激励”机制。

三、官僚主义方面

(一)针对安于现状、创新意识差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增强创新意识鼓足干事动力。要从常规思维、老观念、老经验中走出来,用科学和前瞻的眼光分析实际问题,切实增强干事创业激情和创新能力,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目前,食品药品监督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正处于攻坚阶段,现阶段寻求下一步改革新突破面临着很多深层次问题。领导班子要随着改革的稳步推进,坚定推进改革信心和攻坚克难的勇气。不等、不靠、不观望,要为改革出谋划策,提出自己有独立见解的、行之有效的加速改革的措施。

二是激发斗志积极进取。领导班子要始终保持旺盛斗志,以自身为榜样,调动起全体干部职的工作积极性,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知难而进,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撒手,不出成效不罢休;要关心群众的疾苦,认真研究,千方百计地解决;对单位的重点工作,要积极想点子、出思路、谋规划、图发展,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针对艰苦奋斗意识淡化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经济发展了,收入增加了,生活水平提高了,我们也不能忘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领导班子要以身作责,以艰苦朴素、积极进取、无私奉献为荣。国家越发展,越要艰苦奋斗。提倡艰苦奋斗精神,有利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有利于克服消极腐败现象,有利于我们把各项工作推向前进。

三、奢靡之风方面

(一)针对反对铺张浪费不彻底,节俭意识弱化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领导班子要从自身严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要反对餐桌上的浪费、办公室电灯长明、洗手池清水长流等现象,要节约一粒米、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

(二)针对公务接待应酬执行标准不严格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修订《公务接待规定》并严格执行,在接待上级领导、兄弟单位时,要严格按照接待标准要求,杜绝超标准接待的情况,保持廉洁自律、过紧日子意识,做到不以接待规格衡量感情,不以消费高低表达热情,不送土特产。

(三)针对存在请吃、吃请现象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坚决杜绝无原则的请吃、吃请现象。领导班子要改变饭桌上谈工作,交流经验的陋习,不接受也不邀请无原则的请吃与吃请。坚决杜绝与工作无关的吃请现象,尤其是要坚决杜绝利用公款达成私人利益的吃请现象。

监督管理方案 篇3

睡眠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保障学生睡眠时间,提高学生睡眠质量是学校五育并举的重要体现,也是高效课堂的基础保障。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落实省市区相关文件部署,确保每一个孩子都享有高质量的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小学将在以下几方面做好学生的睡眠管理工作:

一、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通知》要求: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针对有部分家长上班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将孩子送到学校的'情况,学校会提前开门,让学生能在保证自身安全、遵守校规校纪的前提下有序的在教室内进行自主学习、自主阅读。

二、减负提质,严防挤占睡眠时间

学校将加强课堂教学研究,关注学生课堂学习状态,因材施教,切实提升学生学习效率。同时,学校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落实《区加强中小学校作业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合理调控和布置学生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鉴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

三、多种举措,广泛宣传睡眠的重要性

学校将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升旗仪式、班队会、校园广播、公众平台等多种途径,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及学校的举措,切实将睡眠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四、家校合力,保障学生睡眠时长

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为保证学生充足睡眠时间,请家长和学生合理制定在家的作息时间表,积极培养学生养成早睡早起的好习惯,减少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时长,确保孩子睡眠时间充足。同时,严格控制校外培训机构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并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布置任何形式的家庭作业。

监督管理方案 篇4

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重在宣传引导、重在机制建设、重在明确责任、重在扎实有效;坚持法规宣贯与机制建设相结合,监督管理与诚信自律相结合,免费检定与执法检查相结合,重点整治与常态监管相结合,建立集贸市场主办者与政府行政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诚信计量建设,维护公平交易秩序,营造诚信、守法、公正、和谐的消费环境和“政府放心、主办者管理、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模式,确立“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实行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称重、统一配置)的监管方式;努力实现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0%以上、公平秤设置和受检率达到100%的目标;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集贸市场计量动态监管机制,使质监部门对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得到明显加强,使集贸市场主办者及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显著提升,使集贸市场计量环境得到明显改观,使集贸市场利用计量器具作弊、销售商品量缺斤短两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建立起诚信、守法、公正、和谐的集贸市场秩序。

三、工作范围、方法

(一)工作范围

1、xx县的集贸市场,包括:xx中路菜市场、xx商城菜市场、xx西路牛肉市场、xx百家汇集贸市场;

2、察雅、左贡、芒康、八宿、洛隆、边坝、江达、贡觉、丁青、类乌齐等10县的集贸市场。

(二)工作方法

此项工作由标准计量科牵头,稽查队、检测所及各县商务局协助配合开展,要做到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集贸市场计量环境实施一次全面整顿。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分批分区域、全覆盖的方式进行;二要点面结合、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三要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全面客观,务求实效,对在监督检查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7月15日~7月30日)

对全地区的`集贸市场进行一次普查,摸清底数,填报集贸市场登记造册表,掌握列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件数,掌握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登记造册、使用及检定情况;掌握公平秤设置情况,是否做到“两必须、五应当”(“两必须”是指集贸市场必须设置公平秤,公平秤管理必须建帐立卡、强检合格有效;“五应当”是指公平秤放置处应当有明显标志,公平秤应当有专兼职人员管理,公平秤的使用应当有记录,消费者利用公平秤复秤时管理人员应当给予凭证,集贸市场应当定期公布复秤不合格的经营者名单、次数);了解集贸市场销售的零售商品、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情况。

(二)加强计量宣传(8月1日~8月15日)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向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提高其计量法制意识,进行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业务素质、知识水平和市场自律能力。

(三)开展免费检定(8月16日~9月30日)

按照“关注民生、计量惠民”总体要求并结合xx实际情况,对各集贸市场的在用计量器具统一开展一次免费检定工作(检定合格后要加贴检定合格证,出具检定证书),同时将检定结果通报当地工商、商务部门,并在集贸市场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四)联合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0月1日~11月30日)

标准计量科、执法队、检测所及各县商务局,将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联合开展好集贸市场计量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检查市场业主、经营者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和计量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二是检查集贸市场业主责任是否做到“四落实”(即入场使用的计量器具“先行确认要落实、登记备案要落实、编号管理要落实、申请检定要落实”);三是检查是否设置合法、有效的公平秤;四是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和利用电子计价秤进行作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五是加大对制造(改装)和销售作弊计量器具企业(经销店)的打击力度。

(五)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12月1日~12月31日)

坚持以“经营者自律为主,政府引导推动,社会评价监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主办方责任,签订《xx地区集贸市场计量诚信承诺书》,引导主办方、经营者向社会做出诚信计量、公平交易承诺。要明确主办方、经营者在集贸市场交易过程中有关计量活动的权利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经营者与主办方签订的合同中也应明确各自的计量权利和义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制,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地区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地区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地区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xx地区质监局标计科科长

xx地区质监局稽查队负责人

xx地区质监局检测所副所长

xxxx县商务局局长

xx边坝县商务局局长

xx洛隆县商务局局长

xx左贡县商务局局长

xx芒康县商务局局长

xx八宿县商务局局长

xx丁青县商务局局长

xx类乌齐县商务局局长

xx江达县商务局局长

xx贡觉县商务局局长

xx察雅县商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质监局标准计量科,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日常事务。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在全面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创新监管模式,改变传统管理办法,选择社会影响较大、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集贸市场进行重点监管,要在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计量长效监管新机制上下功夫,在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注意抓正、反两方面典型,对好的典型,要向社会公告,引导消费;对不好的典型,要予以曝光,将其置于舆论和社会监督之下。

(三)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工作中要加强与各县政府的联系协调、请示汇报,要主动与县工商等有关部门沟通,争取支持与配合,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和联动机制,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务求抓出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向集贸市场的主办者、经营者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质检总局《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提高集贸市场主办者、经营者的计量法制意识和市场自律能力,使其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附件:1.集贸市场登记表

2.各县集贸市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xx地区集贸市场

监督管理方案 篇5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市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部署,20xx年以来,我区先后三次开展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点位由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航测数据提供。经现场核查,我区共778个入河排口,其中,长江干流入河排口273个(直接入江排口32个),支流排口505个。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共257个排口不稳定达标,其中长江干流排口101个(直接入长江的13个),支流排口156个。

二、整治目标

以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对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成果进行溯源,对超过地表水Ⅴ类标准的257个排口进行整治,使水质得到有效改善,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入河排污口问题溯源(5月20日-6月20日)。组织对直接入江排污口、超过地表水Ⅴ类标准的长江干流和支流入河排污口进行溯源,建立问题清单,结合河流和管路分布、污染源信息等资料,基本查清污水来源。需要开展监测的,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测分析。分阶段开展超标入河排污口问题溯源。

第一阶段(5月20日-5月25日):开展直接入江32个排口现场排查,对其中13个超标排口开展问题溯源;

第二阶段(5月25日-6月5日):完成长江干流超标入河排污口问题溯源;

第三阶段(6月5日-6月20日):完成长江支流超标入河排污口问题溯源。

(二)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5月25日-9月30日)。在问题溯源的基础上,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整治,9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对个别排口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治的,应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按序推进整治。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长期坚持)。完善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一口一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已整治入河排污口巡查、监测,切实提升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四、职责分工

(一)郊区经开区、各乡镇办负责辖区内超标排污口问题溯源。污染源类型分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包括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农田排口污染)、城市区域生活源、乡镇建成区生活源、农村区域生活源、港口码头污染源、其他,列出问题清单。

(二)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推进工业企业排污口、尾矿库排污口、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推进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农田排口、水产养殖排污口、畜禽养殖排污口整治工作。

(四)区住建局牵头负责推进城市区域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生活污水排口、雨洪径流整治工作。

(五)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港口码头排污口整治工作。

(六)监测经费由各属地负责,纳入预算;整治经费按照财政体制规定分别承担。

(七)长效监管由各牵头单位和属地共同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大力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把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好、保护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坚持“一把手负责”,抓紧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形成上下通力配合、部门协调联动的强大合力。各镇办社区、各牵头部门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报送信息等。

(三)保障整治成效。各单位要科学合理制定整治方案,分类实施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排污口纳入环境监管网格化日常管理。

监督管理方案 篇6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转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为增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权力运行,扩大民主监督,预防和治理腐败,树立执政为民的行政理念和正确的权力观,自觉转变作风,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批转的《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和省食药监局《关于开展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从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反腐倡廉方针,以制度创新为手段,以监督制约为保障,通过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效遏制腐败发生,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度,更好地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我市食品医药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使全局行政权力的行使逐步做到行为规范,运行公开,结果公正,效率提高,监督有力,并形成和创造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制和模式。树立公正执法,规范服务,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        三、公开透明工作的原则        (一)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进行。        (二)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应予以公开,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        (三)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通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四)便于监督原则,既要便于监督机关监督,又要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        (五)高效快捷原则,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四、公开的内容        紧紧围绕行政权力的行使,从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部位入手,依法公开权力运行过程,确保行政权利行使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对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本机关行使的行政权力目录,包括行政权力类别,实施依据,承办处室等;        2、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条件、程序、时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3、行政收费事项的依据和标准;        4、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依据、程序和审批权限;        5、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6、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对违诺违纪行为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        7、人员录用情况;        8、其他应对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对单位内部公开的主要内容        1、人员调动、任免、奖惩情况;        2、财务支配情况;        3、物资采购情况;        4、其他内部重要权力的行使情况。        五、行政权力公开的范围、时间及形式       

监督管理方案 篇7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述

职报告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2007-12-09 17:50:29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2)文章标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年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临班子成员更迭频繁的一年,是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水平的关键性的一年,是领导班子创新思路、求实进取、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是严抓基础,规范管理,重树形象的一年,是加强学习,狠练内功,提高综合素质的一年。在这一年里,在省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领导班子成员继续以践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宗旨,在“创一流工作业绩,创一流执法队伍,创一流服务水平”办局方向指导下,制定了大型活动方案“十一项”,专项治理九次。结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省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现由我代表全体班子述职如下:

一、党的组织建设工作 重点抓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抓班子。市局班子成员更迭频繁,尽管如此,我们局新班子组建后,充分发挥班子每个成员的作用。明确分工,明确责任,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大事必商量,小事勤沟通,做到集体决策,全员参与,统一意志,统一步调。在干部、人事、财务收支、重大案件和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都由班子集体讨论,广泛发扬民主。在必要时,召开局务会,把各科科长吸纳进来共同讨论研究。既体现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又体现了决策的透明度。目前班子团结,想事、干事、干成事,大家也非常信赖

和拥护。抓各县(市)区局班子建设。调整调动一把手,配强配齐班子成员,完善科室及配备好各科科长,调动了基层班子的积极性。截止目前各县(市)区班子基本配齐。在提拔调整中,本着群众公认、领导把关、有利工作的原则,提拔县、区级局机关科长_名,[找文章到☆第1文秘 一站在手,写作无忧!第1文秘 =站注:去掉中间符号在百度搜索第一个网站]受到了广泛认同。主要领导到位后,都开创了工作新局面,均取得历史上的最好成绩。抓思想。班子成员带头学习,都有工作笔记,记录达万余字以上。经常写心得体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_年,市局班子召开__次党组会,__次局务会,_次民主生活会,沟通思想,达到思想上、行动上、步调上的统一。

抓作风。重点体现在“严、细、实、快、新”上。

严。严于律己。对班子内部严格约束。实行“约法三章”,不谋私,不偏向,不

结党营私。要求职工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到。没有一个人搞特殊化。在几次班子廉正测评中都得到好评。严格程序。在干部任用上,严格执行《党政干部任用条例》,该走哪项程序就走哪项程序。**_年,全系统调整提拔__几名干部,没有一个_告状或认为任用调整不公的。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在各方面工作中都能以身作则,处处起带头作用。如职工加班加点,分管领导都跟班研究指导,具体操作。以良好工作作风,影响职工的一言一行。细。就是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我们采取了正面引导,深入思想,办事公正,贴近感情,化解矛盾,以理服人,各得其所,以心换心的思想方法。在干部提拔任用、人事安排、职工工资福利等涉及每个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情上,我们都站在每个职工的角度去处理这些问题。使人与人之间关系形成了比较和谐融洽。细致工作部署。在各项工作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把工作想得非常

细致具体。有部署、有检查、有督办、有落实、有结果。细化分工。班子成员在分工上,严格按分权制衡原则。重点对一把手的权利制约,特别在人、财、物上,不是完全由一把手说了算,在人事管理上,由一位副局长监督管理,重要支出必须班子商量,定期公布财务支出情况并详细报告大项支出;在财务上,由另一位副局长监督管理,这种细致的制衡关系,实现了分权和制衡的管理体制。细分责任。**_年我们把省局下发的任务再进行分解直到人头,真正把省局的任务落到实处。在省局的目标检查中,各科软硬件完成都非常好。实。抓落实。不管务实的工作还是务虚的工作,都能件件落到实处。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惩防体系建设,“我为平安**做贡献、我为市民平安做贡献”等活动中都实实在在抓出了成效。

快。就是快节奏,高效率。从一般性工作的查办案件到初审审批项目,都体现了一个“快”字。有部署、有实施、有督

办、有结果,特别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GMP、GSP认证中,要求一天办完的事情,没有一件被拖到第二天。在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求一周完成的,没有一项拖到第二周。新。一切工作都以创新为前提。监管创新,我们提出:“三个创一流”、“五化”工作原则、“六项”局风、“五型”机关等,都体现创新性和前瞻性,引领全系统按正确的工作方向前进。如把监督分成三条线:行政执法科室为一条线,重点规范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稽查支队为一条线,重点查办大要案。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药品行为。药检所为一条线,提供技术支撑;管理创新,如把内部管理分成“两个轮子”:以办公室为一个轮子,重点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监督管理方案 篇8

为全面做好应急状态下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和健康权益,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的

认真汲取外省市孕妇流产事件等深刻教训,结合前期我县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经验,考虑到最坏情况,充分预估全县可能发生新冠疫情暴发导致大面积区域封控管控等极端风险,统筹防控力量,规范处置流程,指导各地做好慢性病患者、急危重症患者(心梗、脑卒中、创伤、中毒等)、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孕产妇、新生儿、精神病患者、残疾人、行动不便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维护正常就医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精准战、持久战,特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四川省应急状态下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处置原则

坚持“县级统筹、分类救治、精准服务、高效规范”的原则,按照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完善封城应急状态下医疗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落实差异化的医疗服务管理措施,根据不同患者医疗需求进行精准救治,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具体措施流程

(一)提前掌握底数。此项工作由医院公卫科牵头落实方案,制定完善相关表格,并在1月28日前收集汇总。发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网底作用,与属地镇人民政府实施联防联控,统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结合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数据等信息,迅速摸清辖区内慢性病患者、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孕产妇、新生儿、精神病患者、残疾人、行动不便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数量和就医习惯,登记造册,实行网格化管理。要求精准到社区(村组),以便在划定封控管控区域时,能第一时间确定封控管控区域医疗服务需求。

(二)成立工作专班。县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成立封控管控区域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组建县级救治专家组,制定全县应急状态下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方案,建立完善县域三级医疗救治服务网络,实施分类救治,协调跨区域间各类重点人群的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求,配合县级专班统筹做好辖区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突发疫情发生后,积极协助珙泉镇人民政府迅速组织派出所、社区(村组)、医院及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等成立封控管控区域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班,统筹做好辖区内疫情防控和各类重点人群的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组建三级医疗救治网络。根据封控管控区域范围,建立“医疗点+乡镇(中心)卫生院+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救治网络。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X市矿山急救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建立绿色通道、合理划分医疗区域,成立专门部门全面落实封控区、管控区重点人群医疗救治服务。X人民医院负责指导珙泉镇、孝儿镇、沐滩镇、底洞镇、玉和苗族乡,中医院负责指导巡场镇、罗渡苗族乡、洛表镇、王家镇、上罗镇,X市矿山急救医院负责指导曹营镇、洛亥镇、观斗苗族乡卫生院落实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提供精准服务。

1、医疗点。根据我院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统筹安排全镇全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村卫生室乡村全科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见附件4),根据封控管控区域面积、特殊重点人群数量等实际情况,在封控管控区域设置医疗点,派驻足够的医护团队,实行24小时轮值,为居民提供健康监测、健康巡查、上门诊疗、上门送药、核酸标本采集等服务,经评估确需外出就医的,按规范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职责见附件2)。一旦发现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时,迅速将患者闭环转运至市级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X市第二人民医院临港院区)。

2、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作为本辖区封控管控区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主体,积极配合县级派驻辖区内的医疗工作组做好医服务保障工作,切实承担起封控管控区域的医疗任务,对医疗点治疗效果不佳、病情无好转或恶化的,要及时转到本院或上级医院治疗,要做到“应治尽治、应收尽收、应转尽转”。驻点医疗队工作职责(附件3)。

3、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X市矿山急救医院为我县封控管控区域非新冠患者救治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重点保障心脑血管意外、外伤等急危重症患者以及血透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孕产妇、新生儿、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医疗救治。当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资源无法满足全县特殊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需求时,县应对新冠疫情医疗救治组请求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支援。

(四)加强转运调度。县卫生健康局统筹调度全县院前急救医疗资源,120救护车24小时应急值守,指定专用120救护车,点对点接送封控区、管控区患者,坚决打通看病就医“最后一米”。当120救护车不足时,县交通运输组紧急征调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进行统一调度。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保证120急救电话24小时通畅,必要时统筹电信、移动等话务员力量,及时扩容120急救热线调度坐席,避免发生占线问题。建立120救护车闭环管理机制,参与转运的医务人员、车辆固定,不参与其他工作,工作期间实行单人单间(带独立卫生间)集中居住,不相互交流走访,避免堂食,避免外出购物、就餐等行为,所有转运人员按照居住地与医院之间两点一线出行。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转运车辆、医疗设备等进行终末消毒。

(五)实施分类救治

1、发热患者。发热门诊及诊室或哨点的医疗机构要“应开尽开”,必须提供24小时服务,必须配备核酸快检设备,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无论有无核酸检测报告,必须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反馈前一律留观。对发热患者、参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救治工作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实行严格闭环管理。

2、非急诊及择期手术患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大力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有序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有效减少医疗机构人群聚集和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同时,医疗机构要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优势,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功能,通过应用互联网医院、“云门诊”等手段,为非急诊患者提供线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疾病复诊、心理疏导等服务。互联网医院为非急诊患者开具电子处方,探索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为患者提供药品邮寄服务。对于择期手术患者,医疗机构应主动与患者沟通,全面了解患者意愿与病情进展情况,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确定手术时间。

3、急危重症患者。定点医疗机构提前制定接诊封控区、管控区急危重症患者的工作预案,设置必要的急诊抢救室、手术室和病房缓冲区,畅通绿色通道,落实首诊负责制,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急危重症患者,医护人员应做好防护第一时间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患者。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救治后需留院治疗的,应先在缓冲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各医疗点及基层医务人员应协调做好急危重症患者衔接和转运,缩短院前急救时间。

4、各类重点人群。坚持“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的原则,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并结合实际开展诊疗服务。

(1)慢性病患者。乡由镇卫生院负责解决慢性病患者就医问题,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可视病情将其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通过电话、微信随访等加强远程指导,强化慢性病患者日常管理,满足日常用药和医疗咨询服务。

(2)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人群。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X市矿山急救医院)统筹协调院内医疗资源,全力满足患者定期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医疗服务。要落实好专门时段、专门通道、专门病房、专门检查设备、专门医护团队,为有指征但暂未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或肿瘤放化疗。指定专用车辆点对点接送患者,转运过程中要落实防护措施,车辆转运结束后开展终末消毒。

(3)孕产妇、新生儿人群。县妇幼保健院根据建档在册情况,加强对孕产妇、新生儿的健康管理,主动通过线上、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强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帮助孕产妇做好自我监测和个人防护,并严格做好孕28周以上、有妊娠合并症的高危孕产妇健康监测和专案管理。对于临产孕产妇、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由医疗点及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联系辖区乡镇政府、村(社区)协调闭环转运至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或县妇幼保健院,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当产儿科能力不足,立即请求上级支援,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医疗资源开展救治,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诊或延误治疗。县妇幼保健院及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妇产科、儿科要规范设置过渡病房、隔离分娩间等,对需要收住院但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应当先收治在过渡病房,在隔离分娩间进行分娩,待确认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再转入普通病房。对需急诊急救孕产妇和新生儿存在就诊困难的,由辖区乡镇政府、村(社区)24小时值守兜底,协调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救治工作。

(4)应急预防接种人群。镇卫生院统筹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按照辖区内人口基数及以往接种情况,科学测算需接种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等应急预防接种人群数量,安排医院值班值守人员开展应急接种疫苗服务。

(5)其他重点人群。做好残疾人、行动不便老年人等其他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六)加强封闭式管理。当医疗机构出现新冠肺炎感染病例、发生院感暴发或其他需要封闭式管理的情况时,县应急指挥部要统筹做好医疗机构安全保卫、交通管制、物资供应、信息发布、流行病学调查及集中隔离场所准备等工作,并予以优先保障。医疗机构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根据疾控部门的流调溯源及追踪排查,做好院内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划分和管理,统筹人力资源科学调配和合理安排,完善医疗服务及后勤管理流程,科学、快速、平稳、有序的开展应对和处置,并加强院内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和监测,保障急诊急救患者及在院患者诊疗服务。

五、就医流程

(一)基础病就医。由患者或其直系亲属(或监护人)向乡镇疫情防控部门提出申请,由乡镇疫情防控部门协调医疗点、乡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诊视。医疗点、乡镇(中心)卫生院根据患者病情,提出如下建议:

1、可以居家治疗的,建议居家治疗,由乡镇疫情防控部门协调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点落实居家治疗或送医送药上门服务事宜。

2、必须送医院治疗的,在明确接诊医疗机构后,由患者所在社区(村)疫情防控部门审核登记、盖章签发《居民就医通行证》(包含患者及陪同就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通行时间、通行路线等),并安排就医专用车辆,按通行路线对患者送医。患者病情不需要安排陪同人员的,原则上不安排陪同人员,因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等原因,可1名家属陪同。通行路线上的各卡口要核对《居民就医通行证》无误后放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各种突发情况导致群众看病就医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应急预案,方案各个环节要明确到机构、明确到具体联系人。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乡镇应急指挥部要将疫情防控和各类特殊重点人群的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特别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医疗点的支持,优先保障特殊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需求。根据辖区疫情发展变化,及时对可调用的医疗场所、人力资源、防护物资进行合理分配和优化调整。一旦启动应急预案,按要求做好社区管控、慢病管理、安全转运、分类救治、院感防控等重点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医疗需求。

(三)落实院感防控。要持续强化感控管理意识,坚持科学合理开展院感防控工作。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普通门急诊、住院病区管理各项措施,加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感控管理;做好环境、物表消毒,抓好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实施相应级别标准防护;做好院内各类人员健康检测和核酸检测,采取措施防范人群聚集,确保不发生医院聚集性疫情和院感事件。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旦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将非新冠疾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在省、市(州)、县卫生健康委(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县定点医疗机构要在入口处、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示各类特殊重点人群就医流程、服务项目等信息,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

(五)严格责任追究。在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对不执行首诊负责制、推诿患者,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组织协调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舆情的,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管方案(精品10篇)


幼儿园开展活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幼儿身心的发展,有时候,更是可以增强不自信孩子的自信心,改变以前不良的生活习惯!为了活动可以更加精彩,就需要我们提前准备好活动的方案。那么,幼儿园举办活动对幼儿还有哪些积极的影响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监管方案(精品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监管方案(篇1)

为切实加强种业市场监管,确保种子质量安全,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种业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持续推进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现制定2022—2023年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国、省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部署安排,认真落实新修订的种子法,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2023年湖南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2〕26号)文件有关要求,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坚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有效激励原始创新,为种业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种业监管水平,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净化种业市场。

——市级目标。市级发证种子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10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50%,检查反映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市场检查和市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县(市区)级目标。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加强种业普法宣传,县级发证种子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10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50%;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市场检查和县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制种基地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检查反映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完成率达到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1、全面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新修改《种子法》、《畜牧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全面提升种业法治水平。

2、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配合省厅推进全国统一的侵权案件协查联办平台建设。开展授权品种市场抽查和检测,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综合运用,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

(二)加强种子和种畜禽监管

3、加强种子基地监管。以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为重点,严查未按规定备案行为。开展制种基地日常检查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制种、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违法行为。在杂交水稻制种苗期和收获期,利用转基因试纸条等快速检测手段,对制种地块的植株进行转基因成分快速检测;在收获期,抽取水稻、玉米种子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在收购期,对基地所有收购种子抽取纯度种植鉴定综合样品。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转基因种子行为。探索实施种子质量认证制度,引导制种企业和制种基地提升种子质量水平。

4、加强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品种、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等。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投诉举报多、过往发现问题多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对开展种子质量认证、诚实守信的企业减少检查抽查频次。

5、严格种子市场检查。农作物种子方面在春季、秋季等用种关键时期开展种子质量监督作文吧抽查,重点检查种子标签、销售档案、经营备案、“三无”种子等情况,探索开展质量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种子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力度,有条件的可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查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等违法行为,必要时对网络销售平台、网络经营商户进行约谈整治。畜禽种业方面,重点检查无证生产经营含过期、超范围、假冒优质种公畜精液、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信息纳入“全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三)严格种业执法

6、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充分利用种业案件投诉举报平台,广泛收集违法线索,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我局将适时遴选发布种业违法典型案例,加大警示震慑力度。

7、完善执法联动协同机制。建立“执法直通车”,对投诉举报线索明确的,执法机构要快速查办、不得推诿,实现企业与执法机构同向发力。加强跨区域种业执法协作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强化跨部门执法合作,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同联动等机制,强化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研究推动建立重大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8、提升种业执法能力。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提高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能力水平。加大执法抽检经费投入,确保满足执法需求。积极探索品种权保护执法的方式方法,加快完善种业知识产权侵权评判规则。加强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假劣种子检验鉴定水平,为种业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种业执法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主体责任,抓好组织落实。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的重要依据。我局将适时派出调研指导组,组织开展种子市场监督抽查,将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尽快建立起高效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建立简易种业纠纷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纠纷就地化解。建立健全社会和群众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收集违法线索提高查办时效,实现精准打击。落实有关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将有严重违法和犯罪等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

(三)强化队伍支撑。积极争取充实种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配备,加强执法装备条件建设,强化种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培训,确保队伍稳定、能力提升。鼓励企业加强法务团队和能力建设,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共同营造种业良好法治环境。

(四)做好宣传总结。积极开展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按要求及时填报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相关信息。按时开展工作总结,当年12月1日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含填写附件表格及提炼典型案例1个书面报送我局种业管理与农业资源保护利用科邮箱:XXX。

监管方案(篇2)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学校及幼儿园,由于学生是特殊群体,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指学校食堂、小卖部和学生集体用餐(包括外出活动用餐)的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二、工作机构

(一)我校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由学校校长x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总指挥。副校长x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副总指挥。组员由各校务成员组成。

(二)食品安全事故工作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救援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事故调查组。

(三)办公室挂靠在教导处,办公室主任:x;救援行动组组长x;疏散引导组组长x;安全防护组组长x;事故调查组组长x。

三、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一)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建立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考核科室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科室相关人员一律取消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学校以及幼儿园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前,设计施工图纸要送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经预防性卫生监督、符合卫生学要求签署意见后,再行组织施工,以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工程竣工后要申请卫生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三)学校以及幼儿园的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均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就业。学校主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查证、验证制度。

(四)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学校要对食品采购严格把关,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五)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每餐的各种食品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原则上,所有熟食不应隔餐过夜。食堂剩余熟食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六)学校以及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七)学校食堂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八)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九)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十二)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2小时内)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报后2小时内)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监管方案(篇3)

确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工商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注册股,负责组织部署和指导开展全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协调处理行动中的有关工作和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职能股室分工负责,基层工商所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各股所要从履行工商职能出发,细化整治方案,深入扎实地开展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切实打出声势、打出效果。

严格把好前置审批

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依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核发营业执照,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认真部署专项行动

各工商所从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具体要求:

(1)加强对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检查,各工商所要对辖区的超市商场、食杂店、杂货店、日用品店进行认真排查,发现存在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一律给予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加强对无证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整治。春节期间,不乏村民百姓自行在家中或路边摆搭临时摊点销售烟花爆竹,他们无任何证照且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给监管带来难题,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各工商所应加大检查力度,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并引导整改,拒不整改的给予取缔。

(3)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者的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者的前置许可条件是否过期,是否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对前置许可条件过期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提交新的、有效的许可证件给工商部门;对于前置许可证件被相关部门撤销或吊销的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拒不变更的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4)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排查,各工商所应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地下生产窝点的检查,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给予举报者以一定的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对构成犯罪的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积极配合联合执法

注册股及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联合执法行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工商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片段长为直接责任人,片段长要加强巡查,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重大情况要立即按程序上报。二是要及时总结上报工作情况,各所把这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情况材料于2月22日下午下班前上报注册股。

监管方案(篇4)

关于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细则

(草

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的意见》(建城〔2004〕153号)、《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湖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湘建城〔2008〕161号、《汨罗市城市污水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监管办法)。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污水处理厂,是指依法取得城镇污水处理运营资格,并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生产运营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运营监督管理是指受市政府委托依法对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全过程然后达标排放管理的各级行政职能部门,如建设、环保、计量、财政等部门。

第三条 政府将通过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污水厂的运营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内部强化管理等方式确保污水厂保本微利运行。第四条 本细则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执行期限、执行范围,以及我市运行污水处理厂的各项职责、义务。第五条 凡在我市签署BOT、TOT的所有污水处理厂均应落实协议义务,服从监管,遵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管理部门职责

第一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1、由污水厂针对初装的出厂水流量计校验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校验申请,市技术质量监督局在15日内委托具备计量检测资质的部门对污水厂使用的出水流量计进行校验,校验时邀请财政局、建设局、污水处理厂共同参与。

1.2、校验后的出水流量计由市技术质量监督局当场加封,封铅由计量局管理。

1.3、市技术质量监督局将不定期对污水厂出水流量计进行日常监管和抽查,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校验周期(1年为一个周期)定期校验,校验时间在上一各校验周期结束前30日内。第二条

市建设局

市建设局由城建办设立排水管理专管股室(以下简称专管股),对污水厂的日常运营及设备运行、维护进行监管,污水处理厂的全部设备、设施所有权归属于政府,污水厂有义务确保设施设备的完整性。2.1 根据我市BOT特许经营协议第六条第五款规定,专管股按照程序接收关于污水处理厂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2.2专管股自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之日起,会同汨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汨罗市财政局权委托具备计量认证资格的监测机构或采用在线监测设备对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量进行监测和计量,相应数据应存档备查,同时,收录环保部门出具的进、出水水质检测报告,并根据报告按时在《汨罗市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费申请拨付单》签署意见(详见汨建【2010】66号文件)。

2.3专管股负责在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市场退出、临时接管或不可抗力等情况下第一时间向时人民政府汇报并出具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措施。

2.4专管股对城市污水收集管网进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确保进水流量的合理值,雨天对进水截污口及时关闭确保雨污合流水不进入污水收集系统减少不必要财政支出。

2.5正常工作日对污水厂执行一日一抄,定时监抄,并会同环保局订立超越排放制度,掌管超越排放阀门。

2.6受理、处理公众对特许经营活动的投诉 第三条

市环保局

3.1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和污染减排核查均由环保部门不定期执行,同时由环保部门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每周两次对出水水质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报告结果作为我市财政部门拔付污水处理费的前提条件,委托检测机构的费用在财政预算中列支。3.2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测办法】要求,将督促污水处理厂建立在线监控设备对COD、NH3-N、出水水量监控,备份历史监测数据,以保证上级监管部门随时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情况进行抽查。第四条

市财政局

4.1财政局严格按照付费流程进行把关,把关内容包括:

1、环保出具的出水水质检测报告。

2、城建办提供的每日出水量统计数据。

3、按照BOT协议核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

4.2 付费期限:10个工作日内报送主管领导确定后并支付污水处理费。

第三章

污水处理厂职责

第一条 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备案后,应向城镇污水处理监管部门申请正式运行,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等相关资料。污水处理监管部门应对污水处理厂的设施水平、管理制度、水质检测能力、在线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和检定、处理水质、水量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在10个工作日内(自接到开始正式运行申请之日起),对污水处理厂是否达到设计 准及正式运行标准进行书面批复。

第二条 污水处理厂全年出水水质合格率([水质达标天数/全年正常运行天数]×100%)应达到95%以上,进水超标、不可抗力、检修的天数应除外。每天水样的所有检测项目(取样频率为至少每2h一次,取24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均达标并报送主管部门,当天水质视为达标。

第三条 污水处理厂针对进水水质、水量突变、停电、重要设备故障、洪涝灾害、火灾等突发事件制定的污水处理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应报污水处理监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污水处理厂要按照国家和地方劳动岗位定员标准要求,严格控制项目人员定额,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于每年的1月底前向监管部门报告上的组织机构、职工总数、处理水质、水量、运营成本、安全生产、污水处理费使用、污泥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等生产经营情况,并将有关内容在当地媒体上发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五条 污水处理厂应保持连续运行,不得擅自停运。实施设备、设施大修、检修等,应通过调节工艺运行状态保证污水处理的规模和出水水质。对确需停运或部分停运的,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监管和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监管和环保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批复并报市政府。批复中明确停运时限、分期停运、停运期间重点排污单位提高排放标准等应急措施。对于因突发事件造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或部分停运的,必须立即启动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城镇污水处理监管和环保部门。

第六条 恢复正常运行后,运营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停运期间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一条 对于污水处理厂谎报运行数据,不履行设备设施保养维护、建设、更新改造义务,危及公众利益、公共安全擅自停业、歇业的依据特许经营协议及《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60号文第二十三条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条 对污水处理厂擅自停止运行、闲置或者不正常运营,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处罚。

第三条 对进水严重超标导致污水处理厂瘫痪或设备损坏,无法运行的,由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处罚有关排污单位。

第四条 对不按时签署意见确认并足额拨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导致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或停运的,有市政府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第五条 工作人员在污水处理厂监管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管方案(篇5)

生活污水处理厂

见习报 告

目 录

一、见习目的

二、见习要求

三、见习经过

四、见习地点

五、见习形式

六、见习内容

1、污水处理厂概况

2、污水处理厂平面图

3、污水处理厂工艺

4、工艺流程图及介绍

七、见习中遇到的问题

八、见习总结

九、见习历程

一、见习目的

1、通过对污水处理厂的参观,了解理论知识与实际存在的差距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

2、通过见习,明确自身专业特点,深入掌握专业知识。

3、理解和掌握BAF曝气生物滤池这种城市污水的处理工艺。

4、通过见习,学到课本以外的专业知识,进一步了解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为以后在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理论联系实际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见习要求

1、见习注意安全,要有集体观念,遵守组织纪律,不得擅自离开队伍。

2、专心听取有关人士的讲解,不懂就问,见习结束之后仔细完成见习报告。

三、见习经过2013、11、16

7:40 西华师范大学正大门集合

8:00 上车前往污水处理厂

9:20 到达污水处理厂,集合之后厂长带着参观

10:30 参观完毕,集体回宾馆,然后安排住宿,自由活动

四、见习地点

阆中市金沙污水处理厂

五、见习形式

厂长带领同学们边参观边讲解,解答同学们问题的疑问,拍照。

六、见习内容

1、污水处理厂概况

阆中市金沙污水处理厂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12月省发改委川计投资【2002】1045号文批准立项,2004年11月开工建设,2007年10月投入试运行,采用BAF曝气生物滤池法,处理阆中市城区的所有生活污水,设计日处理生活污水3万吨,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B标标准,COD≤60 mg/L,BOD5≤20mg/L,SS≤20 mg/L。2009年7月由市人民政府将其收回,交市供排水公司经营管理,并成立国有独资的阆中市金沙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污水处理厂平面图

3、污水处理厂工艺

工艺:曝气生物滤池(BAF)

曝气生物滤池是80年代末在欧美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生物膜法污水处理工艺。该工艺具有去除SS、COD、BOD、硝化、脱氮、除磷、去除AOX(有害物质)的作用。

优点:有机负荷高、占地面积小(是普通活性污泥法的1/3)、投资少(节约30%)、不会产生污泥膨胀、氧传输效率高、出水水质好。

缺点:对进水SS要求较严(一般要求SS≤100mg/L,最好SS≤60mg/L),因此对进水需要进行预处理。同时,它的反冲洗水量、水头损失都较大。

4、工艺流程图及介绍

①进(出)口在线监测

进口:监测城市生活污水水质状况 氨氮:18.77mg/l 出口:对出水水质进行监测 氨氮:6.42mg/l CODcr:29.6mg/l ②粗格栅

处理厂的第一个处理单元,通常设置在处理厂各处理构筑物之前。由一组平行的金属栅条制成,栅条间形成缝隙。截留效率取决于栅条缝隙。

作用:污水通过干管收集,流经粗格栅,去除污水中的粗大物质,保护处理厂的机械设备(特别是泵)并防止管道赌塞。③厂内加压提升泵站

提升泵房用以提高污水的水位,保证污水能在整个污水处理流程

过程中流过,从而达到污水的净化。④细格栅

将污水中的细小悬浮物、漂浮物等截留在格栅上出去,可除去2.0mm的污染物。⑤旋流沉砂池

旋流沉砂池是利用机械力控制水流流态与流速、加速沙粒的沉淀并使有机物随水流带走的沉砂装置。

特点:旋流式沉砂池(钟氏)具有占地省、除砂效率高、操作环境好、设备运行可靠等特点,但对水量的变化有较严格的适用范围,对细格栅的运行效果要求较高。⑥斜管沉淀池

加药反应区域(主要加铝盐)。加药分解污水中的大分子,污水一部分通过超细格栅(小的微粒进一步过滤),一部分进入浓缩池。优点:a、利用了层流原理,提高了沉淀池的处理能力;

b、缩短了颗粒沉降距离,从而缩短了沉淀时间; c、增加了沉淀池的沉淀面积,从而提高了处理效率。

⑦曝气生物滤池(采用的鼓风曝气)

一级曝气,泡多、磷过高(脱氮除磷效果差,达不到处理标准),经过反冲洗,把杂质再次冲散,回到沉淀池(不用格栅)再处理。每天冲洗一次,每次1小时左右。

二级曝气,含P高。供氧、细菌生活,吞噬有机物。反冲洗每两天一次。

曝气生物滤池构造图:

⑧二氧化氯生产车间(消毒车间)

使用二氧化氯消毒,使其产生氯气,杀灭某些细菌 ⑨浓缩池

初步降低废水污泥含水率的废水处理构筑物。浓缩的目的是减少污泥体积,便于后续处理 ⑩污泥脱水机房

浓缩污泥、脱水、加药、加压,进入垃圾填埋场。

现使用带式脱泥压滤机,只符合含水率在80%内,正在改建为版式污水脱泥机,含水率在60%以内。

七、见习中遇到的问题

在此次见习中,同学们虽然很积极的听取讲解,对自己不懂的方面提出疑问,但是,由于各方面原因,有的时候不能听见有关工艺的讲解,有的时候讲解不够详细,同学们似懂非懂。

八、见习总结

对阆中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参观以及厂长讲解,让我对污水处理厂的流程以及有关BAF工艺流程有了一定的了解,同时也让我学习到了污水处理的一个完整的工艺流程,从中了解了更多关于污水处理工艺的知识。在厂长给我们讲解时,自己还有很多地方不能理解,明白了自己知识储备的不足,也意识到我们在学习中不能仅仅学习理论,也要注重实际,但是理论是实际的基础,只有掌握好了理论知识才能更好地与实际结合。

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作为城市水污染防治的主要基础设施,所以作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筹备阶段的厂址选择非常关键,它关系着整个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方案合理性,选址时有必要综合考虑当地规划、环境保护、处理工艺以及总投资费用等影响因素,确定最优化厂址。

九、见习历程 格栅 反冲洗水池

曝气池

监管方案(篇6)

为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保护资源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连日来,县市监局深入开展“禁塑限塑”宣传整治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该局机关大楼和各分局在辖区内主要街道悬挂了“拒绝白色污染,提倡环保生活”等宣传横幅,并且督促指导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店在电子屏幕上循环播放“绿色生活始于点滴,全面禁塑从我做起”等宣传标语。

实地发放张贴倡议书。各分局工作人员走街串巷深入实地现场向各相关企业主、经营户发放“禁塑限塑”倡议书,要求广大经营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尤其对销售塑料袋、使用塑料吸管、塑料餐具量大的企业现场重点督促做好“禁塑限塑”工作。

突出重点执法检查。该局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要求相关企业严禁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严禁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严禁餐饮行业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等。尤其是对餐饮行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县城区部分餐饮行业召开了集体约谈会,要求各经营户依法经营,严禁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若有违法违规行为,都将予以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监管方案(篇7)

清理整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巡查监管

具体方案 为坚决遏制建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建立对违章建筑的日巡查制度和属地监管制度。按照xxx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专门的违章建筑监管巡查小组(名单附后),主要职责如下:

1、大力实施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监管责任制。各联系村(社区)的副职领导为巡查监管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巡查监管责任人。

2、要履行对本村(社区)范围内违章建筑的监管职责,组织巡查人员做好违章建筑摸底登记工作,还要做好对新发现的违章建筑及时制止上报建立台帐工作。

3、实行每日巡查报告制度,巡查人员每天不间断巡查,由各村(社区)确定的信息联络员将巡查情况汇总报xxx清理遏制违法占地和建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由区包镇挂点领导负责对整治工作的领导,书记、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详细责任人,各社区书记、主任为监管责任人

4、对发现不及时,制止不力,玩忽职守,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监管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5、巡查组成员名单位及巡查区域、时间如下。

6、成立xxx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巡查监管综合督查组,负责督促检查各巡查组对各自辖区范围的巡查监管情况,随时灵通各类信息,综合协调,确保巡查监管落到实处,

监管方案(篇8)

一:为进一步加快各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步伐,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指导,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步伐,因地制宜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条件,逐步提高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尽早发挥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减排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目标任务

今年12月31日前,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转一批、试运行一批、管网建设动工一批。

三、具体安排

(一)监利县新沟镇、上车湾镇污水处理厂,洪湖市小港镇、峰口镇污水处理厂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已基本建成,尽快完善各项运行条件,确保年底前正式投运。

(二)监利县毛市镇、朱河镇、福田寺镇、汴河镇污水处理厂等4个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已初具规模,具备一定的收水能力。进一步加快各纳污支管网与主干管的连接以及纳污主干管与污水处理厂的连接,加快完善运行条件,确保年底前具备试运行条件,xx年初正式投运。

(三)沙市区岑河镇,江陵县普济镇、熊河镇,监利县汪桥镇、棋盘乡、柘木乡、白螺镇,洪湖市戴家场镇、汊河镇、万全镇、曹市镇、瞿家湾镇、沙口镇、新滩镇等1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积极争取和落实管网建设资金,年底前启动配套管网建设;监利县福田杜刘村,洪湖市万全镇全丰村、瞿家湾镇月池村等3个乡村污水处理站年底前完成污水管网的规划编制和建设设计,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尽快启动配套管网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细化整改方案。各地要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实施方案,安排工作和资金,制定管网建设时间表和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时间表。

(二)完善运行条件。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完善运行条件,老城区充分利用和改造现有雨污合流管道和明渠,新城区加快污水管道建设力度,充分收集污水,力争项目高负荷运行。

(三)保障运行经费。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乡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若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由各地财政按比例予以补贴。各地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征收、管理、拨付污水处理费等方面的职责,实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运营监管。建立乡镇污水处理运行监管体制,实行三级监管,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县市区责任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机制的落实;乡镇政府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的实施。争取年底前正式投入运转的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60%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荆州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李国斌任组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洪湖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各地按照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

(二)明确工作职责。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和洪湖市政府为各辖区内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整改工作的主要任务。负责组织协调当地住建、财政、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和单位,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设计和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机制研究和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监管,明确财政补助和电价优惠办法,制定污水处理技术人员培训方案,完善运行条件,为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必要的保障。

(三)强化考核问责。市政府将对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和洪湖市政府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整改工作实行考核,作为各地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整改目标未落实的地区不得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表优对象。

(四)建立长效机制。对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不落实、投运后1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或无故不运行的地区,将暂缓审批该地区涉水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和省建设资金。

监管方案(篇9)

按照《县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文件要求,根据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强化政府环境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履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创新环境保护监管体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各个区域责任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环境监管新模式,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监管与宣教五个统一,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逐步构建一个履盖全县、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执法规范的环境保护监管网络。

二、网格划分

一级网格:全镇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

二级网格:以村(居)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

三级网格:重点污染源企业和环境风险较大以上企业建立三级网格。

三、机构设置及责任分工

(一)镇政府为一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镇政府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卫所)负责全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

2.工作职责。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和运行,指导二、三级网格的运行,监督二.三级网格责任的落实情况。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负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建立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台帐,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信息。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辖区内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各行政村村委会、居委会为二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行政村、居委会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工作组,各村、居委会主任为三级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环保信息员,在所属片区环保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

2.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重污染企业、农村畜禽养殖、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环境行为的`定期巡查,及时发现上报,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信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发动村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三)各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机构为三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重点污染源由其环境保护机构具体负责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各重点污染源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网格内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安排至少2名专门人员负责环境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各级各部门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议。

2.工作职责。配合环保部门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如排污费核定征收、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各类环境保护报表上报等;制定完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各排污点源的日常监管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各排污节点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定完善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并逐级报备。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各重点风险源要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生各类环境问题及时报告。日常生产过程中,如遇设备检修或因工艺要求等正常原因,不可避免临时性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时,及时向县环保局报告并征得同意;遇突发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除积极采取必要防范、补救措施外,及时向县环保局报告;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日常宣传,努力提高员工环境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操作。

四、网格运行

(一)巡查。网格责任人员、专职环保员和环保信息员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进行定期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为便于网格化监管信息畅通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专职环保员和环保信息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手机)。

(二)查处。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送,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送达单位。

(三)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四)监督。人大、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情况及时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运行。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各村(社区)按本方案要求,积极宣传动员,召开动员大会。

(二)实施阶段。建立环境保护监管信息台账,采集并完善各类污染源信息。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运行机制,确立网格级别、各个责任区、责任人员的监管职责和措施。

(三)验收阶段。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环卫、农业、水利、市场监管、供电、安监、国土、公安等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环卫所),环卫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村及有关站所要切实提高认识,将环境保护网格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安排专门力量和资金,全力抓好落实,同时要明确各级的联系人以及直接责任人的AB角人员,避免因责任人休病、事假及出差、培训等原因所出现的管理责任空白。

(二)加大经费保障

为切实保障我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将环境保护网格信息平台建设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平台建设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严格问责

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各村(居)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站所的环境监管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考核,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各村(居)及相关站所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居)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宣传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重要性,充分提高村组干部的主动性和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监管方案(篇10)

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的管理,发挥主管部门的应有作用,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和出水达标率,改善水环境,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管理依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

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的意见》(建城[2004]153号)、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

(二)相关技术标准及规程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标准》(CJ3082-199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94)等。

二、管理方法

(一)检查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对污水厂进行现场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立即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企业迅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结果。

(二)委派现场监管员制度

落实一线管理法,实行关口前移。对各污水厂派遣现场监管员,24小时全程跟踪管理。坚决杜绝企业偷排、停运等 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定期上报制度

要求污水处理厂每天将污水处理量、进出水水质、污泥产量及含水率、加药量等有关数据及时上报;每半年上报一次本厂的组织机构、职工总数、运营成本(运营成本构成及所占比例)、人员平均薪酬、污水处理费使用、设备维修、安全生产、固定资产投资等生产经营情况,我处将酌情将有关内容在当地媒体上发布,接受公众监督,并根据上报材料有针对性地展开管理。

(四)定期观摩学习制度

组织各厂管理、技术等负责人定期进行观摩学习,并对观摩活动进行点评。通过该方式达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定期通报制度

定期刊发《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情况简报》,对各厂的运行管理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点评,及时准确掌握并公布各厂的运行情况,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氛围。

(六)定期检测制度

依托公用事业产品与服务质量检测中心这一平台,对各污水厂的进出水水质、污泥等指标定期进行检测,实现科学管理的目标。

(七)定期培训制度 定期组织各厂有关人员集中进行学习培训,学习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的意见》、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掌握污水处理的主要技术与质量指标控制;统计报表;污水处理厂的生产、运行与管理;安全生产与设备管理;成本分析及控制;中水回用技术;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

为了增加培训的实效性,除了采取专家授课的方式外,还安排一定时间的典型经验介绍,针对企业急需解决的共性困难和问题,组织专家解难、答疑、现场参观等。

(八)污水处理服务费核定制度

每月根据各污水处理厂生产经营情况,对其污水处理服务费进行审核,向财政部门出具是否扣减污水处理服务费及扣减数额的意见。

(九)经营绩效评价制度

结合监管情况,从工程质量目标、经济技术目标、环境效益目标考核入手,每半年对各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达标率、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处理成本、节能降耗等进行综合评估。

三、管理内容

(一)基础管理

1、企业经营许可:是否取得《山东省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

各污水厂必须按照《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取得《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活动。

2、制度建设: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正式印发。

3、人员培训:加强对主要管理人员的培训。污水厂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后上岗,并强化后续培训工作。

(二)水质水量管理

1、水质达标:按有关标准规定的内容,对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进行检测考核,在进水水质符合有关标准的前提下,出水水质必须达标。

2、处理水量:进、出水口安装的在线计量装置,是否正常运行,其数据是否按约定上传到省市有关部门。

(三)运行管理

1、生产计划:月度、生产计划、设备大修计划是否制定,制定是否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2、操作规程:运行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熟悉掌握并执行到位。

3、各项运行记录:生产运行调试指令、各项进出水水质检测情况、现场巡视(设备和生产)等记录要字迹清楚、按 时填写、记录真实。

(四)设施设备管理

1、设备:查看设备外观是否整洁,螺栓齐全牢固,无腐蚀、渗漏,润滑充分,电气设备符合安全等相关要求,附属设备工作正常,整机运行平稳可靠,仪器仪表准确灵敏,设备台帐及维护、检修记录齐全。

2、构筑物:查看构筑物有无渗漏、表面有无鼓起和脱落现象,油漆是否良好无锈蚀,堰口出水是否均匀,池面清洁。

(五)安全管理

1、机构制度建设:有无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规章,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无专职(兼职)安全员。

2、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器具配备是否齐全;安全警示牌悬挂是否醒目;有毒有害场所是否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仪器、仪表;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是否按规定管理。

3、现场操作:工人是否熟悉掌握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培训:主管领导和安全负责人是否定期接受正规安全培训并有安全培训证书;是否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有学习记录。

5、应急预案:有无编制火灾、触电、中毒、防汛、停电、水质水量突变、重要设备故障等7项预案;是否每年组织演练。

(六)污泥处置

污泥含水率是否小于80%;污泥运输过程中是否安全无撒漏。

监管方案汇编5篇


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进度,提前制定一个方案是非常必要的。一个万全的方案应该具备以下要素:明确的目标和任务,详细的计划和时间安排,适当的资源和人员配备,合理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以及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如果您想更深入地了解“监管方案”,一定不能错过幼儿教师教育网推荐的这篇文章。此外,以下是一些有用的网站和资源供您参考和利用!

监管方案 篇1

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围绕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重要环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监测与执法,开展法规培训和技术服务,夯实乡镇畜牧兽医站日常执法监管基础,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促进生鲜乳收购站实施标准化管理,做到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全面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监管,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生鲜乳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生鲜乳。

(二)重点单位

天乳业奶站、奶牛场。

(三)重点区域

镇、镇。

四、整治任务

(一)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

组织实施20xx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在全县范围内,以三聚氰胺、黄曲霉素重点,全面完成上级监测任务;在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检查两证一单。依据监测结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奶牛结核、布病普查

组织开展20xx年全县奶牛结核病、布病普查,确保生鲜乳质量、乳制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奶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工作力度。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完善生鲜乳收购站日常检查、不定期巡查、监督抽查和驻站监督员等监管制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添加剂行为;严格按照《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收购站的基础设施、卫生条件、机械设备、检测手段、操作规范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对收购站认真审核,提高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镇乡畜牧兽医站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整治目标,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

镇、镇畜牧兽医站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时间进度,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三)总结经验,加强宣传

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实施效果好的机制、模式、经验和做法。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行动的典型经验和成效。

六、工作安排

(一)5月对天意乳业养殖业主进行法律法规宣传。

(二)1-12月,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三)7-9月,对天意乳业生鲜乳收购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四)12月,总结20xx年生鲜乳质量安全整治活动。

监管方案 篇2

渔业部门将成水产品监管主力军

《条例》对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划分,渔业部门将负责水产品从养殖、捕捞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渔药、渔用饲料及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渔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负责渔药、渔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卫生计生负责水产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和监督管理。

水产养殖用水需符合国家标准

根据《条例》规定,水产养殖用水需符合养殖用水水质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需进行净化处理或停止养殖活动。大气、土壤、水体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将被列为禁养区。对单位或个人向水产品产地和可能影响水产品产地环境的区域排放、倾倒、填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造成渔业产地环境污染的将被依法追究并赔偿。

水产品检测不合格或未经检测不得销售

《条例》规定,水产品生产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生产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的出具合格证明。经检测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或未经检测的,不得销售。违反本条例的,将由渔业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限期改正,并作无害化处理,货值1万元以下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从省外引进水产苗种未经检疫运输和销售的,将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做了相应规定,禁止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水产品、水产苗种。另外,在疫病防治方面,从事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的渔业兽医将推行执业兽医制度,如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需先向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后方能在规定区域从业。

采购台账保存不得少于半年

水产品经营者采购水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资质、证照等材料,以及水产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建立采购台账制度,且台账保存不得少于半年。销售水产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水产品名称、购货者相关信息等内容,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半年。另外,市场开办者要对入场水产品经营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把关,对不具备条件的,暂停或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市场开办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导致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将承担连带责任。未查验供货者资质、证照等材料、未建立进货台账的,未保留或提供销售票据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未附加标识的水产品将不得销售

《条例》标识管理部分规定,水产品生产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水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水产品,应当附加标识。未附加标识的,不得销售。附加的标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水产品生产者合法加贴和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质量标志。 市场开办者要建立食用水产品标识的使用管理措施,督促水产品经营者规范使用标识。销售的水产品未按规定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市场开办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水产品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复检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所属执法机构依职权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被抽检人对水产品质量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组织实施检测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检。 对快速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4小时内申请复检。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另行指定检测机构进行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复检。水产品未进行质量安全检测的,将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伪造检测结果的,由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销售禁售水产品将处5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规销售禁售水产品的,将由执法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违法销售的水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以2000元以上;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违反投入品使用规定的,由执法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反认证标志管理的,由执法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妨碍执法的将处2万元以下罚款。采取围攻、殴打等暴力方式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条例》送审稿正全面征求社会及全省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意见征求时间截至8月31日,感兴趣的市民可以到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政府立法栏立法意见征集处提出意见建议。

监管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根据省、泉州及xx市部署要求,决定xx年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执法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强化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努力达到四个100%、确保三个继续下降:对区域内重点企业检查执法率达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企业的复查率达100%,对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核实查处率达100%;确保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各工作点、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突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特种设备、消防等高危行业领域,摸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确定执法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动态监管执法机制。

(二)把握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各工作点、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分级分类监管执法的要求,确定重点监管执法对象,紧盯直接影响生产安全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相应的执法检查事项清单,作为检查执法的主要内容,督促企业主体落实责任、制定安全措施,严防引发重大事故。

(三)注重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行业领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活动,对自查或者监督检查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严格按照《福建省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暂行办法》进行挂牌督办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四)强化问题隐患整改。各工作点、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4个100%”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举一反三抓好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有效化解管控安全风险,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和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严肃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查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核查处罚,重点查处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瞒报事故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等非法行为;重点查处安全管理混乱、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对重大事故隐患置若罔闻、隐患治理不到位、涉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且采取措施不力、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拒绝或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等违法行为。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警示一批。

(六)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及时送审督办事故调查报告,认真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批复要求。事故调查要在规定时限内结案,依法向社会公开调查报告全文,结案一年后要按规定组织开展评估,评估结果报备上级政府安办。

(七)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各工作点、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职权,突出执法重点,严格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八)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涉及多部门监管的行业领域,定期组织其他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市直驻街道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格开展执法行动。

(九)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要健全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执法对象名录库,贯彻落实“双随机”检查执法要求,确保检查执法透明度和威慑力;要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做到检查有方案、现场有记录、落实有反馈、处理有结果;要严格落实执法“双公示”制度,及时公开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部署(5月)。各工作点、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实施方案,对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大力开展宣传动员,使监管人员和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了解掌握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推动基层和企业真正“动起来”。

(二)全面推进(5月至11月)。第一阶段(5月底前),各工作点、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督促指导本地区本行业的`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违法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切实消除不安全因素,并签订自查自纠承诺书,自查自纠情况报街道安办。在此基础上,要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摸清重点监管执法对象的底数,建立重点监管执法对象名录库,及时报送街道安办,以便汇总上报市安办备案。第二阶段(6月至11月),各工作点、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执法重点,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具体落实本方案,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推进执法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每月5日前将上月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街道安办。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通过组织学习借鉴、培训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促进精准执法。

(三)总结考核(12月)。街道安委会将认真总结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积极开展执法评估考核工作,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的长效机制,为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积累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办事处成立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谢建智主任任组长,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街道安办,各成员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实施、密切配合。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要坚决打击和铲除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保护伞”,以及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坚决查处包庇、纵容、支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政府工作人员,坚决查处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营造氛围,强化监督。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辖区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总工会、团工委、妇联组织的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确保执法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四)加强检查,注重协调。各工作点、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分别于7月底、12月底总结报告将报送街道安办,以便汇总反馈市安办。

监管方案 篇4

为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种业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环境,持续推进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2023年全区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70号要求,为保障我市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的部署要求,以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坚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标本兼治,强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狠抓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不断增强品种权保护意识;种业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种子生产经营逐步规范。通过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制售假劣种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较高水平,种业治理成效更加明显。

市级目标。市级发证种子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检查反映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市场检查和地市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辖区内国家级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县级目标。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加强种业普法宣传,县级发证种子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监督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检查反映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完成率达到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1、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贯彻实施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强化种子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全面提升种业法治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执法支队一大队、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2、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培训,加大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执法检查力度,在开展种子市场检查和种子生产基地巡查时,要将生产经营保护品种是否取得品种权人授权作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品种侵权行为。各地要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综合运用,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执法支队一大队、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种苗种子种畜禽监管

3、加强种业基地监管。以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为重点,严查未按规定备案行为。开展制种基地日常检查巡查,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制种基地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种、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违法行为。开展制种基地以及南繁基地苗期转基因检测,强化种子收获前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转基因种子行为。探索实施种子质量认证制度,引导制种企业和制种基地提升种子质量水平。严把水产苗种生产行政许可审批关,加强苗种生产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和日常执法,以及苗种产地检疫和质量安全检测。根据《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标准,严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关,加强发证后的监管。〔责任单位:市农业执法支队一大队、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农技科教站、水产畜牧站,局渔业与畜牧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4、加强种子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品种、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等。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对辖区内水稻、玉米、蔬菜、果树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抽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投诉举报较多或有重大种子案件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对于信用好、开展种子质量认证等企业可减少检查频次。〔责任单位:市农业执法支队一大队、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农技科教站,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5、加强种业市场检查。农作物种子市场方面,在春、夏、秋三季种子市场交易旺季,开展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监督抽查,重点检查种子标签、销售档案、经营备案、“三无”种子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种子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力度,有条件的可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查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等违法行为,必要时对网络销售平台、网络经营商户进行约谈、整治。春、夏季以玉米、水稻为主,秋季以蔬菜为主,重点检查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品种审定和登记、品种权许可、经营档案、主体备案、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及转基因成分等。加大对流动摊贩无证生产经营、果树苗木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检查打击力度;强化属地电商渠道种子经营行为的监管;组织开展桑蚕种质量抽查。畜禽种业方面,重点检查无证生产经营含过期、超范围、假冒优质种公牛冷冻精液、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信息纳入“全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组织开展种畜禽、桑蚕种质量监督抽查。水产方面,进一步规范苗种生产经营和进出口审批,全面实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逃避检疫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农业执法支队一大队、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农技科教站、水产畜牧站,局渔业与畜牧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6、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全面落实种子法、畜牧法及配套规章制度规定,严格落实种子、种畜禽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严格查处未按规定备案行为,确保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农业执法支队一大队、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水产畜牧站,局渔业与畜牧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三加大种业执法力度

7、严查种业违法案件。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般案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级查处,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由市级查办或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查处、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及时公开。各县区及各相关科站要定期报送种业案件查处情况、种业违法典型案例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农业执法支队一大队、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农技科教站、水产畜牧站,局渔业与畜牧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8、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健全种业监管部门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事有人办、责有人担。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责任单位:市农业执法支队一大队、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水产畜牧站,局渔业与畜牧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9、强化种业执法能力。以提升种业执法实务技能为重点,加强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利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种业大数据平台等,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执法支队一大队、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水产畜牧站,渔业与畜牧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及相关科站要高度重视,明确主体责任,抓好组织落实。

二压实监管责任

加强协调配合,尽快建立起高效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抓好具体措施落实。建立简易种业纠纷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纠纷就地化解。建立健全社会和群众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收集违法线索,提高查办时效,实现精准打击。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将有严重违法和犯罪等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

三加强宣传总结

要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要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及相关科站每季度要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以上,首次报送时须同时报送一名信息工作联系人。要及时开展工作总结,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及相关科站要于今年11月28日前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及附表含种业典型案例2个以书面形式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至市农业执法支队一大队。联系人:潘宏权,联系电话:XXX,邮箱:XXX。

监管方案 篇5

为继承发扬党重视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推动“调查研究”实功实做、走深走实,全面分析今年全局各项工作发展情况,认真研究谋划部署20xx年重点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扎实开展大调研活动,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通过活动的开展,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从基层一线入手,倾听民意、掌握民情、贴近民。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发展制约瓶颈、聚焦监管工作漏项短板,从中找差距、寻良策、谋发展。

二、调研方式

以实地调研、座谈交流、集中研讨等形式,深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全面掌握行业工作现状,查摆问题,广聚民智。

三、调研时间

xx年11月5日起,至11月15日止。

四、重点任务

(一)排查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工作落实不到位、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重点解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食品安全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措施不硬的问题。解决舆论宣传引导不够深入,食品药品安全政策知晓面不广,社会参与度不高的问题;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不精准、执法监督差别化,讲关系、凭经验的问题;管理执法干部宽松散,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基层监管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前瞻性不强,餐饮医药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争取项目资金不积极不主动,监管力度不大的问题。

(二)排查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重点解决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不全、执法力量紧缺、人员受双重管理不能专职导致监管任务无法连续,监管频次较低,整治效果不佳的问题。解决基层执法车辆缺失、安全监管出现盲区和死角的问题。解决监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能力水平不高,监管方式单一,流通领域监管有漏洞等问题。解决行业发展水平不高,尤其是小餐饮、小作坊、小摊点、小食品经营店量大面广,且规模小、经营条件简陋、流动性大,安全隐患容易反复出现的问题。解决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高,尤其在农村,食品经营者文化水平较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解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和检验用房不足,功能欠缺,无法满足科学监管的需要的问题。

五、时间安排及阶段任务

(一)深入调研阶段(xx年11月5日—11月14日)。成立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调研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准确了解工作情况、广泛收集相关意见。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药品市场整治、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等方面,由局长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开展集中专题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反映成绩客观、查摆问题到位、分析原因深刻、对策建议可行的调研报告,实事求是形成调研成果,认真组织开展调研成果交流。

(二)总结提升阶段(xx年11月15日)。通过座谈交流、集中研讨、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通网络留言等形式,深入查摆在食品药品行业中存在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对发现和反馈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梳理,针对短板弱项提出主攻重点和主要措施,客观总结成绩,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下一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稳步发展打好理论基础。

六、相关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开展调查研究的重大意义,明确分工,靠实责任,紧盯短板弱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了解掌握情况,敢于触及矛盾,坚持做到吃透“下情”与领会“上情”、“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协调一致切实开展调研活动。

(二)认真对接谋划。紧紧围绕业务工作,深入分析、查实找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政策导向,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坚持带着影响和制约本领域本部门本单位重点、难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确保形成的调研成果能够提供有益参考和科学借鉴。

(三)深入分析思考。深入分析问题,做到找问题点透摸清,找差距不回避矛盾。分析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态势、主要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针对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提出主攻重点和主要措施。

2023监管方案(收藏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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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方案 篇1

乌苏市财政局采取“五项措施”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郭文礼报道:今年,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五项措施”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日常学习。在抓好每周的党支部学习同时,还在每天早上开展晨学,实行“人人上一课”,目前,全局干部职工已讲课60余节。

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结合市绩效考评方案,制定市财政局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实行季考年评,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考勤查岗,采用效能提醒和告诫等方式,落实效能工作纪律,优化机关政风、行风,使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升。

三是扎实有效地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是围绕中心,贴近实际,扎实开展信息调研活动,截止6月底,全局干部职工共撰写调研文章41篇,上报调研信息259篇,努力打造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平台;

五是通过各种形式培训,提升干部素质。今年上半年以来,市财政局举办培训班2期,组织业务考试3次,加大对财政政策、法规等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各项学习培训达50人次,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监管方案 篇2

春天是万物复苏,气温逐渐升高,各种细菌滋生的季节,也是郊游踏青赏花休闲的高峰期,发生食物中毒的几率增大,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辖区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从20xx年3月上旬至8月底在全街道辖区开展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重点

(一)重点区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商店、小卖部、学校、医院和建筑工地食堂、露天餐饮业、大、中、小型餐馆;学校和医院周边的饭店、小餐馆等餐饮业、小食品店、饮食流动摊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

(二)重点品种:粮食、食用油、饮料、酒类、儿童食品、奶制品、糕点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生鲜肉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散装食品等。

(三)重点内容: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状况调查、企业自查和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抽查。清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进一步加大食品质量抽查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查生产经营单位供货渠道和索证制度执行情况等,严厉查处使用回收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窝点。各有关单位要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把握规律,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协助农业部门加大对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在园蔬菜、瓜果农药残留的抽查以及养殖水域的环境检测,加强畜禽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重点解决种植业、养殖业产品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确保夏季蔬菜、瓜果、水产品等源头食品的安全。

(二)协助质监、工商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小企业、小食品加工点、小作坊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加工的行为。要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和奶粉备案制度。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以及经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加强对幼儿园、学校、医院、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就餐场所的监督检查,将防亚硝酸盐中毒作为集体就餐场所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检查餐饮业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及食品加工环境、场所、设施、布局、储藏和餐饮器具消毒等情况;加强对农村群体聚餐工作的指导,切实落实5桌以上农家宴申报备案聚餐制,严防农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协助工信部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全街道屠宰点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五)各社区要认真落实农村宴席申报制,在农户举办宴席前两天,食品安全信息员要认真填写《农村宴席申报单》,及时向社区进行申报,社区接到申报单后,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指导、监管,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六)加强对冷冻饮品、儿童食品的检查,严格执行冷冻产品、儿童食品的生产、包装标准,严厉查处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添加剂、色素等行为,重点查处制售“三无”、过期变质儿童食品及非法分装、罐装冷冻饮品的违法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狠抓落实,有效防范夏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使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部门管理职责。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落实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做到发现一件,依法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一件,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按照食品安全“五进”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合理饮食常识,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调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请在8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至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监管方案 篇3

清理整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巡查监管

具体方案 为坚决遏制建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建立对违章建筑的日巡查制度和属地监管制度。按照xxx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专门的违章建筑监管巡查小组(名单附后),主要职责如下:

1、大力实施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监管责任制。各联系村(社区)的副职领导为巡查监管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巡查监管责任人。

2、要履行对本村(社区)范围内违章建筑的监管职责,组织巡查人员做好违章建筑摸底登记工作,还要做好对新发现的违章建筑及时制止上报建立台帐工作。

3、实行每日巡查报告制度,巡查人员每天不间断巡查,由各村(社区)确定的信息联络员将巡查情况汇总报xxx清理遏制违法占地和建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由区包镇挂点领导负责对整治工作的领导,书记、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详细责任人,各社区书记、主任为监管责任人

4、对发现不及时,制止不力,玩忽职守,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监管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5、巡查组成员名单位及巡查区域、时间如下。

6、成立xxx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巡查监管综合督查组,负责督促检查各巡查组对各自辖区范围的巡查监管情况,随时灵通各类信息,综合协调,确保巡查监管落到实处,

监管方案 篇4

20xx年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xx周年,为进一步团结动员全区妇女在“两型社会”建设和武汉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全区各级妇女组织以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妇女创业、关注妇女儿童民生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组织广大妇女以“百年妇运、百年礼赞”为主题,隆重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1周年。节日期间,要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活动: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团结广大妇女为和谐社会建设多作贡献

二、大力宣传妇女典型和妇女事业发展的新成就,营造妇女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妇女组织要紧紧抓住“三八”国际妇女节xx周年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党和政府对妇女的高度重视,宣传在党的领导下我区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的新成就、新发展,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关注妇女发文章由展、关心和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文明岗”等评选表彰活动,集中表彰一批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奋发有为、锐意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妇女和广大妇女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一批弘扬传统美德、倡扬时代新风的和谐家庭典型,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加强对妇女和家庭成员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巩固广大妇女投身文章由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共同思想基础。

各级妇女组织要围绕“百年妇运、百年庆典”的主题,在全区深入开展“争当文明成员、创建和谐家庭”活动,以“绿色生活进我家”为载体,深入开展“我两型,我快乐”的“两型家庭”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以“平安家庭”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为主题的'普法进社区活动。要围绕事关妇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联合有关部门举行“春风送岗位”活动,满腔热情地为妇女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1、“三八”节前,隆重举行“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xx周年暨表彰大会,隆重表彰文章由区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区级巾帼文明岗、文章由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文章由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示范单位等在文章由经济建设和社文章由会发展中涌现出的优秀妇女典型和先进妇女群体,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坚定信心,带领妇女为富裕、文明、平安、和谐文章由建设贡献力量。

2、举办一场“巾帼建功在文章由” 行业女性风采展示活动。以“一个窗口一面旗、一个岗位一颗星”的示范形象,展示我区广大妇女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行业新风中的特殊风采。

3、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以“促进妇女自主创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主题的“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进一步加强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维权服务,激发和引导妇女自主创业。

4、联合劳动局举办“春风送岗位”专场招聘会,为下岗失业妇女就业再就业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5、发挥文章由区女性创业服务中心的阵地作用,举办失业妇女就业技能培训班,提高她们的就业技能;扶持女性创业基地发展,为女性创业就业搭建平台。

6、区妇女人才促进会举办区女领导干部联谊活动。

7、制作一本反映文章由妇女运动发展历程的宣传画册。

请各街妇联、区直机关妇工委、区教育局妇工委、文章由区经济开发区妇工委、各妇委会根据区妇联“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xx周年纪念活动的总体部署,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纪念活动,要坚文章由持求真务实,根据妇女群众的实际需求,把开展纪念活动与切实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妇女进一步弘扬“四自”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武汉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建设和“两型”社会建设建功立业。

监管方案 篇5

为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细化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根据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石府办函〔20XX〕16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XX〕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XX〕178号)、雅安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试行)要求,通过实施网格化监管,形成“各级政府统一组织、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

(二)基本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

(三)工作目标。“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网格体系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构建乡、村二级网格,并落实相应管理措施

(二)网格划分

1、一级网格:乡行政区域设为一级网络,责任主体为乡人民政府,按所明确的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2、二级网格:村所辖区域设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民委员会,负责网格内环境监管任务。

(三)网格职责

一级网格:乡人民政府为该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确定本级网格的负责人,明确环境监管工作机构和任务,配备必要的监管人员。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二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

二级网格:村委会为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

(四)网格要求

1.实行“五定”。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五定”监管,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2.建立责任制。各级网格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完善监管档案。建立并完善涵盖所有污染源的一厂一档制度。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

(五)网格运行

1.巡查:上级监管工作组每年要对下一级网格的工作进行督察,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级网格要对照职责,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2.查处:及时责令整改环境问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报告网格责任主体,按规定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

3.反馈:上下级网格主体和成员间要信息互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

(六)网格监督

1.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责令下级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2.公众监督。鼓励各网格设立环境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舆论监督:发挥新型媒体的作用,利用LED、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三、职责分工

各级网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网格的环境监管职责

一级网格:乡政府各站所按照相应网格中明确的网格职责,履行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排查并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协助上级网格工作。

二级网格:协助上级网格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纠纷和违法案件等,及时了解、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落实辖区内各项生态环保工作。明确驻村干部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村配备必要的环保监督员,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二)完善制度。乡政府制定定期例会、排查整治、日常检查、信息交流、学习培训和督察考核等各项制度,加强对环境形势的实时分析,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高环境监管效能,保障网格化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建立档案。乡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文字、图像资料,规范完善相关档案。

监管方案 篇6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XX〕178号)、《中共甘孜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环境监管机构建设的通知》(甘编办发〔20XX〕47号)、《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甘办函〔20XX〕193号)、《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甘环发〔20XX〕87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系列部署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重点,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各有侧重、差别监管,强化基础、提升能力”原则,建立完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执法规范化、精细化,确保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提升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互相监督的格局,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甘孜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以行政区划为基本网格,建立健全我镇二、三级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按层级定区域、按职责定任务,建立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督网络。通过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责任到人的网格监管,推动生态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打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最后一公里”,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

三、实施内容

在县级层面建立一级网格的基础上,以镇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以村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管理体系。

(一)网格划分

1、二级网格。以镇为单元划分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政府,网格长由郭世军镇长担任。下设镇环境保护办公室,黄仪任办公室主任,袁觉康、泽仁扎西同志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

2.确定本网格重点巡查监督管理对象,制作监督管理清单,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乱采滥挖、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对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上一级行业网格报告;

3.调处各类环境信访和矛盾纠纷;

4.负责落实上级网格下达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要求。

5.对三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考核。

具体工作内容:

1.摸排镇域范围内二级网格化监管重点和一般企业(单位),重点和一般巡查企业(单位、点)要挂牌公示。重点企业(单位)每月至少巡查2次,一般企业(单位)至少巡查1次。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以任务分解表的形式,印发至相关责任人,并提出巡查相关要求。

2.巡查要拍照备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填写工作,按月整理巡查台账存档或上报一级网格。

3.党委政府每季度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并安排部署落实下一阶段工作。

2、三级网格。以村为单元划分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委员会,网格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

主要职责:协助二级网格做好对网格内排污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及其他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

1.摸排三级网格重点和一般监管企业(单位、点),重点企业(单位、点)每周巡查1次,一般企业(单位、点)每月巡查1次。

2.巡查要拍照备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3.发现问题或接到相关举报第一时间向二级网格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4.充分发挥基层村委员会、企业、社会组织的作用,吸纳有时间、有热情、有能力的村民、居民担任环境监管协管员或志愿者,参与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二)网格运行

1.计划管理。各级网格要制定日常监管、督查、巡查计划,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奖惩,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做到监管活动有章可循、规范透明、全程留痕。

2.沟通反馈。建立上下级网格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网格运行顺畅高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整改要求,上级网格应及时反馈下级网格。对巡查发现的环境违法线索、环境问题整改动态情况,下级网格应及时报告上级网格。

3.部门联动。二级网格接到环境违法线索报告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对确存在问题及时上报一级网格要求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及多个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组织联合调查,加强部门联动;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4.信息公开。利用网络、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开各级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网格长和网格监管组、巡查组名单,动态调整和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公布网格监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5.监督考评。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鼓励聘请网格群众监督员,对网格环境监管开展情况、实施效果进行监督;二级网格要运用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三级网格监管情况的监督。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考评办法,每年对下一级网格监管情况组织考评,考评列入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减分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环保办要定期组织研究部署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齐配强网格监管人员,所需工作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要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网格与现有社会综治、安全生产、城管等基层网格的融合式建设,有效整合力量。

(二)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基层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做实二、三级网格。定期组织开展网格巡查监督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提升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支持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保证网格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网格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将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巡查监督管理人员的责任。

监管方案 篇7

根据《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甘环委办发[20XX]10号)要求,为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夯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共同做好环境监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构建一个覆盖全面、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全县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

二、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

三、网格划分

按照上述原则和工作目标将理塘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划分为二级网格,三级网格,四级网格。

(一)总网格长和第一网格长。

设“总网格长”1名,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监督指导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设“第一网格长”2名,由县委及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分别负责监督指导各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对总网格长负责。

(二)二级网格∶各乡(镇)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

(四)三级网格:各村(居)委员会。

各村(居)党支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四级网格员”,负责日常网格化环境监管巡查工作。各共建共创单位为各四级网格的“县乡联络单位”,按照“三级网格”和“总联络员单位”的要求,配合“四级网格”开展日常巡查工作。

四、网格责任

(一)县委县政府。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对环境监管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并对辖区内环境监管负有主要责任,作出具体监管安排和落实监管任务。

(二)乡镇党委政府、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对环境监管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并对辖区内环境监管负有直接责任,落实监管任务。

(三)生态环境部门相关环境监管责任。

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贯彻执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环境监管的相关精神;协助县委县政府和海管委落实对环境监管的具体要求,对我县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四)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责任。

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海管委和生态环境部门对环境监管的具体要求,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五)村(居)党支部、委员会相关监管责任。

负责本辖区内环境日常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县级部门和乡镇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五、网格监管要求

(一)巡查。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应制定污染源年度监管计划,按要求填写巡查记录(台账),及时发现、制止、上报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日常污染投诉,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应于8月30日前将本部门、本乡镇20XX年度网格化监管计划报送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备案。以后年度每年1月30日前报送。

县级领导每2个月深入责任区域和行业开展巡查不少于1次,“县乡联络单位”每月深入“二级网格”配合开展巡查工作不少于1次。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及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县级相关部门及海管委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二级网格)每1个月至少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开展巡查不少于1次;各乡镇党委政府、每月开展辖区内巡查不少于2次;村(居)党支部委员会(三级网格)每个月开展辖区内巡查不少于3次。

(二)查处。三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巡查和监督人员的报告后,及时上报二级网格并进行调查,对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及时进行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县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三)反馈。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通报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同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四)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研究改进措施。自查自评情况于每年12月1日前报送至县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后报县委县政府和州生态环境局。高城镇、海管委、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汇总后报州生态环境局,并抄送理塘县。

(五)目标考核。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乡镇统筹协调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收集汇总网格化工作计划、总结和信息简报等,装卷归档,制定对村级网格化工作的考核办法。网格化成员单位在做好自身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同时,督促指导乡镇开展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及时调度工作情况,建立工作专卷归档。生态环境部门将于每年12月前对各乡镇、成员单位进行网格化工作考核,并纳入本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各级网格主体及相关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依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附件1、2)

(六)落实网格责任。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明确网格主体责任领导、网格单元主要负责人、网格直接责任人(网格员)。网格直接责任人(网格员)要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五定”监管,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并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示意图(附件6),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并上墙。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处理好信访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网格监督

(一)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责令下级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各乡镇联系县级领导要坚持经常性深入乡镇调研督导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开展专项巡查;各乡镇农建联系单位、共建共创支部要经常性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帮扶式环境监管巡查工作。

(二)公众监督。鼓励各网格设立专(兼)的生态环境保护巡查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三)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和海管委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县级领导任组长,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局长、海管委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管局相关科室等为成员单位的理塘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并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联络处。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和相关工作的落实。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和省环境保护督察甘孜州反馈问题整改,修订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并报县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根据乡镇监管范围和工作需要,每个乡镇可探索聘请1-2名专职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员,按照相关程序招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由各乡镇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作指导。

(二)强化督查督办。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网格内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

(三)完善各项制度。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各乡镇、各部门的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出台考核评价办法及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二是采取联合执法制度。由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实施统一协调调度,研究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行动方案,督办重点案件。主要内容包括:围绕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环境安全等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整治医疗废物储存等大型环保专项行动的联合执法;突发或其他紧急环境安全事件的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及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执法合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三是严格审批把关制度。坚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对全县建设项目,发改、规划、土地、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联合查看场地,召开联审会议,共同研究审定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选址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用地、环保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定期协商等有效方式,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四是建立完善移交移送等制度。严格落实各部门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以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五是信息公开和报告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境信访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提升能力。一是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相关部门综合预算,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二是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尤其是加强二级三级网格监管责任人员业务能力的指导和培训,适应监管工作任务要求,县网络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乡级、村级网络至少开展两次业务培训,各乡镇要适时开展对村级网络的培训;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充分借助各部门现有网格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四是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环保宣教或公益活动,切实提高干部、群众、企业等的环保意识。

(五)严格问责。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各责任单位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对其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监管方案 篇8

为大力推进文化民生工程,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进一步打造文化强区,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城区文明程度,展示多元文化元素,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举办卫东区第七届社区文化艺术节。总体活动方案如下:

本届文化艺术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等主题,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元素聚集的文化活动,展示卫东新面貌、新成就、新发展,促进我区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实现文化强区。

分会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及各社区文化广场和居民楼院。

以歌颂祖国、歌颂社区建设的丰硕成果为主线,通过不同文化元素的展示,推出一批展示时代精神的文化活动,凸显创新活跃、特色鲜明、繁荣发展的卫东群众文化,打造欢乐卫东大舞台。

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广场文艺演出,突出展示我区打造文化强区,喜迎祖国华诞的美好情怀,大力颂扬同心同德、争先创优精神。各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计生委、区卫生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司法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推选出1-2个优秀节目参加开幕式演出。

为营造健康卫东创造人文环境,以各街道选拔的优秀队伍为演出主体,以社区文化广场为主会场,组织举办一系列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具有一定艺术水准的文艺比赛。每项比赛活动各街道都要选拔1—2支演出队伍参加,充分展示我区社区文化、校园文化、老年文化、企业文化的风采。

参赛节目以区文化馆培训的舞蹈为主,各类广场舞均可参赛,每支参赛队伍人员不少于25人,每个节目限时6分钟,超时扣分,要求服装,道具统一。

每支参赛队伍人数不少于30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要求服装、道具统一整齐。

器乐类为独奏、重奏、协奏、合奏(限18人以内,含指挥),民族乐器、西洋管弦乐均可参赛,演奏乐曲限一首,时间不超过6分钟。比赛分成年组(18周岁以上)、少年组。

要求各街道选拔1—2名优秀选手参赛,每位选手限报一首曲目,参赛时间8分钟以内,伴奏自备,参赛剧种及形式不限。

以街道为单位,社区为主线,依托社区文化活动室和广场,整合调动各类文化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文化活动,每个街道至少组织一场文艺展演活动。全面展示社区文化风采,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活动,提高社区文明程度,推动和加快示范社区创建。

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具有特色和时代风范,鼓励原创作品,艺术形式不限,作品规格最大尺寸不超过210公分×190公分,最小不小于60公分×80公分。每位作者限报作品1幅。

为提高全民读书意识,培养读好书爱读书的良好习惯,鼓励从家庭做起,培育浓厚的书香氛围。开展书香之家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家庭有良好的读书环境(有书房或书柜、书架;有照片展示及文字描述;书桌、台灯等)

(2)有一定数量的适合孩子阅读的课外读物,家庭藏书不少于500册,每年购买新书不少于3册,至少订有1—2种报刊,提供家庭书目文字版;近3年(含今年)的购书发票;书、报提供实物或照片皆可。

(3)家长和孩子能共同拟订读书计划,按计划读书。家长能教育并引导孩子多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

(4)家庭每名成员每周阅读时间不少于5小时。以家庭为单位写一份申报材料,对家庭读书状况予以说明。

(5)不定期开展家庭读书交流会,家长与孩子共同讨论交流读书心得、读书方法。以家庭为单位有读书笔记或读书摘录及读书日记(每周不少于两篇)。

(6)家庭成员有作品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或在各种比赛上获奖的文章,并提交相关资料(证书、杂志报刊文章复印件等)。

为挖掘整理卫东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传承民间优秀文化,编辑出版《卫东区民间故事集锦》,为美丽卫东建设提供文化支撑。

要集中展示第七届社区文化艺术节精品节目,组织一场集音乐、舞蹈、相声、小品、戏曲等多种形式为一体的文艺演出。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要及早动手,精心准备。参演节目要以自创为主,可聘请专业人员对本单位节目进行指导,力争打造精品力作,全方位展示卫东区的巨大变化。

1、召开动员会,下发活动方案,安排部署艺术节各项工作和具体要求。

2、召开协办单位专题会,商定落实各场次活动冠名具体事宜。

各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及各承办协办单位要及早动手做好各单项活动的筹备、协调、联络工作。

为成功举办第七届社区文化艺术节,各街道、区直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于8月28日前把参赛、参演、参会的节目名称、形式、人数及作品报送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业人员对部分节目进行辅导、加工、提高。

(一)本届艺术节主题为“畅想中国梦展示新卫东”。在整个艺术节的活动中要把这一主题贯穿始终,组织力量编演一批反映我区示范社区建设成果、优秀旅游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建设新貌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优秀节目,并在演出过程中营造演员与观众、台上与台下互动的和谐气氛。各场次演出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社区居民组成文明热心观众,做好文明服务,确保各场次演出气氛热烈、秩序文明、和谐圆满。

(二)各街道要认真组织好本辖区的社区文化活动,积极彰显繁荣发展的社区文化活动。组委会活动办公室要对各社区演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比,作为表彰优秀组织者的依据。

(三)各项活动的具体操作,由各承办单位通过制定细则进行规范和实施

监管方案 篇9

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的重点。为了堵住当前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法律空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确保监管效果。

一部门职责细化

市质监局。负责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含粮油肉蛋制品加工豆制品加工糕点加工面制品加工等各类加工店及前店后厂,但不含馒头包子油条腌卤菜(肉)凉菜现榨现配(用)的饮品等传统餐桌食品或熟食加工店)的监督管理(有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颁布后从其规定)。

市工商局。负责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内的各类食品摊点(含现场制售食品熟食品)的监督管理。

市食药监局。负责制定经批准设立的食品摊贩的卫生规范和条件;负责甜品店提供餐饮服务的茶楼送餐企业展销会等各类活动中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餐饮服务活动中销售非自制食品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外现场制售快餐类凉菜等熟食品店的监督管理(食品摊贩小餐饮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颁布后从其规定)。

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区县开展对无证照流动食品摊贩占道经营摊点及其他违反城市管理规定行为的取缔查处。

二工作流程

(一)小作坊备案申请。

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内开设小作坊的,向工商行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工商行政部门予以备案并发给营业执照。

在有形市场外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向质监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的质监部门予以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质监部门备案通知书办理营业执照。

(二)小作坊禁止行为。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生产经营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具体目录由质监部门制定。

(三)小作坊监督管理。

质监工商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监管,并制定年度监管和抽检计划,要监督小作坊业主落实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实行保障食品安全的必要制度。未经备案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

(四)食品生产经营小摊贩监管。

区县人民政府要合理规划布局食品摊贩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早市夜市餐饮经营区域允许食品摊贩经营者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地点有序经营。食品摊贩应当具备有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必要防雨防晒防尘防蝇以及清洁垃圾存放废水处理设施,食品摊贩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从业。设置食品摊贩的具体条件由区县人民政府予以制定。

(五)咖啡厅酒吧茶座监管。

咖啡厅酒吧茶座(提供餐饮的茶座)由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按餐饮业进行监管。经营场所需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做到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建立台账。提供就餐的经营场所应有独立厨房并符合相关要求;只提供饮品的经营场所应设立独立消毒间,对饮具进行消毒保洁;提供果盘的经营场所应设立果盘制作专间。

(六)本方案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监管方案 篇10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大和届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城镇化和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工作大局,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努力构建法治,法治行业为出发点,为我市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实现“--”时期的任务目标,促进全市建设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召开全市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

2、指导各县(市、区)建设局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各县(市、区)建设局适时召开动员部署会,总结“”普法经验,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3、组织好全局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安排,计划于月份开展。

4、抓好“六五”普法教材征订工作,做好“六五”统编教材的组织学习。

5、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1、根据我局实际,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家庭”主题活动。

2、总结“法律八进”的好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八进”活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3、重点做好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潜力。

4、做好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把法律、法规纳入机关学习资料,搞好新法培训,认真抓好全系统新上岗执法人员专业法培训,坚持先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切实提-部职工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潜力和水平。

5、加强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促进守法诚信,依法经营、依法-。

6、加强全市建设系统普法队伍建设,培养普法骨干力量。透过现场会、观摩培训会等形式交流普法经验。

7、举办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计划下半年举办以宪法和建设法律、法规为主要资料,个性是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法律知识竞赛。

1、用心推进我局的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2、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板报、墙报、电子屏幕、宣传专栏、法治主题公园等阵地作用,不断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3、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网络电视等媒体,开办普法专栏,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效果。

4、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1、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加大信息沟通力度,开展工作交流,相互借鉴经验,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为确保全市建设系统“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建设局,要进一步培养和充实法制宣传骨干,确保人员、经费、普法成效落实到位。

2、加强典型培育,注重发现和培育新的先进典型,确定普法工作联系点。召开交流会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联系点的示范作用。确保全市建设系统普法工作的整体提高。

为确保“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启动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市建设局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建设局法规处。

监管方案 篇11

为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保护资源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连日来,县市监局深入开展“禁塑限塑”宣传整治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该局机关大楼和各分局在辖区内主要街道悬挂了“拒绝白色污染,提倡环保生活”等宣传横幅,并且督促指导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店在电子屏幕上循环播放“绿色生活始于点滴,全面禁塑从我做起”等宣传标语。

实地发放张贴倡议书。各分局工作人员走街串巷深入实地现场向各相关企业主、经营户发放“禁塑限塑”倡议书,要求广大经营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尤其对销售塑料袋、使用塑料吸管、塑料餐具量大的企业现场重点督促做好“禁塑限塑”工作。

突出重点执法检查。该局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要求相关企业严禁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严禁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严禁餐饮行业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等。尤其是对餐饮行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县城区部分餐饮行业召开了集体约谈会,要求各经营户依法经营,严禁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若有违法违规行为,都将予以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监管方案 篇12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

二、突出头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质量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辖区内种养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三、强化宣传培训,科学引导生产消费。“两节”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把产地准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四、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两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突发事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市农委元旦、春节期间值班电话:xx),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恶意炒作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要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请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于2018年月2日前报送市农委质环办。

监管方案 篇13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为目标,以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不断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疫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着力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投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产地水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对各类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强力推进质量品牌渔业强市建设步伐。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开展苗种专项执法行动,规范苗种生产秩序。3-5月份,在全市水产苗种监测计划基础上,各地要加强检打联动,及时组织实施水产苗种监督抽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执法检查率达100%,对抽检不合格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查处追溯率达100%,苗种繁育期间现场检查不得少于2次,严肃查处无证生产、三项记录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抽检质量不合格的生产单位,做到有案必查、查有结果,督促水产苗种生产单位补充完善苗种生产数据,建立苗种附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销售制度

2、开展养殖专项执法行动,促进产品养殖安全。6-12月份,以我市养殖主导品种和市场消费大宗品种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内容开展执法检查,补充完善养殖生产单位数据库,对发现的三项记录不全、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使用过期或者冒用国家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证书、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查处,对使用有休药期渔药的水产品,严防提早上市,切实保证上市水产品质量的安全。建立立案督办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会同公安、食监等部门,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强化执法威慑力。

3、开展执法示范活动,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进一步加强与生产、质检、推广等机构的协作配合,积极指导生产者科学用药,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渔业职业兽医和建立用药处方方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水产健康养殖。4-10月,各地要结合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选取2个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执法示范活动,积极探索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规范化工作模式,促进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

(二)、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强化监督抽检。按照市农委《关于开展20xx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淮农发〔20xx〕30号)要求,强化检打联动,确保对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的执法查处率达100%,确保全市产地水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县(区)渔政站负责抽样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严格执行阳性(超标)样品报告和追溯制度,对定量检出的阳性结果,市渔政站会同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处置并件件有结果,同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上报我委渔业处。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通力配合,开展好抽样工作,确保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顺利完成。

2、全面推进快速检测。洪泽县、金湖县、盱眙县及区等4个重点县(区),要按照《20xx年省水产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渔业生产实际和水产品种特色,科学制定本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合理安排抽检产品和种类、抽样时段和地点,扩大建设快速检测室,加强有关检测人员技术培训,规范仪器设备、实验室制度等方面的档案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快速检测任务。

(三)、制修订标准,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和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申报工作

1、加快标准制修订进程。围绕产品安全和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制修订各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一批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程和过程质量控制规范,建立健全覆盖水产品生产、加工全过程的渔业质量标准体系,并对制修订的标准规范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推进新标准、新规范的贯彻落实。

2、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行业协会等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实施各类渔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场创建项目。按照《省水产养殖管理记录(试行)》(苏海渔〔20xx〕64号)格式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生产管理记录,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切实转变渔业发展方式。

3、做好20xx年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工作。省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办公室将于今年8月和10月分别对新申报的无公害水产品产地或产品组织认证评审,请各地提前组织申报,按时上报申请材料。5月17、18日,苏北片区内检员培训班也将在我市举办,请各地根据市农委《关于做好20xx年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好人员,淮时参加培训。同时,落实好市农委下达的新增无公害水产品面积分解工作,该任务作为20xx年市对县(区)渔业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四)、推进监管示范县创建,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1、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今年是我省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第一年,条件成熟的渔业重点县(区)要积极开展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探索有效的县域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2、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进一步抓好盱眙县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的基础上,洪泽县要积极争取成为今年新增一批可追溯试点。建立健全推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质量追溯与水产品产地准出、包装标识、检验检测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追溯制度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五)、加强机构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1、健全市县监管机构。抓住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体系十二五规划》重大机遇,不断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执法体系、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市县(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不断提高监管效率,确保依法承担和履行本地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职责。

2、提升镇村监管水平。建立镇有监管员、重点村有信息员的镇村监管队伍,加强对镇村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必要的工作条件,提升镇村监管工作不平。

3、加快质检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健全全市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推进渔业重点地区本地产品本地检建设步伐,加强对各级水产品质检机构技术培训与考核管理,提高质检体系检验检测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能,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工作细化到岗、到人,落实年终工作考核。要主动向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积极争取人员、经费、装备等支持,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宣传监管工作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基层渔业公共服务中心、渔用投入品经营店等平台,采用积极宣传、现场指导、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布举报电话,正确有效引导舆情舆论,引导水产品生产从业者树立诚信理念,签订不使用违禁投入品承诺书,自觉抵制使用禁用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加强与兽医、工商、公安、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探讨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部门联动机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探索不合格苗种等水产品销毁补贴制度和大案要案查办奖励制度;统筹好渔业部门内部力量,明确行政部门和技术、执法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加强区域间渔业部门沟通联系,完善区域协作机制,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提高监管效率。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掌握工作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汇总统计各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每个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向市农委渔业处和市渔政站报送情况;按照省、市下发的文件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类总结、汇总表的上报工作。

监管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深化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省、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定于2022年4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

二、活动时间

2022年4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宣传月活动工作小组,负责此次行动的组织协调、宣传等工作。工作小组成员为:

组长:XXX、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XXX、县医保局基金监管和政策法规股股长

XXX、县医保局办公室主任

XXX、县医保局医疗保障和医药管理股股长

XXX、县医保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基金监管和政策法规股。

四、宣传内容

(一)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5号令)、《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展示相关工作进展成效,增强正向引导。

(二)曝光典型案件。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应曝尽曝”的原则,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加强自查自纠,勇于曝光违规案例,形成震慑,强化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

(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国家、省和地市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等举报渠道,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对举报办理流程等的解读,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全面监督的作用。

五、宣传形式

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以打击欺诈骗保、学习宣传《条例》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为中心,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印发宣传栏、宣传手册等资料,进一步加强公众防范医保欺诈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多种形式宣传。各定点医药机构要积极开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着力推陈出新,通过张贴海报、派发宣传折页、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资料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形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

(二)多种载体宣传。组织媒体集中报道,主动发布新闻线索,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媒体对《条例》等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发布,加强信息公开,构建良好舆论氛围。一是利用县融媒体中心等渠道播放打击欺诈骗保专栏,宣传贯彻条例;二是利用公交车等载体推送“打击欺诈骗保”专栏、举报投诉和奖励等内容;三是视疫情情况,开展宣传医保政策现场活动。

(三)积极参加市局开展的医保基金监管知识竞赛。为提升定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保政策掌握和运用水平,市医保局局在全市组织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知识竞赛,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参赛并做好线上承诺,营造医务人员学医保、懂医保的良好氛围,执行医保政策,坚守医保红线,切实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四)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宣传。深入基层,通过进街道、进乡镇、进村社等形式,广泛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以定点医药机构为主要宣传场所,在定点医院门诊大厅、定点药店门店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短片、悬挂宣传标语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定点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开展形式多样、深入人心的宣传活动。

(二)广泛动员,集中宣传。定点医药机构要在省、市、县开展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的基础上,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强化法制意识,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加强医保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培训,积极做好医保信用承诺工作,严禁诈骗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播放载体、咨询服务平台等工具进行科学、有效地宣传医保政策,解答群众疑问,贴近群众做好医保服务。

(三)发动社会,全民参与。定点医药机构要积极配合县医保局加强社会舆论造势,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宣传,使《条例》家喻户晓,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告知本县举报投诉渠道与电话,宣传解读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告。两定机构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资料,及时整理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将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含《2022年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及有关视频、照片、媒体报道等素材于2022年4月28日前通过粤政易报送县医保局。(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

监管方案(汇总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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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实行部、省、市、县四级联动,以杂交稻为重点作物,以制种基地和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地区,以清理整顿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为主线,推进检打联动、举报与办案结合,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总体目标

查办并曝光一批违法案件,建设省厅退出一批问题品种,查处违法种子企业,查处违法种子生产经营者,力争20xx年种子市场秩序有根本性好转。

三、行动内容及要求

(一)开展企业监督检查。县种子站开展企业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档案、品种授权合同、种子去向等;抽取企业生产经营的品种样品,进行相关指标检测。

(二)开展市场整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市场大检查。对经营门店检查内容包括:种子标签、经营档案、台账、相关合同或委托书等,对于所经营的品种要查清来源,抽取种子样品进行相关指标检测。对辖区内集中交易市场、种子经营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中抽取70%以上的品种(其中本省企业生产经营品种占60%以上)。要深入本辖区50%以上乡镇开展入户倒查,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5个行政村,每村抽查不少于5个农户。

(三)开展品种清退。认真开展停止推广品种和新审定品种清查,将没有生产面积、存在重大缺陷、未上交标准样品的品种统计汇总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开展制种基地整治。杂交稻制种基地所在地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要加强对制种企业的跟踪管理,在播种前及时核对种子生产许可证、制种品种、生产地块信息,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检查是否具有品种权许可或制种委托手续,是否与制种户签订生产合同等。在种子收获前组织拉网式检查,抽取生产品种的种子样品,进行真实性检测。在种子初加工环节,抽样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在种子调运季节,检查调运种子的生产许可、去向和数量。

(五)开展大要案查处。对于群众举报和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立案,主动会同公安、工商部门联合查处。案件信息要实现农业、公安、工商三部门、案发地与种子调入调出地共享;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对于公安部门查处的案件,需要技术鉴定的,农业部门要及时组织检测或田间鉴定。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必要时联合监察部门进行督办。

四、样品检测要求

专项行动中所抽取的种子样品送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种子样品主要进行发芽率、净度、水分指标检测和品种纯度鉴定。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底前)

农业部联合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11月底召开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省立即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进行了动员部署。我县要于12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细化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2月)

20xx年12月中旬起,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20xx年1月10日前完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核查和种子样品抽取工作;3月15日前报送净度、水分、发芽率和品种真实性检测结果,4月底前报送品种纯度鉴定结果。

20xx年1-5月,开展品种清查,5月底完成品种清退工作。

20xx年2月下旬开始开展春季市场检查,3月底前完成抽样,4月底前报送净度、水分、发芽率和品种真实性检测结果,9月上旬报送品种纯度鉴定结果。

20xx年5月、9-10月分别开展早稻、中晚稻制种基地整治,并于7、12月报送相关检查结果。

20xx年7-8月,开展秋季油菜种子质量抽查,9月底前报送净度、水分和发芽率检测结果。

20xx年全年开展大要案查处工作。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

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成效与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具体时限,于20xx年12月中旬前将专项行动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由钟跃毅副局长任组长,种子站、法制股、科教站、执法队等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种子管理站,廖会花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行动协调、具体组织实施、宣传和总结表彰等工作,承担专项行动中的组织抽样和检测、检测结果汇总分析等,承担对各地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并督办种子大要案查处工作。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指挥协调。

(二)规范执法程序。要严格执行种子抽样检测规定程序,在抽样、生产商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结果判定和报送等各环节依法规范操作。要做好问询笔录,妥善留存取证、送达等证据,严格保证每一个样品证据链可靠完整,并及时按样品逐个整理备查。对于无法正常取得种子样品的企业,应实地查看加工仓储设施和生产经营档案,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追踪源头,确保抽取相关种子样品。

(三)加强督导检查。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将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市场、重点企业、重点基地进行明察暗访,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于每月5日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种子管理站。各阶段检测、鉴定结果和工作总结统一报送,大案要案查处信息及时报送,企业资质检查信息及时报送县种子管理站,品种清退信息及时报送。要及时公开曝光大案要案查处信息,积极宣传专项行动取得成效以及好的经验做法。

监管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各企业商户羊绒制品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引导企业商户良性竞争和规范经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经营氛围,市场管委会根据县委**相关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结合本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重要精神为指导,以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夯实质检基础,落实责任为手段,以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决议为依据,按照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转变监管方式和工作作风,建立和完善羊绒制品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履行和落实羊绒制品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二工作目标

本着抓实、抓细的原则,以羊绒制品制售企业和电商业户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全面促进我县羊绒制品质量不断提升,进一步提升“羊绒”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具体措施及步骤

在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要求其业进行自查自纠;利用发放活动明白纸、悬挂条幅及广场显示屏字幕等形式对活动内容及要求进行广而告之,创造热烈的活动氛围。

监督检查阶段(8月10日—12月30日)以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为依托,联合工商、质检、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市场内企业及我县电商业户进行监督检查,在深入开展检查活动的同时,坚持每月对市场内企业商户进行产品抽检,并不定期组织企业到国家羊绒监测中心进行集中培训,具体时限及要求如下:

8月10日—9月20日,重点对市场生产加工区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实现生产企业全部持照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9月20日—10月30日,重点对市场交易区经营业户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实现全体业户持照经营、产品标识规范、无假冒伪劣产品;10月30日—12月30日,重点对县域范围内电商业户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经营纱线及成衣标识规范,无假冒伪劣行为。

总结提升阶段(12月30日—1月30日)对羊绒制品质量监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重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大检查活动成果,确保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推动企业强化规范生产经营意识,提高羊绒制品质量水平。

监管方案 篇3

导语:2010年安监局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为加强职业道德精神,端正行业风气,认真做好2010年县安监局行风评议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和加强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县安全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推动安全监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根据涡政办(2010)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2010年安监局政流行风评断履行方案

为加强职业操行精神,规矩行业民风,当真做好2010年县安监局行风评断工作,出力办理人民大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题目,增进和加强安定监禁系统政流行风构筑,进一步提拔我县安定监禁部分的精良形象,鞭策安定监禁工作连续巩固成长,根据涡政办(2010)45号文件精神,联合我局实际,特订定本履行方案。

1、教导思维

坚定以邓小

平表面、“三个代表”紧张思维和科学成长观为教导,当真贯彻县当局行风评断工作集会精神,环绕安定出产监禁工作的重点,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加为根本,以加强政流行风构筑为核心,以改正侵害大众长处不正之风为目标,以大众如意为标准,增进安监干部职工变化风格,为进一步鞭策全县安定成长供给有力包管。

2、构造带领

为抓好我局行风评断工作的构造和谐和督导查抄,经探讨决议建立了涡阳县安监局行风评断工作带领小组。组长由局长赵书义同志担当,副组长由党组布告王志、副局长高伟同志担当。各股室、队当真工钱带领小构成员。带领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静同志任主任,当真环境明白、材料综合、信息交换、和谐督办等平常工作。

3、评断范畴和内容

(一)评断范畴

局构造各股室队,重点评断监禁股、综合股。

(二)评断内容

1、贯彻落实县委、县当局的庞大决议计划安排,贯彻落实科学成长观,强化安定成长理念,依法践诺职责,创设安定出产环境的环境。

2、加强带领班子构筑,美满党内民主糊口生涯和民主决议计划轨制,加强和改革带领干部风格构筑的环境。

3、加强政流行风和职业操行构筑,落实政流行风构筑责任制,建立和典范内部办理,大力大举改革工作风格的环境。

4、加强党风廉政构筑,是不是严厉服从《廉政标准》及庞大事变报告轨制,有没有公款吃喝、公款文娱、公款迎亲、婚凶事大操大办等行动。

5、政务果然是不是健康,轨制是不是美满,办事根据、程序、进程和结果是不是向社会果然。

6、监督渠道是不是纯熟,轨制是不是美满,是不是设定见箱、果然举报德律风;举报渠道是不是纯熟,可否自发接纳社会各界监督,对大众举报、代表质疑、媒体表露的题目自动落实整改。

7、加强法律行动典范化构筑,提拔安定出产法律程度,可否自动展开优良办事、文明办事、承诺办事。

8、切当改正侵害大众长处的不正之风,出力办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乱拉援助费的行动,以及以机谋私、吃拿卡要和无偿占用单位财务等凸起题目。

9、展开安定隐患排查专项举动,落实安定出产年各项任务。10、加强本身构筑,强化步队办理、健康工作轨制、建立

文明构造等活动展开环境。

4、方法程序

民主评断政流行风分为宣扬策动、自查自纠、整改进步、评断总结阶段四个阶段,从5月上旬入手下手至11月上旬结束。

(一)宣扬策动阶段(5月上旬-5月底)

局构造各股室要根据实际,安排和构造广大干部职工自动参加政流行风评断活动,当真进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经过议定各种有效的宣扬教诲活动,大力大举宣扬政流行风评断的目标、意义和政流行风评断与加强风格构筑的干系,政流行风评断与增进安监系统奇迹成长的干系,指导大家进步对展开政流行风评断工作紧张性、必要性的认识,构成大家明白行评、大家参加行评的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上旬-8月中旬)

各股室要根据局行风评断活动的整体安排,联合实际,及时进行自查自纠。经过议定召开漫谈会、展开问卷查看、访问监禁东西等,汇集对本单位、本股室政流行风构筑的定见和发起。对在自查中发觉的薄弱关键和大众反应的凸起题目要进行概括料理、分析因为、落实责任、整改到位。

(三)整改进步阶段(8月下旬-10月上旬)

整改是全部民主评断政流行风工作的重点和落脚点,行评工作可否出结果,关键看整改工作是不是落到实处。局构造各股室要高度珍视,本着对人民大众当真、对本部分、单位当真的立场,要根据查找题目,联合汇集的定见和发起,深切分析,凸起重点,当真探讨订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同时,针对政流行风评断反应出来的题目,要加强办理,美满轨制,堵塞弊端,构成防备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四)评断总结阶段(10月中旬-11月上旬)

局构造各股室要当真报告请教本年以来政流行风评断工作展开环境、并谦和接纳其查抄评断,自动和谐、互助局政流行风评断组做好评断工作。评断工作结束后,局将召开评断工作总结集会,传达评断结果,总结评断工作。对评断结果未到达“合格”的股室和题目较多、整改不力和践诺责任不到位的股室赐与传达责怪,究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期限整改,并撤除昔时各种评先评优资格。

6、工作要求

(一)联合思维、加强带领。各股室要高度珍视政流行风评断工作,把它作为本年安定监禁工作的一项紧张任务来抓。要富裕认识展开政流行风评断是贯彻落实科学成长观的客观要求;是建立安定监禁干部精良形象的紧张办法;是增进安定监办奇迹健康成长的紧张包管。各股室要切当加强带领,落实责任,股室当真人要领先展开进修,领先自查自评,领先落实整改办法,领先接纳评断,领先参加总结,确保民主评断政流行风活动结壮、有效地展开。

(二)加强宣扬,营建浓厚的评断氛围。要富裕阐扬动静媒体的舆论监督效用,营建社会关心政流行风构筑的精良氛围。

三)凸起重点,珍视联合。政流行风评断的目标便是要促成政流行风构筑,办理好人民大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题目,是以要针对大众反应政流行风题目较多的重点股室、重点岗亭作为评断的重点,展开风格教诲和料理,纠建并举,坚定刹住侵害大众长处的不正之风。同时要把政流行风评断与安定监禁交易工作联合起来,与深切进修实践科学成长观活动联合起来,与变化风格抓落实工作联合起来,当真促成政流行风构筑,进一步建立安定监禁部分的精良形象。

(四)当真整改,务求实效。要解放思维,联合实际,变化风格,采纳函询、访问等式样,自动收罗本单位干部职工、监禁东西、地点地大众以及上级部分、兄弟单位、人大、政协、当局纠风办、政流行风评断组的定见和发起。要当真查摆,找准存在的题目,特别对触及大众切身长处、大众存眷的热点题目,要当真梳理,详细分析,找出因为,发起办理方法,边评边改、评后即改。要把整改作为政流行风评断的主线,贯穿政流行风评断的始终,立足建立长效机制,针对评断中发觉的题目,增逼迫度构筑,强化监督办理,构建政流行风构筑的长效机制,同时,要精确处理评断活动和交易工作干系,科学兼顾安排工作,确保评断活动和交易工作两不误,务求实效。

监管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药品监管,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根据(上级县)县药监局《关于加快农村“两网”建设的试行意见》(潍药监县字〔〕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药品监管和供应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确保农村基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同时,以扩大药品供应网点为基础,以理顺供药渠道为核心,积极推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鼓励并扶持药品经营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农村药品连锁经营,提高农村药品配送能力,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努力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公平的药品县场秩序。

在监督管理网络方面,通过建立健全三支队伍,构筑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实际药品监管重点由城区向农村基层的转移,切实保证全方位、无缝隙的严密监管。在供应网络建设方面,先在两处街道试点,积累工作经验,再用1—2年时间,实际对全县农村卫生室、乡镇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的商业物流配送,规范农村药品流通渠道,整顿药品秩序,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公平竞争,探索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新路子,确保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监督网络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三级监管组织,形成专兼结合的农村药品县场监督体系。(1)成立县级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名单附后),并选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党政部门、医药卫生界代表组成药品监管队伍。主要是负责全县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行政、社会监督管理,并对县药监队伍公正执法和自身建设进行社会监督。(2)设立乡镇(街道)药品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分管乡镇长(街办主任)、乡镇(街道)卫生院、派出所、工商所、计生站等单位负责人及1—2名人大代表参加;选聘乡级药品监督协管员,建立乡级药品监督协管员队伍。主要职责是协助药监部门搞好法律法规宣传,药品管理、使用咨询,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发展动态,制售假劣药品举报等工作,对药监部门公正执法和自身建设情况进行社会监督。(3)成立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小组,聘请村妇委会主任、计划生育主任、乡村医生或退休干部为村级信息员,主要负责药品质量事故、游医药贩、无证售药、假劣药品和人兽药品混用等违法行为的举报工作。县药监局要对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素质。同时,划分监督协管责任区,并实际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宣传新的政策,沟通新的信息,布置阶段性任务。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举报一经查实,可按依法处罚金额的5—10%

监管方案 篇5

为巩固近年来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成果,推动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我县决定继续深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县实际,深入开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扩大法律、法规知晓面,扎实开展以饲料、兽药及生鲜乳为重点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无违禁兽药使用及滥用添加剂行为发生,实现全年畜产品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解决当前突出问题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无质量不合格饲料销售,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实行饲料销售备案制度,规范饲料经营活动;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质量不合格饲料行为,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饲料质量监督抽检。

2.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生鲜乳收购站人员监管全面到位,生鲜乳中三聚氰胺、黄曲霉素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其它监测全面达到省上规定要求。

(2)主要任务: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开展生鲜乳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依法严厉打击违规添加行为,落实专人做到生鲜乳生产全程监督。

3.开展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无假劣兽药销售,兽药抽检合格率达100%,兽药残留检测达100%。

(2)主要任务:积极推行兽药GSp制度,整顿兽药经营秩序,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禁用药物及假劣兽药;加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依法对假劣兽药经营企业实施处罚;加大兽药残留检测力度。

4.开展畜产品中瘦肉精等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养殖环节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100%。

(2)主要任务:加大养殖环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养殖户特别是散养户的抽检和巡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

(二)推进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1.完善协调合作机制

与卫生、公安、商务、工商、质检、食药等部门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协调配合制度;与食药等部门建立瘦肉精、硝基呋喃等药物监管协调配合机制。

2.建立检打联动机制

充分发挥监测抽查对于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作用,开展畜产品和畜牧投入品监督抽查,形成检打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力度。

3.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处理应急事件,有计划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知识培训,逐步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方法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3月1日3月31日)

在全县范围内部署20xx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站围绕方案开展组织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0月底)

一是加强检验监测。除要全面配合上级完成有关监测任务外,还要针对集中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门监测。二是加强查处曝光。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兽药和禁用药物的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畜产品生产环节的检查,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加强督导整改。强化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引导投入品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货台帐、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指导规模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养殖生产记录等制度。五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兽药危害,加大培训力度,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投入品。

(三)总结阶段(11月12月)

全面总结20xx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切实加强领导,负责统筹协调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乡镇畜牧兽医站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本方案,细化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按计划、分阶段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并及时将整治情况上报县动监所,县动监所所要加强对各站的考核,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与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沟通,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协调一致、统一行动。

(三)加强信息反馈

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调查处理情况,要及时向县畜牧局上报,县畜牧局要落实专人汇总上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

县畜牧兽医要与政府建立信息沟通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整治工作要求、成效和各乡镇在整治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曝光查处典型案例,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监管方案 篇6

导读:本文是关于市场监管委“质量月”活动方案,希望能帮助到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中国制造2025》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按照《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市有关部门共同启动开展了2017年天津市“质量月”活动。

2017年天津市“质量月”活动主题是“大力提升质量共治,建设质量立市战略”。“质量月”期间,市市场监管委将组织开展11项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人人享受质量、安全消费的浓厚氛围。

一、召开天津市质量工作大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天津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通知》和《天津品牌指数及评价方法地方标准》,搭建天津品牌平台,为第二届天津质量奖获奖企业颁奖。

二、按照《2017年天津市名牌产品认定工作通知》要求,做好2017年度天津市名牌产品认定工作及打造天津品牌,创建知名品牌示范区,鼓励企业坚持自主创新,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质量供给水平。做好第三届中国质量奖的推荐工作,积极宣贯天津质量奖地方标准,促进全市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速转型升级,扩大天津质量奖影响力。

3、 开展质量攻关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积极推动开展质量攻关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下发征集2017年本市质量攻关重点项目的通知,开展质量攻关项目评审,召开全市质量攻关成果发表会,组织专家对发表项目进行评选,现场评出获奖项目、优秀质量攻关小组、优秀推荐单位,由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表彰,并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4、 组织全市认证执法人员、有机产品认证生产、销售企业和进口商,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相关知识培训。邀请专家讲解有机产品的概念、认证实施规则和标准。进一步加强对有机产品认证生产和流通的监管,提高有机产品认证的有效性。

5、 发布本市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信息,让消费者及时了解本市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状况。加大对新颁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基层食品监管人员、审查员的培训,切实提高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效能。

六、大力实施标准提档升级工程,建立并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开展“标准化+”行动,全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今年要做好绿色产品的统一标准和认证工作,实现绿色产品的统一标识。

七、组织开展夏季消防产品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切实保障本市消防产品质量安全。

八、开展2017年“计量便民服务日”活动。组织各区市场监督局、市计量院及有关单位开展计量便民服务日活动。

九、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依***意识。

十、组织举办“保健食品监管人员培训”。分发《保健食品法规文件汇编》、《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食品安全法》宣传册,提高监管水平。

11、 十三届全运会、十九大期间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非实体店经营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严防发生保健食品安全事故,有效确保全运会和十九大期间公众食用安全和身体健康。

监管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规标准,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核心,强化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健康的严重违法行为,**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职业健康失信企业,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水平,推动我处职业健康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重点范围

所有非煤矿、水泥、危险化学品、纺织、建材行业。

三、重点内容

1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

2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包括劳务派遣工、外协工、外来务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未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或者个人防护措施的;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未定期检测的;

6未按规定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3月底前)

各村(居)委、单位、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按照重点范围确定辖区内的重点企业。

(2) 监督检查(4-10月)

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xx)版试行》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

(三)全面总结

要全面总结好一年来好的做法,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今后的职业健康工作的建议,开创我处职业健康工作新局面。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委、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监督年活动,精心组织安排,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日常检查、重点治理和隐患排查,全面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促进监督检查活动有序开展。

(二)加大**宣传

各村(居)委、单位、企业要充分利用职业健康宣传周,安全生产月以及日常检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监管年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通报制度

各村(居)委、单位、企业要于3月30日、6月25日、9月25日前将监管年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办事处安监站。

监管方案 篇8

石鼓区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11〕28号)和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湖南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湘农业办发[2011]80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农药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健全农药监管体系为手段,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为抓手,以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合格率为工作目标,以禁用、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假冒伪劣农药为重点,以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以维护公众健康为出发点,强化属地管理,创新建立农药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紧紧抓住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三个环节,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用药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加大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力度,以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为目标,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群体事件,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稳步提高。主要具体工作目标是:

(1) 农药生产经营企业100%登记备案,100%纳入监测范围。

(二)杜绝在种植业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膦等5种禁用农药行为,确保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6.5%、98.5%。

不合格样品中禁用和限用农药检出率下降5%。

(3) 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农药标签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

(4) 重大假冒伪劣农药案件查处率100%,区域性、集中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得到有效控制。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特丁硫磷、克百威、甲拌磷、水胺硫磷等仍在使用的高毒农药,三氯杀螨醇、百草枯、多菌灵、毒死蜱等风险较大的农药。

(二)重点单位:高毒剧毒农药生产企业、农药连锁经营企业、农药批发市场、统防统治组织、邮政物流配送、乡村农药经销门店、往年监督抽查中涉嫌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企业,蔬菜、水果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3) 重点区域:蔬菜生产优势区、重点乡镇、蔬菜水果标准园创建基地。

四、主要任务

(1) 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严格控制农药市场准入。在2010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基础上,继续落实农药管理六项新规定,特别是抓好农药登记新资料要求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举办全省农药生产企业登记人员培训班;协助农业部做好农药添加剂和高风险农药产品的评价工作,防止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具有高风险的农药产品投放市场;积极开展农药登记田间试验网上审批,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进一步加强农药新产品数据初审,严格把关;要积极做好续期登记审查工作,全面提高农药登记管理水平。

(二)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按照“安全第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在全区3个蔬菜优势区域重点乡(街)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做到实名购药,掌握高毒农药销售流向。

(3) 规范农药生产经营,整顿农药市场秩序。一是抓好农药经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区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普查,登记造册,掌握本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状况。

二是帮助符合条件的单位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技术档案。对未建立农药生产经营档案的单位,限期改正。对不符合农药经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取缔。

对已获得农药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但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具备资质的,要按程序上报,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销资格证书。对许可证不全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取缔。三是加强对农药流动摊贩、邮政物流企业的监管,堵塞违法违纪农药生产经营单位的渠道。

对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单位进行重点跟踪监管,及时列入黑名单,对于屡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中擅自添加隐性成份(特别是禁限用高毒农药成份)和冒证生产农药的违法企业予以公开**,并上报农业部吊销其农药登记证。

(4) 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规范用药行为,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区乡农业植保部门,加大对农药合理安全使用的技术指导,组织对水稻、蔬菜、水果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合理安全使用农药的技术培训;定期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禁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是否有按照生产技术规范和现场使用的农药使用记录;加强农药科学使用宣传,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抓好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采前自检、产地准出和生产技术档案四个环节,做到不合格产品不采收,超标产品不上市、不流通;认真抓好湘阴县低毒、生物农药示范推广补贴项目,探索建立用低毒、生物农药替代高毒农药的模式和方法,推动引导农民使用低毒、生物农药。同时加强药害事故发生的预警管理,妥善处理农药药害等突发事件,做好农药重大药害事故的报告、专家鉴定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稳定。

(5) 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做好蔬菜、水果、大米等农产品质量的日常监测。对例行监测中年年查、次次超的重点地区,对豆类、叶菜类等重点农产品,对毒死蜱、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重点农药,要着力加强监控。

对例行监测发现农产品中有禁用、限用高毒农药残留的,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强化宣传培训工作。培训全省农药行政执法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执行法律、政策的能力;培训农药生产经营人员,提高对农药管理政策的了解;对无公害生产基地农药使用人员培训,提升农药合理安全使用的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宣传农药管理有关法规政策和农药基本知识,对农药市场监管年的先进经验和成效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氛围。

(7) 规范农药行政执法,监督重大案件的执行。根据各地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开展和农药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情况,我区拟定派出农药专项督导组深入乡(街)的农药经销商,调查了解农药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对涉嫌违法的行为是否真正查办落实,是否有地方保护现象。对于涉及面广、问题突出的案件我局组织督办、上下联动、集中打击,对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集中查处和**一批假劣农药案件,公布处理结果,对违规违法制假售假者起到震慑作用。

五、主要行动安排

(一)启动市场监管年活动。2011年4月中旬,市场监管年启动。召开区域农药监管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11年农药监管工作。

(二)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根据《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湘农业发〔2010〕237号)要求,在本辖区农药经营门店抽取农药样品3~5批送省农药检定所检测。根据《2011年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湘农业办发〔2011〕50号)要求, 4~7月完成蔬菜、水稻、果树用药20批样品的监督抽查任务。

(三)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根据《2011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方案》(湘农业发〔2011〕37号)要求,分别于3-11月在全区进行蔬菜、水果、大米等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

(四)农药市场专项检查。5~8月农药销售旺季,市、区农业局派出农药监督检查组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检查内容重点为农药标签、经营者资质、高毒农药,重点检查批发市场、个体农药经营店,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5) 农药经营单位网上公布并统计分析。6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的初步统计分析和网上公示。

(六)农药执法督导检查。6~9月,市、区农业部门组织督查组分别对乡、街道的农药市场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对大案要案执**况进行督办。

监管方案 篇9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水利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水利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加快构建水利监管体系,有效结合“双随机一抽查”机制,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督检查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全县水利行业监督管理作用,提高工作效能,现结合我县水利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从法制、体制、机制入手,建立一整套务实高效管用的监管体系,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保障。

(二)实施范围。县水利行业实行“强监管”全覆盖。

(三)工作目标。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工作总基调,主动作为,创新方式,强化措施,严格履职,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运行、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水资源、河湖、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水利政务以及水利重大事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等进行监督检查,重在落地落实。坚持以问题追责问责为导向,形成严管的“强监管”态势,从而优化、发挥水利行业监督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管控水利行业可能存在风险,确保水利行业工作务实高效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已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股室:管理所、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安办)

对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水源调度和全县五小水利的行业检查指导的履职尽责情况,特别是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及除险加固,设备设施,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责任股室:建管股、质监站、法规股)

一是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依法受理招标投诉举报工作,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工程开工监管,督促建设项目,严格履行开工备案程序。三是加强工程建设“四制”监管,重点对项目建设人员组建及履职、安全度汛、农民工工资支付、生态环境保护、工地食堂管理和常规疫情防控以及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四是加强工程验收监管,强化阶段性验收技术把关,提高验收工作质量,建立未验收项目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推进验收工作进程。

(三)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责任股室:财审股、法规股、政工股)

督促项目法人严格执行水利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强化水利资金申报、拨付、使用和县级报帐制的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并查处问题,预防截留、挤占、挪用水利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效益的发挥。

(四)加强水资源、河湖库长制、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农村饮水安全等的监管(责任股室:水资股、河湖保护中心、水土保持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供水总站)。

1.强化水资源和节水监管。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突出节水标准和用水定额,强化水资源“三条红线”监管,对水量分配、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取水口监管)、生态流量管控、水资源费(税)征收有关工作、地下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以及其他水资源管理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水资源、节水监管能力和水平。

2.做实河湖库长制监管。以全面深化河湖(库)长制为抓手,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六大任务,做好河湖划界,编好河湖规划,充分发挥河湖长作用,加强对郪江、凯江流域“四张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巩固好治理成果,管好河湖库水体。

3.做细水土保持监管。重点监管全县及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费征收、水保评审、水土保持项目方案设计、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措施实施、监测监理,健全制度体系、责任体系、支撑保障体系,努力提高水土保持率。

4.做牢水旱灾害防御监管。重点对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水情旱情预警预报、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防御洪水防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及责任落实进行监督,将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5.不断强化农村饮水安全监管。在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管的同时,以水量保证、水质提升、水源地保护等为重点,加大对农村饮水工程安全规范运行方面的监管。

(五)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股室:法规股、建管股)

一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省水利信用平台,上报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和工程运行管理主体单位不良信用信息,曝光一批不良企业单位。二是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坚决制止暗箱操作、串标、围标等招投标行为,促进水利建设市场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发展。全面落实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环节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负责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督促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通过发现问题、认定问题、整改督办、责任追究的有效衔接和闭环运行,形成水利行业严监管、严问责的长效机制。

各责任单位先进行自评自查,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可立即整改的督促立行立改;需要时限整改的监督限时完成整改;对已造成一定社会损失的,由政策法规股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加强调查,研究整改措施,限时完成整改。对发现问题严重、整改反馈不及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适时组织“回头看”复查,督促问题按时整改到位。自查问题及整改情况于每月28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根据督查情况发出全局通报,对于水事违法违规行为将报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三)严肃追责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责任股室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和股室进行提示和通报,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落实到位。从而形成水利行业强监管、严问责的良性机制。

(四)加强监督成果运用。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水利资金管理等水利行业监督管理情况的汇总,深入分析我县水利行业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能力,归纳发现水利行业监督管理中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分级分类建立问题台账,深刻剖析产生原因,根据行业发展提出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提升监督工作效能。

水利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的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统筹兼顾、综合协调,着力解决我县水利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促进“十二五”时期水利发展的主要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实现为目标。深入推进“三个主题年”活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城一区两园”和“五大产业”,合力打造“产业、文化、生态”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

二、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结合水务工作实际,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一)实施水资源保护工程情况。主要检查水土流失防治、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健全和落实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合理开发水资源保护保障情况,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确立情况。

(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主要检查项目申报责任落实,已批复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实施、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环节行为是否规范。

(三)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及病险水库加固建设情况。主要检查项目申报责任落实,已批复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实施、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环节行为是否规范。

(四)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监督和诚信体系建设。水利工程项目是否符合市场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是否按规定立项,招标投标纳是否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交易,是否实施项目法人制管理,是否实施监理制。

三、监督检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对《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我局将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监督检查的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保证监督检查顺利有效地进行。

(二)严明纪律,注重实效。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严、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人员要严明纪律,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履行职责,要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项目、关键环节的检查,督促工作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股室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按照县纪委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保证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水利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XX年度水利建设总任务为:计划开工水利工程3800处,计划完成土石方395万方,计划完成劳动工日415万个,完成投资3200万元。具体的任务:

一、病险山塘水库治理

我县今年遭受了“7•15”特大洪灾计划治理病险水库和因洪灾受损出险水库15座治理资金达2570万元(小一型8座,小二型7座)、因洪灾受损出险骨干塘17座治理资金达50多万元(行廊镇清水塘、坦坪乡的西双湾等)。其中江里水库和谢家水库因洪水受损出险,上级以特大防汛费各投资5万元外,其余13座水库和山塘治理资金以自筹为主。

二、人畜饮水解困项目投入力度加大

今年我县遭受了“7•15”特大洪灾,陶家河沿岸村庄的人饮因受到上游临武县采矿的污染已不能饮用,需解决10个村一个茶场共计6869人的人饮困难,需投入资金共达410万元。目前,已完成石坡头、统水山、大泉三个村1194人饮困难,完成投资近100万元,其余7个村和行廊茶场已完成初设,正在实施。

三、水毁工程修复

1、水库的水毁渠道

(1)泮头水库水毁渠道13处,需恢复资金共达489万元,其中总西干渠田心乡白子洞倒虹吸管出口渠垮方内坡长约100米、外坡长3处计60米修复资金合计约40余万元,目前石桥镇已完成工程投资21万元;

总西干渠草塘段余下近60米长需21万元;

总西干渠跃进段沉陷段兴建土渡槽需80万元。

(2)盘江水库水毁渠道19处,需恢复资金共达353余万元,其中低涵总干0570至1026长556米修复资金需53万元;

右干渠6085至6185段修复资金需40万元。

(3)观音山水库水毁渠道1处,渠首段长80米需修复资金20万元。

(4)千家洞水水库水毁渠道38处,需恢复资金共达149.8万元,其中中干渠长85米需修复资金20万元。

(5)油榨滩水轮泵站水毁渠道16处,需恢复资金共达160万元,其中1300至1430需修复资金68万元。

2、水毁电排38处、10处水轮泵站修复,需恢复资金共达506万元(其中油榨滩水轮泵站的修复需资金160万元,石桥镇上坪水轮泵站拦河坝修复投资约30万元,其资金来源为省厅20万元、镇5万元、县财政5万)。

3、水毁河坝5处需恢复资金共达212万元,陶家河的茶场、旨背、康里河坝被冲毁,舂陵河的下车、麻地河坝均在“7•15”特大洪灾严重受损。

四、县城防洪洪工程

百泉溪全长12.7km,其中流经县城3.3km,控制流域面积28.13km2,干流平均坡降8.3‰,二十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20.0m3/s,五十年一遇洪峰流量156m3/s。年平均径流量0.93m3/s。为排除洪灾,自XX年底以来**县人民政府拟对百泉溪珠泉商贸城段河道进行治理。该整治工程项目总投资252.03万元,其建安工程费116.43万元,其它费用30万元,房屋拆迁补偿105.6万元。百泉溪珠泉商贸城段河道长300m,工程项目有:河堤工程;

珠泉市场拦河坝改造工程;

桥梁工程。目前已完成商贸城段河道治理工程200多米,余下近100米。需在今冬明春进行。以后再进行统筹治理。

五、渠道清淤防渗

由于受“7•15”特大洪灾和“7•26”洪灾的影响,各水库的灌溉渠淤塞严重。为的疏通水渠,保证来年的农田灌溉,今冬明春,盘江、泮头、千家洞、油榨滩等灌区的干渠按“一事一议”由受益乡镇出工出劳进清淤:盘江水库北干渠莲荷段富阳渡槽以上3公里与双口洞水库土渡槽以上1公里的清淤,由受益乡镇坦坪乡负责;

右干渠石羔段王家渡槽以下5公里清淤,由石羔乡负责;

东干渠盘江石码李家段以下2公里清淤,由城关镇负责。泮头水库总干渠大坝电站出口至分水闸4公里的清淤按原来划分由受益乡镇石桥镇负责;

西干渠泮头乡段仇下隧洞出口以下1公里清淤由泮头乡负责;

西干渠泮头乡段麻窝隧洞进口以上0.5公里清淤由石桥镇负责。千家洞水库中干渠清淤4.5公里由广发乡受益村楚江、圳头、平峰和莲荷乡的水溪村负责。油榨滩水轮泵站左干渠4公里长的清淤工作,由坦坪乡沈溪村负责。

五、时间:1、在10月中下旬召开冬修会议

2、渠道清淤需在12月元月初完成

3、人饮工程力争在春节前完工

4、县城防洪、水毁工程修复与病险库治理需在明3月底前完成

六、措施:

1、上述任务没有按要求完成的乡镇和单位,在以后上报水利投资项目的计划不作考虑。

2、县里年终考核考评时,水利考核分

以低分论处,并对相关乡镇不予考虑该年度的冬修水利先进。

3、在工程管理上严格按水利水电工程“三制”执行。所有的重点水利工程将按照水利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的要求,将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监理负责人、施工责任人、技术联系人进行登记造册存档,依法进行质量跟踪。

监管方案 篇10

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围绕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重要环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监测与执法,开展法规培训和技术服务,夯实乡镇畜牧兽医站日常执法监管基础,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促进生鲜乳收购站实施标准化管理,做到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全面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监管,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生鲜乳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生鲜乳。

(二)重点单位

天乳业奶站、奶牛场。

(三)重点区域

镇、镇。

四、整治任务

(一)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

组织实施20xx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在全县范围内,以三聚氰胺、黄曲霉素重点,全面完成上级监测任务;在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检查两证一单。依据监测结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奶牛结核、布病普查

组织开展20xx年全县奶牛结核病、布病普查,确保生鲜乳质量、乳制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奶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工作力度。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完善生鲜乳收购站日常检查、不定期巡查、监督抽查和驻站监督员等监管制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添加剂行为;严格按照《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和《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收购站的基础设施、卫生条件、机械设备、检测手段、操作规范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对收购站认真审核,提高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镇乡畜牧兽医站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整治目标,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

镇、镇畜牧兽医站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时间进度,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三)总结经验,加强宣传

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实施效果好的机制、模式、经验和做法。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行动的典型经验和成效。

六、工作安排

(一)5月对天意乳业养殖业主进行法律法规宣传。

(二)1-12月,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三)7-9月,对天意乳业生鲜乳收购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四)12月,总结20xx年生鲜乳质量安全整治活动。

监管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采购、检验、使用和管理行为,深入做好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保健食品原料的专项检查,督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认真落实原料采购、检验、使用和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依法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使用安全。

二、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

采取动员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加强监管的有效性,结合我市实际,将海参、蜂胶、珍珠粉、灵芝、红景天、芦荟、螺旋藻、红曲、褪黑素、辅酶Q10、大豆磷脂、甲壳素、大豆异黄酮、鱼油、大黄、何首乌、决明子、硒铬微量元素、海狗油、海狗鞭等安全风险高、使用量大、价格昂贵、产量有限、动植物提取物、标示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控制指标等原料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将注册文号多、生产量大、涉及重点原料品种的紫光生物有限公司、文登博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健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荣兴食品厂、昂仕集团有限公司、荣成百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管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对以上品种和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日常检查频次。

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企业自查阶段(6月20日前)

督导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局、省局的通知要求,对保健食品原料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各企业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自查内容包括:

1、是否与原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原料采购合同是否明确了质量责任、是否包括原料质量控制要求、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2、是否对原料供应商进行审查,包括资质审核、重点原料定期现场核查,是否做好审查记录,建立审查档案;3、原料进厂检验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对原料按标准进行检验,并建好档案,留档备查;4、是否建立原料采购档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能否做到所有原料来源可追溯;5、是否购买和使用与产品配方无关的物质,是否添加非核准的成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是否存在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品添加剂购进、储存、使用与管理是否规范,索证索票、专帐记录、专区存放、专器计量、专人负责落实情况。

(二)开展专项检查(6月-8月)

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市局、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所会同企业所属县局共同参与检查。除重点检查企业自查内容外,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1、原料、生产工艺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减肥类、缓解体力疲劳类和降糖类等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产品是否违法添加与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2、贵细原料(蜂胶、海参、珍珠等)、动植物提取物、预混料、标识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控制指标等原料的来源和验收情况。3、企业建立完善检验制度情况,自身不具备的检验能力实行委托检验的,是否签订委托检验合同,是否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保健食品原料直接关系到保健食品产品的质量,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保健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加强保健食品原料采购和使用管理的重要性,严把进货关,加强原料采购管理,对采购的原料质量负责,切实承担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禁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的原料,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二)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非法添加药物、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假冒伪劣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一律移交稽查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经营,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并采取责令下架等行政措施。

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认真填写《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自查情况表》(详见附件),加盖企业公章与电子版本于6月20日前上报到市局餐饮保化科。

监管方案 篇12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药品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广大群众用药安全,经调查研究,制定《市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的总体目标是:至20xx年底前在全市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确保药品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安全,实现流向可追查、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及时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及时实现问题药品的追溯和召回,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实施步骤

(一)全市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的电子监管工作,要按照省局的总体部署,按规定要求,落实各个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正常、有序运行。

(2) 要根据各市区的实际情况,坚持先行先试、分类推进的工作原则。

实施包工程,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工程。

三、工作要求

(一)学习先进,扎实工作。至此,乳山市已形成**网络全覆盖、药品品种监管、数据自动采集的药品**网络电子监管系统。在我市率先实施药品电子监管。

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认真学习和借鉴乳山市的经验,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切实把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做为一项创新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整个系统要明确任务目标,实行辖区责任制。环翠分局要认真调查研究,掌握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制定实施电子监管的办法和步骤。

文登市局,要强化措施,加大力度,一方面抓紧信息平台建设,一方面抓好先期实施电子监管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调查、动员工作,两者力求做到齐头并进。荣成市局要加大措施,着力扩大覆盖面,不断巩固。全系统要齐心协力,推动全市电子监管工作。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药品质量监管体系,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解决药品安全深层次矛盾的重要举措,也是符合药品监管发展的大方向,是大势所趋,不是权宜之计。全系统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市局成立药品电子监管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全市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市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电子监管的领导。要落实领导责任,成立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积极稳妥地完成全市电子监管任务。

监管方案 篇13

关于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细则

(草

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的意见》(建城〔2004〕153号)、《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湖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湘建城〔2008〕161号、《汨罗市城市污水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监管办法)。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污水处理厂,是指依法取得城镇污水处理运营资格,并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生产运营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运营监督管理是指受市政府委托依法对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全过程然后达标排放管理的各级行政职能部门,如建设、环保、计量、财政等部门。

第三条 政府将通过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污水厂的运营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内部强化管理等方式确保污水厂保本微利运行。第四条 本细则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执行期限、执行范围,以及我市运行污水处理厂的各项职责、义务。第五条 凡在我市签署BOT、TOT的所有污水处理厂均应落实协议义务,服从监管,遵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管理部门职责

第一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1、由污水厂针对初装的出厂水流量计校验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校验申请,市技术质量监督局在15日内委托具备计量检测资质的部门对污水厂使用的出水流量计进行校验,校验时邀请财政局、建设局、污水处理厂共同参与。

1.2、校验后的出水流量计由市技术质量监督局当场加封,封铅由计量局管理。

1.3、市技术质量监督局将不定期对污水厂出水流量计进行日常监管和抽查,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校验周期(1年为一个周期)定期校验,校验时间在上一各校验周期结束前30日内。第二条

市建设局

市建设局由城建办设立排水管理专管股室(以下简称专管股),对污水厂的日常运营及设备运行、维护进行监管,污水处理厂的全部设备、设施所有权归属于政府,污水厂有义务确保设施设备的完整性。2.1 根据我市BOT特许经营协议第六条第五款规定,专管股按照程序接收关于污水处理厂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2.2专管股自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之日起,会同汨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汨罗市财政局权委托具备计量认证资格的监测机构或采用在线监测设备对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量进行监测和计量,相应数据应存档备查,同时,收录环保部门出具的进、出水水质检测报告,并根据报告按时在《汨罗市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费申请拨付单》签署意见(详见汨建【2010】66号文件)。

2.3专管股负责在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市场退出、临时接管或不可抗力等情况下第一时间向时人民政府汇报并出具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措施。

2.4专管股对城市污水收集管网进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确保进水流量的合理值,雨天对进水截污口及时关闭确保雨污合流水不进入污水收集系统减少不必要财政支出。

2.5正常工作日对污水厂执行一日一抄,定时监抄,并会同环保局订立超越排放制度,掌管超越排放阀门。

2.6受理、处理公众对特许经营活动的投诉 第三条

市环保局

3.1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和污染减排核查均由环保部门不定期执行,同时由环保部门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每周两次对出水水质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报告结果作为我市财政部门拔付污水处理费的前提条件,委托检测机构的费用在财政预算中列支。3.2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测办法】要求,将督促污水处理厂建立在线监控设备对COD、NH3-N、出水水量监控,备份历史监测数据,以保证上级监管部门随时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情况进行抽查。第四条

市财政局

4.1财政局严格按照付费流程进行把关,把关内容包括:

1、环保出具的出水水质检测报告。

2、城建办提供的每日出水量统计数据。

3、按照BOT协议核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

4.2 付费期限:10个工作日内报送主管领导确定后并支付污水处理费。

第三章

污水处理厂职责

第一条 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备案后,应向城镇污水处理监管部门申请正式运行,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等相关资料。污水处理监管部门应对污水处理厂的设施水平、管理制度、水质检测能力、在线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和检定、处理水质、水量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在10个工作日内(自接到开始正式运行申请之日起),对污水处理厂是否达到设计 准及正式运行标准进行书面批复。

第二条 污水处理厂全年出水水质合格率([水质达标天数/全年正常运行天数]×100%)应达到95%以上,进水超标、不可抗力、检修的天数应除外。每天水样的所有检测项目(取样频率为至少每2h一次,取24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均达标并报送主管部门,当天水质视为达标。

第三条 污水处理厂针对进水水质、水量突变、停电、重要设备故障、洪涝灾害、火灾等突发事件制定的污水处理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应报污水处理监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污水处理厂要按照国家和地方劳动岗位定员标准要求,严格控制项目人员定额,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于每年的1月底前向监管部门报告上的组织机构、职工总数、处理水质、水量、运营成本、安全生产、污水处理费使用、污泥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等生产经营情况,并将有关内容在当地媒体上发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五条 污水处理厂应保持连续运行,不得擅自停运。实施设备、设施大修、检修等,应通过调节工艺运行状态保证污水处理的规模和出水水质。对确需停运或部分停运的,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监管和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监管和环保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批复并报市政府。批复中明确停运时限、分期停运、停运期间重点排污单位提高排放标准等应急措施。对于因突发事件造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或部分停运的,必须立即启动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城镇污水处理监管和环保部门。

第六条 恢复正常运行后,运营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停运期间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一条 对于污水处理厂谎报运行数据,不履行设备设施保养维护、建设、更新改造义务,危及公众利益、公共安全擅自停业、歇业的依据特许经营协议及《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60号文第二十三条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条 对污水处理厂擅自停止运行、闲置或者不正常运营,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处罚。

第三条 对进水严重超标导致污水处理厂瘫痪或设备损坏,无法运行的,由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处罚有关排污单位。

第四条 对不按时签署意见确认并足额拨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导致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或停运的,有市政府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第五条 工作人员在污水处理厂监管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管方案 篇14

《市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很有用处,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合肥市20xx年农药市场监管年的实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坑农害农行为,保障我市农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农业部《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和《20xx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为基本目标,以禁限用高毒农药、假冒伪劣农药为监管重点,按照“狠抓源头、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重点突破”的工作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抓好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三个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药产品市场准入、市场运行和市场退出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用药安全。

(2)具有工作目标的最全面的范文参考文献写作。通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逐步建立合肥市农药市场统一监管平台,构建“统一监管、专业监测、强化执法、配套服务”的农药市场监管体系框架;制止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和其他禁用的剧毒有机磷农药;重大假冒伪劣农药案件查处率达100%;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得到有效遏制;农药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权意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药市场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达到85%以上。

二、主要任务

(1)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认真落实农业部加强农药管理的新规定,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抽查,春耕前,市县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已经发放的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等进行跟踪核查,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药经营单位(户),范文写作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并及时公告有关信息,增加透明度。

(2) 加强监督抽查,突出监督重点。结合农时农情,以查处禁限用高毒农药、违禁添加高毒农药成份、农药产品有效成份不足和违规标签为重点,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活动。在新旧版标签过渡期间,农药标签监督检查以产品登记证号、有效成分名称、含量、登记作物、防治对象和毒性标识等标志是否规范为重点。

组织开展小麦、水稻、油菜、蔬菜等病虫草防治药品质量专项抽查。组织开展市、县、区农药市场执法交叉检查。

(3) 规范执法,查处大案要案。充分发挥农业主管部门在农资监管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通力协作,组织力量集中查处,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

要把重点打击和经常查处结合起来,公布调查结果,对案件查处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4) 搭建监管平台,加强源头管理。以“农药标签网上查询系统”和“农药监管网络联动系统”为依托,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农药市场统一监管平台。建立案件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市县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实现农药市场监管信息发布和区域联动。

不断完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环节作用。对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普查,准确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状况,建立详细的档案和记录。对已取得定点资格的生产企业,但因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资质的,将按程序上报,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销或撤销定点生产许可及其他有关行政许可;对许可证不全的生产经营企业,将依法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5) 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农药市场监管责任制。各县要建立主管单位负责同志参与的农药市场监管责任制,落实属地责任。

要把农药市场监管任务分解到乡镇和农药市场,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对在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法违规行为和市场秩序混乱的地区,要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 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完善法律体系。各县要认真疏理、总结近年来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及时上报市农委,配合做好《农药管理条例》修订的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农药安全使用和农民培训制度,健全农药管理责任制。

针对农药市场存在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各县要从实际出发,制订针对性强专项整治,为加大农药市场监督管理提供保障。

三、重点活动安排

(1) 农药市场监管年启动仪式。3月下旬,肥东县举行农药市场监管年启动仪式。

(2) 农药生产经营主体调查。3月,市和各县区农业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思想汇报专题建立健全农资经营单位(户)信息档案。

(三)放心农药下乡进村宣传。3月下旬,结合“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组织宣传农药科学选购和合理使用知识,发放宣传材料。

(四)春季农药市场检查。4月至5月,在全市范围内结合“春季农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检查。市执法支队将组织开展重点地区小麦、油菜、蔬菜药品质量抽查,并公布结果。

(五)重点区域督导检查。6月至7月,市农委将对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低、假冒伪劣产品多、社会投诉或举报多的县区和农资经营市场,加大检查和处罚,进行整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七)秋季农药市场检查。8-9月,在全市范围内结合“秋季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农药市场检查。市县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水稻、蔬菜用药产品质量抽检,市县联动,进行交叉检查,并公布抽检结果。

(八)总结。12月,全面总结了20xx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领导,市农委成立由张厚伦副主任任组长,农业局、法规处、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范文top100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农业局。各县农委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精的同志组成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年活动的开展。

(二)制定实施。各县农委要根据本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内农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制定工作月历表,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农药监督抽查制度、监管信息公布制度、农药案件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带动工作规范,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县农业部门从20xx年3月1日开始,每月12日和28日前,要向市农委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报送材料要进行总结、抽样、查处,力争通过数据和典型案例说话。

重大案件和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各县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5),附表1-3要求每半月进行动态填报,附表4-5于6月底前完成填报。

(五)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明确农药市场监管的具体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工作的连续性。进一步加强农药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办案的调查、取证水平,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效率。

(六)强化宣传培训。要充分发挥**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普及农药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生产和经营者自觉遵法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良好**环境。

(七)保障监管经费。增加执法装备和农资经费,设立农药质量检验、农药质法监督、培训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将农业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争取当地**和财政的支持,解决农药监管工作人员和经费等问题,不断增加农药监管投入,改进执法手段,配备执法装备,以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表:表1:20xx全国农药市场监管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填表人: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检查生产企业

(个)检查经营单位

(一)印发农药样品宣传资料(万份)

(次)检测假冒伪劣农药产品(次)立案查处

查封、没收、销毁不合格品数量(吨)涉案金额

(万元)

表2:20xx季度防伪农药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填表人:

项目查获

数量(公斤)货值

金额(万元)查处起数(起)检查

企业(个次)整顿市场(个次)受理举报案件(起)捣毁制假窝点(个)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印发

资料(万份)查获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数量

(公斤)立案查处

查处(件)结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件)涉案人数(人)逮捕

人数(人)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

12下一页

监管方案 篇15

根据省工商局分解陇南食品安全示范店、农资放心店具体任务,今年在全市创建95个食品安全示范店,17个农资放心店;建设1个市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在建立1个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

1.创建条件:经营时间1年以上;经营场地20平方米以上;以食品经营为主,自愿申请参加。

2.创建标准:(1)证照有效,悬挂规范;(2)店内整洁卫生、食品摆放有序;(3)明码实价,无价格欺诈;(4)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不短斤少两;(5)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进(销)货“一票通”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6)不销售禁止经营的食品,不从事违法经营活动;(7)与当地工商部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积极配合执法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8)文明经商,诚实守信,信誉良好。

1.创建条件:经营时间1年以上;经营场所与仓库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销售网络健全,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2.创建标准:(1)以服务“三农”为宗旨,证照合法有效,依法经营、诚信经营;(2)经营场所与仓库房屋结构牢固、干燥,无渗漏,通风条件好;(3)门面和室内装璜规范,店面清洁整齐;(4)经营场所所需的设备、设施、工具以及安全必备的消防器具配备齐全;(5)农资商品分类陈列,整齐无遮拦,季节商品陈列醒目,实行明码标价;(6)不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出厂合格证、无商品质量检验证的“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变质过期、不合格和禁用农资商品;(7)建立和落实农资商品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安全管理、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与工商部门签订《农资质量安全责任书》,在店内悬挂或上墙;(8)从事农资连锁经营的单位,农资商品要全部实行连锁配送,并严格执行连锁经营“六统一”制度,即“统一商品进货、统一商品配送、统一销售价格、统一建立台账、统一店面装璜标识、统一人员培训”。

3.基本设施及设备:配置冷藏展示柜、粉碎机、纯水系统、电炉、万分之一天平、可调式移液器、电导仪、秒表计时器、ph计、超声波清洗器、微量进样器、快速恒温水浴锅、冰箱等设施;配置多参数食品安全快速分析仪(36合一)、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茶叶安全检测仪、三聚氰胺检测仪和红外水份测定仪等设备;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指挥车。

2.操作人员:在县(区)工商局现有工作人员中安排2至4人。

3.基本设施及设备:配置操作台(带橱柜)、冷藏展示柜、粉碎机、纯水系统、电炉、电子天平、漩涡、混合器、超声波清洗器、微量进样器、快速恒温水浴锅、冰箱等设施;配置多参数食品安全快速分析仪(20合一)、便携式农药残留测定仪、三聚氰胺检测仪、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等设备;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

根据省上食品安全监管工程实施方案,全省安排食品安全监管工程资金3587万元,其中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省工商局自筹资金2587万元,在全省建设10个市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50个县级食

品安全快速检测室,配备547个食品检测箱。各县(区)要加强汇报衔接,积极争取省上有关部门的支持,并将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经费和重点食品的.抽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程全面实施。

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自年3月开始实施至年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收集、整理、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确定工作重点,制订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上报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市政府文件精神,全面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程”目标责任制。

第二阶段、积极试点、总结推广。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各县(区)要做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机构、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农村“一专三员”食品安全机制的试点工作,总结典型经验,积极推广实施。相关县区工商部门要认真落实检测中心和检测室人员,确保人员到位,并初步完成检测中心和检测室的基本设施建设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及农资放心店的申报工作。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完成检测中心和检测室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建立健全食品检测工作制度,做好检测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检测水平。按照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农资放心店创建条件和标准,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自律机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农资放心店创建验收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程的目标任务,逐级开展督查评估,全面进行自查总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工商局要对各县(区)工作情况全面检查验收,并做好省工商局综合评价和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程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抓好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围。市、县(区)工商、财政、卫生、农牧、商务、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要确定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面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程实施。

(二)健全监管工作机制。要加大进销货、索证索票和“一票通”台账的落实力度,切实规范食品和农资经营行为。充分发挥食品质量检测机构和基层食品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全面开展食品检测和风险监测,为市场风险评估和调整监管重点提供科学依据。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农资放心店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和农资销售可追溯体系,努力做到“关口前移”,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和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活动,大力宣传正确、科学的消费观念,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的防范意识。要充分发挥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的作用,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及时有效地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监督考核。各县(区)要定期对食品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将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全面验收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县(区)食品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年底,要组织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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